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发包人 : 临猗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承包人 : 山西腾晖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 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临 猜县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 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临猗县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完善工程)。
2、工程地点:临猗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临审批发【2022】18号
4、工程内容:临猗县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完善工程)。
5、工程承包范围:包工、包料、包质量。
6、承包人的投标中标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投标函、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量清单等文件。
二、合同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 100 天。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_ 合格 _______ 标准。 四、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陆拾捌万陆任肆佰叁拾陆元肆角玖分元整
(小写): ¥ 686436.49元 (含税)
最终根据财评结果结算。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完成后,承包人按照发包人通知的工程开工时间,
正式开工之日起10日内按合同总额价款的 30% 拨付预付款;工程竣 工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 85%;工程竣工财政评审完成后支付到工程 总价款的 97%。剩余 3%作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无息 返还承包人。缺陷责任期为 1 年。
2、预付款拨付,接到工程开工通知之日起,承包方应按工期 进度施工,"如未按期开工或违反施工进度,承包人应在甲方确定乙 方违约当日一次性全额返还发放人预拨付付款作为违约金"。
3、支付方式办理支付证书,进度款按清单总工程量 85%拨付, 开具等额发票。
五、质量责任和义务:
1、项目质保期为一年。
2、保修范围为合同清单总工程,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 承包人应在 3 日内完成维修。质保期合同范围各项设施出现维修费用 有承包方承担。
六、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谢秉琪 七、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 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3、在争议处理过程中,除正在协商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 他部分继续执行。
八、违约责任:
1、承包人在施工中应按规范作业,确保施工安全。如发生安 全事故,承包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承包人如延期交工,按照每天 500元标准支付违约金。
2、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前,无权将本合同规定之 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3、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 能完全履行的,由过错方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如属双方过错,应根 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按过错轻重程度承担各自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九、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 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对方认可后, 方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 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自甲乙双方 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 执行;法律法规没有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章):临猗贝 乙方(章):中西腾辉杰建设 限公司 法人代身 法人代: 委托代理人:342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申话: 申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日期:204,年 2月4日 日期:224年 2月4日
| 单位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An + 30 11 + 24 | ||
|---|---|---|---|---|
| 序号 | 暂估价 | 其中:(元) 安全文明施工费 | ||
| l | 拆除工程 | 1611.73 | 17.88 | |
| 2 | 建筑工程-修缮 | 331451.56 | 3801. 15 | |
| 3 | 装饰工程-修缮 | 234376.48 | 1089.96 | |
| 4 | 室外工程 | 13616.02 | 169. 1 | |
| 5 | 制冷设备部分 | 37115.57 | 62. 27 | |
| 6 | 给排水工程 | 11002 | 67.36 | |
| 7 | 采暖及通风工程 | 57263. 13 | 656. 52 | |
| 合 计 | 686436. 49 | 5864. 24 | ||
合同附件清单: 工程名称:临猗县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完善工程) 附件1:
发生产品 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