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夏县交通运输局(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夏县 2025 年度农村公路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九标段(项目名称),已接受山西国旅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施工的 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及主要工程量
本项目合同段全长6.3km。路线1 野猪岭至车庄村长6.3公里,路面 结构为5cm 厚 AC-16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
二、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 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 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6) 通用合同条款;
(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8) 技术规范;
(9) 图纸:
(10)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1) 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 计:
(12) 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 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三、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价计算的签订合同价: 人民币(大写)贰佰贰拾染万染任元整(¥ 2277000元)。
四、承包人项目经理:常晓雪,项目总工:_韩祝彪。
五、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工程安全目标无事故。
六、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缺陷 责任期为2年)。
七、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 款。
八、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合同签订,机械、人员进 场后,预付款付合同总价的30%;工程开工后,每月完成的工程量,经发 包人和监理确认后,付确认工程款的80%,并扣除预付款;工程全部完工 验收合格后,经审核出具结(决)算报告后,付报告结果的97%;质量回 访期结束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剩余款项。
九、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120日历天。
十、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
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 证书后失效。
十一、本协议书共四份,合同双方各执二份。
十二、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 分。
A :400
"
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 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 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夏县2025 年农村公路自然村道硬化路工程九标段(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夏县交通 运输局(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施工单位山西国栋建设工程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
1、发句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
(2) 严格执行夏县 2025年农村公路自然村道硬化路工程九标段(项 目名称)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 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 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 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 方纠正的权利和和义务。
(6)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主管部 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发包人的义务
(1)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 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
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DP
- 1 -
的费用等。
(2) 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 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迅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 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提供方便等。
(4)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 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 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6) 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 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3、承包人义务
(1)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工作人员行贿或赠送礼金、 有价证券、贵重补品。
(2) 承 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 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宴请及娱 乐活动。
(4) 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迅工具、交通工 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违约责任
(1)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 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 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 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 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 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
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 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 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 围内的裁定意见。
6、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7、本合同作为夏县 2025年农村公路自然村道硬化路工程九标段(项 目名称)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行的法律效力,经合同 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送交发包人和承 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192
-3 -
为在夏县 2025年农村公路自然村道硬化路工程九标段(项目名称) 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 全管理工作,本项目的发包人夏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发包方")与 承包人山西国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方")特此签订安全 生产合同。
一、发包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 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 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 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 设计、审批,同时开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 精神。
5、组织对承包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方及时处理发现 的各种安全隐患。
二、承包方职责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 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
- 1 -
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项目高危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要求》(晋交 公(2009)327号)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 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 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 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 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 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 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 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 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 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 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 发生。
4、承包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 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
-2 -
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 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 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种工程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 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 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 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方不 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 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 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 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 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 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 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承包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 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 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三、违约责任
如因发包方或承包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五、本合同一式_四_份,合同双方各执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