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二期)工程澄清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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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2-28
发布于
安徽滁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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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信息

明光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二期)工程澄清公告(二)

项目编号:czmggc202602-002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明光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二期)工程”潜在投标人提问内容作如下澄清:

问题1:女山湖项目:混凝土屋面支架倾角为0°,支架高度是非常规高度,是基于什么原因考虑?

澄清回复:投标人可结合项目初步设计及部分设计成果等技术资料自行考虑,如有需要自行踏勘现场确定。

问题2:张八岭一期项目:混凝土屋面支架高度是非常规高度,是基于什么原因考虑?

澄清回复:投标人可结合项目初步设计及部分设计成果等技术资料自行考虑,如有需要自行踏勘现场确定。

问题3:总承包方案是一个评分点,页数20页吗?还是3个评分点各20页,总共60页?请明确评分点和页数。

澄清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总承包方案是一个评分点,页数不超过20页。

问题4:请明确建筑电气专业是否属于电力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范畴。

澄清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建筑电气专业不属于电力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范畴。

问题5: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二)资信标评审中“项目团队”条款原文为:

(2)本项目拟派施工团队(除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经理):1)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5分;2)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中其他人员1人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 分。

建议修改为:

(2)本项目拟派施工团队或设计团队(除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经理):1)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5分;2)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中其他人员1人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澄清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招标人名称:明光嘉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明光市龙山东路30号

联系人:邱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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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义城街道紫云路888号

联系人:杨元宗、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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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嘉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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