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曲县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公开遴选现代化大型农业机械购置主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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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5-09
发布于
山西太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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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农业绿色高产高效发展,加快农业机械化、现代化进程,优化农业生产装备结构,发挥规模化经营主体示范带动作用,精准落实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严格规范补贴机具遴选标准,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现代化大型农业机械购置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阳曲县依法登记注册、从事农业规模化种植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购置主体遴选标准

(一)种植规模标准

申报主体近三年种植面积1000亩以上或2026年种植面积1000亩以上且服务周边农户3500亩以上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一是提供近三年来合法有效的土地流转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种植面积佐证材料,确保种植权属清晰、面积真实准确。

二是提供服务周边农户印证材料(服务合同、转账流水、村委、乡镇证明等)。

(二)示范带动标准

具备较强的农业生产示范引领能力,能够在农业机械化全程作业、绿色种植技术推广、高产高效生产模式落地等方面,带动周边小农户及小规模经营主体提升机械化生产水平、转变生产经营方式;社会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经营、失信惩戒,具备可持续生产经营能力。

(三)基础条件标准

依法完成市场主体登记,证照齐全,财务管理规范;拥有固定的农业生产场地、农机存放及管护场所,能够安全规范使用、管护大型农业机械,服从农业农村部门技术指导与行业监管。

三、补贴农机具限定标准

本次补贴政策并非全覆盖所有农业机械,仅支持购置符合国家农机推广目录、适配本地主要农作物生产需求、助力绿色高产高效生产的现代化大型农业机械,重点包括大型智能拖拉机、高效联合收割机、精密播种机、节水灌溉设备、秸秆还田离田机、绿色防控专用机械、测土配方施肥一体机等高性能、智能化、节能环保型大型农机装备。所购农机需直接用于自身规模化农业生产,不得转借、倒卖、套取补贴资金。

四、补贴标准与方式

(一)补贴比例

对通过遴选、符合条件的购置主体,按照农机购置实际金额的49% 给予财政补贴,剩余51%购置资金由主体自行全额承担。单台(套)农机补贴额度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规定执行,单个经营主体补贴不超20万元,农业局根据申报情况对经营主体申报资金按比例分配。

(二)补贴方式

实行“先购买、后补贴”方式。申请主体须先行全额出资购置符合标准的农机设备,完成购机并提供全套完整购买记录后,按程序提交补贴申请,经多级审核、实地核验通过后,足额拨付补贴资金。农机局购买金额不得高于同类厂家相同农机在农机补贴系统购置金额。

(三)严禁重复补贴

本项目专项补贴与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不得重复享受。申请本项目补贴的主体,须书面承诺所购机具未申报、未享受且今后不再申请国家及地方同类农机购置补贴;一经查实重复享受补贴,立即取消遴选资格、全额追回已拨付补贴资金,列入涉农失信黑名单,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五、申报材料及专项方案要求

(一)基础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主体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近三年土地流转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种植面积佐证材料;

4.服务3500亩以上印证资料(合同、转账记录、乡镇、村委证明)。

5.诚信经营与不重复享受补贴承诺书;

6.项目实施方案,(主体生产经营概况、本次购置农机用途、效益分析农机管护制度等相关材料。

7.县农机畜牧中心出具的所购农机相同厂家同类农机不高于补贴系统价格证明。

(二)拟购置农机专项方案(核心申报要求)

申请主体必须单独编制拟购置农机专项实施方案,方案需内容详实、数据明确,具体涵盖以下内容:

1.购买机型:明确拟购置农机的具体品牌、型号,需标注符合国家农机推广目录编号,确保机型合规;

2、规格参数:详细列明农机核心技术规格,包括作业功率、作业效率、作业幅宽、配套功能、节能环保指标、安全配置等关键参数;

3.预算价格:精准核算单台(套)农机预算单价、购置总预算、资金筹措方案(自筹资金金额、申请补贴金额),附农机供应商报价依据;

4.主要用途:明确农机具体农业生产用途,精准对应小麦、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的耕、种、管、收、秸秆处理等全流程生产环节,说明适配自身1000亩以上规模化种植的作业需求;

5.机具作用:阐述农机在提升作业效率、减少人工成本、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实现秸秆综合利用、保障耕地质量等方面的具体作用;

6.实施效果:预估农机投入使用后,在提升农作物产量、降低生产能耗、提高绿色生产水平、带动周边农户机械化作业、助力农业绿色高产高效项目实施等方面的预期效果,明确示范带动成效。

(三)后期补贴申领材料

主体完成购机后,需及时提交全套购买记录,包括农机购置合同、正规税务发票、银行付款凭证、农机合格证、购机现场照片、机具铭牌照片等完整佐证材料。

六、申报流程

(一)提交申请

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阳曲县农业农村局提交完整申报材料(含拟购置农机专项方案),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阳曲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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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与方案审核

县农业农村局将对申报主体资质、种植规模、诚信情况等进行资格初审,同时对拟购置农机专项方案的合规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专项审核,开展实地核查,形成审核意见。

(三)公示确认

对审核通过的拟遴选主体,通过官方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购置主体名单。

(四)机具购置与补贴兑付

确定后的主体按方案购置合规农机,提交全套购机材料,经核验无误后,按财政资金管理流程,足额兑付补贴资金。

七、监督管理

1.申报主体需对所有申报材料、拟购置农机方案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擅自变更购机方案,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资格、追回补贴资金,列入失信名单,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所购补贴农机具在规定年限内不得擅自转让、变卖、挪作他用,需全程接受农业农村、财政、纪检监察部门监管,切实发挥农机生产示范效能。

3.全程公开遴选流程、审核结果、补贴兑付情况,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政策执行公开、公平、公正。

阳曲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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