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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南航路17号昌茂花园牡丹园1栋一单元加装电梯批前规划公示
肖怡、李和旧等12户业主申请加装的1部地上8层无机房住宅电梯, 位于海口市南航路17号昌茂花园牡丹园1栋一单元,加建电梯总建筑面积115.96㎡,建筑高度为25.8米,立面饰材为1.8米以上米黄色金属雕花板红褐色分层线,1.8米以下墙面贴浅褐色面砖,加装电梯拟硬化面积5.72平方米以满足通行及消防防火规范要求(详见总图)。申请人提交了本单元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加装电梯证明材料,具备资质设计单位出具的《结构安全证明》和《初步设计方案》等材料,符合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报要求。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与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间如无意见反馈,龙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核发加装电梯规划批复。
1.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2.公示网址:海口市龙华区政府网站(http://lhqzf.haikou.gov.cn/)
3.公示地址:拟建项目现场(小区公告栏、单元口等显著区域)。
4.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公示意见反馈需提供反馈意见人有关加装项目房屋权属证明、身份证件、反馈意见及相关佐证等材料;
(2)电子邮件请发送到:lhqspfwj@haikou.gov.cn;
(3)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口市滨海大道复兴城B座海口市龙华区营商环境建设局,邮政编码:570125
5.其他说明: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有意见或建议的群众请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馈,逾期视为无意见。
6.咨询电话:66552928 联系人:夏李金、张诗裕
海口市龙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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