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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运城市盐湖区交通运输局 承包单位:运城市康达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运城市盐湖区交通运输局_(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 "发包人")为实施 盐湖区2025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工 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接受运城市康达交通建设有限公 司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 十 标段 施工的技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第_七 标段由 上郭乡 11条路组成,分别为:
郭北线(三路里-上马段)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全长 2.093 公里,设计时速 4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
运稷路-西北庄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全长1.402公里, 设计时速 3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
三南线-苏村村东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全长 2.407公里, 设计时速 4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
北陈-三南线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全长 1.333公里,设 计时速20km/h,水泥混凝土路面。
东陈-郭北线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全长 0.765公里,设 计时速20km/h,沥青泥凝土路面。
上段-五里窑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全长 4.204公里,设 计时速3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
郭北线-中陈庄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全长 2.5公里,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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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时速 3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
北陈村东-东陈村北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全长0.6公里, 设计时速 3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
台运线-西陈村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全长 0.955公里, 设计时速 3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
三南线-正北庄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全长 2.929公里, 设计时速 3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
三南线-郭家岔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全长 4.937公里, 设计时速 3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
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 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 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6) 通用合同条款;
(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8) 技术规范;
(9) 图纸;
(10)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 的施工组织设计:
(12)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之间存在矛盾 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 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_壹仟捌佰肆拾叁万壹任 捌佰叁拾伍元整 (¥: 18431835元)。
4、承包人项目经理:陈瑞兵 。承包人项目总工:刘 少恒。
5、工程质量符合_合格标准。工程安全目标:_无事故。
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 络修复。
7、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工程开工前预付合同价 的30%,工程施工主要设备进场,经核实后支付工程预付款。 工程量按月计量支付 80%,交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价的 90%,结算审核后留 3%质保金(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 付清款项。
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120 日历天。
9、履约保函的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5%,人民币(大写): 玖拾贰万壹仟伍佰玖拾壹元染角伍分 (¥: 921591.75 元)。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现金 或者支票形式。
10、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保函后,由双方法定代 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 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后失效。
11、本协议书正本 二 份、副本 四 份,合同双方各执 正本一份,副本 二 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 以正本为准。
1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
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00 年 1 月 8 日
2015年 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