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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新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承包人(全称):太原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
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新绛县北环大街
地下综合管线改造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新绛县北环大街地下综合管线改造工程施工。
2.工程地点:新绛县北环大街(西起迎宾路,东至临夏线)。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新绛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新审管审[2024]32
号文件批准建设。
4.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全部由县财政筹措解决。
5.工程内容:新绛县北环大街地下综合管线改造工程施工,北环大街西
起迎宾路,东至临夏线,长 2610.553m,设计速度 40Km/h,道路标准段红线
宽 39.00m。主要建设内容为:⑴雨水工程:北环大街新建双排雨水管道,北
侧雨水主管道设计管径 DN1500mm~DN1650mm,主管道长度为 1794.03m。南侧
雨水主管道设计管径 DN1200mm,主管道长度为 2607.59m。
共计敷设 DN300mm~
DN1800mm 混凝土雨水管 6578.10m,新建雨水口 163 座,雨水井 147 座;⑵污
水工程:污水主管道设计管径 DN600mm,主管道长度 2603.82m。污水接户管
设计管径 DN300mm,长度 3300.00m。共计敷设 DN400mm~DN600mm 混凝土污水
管 2879.00m,新建污水井 166 座;⑶电力工程:电力管沟断面 1.20m×1.80m,
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电力管沟主线全长约 2643.60m。共计新建砖砌检查井
59 座,成品电力手孔井 40 座,预埋 MPP 塑料管 9942.00m,预埋接地母线
2892.20m;⑷热力工程:热力主管道设计管径 DN1000mm~DN1100mm,主管道
长 度 4747.00m, DN600mm 分 支 管 道 长 度 59.00m, DN300mm 分 支 管 道 长 度
85.00m;共计敷设 DN300mm 预制硬质聚氨酯泡沫直埋保温管 84.00m,DN600mm
预制硬质聚氨酯泡沫直埋保温管 54.00m,DN1000mm 预制硬质聚氨酯泡沫直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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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温管 3780.00m,DN1100mm 预制硬质聚氨酯泡沫直埋保温管 945.00m,新建
砖砌检查井 54 座,阀门井 25 座;⑸路面恢复工程:北环大街为一条东西走
向的城市主干路,西起迎宾路,东至临夏线,长 2610.553m,道路标准段红
线宽 39.00m,中央分隔带宽 5.00m、两侧车行道各宽 12.00m、两侧人行道各
宽 5.00m,共计硬化路面约 68823.00m
2;⑹路灯恢复工程:路灯恢复工程新
建 315KVA 箱变一座,路灯原则上在直线段利用现状灯杆,翻新后利旧(现状
共有单臂路灯 107 套,本次设计翻新利用 14 套),新建路灯 142 座,将路灯
杆与标志牌、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等市政设施合杆;⑺绿化工程:整理绿化用
地约 5214.00m
2,栽植绿篱、柏球、海桐球、黄杨球、金森绿篱、红叶石楠绿
篱,播种草籽。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6.工程承包范围:新绛县北环大街地下综合管线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中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拆除工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建设
工程、市政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外道路硬化工程、园林工程、
绿化工程等施工总承包。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6 年 06 月 22 日。(开工日期以实际进场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8 年 06 月 21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73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
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壹亿伍仟捌佰贰拾贰万伍仟零捌拾肆元陆角捌分(
¥:
*开通会员可解锁*.68 元);其中,不含税价款为
¥:145160628.15 元;增值税税率:
9%,增值税税额为
¥:13064456.53 元。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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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万叁仟陆佰叁拾陆元捌角壹分
(
¥:1903636.81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叁佰柒拾陆万零伍佰元整(
¥:3760500.00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孙艳。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
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
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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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
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
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
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
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6 年 06 月 16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新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
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壹拾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陆份,承包人执
伍份。(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玖份,发包人执伍份,承包人执肆
份)
(本页以下无正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