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部分定点零售药店相关医保服务资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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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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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部分定点零售药店相关医保服务资格的公告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各相关定点医药机构: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管理,优化“双通道”及门诊统筹服务资源配置,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防城港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经评估,现决定对长期无相关结算记录的3家定点零售药店调整其服务范围。相关事项公告如下具体公告如下:

一、调整依据

经核查医保结算系统,纳入“双通道”及门诊统筹定点管理的定点药店,连续超过12个月未发生职工门诊统筹、门诊特殊药品(含国谈药)及“双通道”药品的医保结算记录。

二、调整事项

*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解除三项服务资格:

1.职工门诊统筹购药结算

2.门诊特殊慢性病保障购药结算

3.“双通道”管理的医保药品购药结算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等其余医保服务可继续按协议约定提供。

三、涉及药店名单

序号

医药机构编码

医药机构名称

地址

1

P45068100023

广西鑫海连锁药店有限公司东兴市江平金港南路分店

东兴市江平镇金港南路34号一楼铺面

2

P45068100030

广西鑫海连锁药店有限公司东兴贵州路分店

东兴市东兴镇贵州路190号7-15号

3

P45068100049

广西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东兴河洲路分店

东兴市河洲路242号(中原新都小区14-101、102号)

请有相关需求的参保人,前往其他正常提供服务的定点药店或医疗机构进行医保结算。如有疑问,可致电我中心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东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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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部分定点零售药店相关医保服务资格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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