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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城乡《乡镇、农村》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项目部(发包人名称,以下 简称"发包人")为实施河津市城乡(乡镇、农村)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三标段 (项目名称),已接受____ 河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_____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 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施工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概况:建设规模:项目管线设计年供水量234.36万m3,工程等别为 V 等,工程规模为小(2)型,村镇集中供水属Ⅱ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建设 供水管网 71.89km,配套控制阀井、分水阀井 147座,排气阀井 97座,武家堡 新增地下加压泵站一座;2.在小梁乡、柴家镇、僧楼镇、樊村镇等乡镇建设水池 8 座、水塔 14座:3. 附属设施建设内容包括:1龙门二级泵站城乡供水中心方 向更换水泵1台、铝厂方向更换水泵1台,王家岭方向更换水泵1台,龙门一级 泵站配套发电机 1 组,龙门二级泵站配套发电机 1 组;②西碳供水公司配套发电 机 1 组;3北原泵站建设 200m³不锈钢蓄水池 2 座、新建蓄水池配套泵房 1 座, 北原泵站配套发电机 1组;4下院泵站更换水泵 1台;5小梁乡、柴家镇各村更 换加密阀22个;6压力检测设备300套。
2. 服务范围:仅限本项目三标段设计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 中标通知书:
(2)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 通用合同条款;
(5) 技术标准和要求;
(6) 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他合同文件。
4.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 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5.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贰任贰佰肆拾陆万柴任伍佰玖拾柴元捌角零分 (¥: 22467597.80元)。
7. 质量标准和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工程质量评定规程合格标 准。
8.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承包工作内容。
9.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10. 承包人计划开始施工日期:_2025.1 . ],实际日期按照发包人在开始施 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始施工日期为准。工期为 730 730 730
11.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肆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贰 份。
12.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 部分。 和前 供水一体
| 发包人:河津市城乡(乡镇、农村)供水一 | 盖单位章) |
|---|---|
| 法定代表人: | |
| 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答字) |
| 2025年 10月20 H | |
| 承包人: 河海建设集团 | 盖单位章 |
| 法定代表人: | |
| 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答字)。 |
| 225年 /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