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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城乡(乡镇、农村)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项目部(发包人名称,以下 简称"发包人")为实施河津市城乡(乡镇、农村)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二标段 (项目名称),已接受山西众泽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 包人")对该项目施工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概况:建设规模:项目管线设计年供水量234.36万m3,工程等别为 V 等,工程规模为小(2)型,村镇集中供水属Ⅱ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建设 供水管网 71.89km,配套控制阀井、分水阀井 147座,排气阀井 97座,武家堡 新增地下加压泵站一座;2.在小梁乡、柴家镇、僧楼镇、樊村镇等乡镇建设水池 8 座、水塔 14座:3.附属设施建设内容包括:1龙门二级泵站城乡供水中心方 向更换水泵1台、铝厂方向更换水泵1台,王家岭方向更换水泵1台,龙门一级 泵站配套发电机1组,龙门二级泵站配套发电机1组;②西碳供水公司配套发电 机 1 组;③北原泵站建设 200m³ 不锈钢蓄水池 2 座、新建蓄水池配套泵房 1 座, 北原泵站配套发电机 1组;④下院泵站更换水泵 1台;⑤小梁乡、柴家镇各村更 换加密阀22个;6压力检测设备300套。
2. 服务范围:设计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二标段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 通用合同条款;
(5) 技术标准和要求;
(6) 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他合同文件。
4.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 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5.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伍佰壹拾壹万壹任零叁拾肆元玖角贰分(¥: ¥5111034.92元)。
7.质量标准和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工程质量评定规程合格标 准。
8.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承包工作内容。
9.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10.承包人计划开始施工日期:2001 //.7 ,实际目期按照发包人在开始施 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始施工日期为准。工期为 730 元。
11.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贰 份。
,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 12.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 部分。
程项目部(盖单位章) 发包人:河津市城乡(乡镇、农 第四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2015年 10月 W 日
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承包人:山西众泽诚建筑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或其委托代理人: 201年 / 0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