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农创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灯子王、湾孙水库资产合作经营竞价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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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20
发布于
安徽滁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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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信息

定远农创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灯子王、湾孙水库资产合作经营竞价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czdycq202603-002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memberLogin)上对定远农创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灯子王、湾孙水库资产合作经营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通过其他竞价平台竞价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竞价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附件(滁州市公共资源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

一、基本情况介绍:

为盘活委托方水库资源资产,在确保国有资产安全与生态环境安全的前提下提升运营效率与经济效益,现就灯子王、湾孙水库渔业经营采用“合作经营”模式公开竞价。

“合作经营”模式,是指在不改变水库资产所有权及渔业经营权属的前提下,通过公开竞价方式选择具备资金实力与管理经验的合作经营方(以下简称“竞得人”)。竞得人负责具体养殖生产,自行配备养殖人员、技术、设备及相关运营资金,承担生产经营全过程责任与风险。业主单位作为委托方,依据《合作经营协议》约定获取保底收益,不承担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风险。

竞得人按合同约定向委托方缴纳合作经营收益(即保底收益,通过本次公开竞价确定)。竞得人独立承担全部市场经营风险、成本波动风险及因管理行为引发的相关责任。竞得人应缴纳的保底收益不因经营亏损而减免。

标的物一:灯子王水库位于定远县东南,大桥镇肖岗村境内,水库面积约3255亩,是一座以灌溉、集镇供水和水产养殖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

标的物二:湾孙水库位于定远县西南吴圩镇山刘村境内,水库面积约2384亩,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兼有供水、养殖等综合利用的小(一)型水库。

二、合作经营期限:10

三、竞价条件: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2.上述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无不良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

不良记录指: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⑥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若竞得人存在以上不良记录的,委托方有权取消竞得人成交资格。

3.标的物以现状(委托方对灯子王、湾孙水库标的物存在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不作任何保证)对外竞价。竞价人应在竞价公告期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标的物,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公告,自行了解标的物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凡参与的竞价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物,确认了解标的物现状、数量、规格等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竞价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价人自行承担。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提出。

4. 竞价结束后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竞得人需提供以下材料交给代理机构:①以企业竞价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②以自然人身份参与竞价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若竞价人不符合条件或未按竞价公告约定提供证件的,成交后将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竞价价格及加价幅度:

标的物保底收益起拍价及加价幅度:

标的物一保底收益起拍价为:不低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00元/年;加价幅度:10000元/年或整倍数。

标的物二保底收益起拍价为:不低于540000元/年;加价幅度:10000元/年或整倍数。

五、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竞价保证金须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价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投标,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交易中心账户如下:

标的物一竞价保证金:300000元。

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1233*开通会员可解锁*21*开通会员可解锁*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灯子王水库资产合作经营”保证金。

标的物二竞价保证金:200000元。

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1233*开通会员可解锁*21*开通会员可解锁*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湾孙水库资产合作经营”保证金。

(1)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竞得人保证金在《合作经营协议》签订并交保底收益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

(2)若存在不予退还竞得人竞价保证金的情形,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3)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

(4)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到定远农创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委托方签订《合作经营协议》,不得以其他人代签,否则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重大事项披露:

1.本项目一人出价即满足成交条件,竞拍结束后,出价最高者获得标的物的经营权。

2.保底收益支付方式:

保底收益支付节点:

10年的合作经营保底收益分8次支付,每次支付金额为年度保底收益的125%,第1次款项须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足额支付;第2-8次款项自第 2027 年起,每年于6月30日前支付,直至第8年付清全部10年合作期的保底收益(注:第1至5年年度保底收益不变,第6至10年年度保底收益上涨2%)。收款账户信息将在竞价成交后另行通知。

第1次款项须在2026年**月**日前支付,支付金额为年度保底收益的125%。

第2次款项须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支付,支付金额为年度保底收益的125%。

第3次款项须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支付,支付金额为年度保底收益的125%。

第4次款项须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支付,支付金额为年度保底收益的125%。

第5次款项须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支付,支付金额为年度保底收益上涨2%后的125%。

第6次款项须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支付,支付金额为年度保底收益上涨2%后的125%。

第7次款项须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支付,支付金额为年度保底收益上涨2%后的125%。

第8次款项须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支付,支付金额为年度保底收益上涨2%后的125%。

保底收益支付须在银行转账凭证“用途”栏注明:“保底收益(**水库)”。具体付款日期以《合作经营协议》约定为准。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10年保底收益总额的10%四舍五入取整至万元位)。须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7日内足额缴纳,如未足额缴纳,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委托方有权另行重新组织竞价。

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不接受保函。

竞得人未按期足额缴纳任一期保底收益的,视为违约,其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竞得人进场说明:竞得人承担全部经营性资金投入与管理责任;独立承担养殖生产、市场销售等环节的全部风险;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绝对符合生态环保、食品安全及安全生产规范;按时足额缴纳保底收益;承担经营过程中养殖区域出现的人员生命及财产等全部责任;全面接受委托方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

4.《合作经营协议》生效后,从第二年起,每年以当年滁州地区同等类型水库水面经营权年度成交均价为参考依据(如双方对均价有分歧,共同委托第三方评估)若该市场均价较本协议约定的年度保底收益高出50%(含50%)以上的,双方应按前述市场均价重新确定年度保底收益,并据此核算后续剩余合作经营期的年度保底收益总价。

、代理服务费:

本次竞价项目由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代理费由竞得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给代理公司。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的25%执行(保底收费单个项目3000元)。竞得人在竞价成交后2日内汇入代理公司指定账户。

、咨询、现场踏勘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有意者可自行前往现场查看。

、竞价程序:

竞价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memberLogin)参与本项目公开竞价,各竞价人可根据自身条件自由出价,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即限时竞价),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竞价成交后,委托方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成交结果公示3日后通知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签订《合作经营协议》并按重大事项披露中约定缴纳成交款。

十、特别提醒:

1.竞得人在合作经营期间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及手段转租他人。

2.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价人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标的物已进行过调查,且知悉标的物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方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请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3.潜在竞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价人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竞价成功后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或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签订《合作经营协议》并交纳保证金及相关费用的,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收缴,委托方有权组织重新竞价。原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5.竞价成交后的相关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6.突发情况:由于网络延迟或者其他等客观原因,项目需暂停或者终止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暂停或终止竞价,待问题解决后重新启动竞价。本次竞价过程中,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竞价中断等给各竞价人造成经济损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方对各竞价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特此说明!

7.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委托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也可以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利害关系方提出争议情形的;

(2)在竞价过程中出现违反各相关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8.履约保证金在《合作经营协议》期满且乙方无违约、无欠费、无损坏标的移交完毕后2个月内无息退还。

9.本次公开竞价所涉水库经营权:

现状交付原则标的物以水库交付时实际现状(含实际水面范围、水位、岸线、水质、交通条件、附属设施及一切客观条件)交付;实际可利用面积可能因自然水位变化、季节性降水、水利调度、生态管控、清淤工程或其他任何原因而与参考面积不一致。竞得人自愿按现状接收,不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水面面积小于参考面积)要求调减保底收益、主张补偿、延长合作经营期或解除《合作经营协议》

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水库工程建设、突发性应急工程施工、除险加固等工程需要,该类情况属为公共利益需要及不可预见因素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竞得人应缴纳的保底收益不因此而减免合作经营期限不因此延长,竞得人不得主张由此造成的损失补偿

现场勘察义务:意向竞价人在报名前自行实地踏勘标的现场,全面了解水库的地形、水位、水质、交通、附属设施及可能影响经营的全部客观条件,充分评估标的实际使用价值及潜在风险。一经参与竞价,即视为已充分知悉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所有已知及潜在风险,不得再以未踏勘、不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异议或诉求。

风险自担承诺:本次标的合作经营期间,因水文条件变化、政策调整、生态保护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水库水面面积减少、养殖功能受限或暂停,相关风险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委托方不承担任何与此相关的责任,亦不因此减免竞得人需支付的保底收益、延长合作经营期或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面积不予调整:本项目成交后,《合作经营协议》约定的保底收益总额、支付方式及合作期限,不因水库实际水面面积与公告参考面积存在差异而作任何调整。意向竞价人应基于自身实地勘察结果、风险评估及经营规划,理性报价,审慎参与竞价,自行承担因判断失误、信息理解偏差带来的一切损失。

10.委托方保有水库资产所有权、最终处分权;按《合作经营协议》约定收取保底收益;对涉及生态安全、公共安全的经营事项拥有一票否决权;对竞得人的严重违约行为享有《合作经营协议》解除权及责任追究权。

11.竞得人在《合作经营协议》授权范围内,自主进行生产投资、作业安排与产品销售;《合作经营协议》期满无违约时,无息收回履约保证金。

1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即构成根本性违约,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合作经营协议》,没收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并追索一切损失赔偿:

(1)未按约定期限支付保底收益;

(2)发生严重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件;

(3)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经营方式或范围,损害水库主体功能或国有资产权益;

(4)发生重大安全生产或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13.其他

(1)如因政策性调整或其他重大战略调整,委托方有权终止《合作经营协议》。

(2)《合作经营协议》终止与资产处理:《合作经营协议》无论因何原因终止,竞得人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撤离。其投资形成的可移动资产自行处置,固定附着物无偿归委托方所有。为确保水库运行不中断,委托方有权视情况实施临时托管。

(3)服务期限、履约保证金、保底收益等关键内容根据单个水库实际情况在竞价文件中约定。

(4)成交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15日内未签订合同的,已缴纳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委托方有权另行重新组织竞价。

请各意向竞价人务必高度重视,充分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审慎决策、理性参与竞价,避免因忽视相关提醒、未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导致履约争议及经济损失。

14.本竞价公告由委托方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代理公司: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刘军、倪管乐、叶磊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888号

业主单位:定远农创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总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电子商务产业园电商大厦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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