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溪小学扩建工程监理招标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7-21
发布于
浙江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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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溪小学扩建工程监理

招标文件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招标人:金华市丹溪小学(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6 年 7 月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第二节 投标人须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7

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2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评定分离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3

第一部分 协议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4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8

第五章 服务范围及报价要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3第六章 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4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5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丹溪小学扩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丹 溪 小 学 扩 建 工 程 监 理 已 由 金 华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经 济 发 展 部 以

2601-33*开通会员可解锁*-310990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金华市丹溪小学,招标人为金华市丹溪小学,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 34146.15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23995.96 万

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丹溪小学扩建工程,包含新校区建设和老校区改扩建。老校区用地面积 17129.53 平方米,新校区用地面积约 15862.44 平方米,新老校区总用地面积约 32991.97 平方米。新老校区整体规模按照《九年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建设标准》要求的 36 班Π类标准建设,考虑设置 250 米环形跑道及运动场地。老校区拟拆除建筑面积 1531.3 平方米,新建建筑约 6235.32 平方米,保留建筑改造面积 8099.3 平方米,其他配套面积 227.78 平方米,改建后老校区总建筑面积约 14562.4,平方米,新校区配建 250 米环形跑道及综合教学楼一栋,地下室设置停车场等,并考虑地下接送功能,新校区总建筑面积约 28664.46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6845.9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11818.56 平方米。新老校区之间拟采用过街天桥进行人行联系。

,建设地点:经济技术开发区,婺州街

以东、丹溪路以南。

2.2 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所有单位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及缺陷

责任期内的相关服务。主要内容:

(1)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施工阶段的质量、进

度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文明施工、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参与无价材料询价、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造价控制与管理。(2)缺陷责任期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具体以委托人要求为准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具体以委托人要求为准。☑本次招标控制价 228.14万元。

2.3 计划监理服务期:□ 个日历天,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至该项目缺陷责任期满。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

□2.6.1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2.6.2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

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40%)以上。

2.7 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

2.8 其他:

/

(招标人根据项目需要自行增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 资质(对应资

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

要求:

/

□3.3 自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4 在 /

(设区市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监理企业信

用评价中须具有 /

(A、B、C、D、E)等级及以上;或在 / (省级及以上住

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分在 / 分及以上。

□3.5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

小企业声明函》

3.6 / (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7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

程师资格;

□3.8 自

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9 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允

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1 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3.9.2 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 / 。3.10 / (招标

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

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3.1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连续 3 个月(2026 年 4 月、5 月、6 月或

更新)的社保缴费凭证【退休人员无需提供,但应提供退休证明及投标单位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且符合以下规定:①社保凭证以社保机构(盖

章、电子证明)出具养老保险缴纳清单为准:②每月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但入职投标单位未满 3 个月的人员除外【新入职人员需提供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转注证明,入职投标单位前的缴纳单位可为其他单位,但 3 个月社保不得间断】

3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修改文件以网上下

载方式发放,网址: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gbweb/#/login(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4.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同上,潜在投标人自

行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 年

分;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同上,☑其他:本

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开评标,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工具软件是“金华通用投标工具 V1.0.14”版本,请各投标人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jinhua.gov.cn/)的“资源下载”栏目下载该工具软件,制作办法和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和相关手册说明文件,技术支持请联系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83181910。

5.3 开标时间前 30 分钟,投标人应使用钉钉软件扫描下面的钉钉群二维码进

入开标直播群,开标过程将在钉钉群中进行直播:

【放置钉钉群二维码】

5.4 评标时间拟定于 2026 年 月 日 09 时 00 分,

具体以开标当日通知为准。

6.联系方式

7.行政监督部门行政监督: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更新部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李渔路 1755 号

邮政编码:321000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投诉受理部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更新部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李渔路 1755 号

邮政编码:321000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026 年 7 月 21 日

招 标 人:金华市丹溪小学

代理机构:浙江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航歌路 111 号

地址:金华市宋濂路 1060 号

联 系 人:章先生

联 系 人:孙先生、蔡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金华市丹溪小学地址:金华市李渔路1638号联系人:章先生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电子邮箱:/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金华市金东区宋濂路1060号联系人:孙先生、蔡先生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电子邮箱:xinygw@Gmail.com

1.1.4

项目名称

丹溪小学扩建工程监理

1.1.5

建设地点

经济技术开发区,婺州街以东、丹溪路以南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财政资金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经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见投标邀请书

1.3.2

计划监理服务期

日历天,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

个日历天。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至该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投标人的投标服务期不得短于该计划服务期。

1.4.1

投标人资格条件、

要求

☑见招标公告

□见投标邀请书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其他: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组织。联系人:

;联系电话:

踏勘时间:

;地点: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时间:

;地点: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答疑(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

5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

截止时间:2026年

分。(投标人在截止时间

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交形式: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同上)网上提出联系方式:孙先生、蔡先生

联系人:*开通会员可解锁*

2.2.2

招标文件澄清的

发布

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在当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同上)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修

改的时间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当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同上)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1.7

其他需要投标人

阐述的内容

/

3.1.9

构成投标文件其

他材料

/

3.2.3

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经批准的概算监理费,即: / 万元;☑其他 暂按建安工程概算价为基数,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50%计算的监理费(专业调整系数按1.0,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按1.0,高程调整系数按1.0),即228.14万元 。

3.2.4

投标报价的其他

要求

☑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设置风险控制价。风险控制价的确定方法:最高投标限价的(X%=85%;开标时,抽取数值P%(P从-1、-0.75、-0.5、-0.25、0、0.25、0.5、0.75、1等9个数值中随机抽取),最终X+P)%作为风险控制价。

3.3.1

投标有效期

不少于 90 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4.1

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少于 3 万元。(

不得超过项目估算

价的2%,且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

(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三)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方式: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可以采用以下任意一种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请在交易系统中点击选择递交形式)。1.以银行转账形式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全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开户行信息获取方式: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

,在“我的投标项目管理”菜单的项目列

表里找到参与投标的标段,点击“进入项目”

,点击“银行转账”

获取缴纳订单,选择订单中的一个子账号,线下完成转账递交;投标人在转账时请按照“缴纳订单”中的信息填写收款账号、开户行信息。注:

(1)缴款子账号根据不同项目(标段)随机生成,此账号只在本

项目(标段)中使用有效,请注意核对。账号漏填、混填或错填均视为未按时缴纳保证金。

6

(2)投标保证金要求单笔付款,并且与“缴纳订单”中的金额一

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数字保函缴纳: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

,在“我

的投标项目管理”菜单的项目列表里找到参与投标的标段,点击

“进入项目”

,点击“数字保函”按钮跳转至数字保函平台并按系

统提示完成购买。注:

(1)投标人应当以基本账户购买数字保函;(2)数字保函的出单时间应当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逾期

视作无效;

(3)投标人不按流程操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记录数字保函信息

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纸质保函或纸质保单(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或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缴纳: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在“我的投标项目管理”菜单的项目列表里找到参与投标的标段,点击“进入项目”,点击“纸质保函”按钮并确认采用此方式递交保证金;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或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上须明确注明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保函额度须满足投标保证金额度要求。出具保函的银行需满足以下条件:(1)银行或保险公司或融资性担保公司;(2)按规定需要使用保证金时,可立即使用现金支付;(3)纸质保函或纸质保单有效期须大于等于投标有效期。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视为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纸质保函方式投保的,由经授权的投标单位人员在开标当天携带纸质保函(保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单位基本账户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保费支付的银行回单(原件并加盖公章)至开标现场。经评标委员会查验,确认纸质保函属实有效的,视为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4.信用免缴:符合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B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可免缴投标保证金。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在“我的投标项目管理”菜单的项目列表里找到参与投标的标段,点击“进入项目”,点击“信用免缴”按钮并确认采用此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以投标截止时间上一旬(即投标截止时间在当月1-10日的,以上月21号发布的企业信用等级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在当月11-20日的,以当月1号发布的企业信用等级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在当月21-31日的,以当月11日发布的企业信用等级为准)金华市建设工程智慧管理平台

(https://jsgczhgl.jsj.jinhua.gov.cn:9443/)

发布的“工程监理企业信用

评价等级”为准。备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7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4.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有不符合招标公告中有关在建合同工程任职要求的情形。☑5.其他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因中标人违约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中标人还应对超出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2.银行保函,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保证保险,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4.担保公司担保,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5.以信用免缴形式,如投标人出现应当被扣除投标保证金的情况,将在十五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补交保证金,否则接受企业信用评价等级降级处罚,同时允许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投标人提起索赔。

3.5.3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及评审打分

资料

(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

□3.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

联合体投标的提供);

☑4.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资质证书;5.投标人 2026 年 月 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6.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明材料:注册执业证书或其他证书;☑7.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承诺书(

招标人不允许总监理工

程师有在建工程的提供);8.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银行转账记录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险保单等)

(招标人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提供);

□9.《中小企业声明函》(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需提供);☑10.对监理人员配备的要求响应资料(详见第六章《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11.《投标诚信函》;12. /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

性响应的资料)。

(二)评审打分资料:

1. 根据评标办法内容要求提供。以上(一)、(二)条涉及证书、资料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证书、资料均应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评标专家评标时,可要求

8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澄清,但提供的资料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

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一)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在招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签字

和盖章处,投标人必须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

(二)其他要求:投标文件中除法定代表人签字之外的其他需要签

字的,相关页面打印成纸质文件,由相应人员亲手书写签字后扫描并制作进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除单位电子公章之外需要加盖其他印章的,相关页面打印成纸质文件,加盖相应印章后扫描并制作进电子投标文件中。

3.7.4

投标文件份数

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作为投标文件正本。投标单位在上传标书时,“网络加密标书”(文件后缀名为

“.JhTbs”)为必须上传文件,“密码加密标书”(文件后缀名为“.JhBfTbs”)作为备份自行选择是否上传。投标单位的“网络加

密标书”无法解密时,可对“密码加密标书”进行解密,以防止

“网络加密标书”无法解密而出现投标无效的情况。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开评标,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但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完整的纸质投标文件四套。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

标记和电子投标

加密要求

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工具软件是“金华通用投标工具V1.0.14”版本,请各投标人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jinhua.gov.cn/)的“资源下载”栏目下载该工具软件,制作办法和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和相关手册说明文件,技术支持请联系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83181910。

4.2.1

投标截止时间/电

子投标文件上传

截止时间

2026年

4.2.2

递交投标文件方

式和地点

(一)将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同上。□(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拟派驻本项目其他监理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近

个月社保证

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在

时间前到达以下地点参加答

辩:

(线上不见面方式)。

□(三)将数据存储设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至以下地点:

。递交数据存储设备等材料时

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其他:

/

4.4

投标文件的拒收

情形

(一)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二)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

9

□(三)未接到投标邀请书单位的投标文件(

采用邀请招标的)。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参加开标会议的

要求

(一)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二)开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金华市

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5楼开标室)。

(三)开标平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

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open/login(以下简称“不见面开标系统”)

(四)其他:1.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

前使用数字证书(CA锁)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请各投标人使用谷歌浏览器访问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在线观看开标过程,除本次招标明确投标人需前往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光盘、样品等材料的情况外,本项目无需到现场开标。2.开标期间,各交易主体使用数字证书(CA锁)在各自的电脑、移动终端上的所有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均被视为各交易主体的行为,并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根据《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412号)要求,评标时间拟定于

年 月 日09时

00分,具体以开标当日通知为准。投标人应当在评标期间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等待评标,并在评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方便应对询标澄清或其他相关事宜。4.不见面开标软硬件要求:

(1)建议电脑配置:系统windows10及以上64位操作系统;电脑内

存4G及以上;

(2)网络环境:应在稳定良好的网络环境,保障在线解密及远程

开标过程流畅;

(3)驱动程序:应安装最新版本CA互认客户端,请前往金华市市

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登录页面“驱动下载”模块进行下载安装;

(4)浏览器:建议使用GoogleChrome-139.0.7258.140(64位)以

上。

5.2

开标程序

(一)开标程序:

1.投标文件开启顺序:以系统开标流程为准,分两阶段展示开标结果,第一阶段于开标时间展示参加投标单位名单、招标人推荐入围评审名单、随机抽取入围评审名单及最终入围评审名单,内容详见开标记录表1(确定进入评审区间投标单位相关表格格式)。第二阶段于商务标评审开始前展示入围评审单位投标报价,抽取商务标风险控制价P值(如有设置),内容详见开标记录表2。2.由招标代理建立钉钉群,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扫描招标公告中的二维码进入直播群。开标全程录像由交易中心录制保存备查。3.由代理公司(或软件公司)在系统中发起解密,投标单位自行解密。投标单位在开标时间后,应根据系统提示在60分钟倒计时内解密,超过时间未完成解密而无法进入评标环节的视为投标无效。如遇解密问题,及时联系代理机构或软件公司。☑公证机构□代理工作人员将现场宣布解密情况。

10

4.☑公证机构□代理工作人员宣读招标人推荐的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单位名单,并核对推荐名单中实际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名单以及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需要抽取补足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人数量。5.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需要补足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人(如有)。6.宣布开标结束。7.开标结束后次日,系统对各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智能检测是否存在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文件制作机器码(指硬盘号、MAC地址和CPU号)相同;两个及以上投标文件被评标系统确认,采用同一计价软件加密锁编制;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上情形的,经评标委员会核实后否决其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对各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招标代理在钉钉群直播中对每个评审环节结果进行现场宣布。8.以上环节均由行业监管部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招标人代表、☑公证机构共同监督见证下进行。

(二)特殊情况的处理: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2.如遇网络故障、网络安全问题等意外情况,所有投标人均无法解密,或因招标人CA锁原因导致招标人解密环节出现问题,招标人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可延长开标时间或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3.因电子交易系统故障、投标人数量过多等非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招标人可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延长解密时间,并告知在线的投标人。4.其他: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锁)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特别说明:开标顺序:以系统开标流程为准。开标时,如发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相应投标文件不予开标。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3、投标人后缀名“.JhTbs”的电子版本投标文件无法解密,且未上传后缀名“.JhBfTbs”的电子版本投标文件的;4、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无法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

评标委员会成员:共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 4 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专家人数的2/3)。库选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执行《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直接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保证胜任,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核准确定。注:评标费用由招标人支付。

6.3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技术通过制的综合评估评定分离法(

三级及以下工程可采用技

11

术通过制)。☑技术打分制的综合评估评定分离法。□评标办法中要求对投标人进行面询、答辩。答辩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拟派驻本项目其他监理人员。□评定分离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依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浙发改公管〔2023〕256号)文,原则上按以下规定处理:1.投标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2.有效投标人为1家时,评标委员会应否决所有投标人。3.有效投标人为2家时,若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所有投标人。4.有效投标人为3家时,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评标委员会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5.有效投标人为4至5家时,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6.有效投标人为5家以上时,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7.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排序。

6.4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媒介: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jinhua.gov.cn/)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综合评估法适

用)

□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有效投标人为3家时,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评标委员会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为4至5家时,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为5家以上时,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

7.1.1

☑定标委员会(评

定分离法适用)

定标委员会:共 5 人(5 人及以上单数)。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确有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

7.1.2

□面询、答辩(评

定分离法适用)

□定标委员会要求对中标候选人进行面询、答辩,并出具面询、答辩报告作为定标要素之一。答辩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拟派驻本项目其他监理人员: /

(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

确具体监理人员)。

7.1.3

☑定标要素及具

体内容(评定分离

法适用)

☑价格因素;☑企业匹配性:

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

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企业信誉;☑监理大纲;☑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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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询或(和)考察报告;□现场面试情况;☑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

7.1.4

☑定标方式(评定

分离法适用)

定标委员会按下列方法确定中标人□票决法☑集体议事法□其他定标办法: / 。

7.4.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按规定需要使用保证金时,可立即使用现金支付。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 2 %

(不得超过2%)。

8.1

重新招标其他情

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报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少于 3 个的;或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

(招标人认为需添加的其他情形)。

10.1

否决投标的情形

(一)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

面(含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质询)或其他合理方式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系统中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并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

(二)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质

询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智能检测内容:

①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指硬盘号、MAC地址、CPU号三项均相同);②两个及以上投标文件被评标系统确认采用同一计价软件加密锁编制;③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2)审查内容:

1.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设备等条件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中“(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内容为准);2.投标人被本次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规定为准)签字或盖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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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委托代理人无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的;6.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项、3.5.2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款第(五)点规定情形的;7.投标函载明的服务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计划服务期的;8.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9.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10.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11.投标函载明的投标报价或其他关键内容不全或有瑕疵的;12.投标人未按以下要求进行报价的: / ;13.报价评审时,投标人拒绝以下条款修正的: / ;14.主要服务方案不可行或主要服务设备不能满足需要的;□15.采用技术通过制的综合评分法时,投标文件的监理大纲评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

(1)监理大纲中监理人员的专业配置不符合工程需要;监理人员

的权利和责任不明确;

(2)监理大纲中未阐明本工程施工的难点、要点和关键部位,质

量控制的保证措施和手段不可行;

(3)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管理措施不可行;(4)造价控制、进度控制与合同管理的监理管理措施不可行;(5)检测仪器和工具不能满足监理工作需要;(6)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形: / 。

16.采用的服务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或采用的服务方法或采用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17.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披露期限内的;□18.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未按照招标文件所附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提供的;19

. / 。

20.存在法律、法

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况的。

除本条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注: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对。

10.2

异议与投诉

(一)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个日历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同上)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14

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对招标文件、开标结果和评标结果的异议,提出和答复均应采用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同上) 电子平台。

(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个日历天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第23号修正)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定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三)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

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提出投诉的应当知道起始时间界定为:1.对招标文件公告资格条件的投诉以下载招标文件的第一天为准;2.对除公告资格条件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投诉以招标文件下载最后一天为准;3.对开标的投诉以开标时间为准;4.对评标结果的投诉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的起始时间为准;5.对定标结果的投诉以中标结果公告的起始时间为准。

10.3

定标前核查

(一)招标人定标前,将组织:

1.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拟中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投标截止日的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2.查询拟中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是否符合招标公告

“(三)其他”的要求。

□3.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核验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身份。

(二)招标人将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

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三)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

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按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0.4

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

(一)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拟派

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1.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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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非招标方式承接工程的,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合同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止。3.合同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的证明材料为:有效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意见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报告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

(二)在建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认定标准:

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以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准;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的,以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准;中标通知书与合同协议书中总监理工程师不一致的,应提供建设单位相关证明资料。2.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发生更换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原总监理工程师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还应同时提供备案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复制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材料的,以更换后的总监理工程师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未附证明材料的,则仍然以更换前的总监理工程师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10.5

特别说明

(一)本招标文件斜体字部分是根据本次招标内容的具体情况进行

相应填写。

(二)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

准。

(三)投标人投标函与投标函附录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投标函为准。(四)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与报价清单汇总

报价不一致时,以投标函报价为准。

(五)评标委员会评标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质询

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串通投标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指硬盘号、MAC地址和CPU号均相同)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3.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者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监理成员为同一人;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或者通过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购买电子保函;9.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10.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16

11.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12.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13.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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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监理服务标段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及计划服务期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监理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监理服务的资格条件、要求。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

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

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投标人是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8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

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市场监督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

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

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

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

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5 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的相关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应对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

1.10 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

19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

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定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服务范围及报价要求;

6)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7 个日历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

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发布澄清文件;不足 15 日

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内容的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根据评标办法由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资信标、资格审查资料

组成。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本

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20

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4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或修改其

投标文件。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时间及形式递交投标保证

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

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

金将不予退还。

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材

料的复制件。

3.5.2 投标单位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真实可信的资格审查资料。若

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除按否决投标处理外,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5.3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及评审打分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

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

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份数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

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电子投标加密要求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电子投标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

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4.3.2 投标人修改已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先在电子平台对原投标文件进行撤

回操作,修改完成后再重新上传已修改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完整记录投标人的撤回修改情况。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4.4 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招标人在招标公告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开标程序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 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

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

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方法

22

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

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作为评标依据。

6.4 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日

历天,公示媒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综合评估法)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

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

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及定标方

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 定标方式(评定分离法)7.1.1 定标委员会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应按以下方法组建定

标委员会:

(1)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应为 5 人及以上单数。(2)定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

组成。确有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

(3)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进入定标委员会,并

担任组长,主持定标会议。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进入定标委员会的,或其中两人进入定标委员会的,应从其中推选一人担任组长。其他成员从备选人员名单中随机抽取产生。随机抽取必须在法定交易场所进行。备选人员数量不得少于定标委员会除组长外其他成员数的 2 倍,数量不足的,可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备选人员名单确定需经招标人“三重一大”审议通过。

(4)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以下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为中

标候选人或者中标候选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或与中标候选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定标情形的。

(5)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

7.1.2 定标会议定标会议一般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 10 日内召开。定标会议应全程录音录像,

并统一密封保存定标投票表、过程记录、录音录像等书面或影音资料,存档备查。定标委员会是否需要在投票前对中标候选人及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进行面询或答辩,以及面询或答辩的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

7.1.3 定标要素

1)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确定定标要素及其内容,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明确。定标要素应参考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定标核查情况、质询或考察报告(若定标会议前开展了考察、质询)

,还可以参考以下方面:

23

①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等;②企业匹配性: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

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

③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

价情况等(可查询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全国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

④监理大纲: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等;⑤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

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

⑥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

(2)中标候选人出现下列情况的,定标时应慎重选择:

①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三年内的行贿

犯罪和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近三年内承接过的项目中有严重违约或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③近三年内被查实存在挂靠、转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④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招标人应在定标报告中设置专门章节,明确中标人关于本条事项的核查情况。7.1.4 定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定标委员会通过投票,取票数最多且超过半数的为中标人。

若中标候选人票数均未超过半数的,取票数前

2 名再次票决确定中标人。因并列

无法确定前

2 名时,取投标报价最低的 2 名再次票决确定中标人。

逐轮票决法:定标委员会通过投票,每轮淘汰

1 名票数最少的中标候选人,

最终确定中标人。票数最少中标候选人出现并列时,取投标报价最低的确定中标人。

票决价格法:定标委员会通过投票,按得票数多少确定

3 个中标候选人,

再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评分方式确定中标人。

票决抽定法:通过投票,按得票数多少确定

3 个中标候选人,从中抽定中

标人。

(

2)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

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

3)其他定标办法。

7.2 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应在与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一致的媒

介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7.3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 3.3 节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

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保证金

24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向招

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要求。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须在投标有效期内)

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

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

准手续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

“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5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对定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定标委员会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应当严

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透露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考察报告、中标人推荐以及与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定标委员会成员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对定标会议的监督。

9.6 异议与投诉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提出异议与投诉的权利,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本章第 10.2 条的要求。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否决投标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 异议与投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 定标前核查: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 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 特别说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

标段监理开标记录表

1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一)唱标记录

序号

投标人

总监理工程师

质量承诺

监理服务期

备注

(二)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项目名称)

标段监理开标记录表

2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一)唱标记录

序号

投标人

投标报价(元)

备注

(三)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

风险控制价

P 值: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27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监理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

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通过招投标交易平台

反馈。

(项目名称)监理招标评标委员会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监理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8

附表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本中标通知书为招标人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的告知其中标的书面通知文件,

中标结果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经评、定标委员会评审做出。本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一经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具体内容如下: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人名称

中标人名称

总监理工程师

中标金额

(大写)

(小写)

服务期

中标内容范围

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中

标合同期限

签订中标合同地址

其他需说明内容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交易见证单位:

(盖章)

该项目已进场交易

监管单位:

(盖章)

注:此表一式八份

29

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日(投标日期)所递

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监理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 为

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法定代表人章)

附表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

段监理招标关于中标结果的通知,我方已于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30

附表七:异议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异议

异议提出人

名称

(名称及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

职务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手机电话:

异议受理人(招标人)

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异议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可以

另附材料)

备注

注:异议人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

七部委第

11 号令)规定提出异议。

31

附表八:投诉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书

受理单位:

投诉人

名称

(名称及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

职务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手机电话:

被投诉人

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诉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可以

另附材料)

备注

注:投诉人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

七部委第

11 号令)规定提起投诉。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诉,将不予受理:

1、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

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3、投诉

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

证据的;

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32

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评定分离法☑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评定分离法

33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评定分离法

第一节 评标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

《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标原则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二、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成员为不少于 5 人的单数。

评标委员会应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组织评标、

掌握评标进程、主持质询、编写评标报告等工作,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权利。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对投标文

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

招标文件的规定。

三、评标程序和内容

(一)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二)评审区间确定:

本项目规定的评审区间数量为 M=15 个,投标人数量≤M 时,所有投标人进入

评审区间;投标人数量>M 时,根据选定规则选择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人。

选定规则:由招标人开标前确定“N1”= 4 (3≤N1≤15)个,招标人确定的

投标人未参加投标的,不再由招标人补充推荐,不足数量“N2”按照组合方式另外补足,确定剩余的入评投标人。

组合方式(随机抽取法)“N2”=M-N1(推荐名单中实际参与家数)个:开标

时,按照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跨行业组成联合体的,以承担本行业工作任务较多的监理企业的信用为准;如项目同时涉及房建和市政两项工作,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独立投标的,以项目所涉及的主要工作项所对应的企业信用为准,本项目主要工作项为房建)信用评价等级分为 A级、B 级、C 级、D 级、E 级,随机抽取剩余家数。当按此法抽取产生的投标人数量不足 N2 个时,不再补足,直接进入评标环节(评审环节如存在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废标、否决等情形的不再补足)。

(三)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四)投标文件的监理大纲评审;(五)投标文件的资信、业绩评审;(六)投标文件的报价评审;(七)答辩评审(如有)

34

(八)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质询,包括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前对相

关投标人进行的询问核实;

(九)根据评标办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排序;(十)完成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四、评审细则

(一)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

1.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

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

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否决投标

的情形”第(二)款内容之一的,经询问核实并认定后,该投标文件符合性评审不通过应予以否决,不再进入后续的评审程序。

2.质询

(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价、对同类问题表达

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组织质询。

(2)凡是评标委员会拟做出否决投标认定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询问核实。

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的认定,投标人放弃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系统中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并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的机会。

(3)质询应通过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其他合理方式通知相关投标

人。质询问题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或其他合理方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

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5)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

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二)投标文件的监理大纲评审

1.监理大纲评分内容(49-50 分):

(1)监理人员(9.8-10 分):(1-1)监理大纲中监理人员的专业配置是否符合工程需要;(1-2)对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权利和

责任是否明确;

监理人员的专业配置及其职责划分合理可行、具有针对性的优劣程度在分值

范围内打分。

(2)质量控制(9.8-10 分):(2-1)监理大纲中对本工程施工的难点、要点和关键部位是否阐明,质量控

制的保证措施和手段是否科学、可靠;

(2-2)原材料见证取样送检计划是否完整、可行;(2-3)关键部位的旁站监理方案是否完整、可行;

针对本工程质量控制难点分析透彻,工作重点把握准确,具有针对性;原材

35

料见证取样送检计划及关键部位旁站监理方案完整、可行的优劣程度在分值范围内打分。

(3)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管理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9.8-10 分):

针对本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难点分析透彻,工作重点把握准确,具有

针对性的优劣程度在分值范围内打分。

(4)造价控制、进度控制与合同管理

(9.8-10 分):

(4-1)针对本工程现场造价控制的方法是否合理、可行;(4-2)核定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方法是否可行,准确性保证措施是否有力;(4-3)针对本工程现场进度控制的方法是否合理、可行;(4-4)针对本工程合同管理的方法是否合理、可行;

针对本工程现场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工作重点把握准确,具有针

对性的优劣程度在分值范围内打分。

(5)检测仪器和工具(4.9-5 分):

检测仪器和工具配置合理,满足监理工作要求的优劣程度在分值范围内打分。

(6)合理化建议(4.9-5 分):

对业主或设计、施工、监理的合理化建议具有针对性的优劣程度在分值范围

内打分。

2.监理大纲评分计算监理大纲内容(不含封面封底、目录)原则上不得超过 200 页(含本数)。

投标人违反上述页数要求的,其监理大纲打分按 0 分计。

由全体评标专家负责对投标文件监理大纲部分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如发

现某个单项的评分超出了规定的分值范围的,则该张评分表无效。此项评分为:从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中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 2 位)。

(三)投标文件的资信、业绩评审

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集体认定。

资信评审因素

评审因素

内容

分值区间

投标人诚信评分(采用扣分

法,扣分不超过

信用评分分值

上限)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因工程监理或招标投标原因导致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且在公告期限内的,每次扣 1 分;以省级及以上政务服务网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内容为准,时间以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理决定的时间为准。

(以

投标人承诺为准,格式自拟)

每次

扣 1 分

监理业绩及项

目团队

企业业绩不设置,投标人均按满分 1 分计取

1 分

总监业绩(本项目拟派总监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

(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的时间为准)以项目总监身

份完成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 2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的得 1 分【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

1 分

36

项目合同和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否则不得分。项目总监、总建筑面积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资料上载明的为准。若业绩证明材料出现载明信息不一致时,以项目竣工验收资料上的项目总监、总建筑面积为准】

信用评分

投标企业信用评价:A 级 4 分,B 级 3 分,C 级 2 分,D 级 1 分,E 级 0 分;

0-4 分

项目总监信用评价:投标人均按满分 1 分计取。

1 分

备注:信用评分应统一采用省建设厅发布的信用评价标准,信用评价等级以

投标截止时间上一旬(即投标截止时间在当月 1-10 日的,以上月 21 号发布的企业信用等级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在当月 11-20 日的,以当月 1 号发布的企业信用等级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在当月 21-31 日的,以当月 11 日发布的企业信用等级为准)金华市建设工程智慧管理平台(https://jsgczhgl.jsj.jinhua.gov.cn:9443/)发布的“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准;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跨行业组成联合体的,以承担本行业工作任务较多的监理企业的信用为准,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投标人按 0 分计。

(四)投标文件的报价评审

1.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对投标文件的报价进行评审。评标专家应对报价的

范围、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

2.报价评审应以报价口径范围一致的投标评标价为依据。投标评标价应在最

终报价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因素和方法进行计算。

3.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下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

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

4.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不进入后续评审。

(1)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为通过符合性评审、监理大纲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报价,

且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不低于□B 级□C 级□D 级

由招标人确定,概算建安造价 5000

万元以上的项目可选 B、C、D 级,不足 5000 万元的项目可选 C、D 级),计算范围少于 15 家的则依次降低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计算精度保留到元。

☑方法一:随机权重平均法开标时,评审区间内投标文件在 0-1(不含“0”和“1”)之间随机抽取一

个权重系数。

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评标价(C1、C2、…Cn)

,与对应的权重系数(A1、A2、…

An)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得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

(C1×A1)+(C2×A2)+…(Cn×An)

评标基准价=——————————————————

A1+A2+…An

□方法二: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100-i)/100+算术平均值 B×(1-A)A 为权重系数

(开标时从 0.40、0.42、0.44、0.46、0.48、0.50 中随机抽取

37

一个值);i 为下浮系数(开标时从

234567 中随机抽取一个值,或由

当地主管部门自行确定抽取区间和方法)。

算术平均值 B:进入计算范围的投标评标价 m≤5 个时,全部进入计算范围的

投标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进入计算范围的投标评标价 m≥6 个时,去除 n 家高值和 n 家低值后进行算术平均,n 值为 m×20%的四舍五入取整值。

(2)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①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②未按约

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

4.报价评分(43 分)

(1)评分范围: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所有投标文件进入评分范围。(2)根据投标文件的投标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投标人的商务报价

的得分值。即:

a.投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 43 分;b.投标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 0.3 分;c.投标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 0.5 分。以上报价得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 2 位小数。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分不足 10 分的,计为 10 分。□采用、☑不采用(五)答辩评审

(≤8 分,若不设置答辩,可将分值分配

至报价评审中)

(六)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投标文件的诚信、业绩、企业信用评分、监理大

纲评分、报价评分、答辩评分的总和。

(七)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对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文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

进行排序,如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答辩(如有)排名靠前的优先;上述均相同的由招标人代表采用随机方式在开标现场确定。

2.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 规定,确定中标人或推荐中标候选

人。

五、完成评标报告

(一)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

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二)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标记录;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3.质询澄清答辩纪要;4.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及依据;5.推荐中标候选人;6.中标候选人投标资格条件业绩;

38

7.其他建议。六、其他中标候选人、否决投标情况和中标候选人投标业绩等评标情况将在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6.4 项规定的媒介公示不少于 3 天,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发现权益受到侵害,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提出投诉;就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39

第二节 定标办法

一、定标程序定标委员会按下列方法在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1)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通过投票,取票数最多且超过半数的为中标人。若中标候选

人票数均未超过半数的,取票数前 2 名再次票决确定中标人。因并列无法确定前2 名时,取投标报价最低的 2 名再次票决确定中标人。

□逐轮票决法:通过投票,每轮淘汰 1 名票数最少的中标候选人,最终确定

中标人。票数最少中标候选人出现并列时,取投标报价最低的确定中标人。

□票决价格法:通过投票,按得票数多少确定 3 个中标候选人,再以招标文

件规定的价格评分方式确定中标人。

□票决抽定法:通过投票,按得票数多少确定 3 个中标候选人,从中抽定中

标人。

☑(

2)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

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

3)其他定标办法:(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依据以上原则结合当地相关文

件补充细则)。

二、定标报告

(一)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

体成员签字。对定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定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果。

(二)定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定标委员会的产生过程;2.定标程序;3.定标结果;4.定标委员会备选人员名单(含单位及职务)

5.定标委员会正式名单、负责人;6.质询报告(如组织质询)

三、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应在与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一致的媒

介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40

第三节 确定进入评审区间投标单位相关表格格式

表 1:

金华市工程建设项目推荐进入评审区间单位报告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名称:

(项目名称)已于

年 月 日(时间)在

(地点)

确定推荐进入评审区间单位名单。本名单已通过我单位“三重一大”会议审议,具体推荐名单如下:

一、确定结果

序号

推荐进入评审区间单位名称

序号

推荐进入评审区间单位名称

1

9

2

10

3

11

4

12

5

13

6

14

7

15

8

招标人(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41

表 2:

随机抽取进入评审区间入围名单记录表

(项目名称)于

年 月 日(开标时间)在

(开标地

点)准时开标,本项目招标人共推荐进入评审区间单位

家,推荐名单中实际参

与投标单位

家,□本次投标人数量≤15 家,所有投标人进入评审区间,□本

项目投标人数量

家>15 家,根据选定规则还需通过组合方式(随机抽取法)

从剩余

家单位中确定

家入评投标人,经招标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名单如

下:

序号

随机抽取进入评审区间单位名称

1

2

……

……

招 标 人:招标代理:交易中心:监督部门:公证机构(如有)

时间:

年 月 日

42

表 3:

最终入围评审区间名单记录表

(项目名称)于

年 月 日(开标时间)在

(开标地点)

准时开标,根据招标文件评审区间确定规则,最终确定入围评审名单如下:

序号

最终入围评审区间单位名称

是否推荐

(√或×)

是否随机抽取

(√或×)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招 标 人:招标代理:交易中心:监督部门:公证机构(如有)

时间:

年 月 日

4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其中协议书、通用条件内容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

设工程监理合同》(

GF—2012—0202)相应部分,专用条件内容根据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GF—2012—0202)中的

专用条件格式、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

DBJ33/T1104-2022)等,由招

标人补充提供。

44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 金华市丹溪小学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丹溪小学扩建工程监理 。

2.工程地点: 经济技术开发区,婺州街以东、丹溪路以南 。

3.工程规模: 本项目丹溪小学扩建工程,包含新校区建设和老校区改扩建。老校区用地面积

17129.53 平方米,新校区用地面积约 15862.44 平方米,新老校区总用地面积约 32991.97 平方米。

新老校区整体规模按照《九年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建设标准》要求的 36 班Π类标准建设,考虑设置 250

米环形跑道及运动场地。老校区拟拆除建筑面积 1531.3 平方米,新建建筑约 6235.32 平方米,保留

建筑改造面积 8099.3 平方米,其他配套面积 227.78 平方米,改建后老校区总建筑面积约 14562.4,

平方米,新校区配建 250 米环形跑道及综合教学楼一栋,地下室设置停车场等,并考虑地下接送功能,

新校区总建筑面积约 28664.46 平方米,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6845.9 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 11818.56

平方米。新老校区之间拟采用过街天桥进行人行联系 。

4.服务范围:本次招标项目所有单位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相关服务。主要内

容:

(1)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文明施工、合同、信息等方

面协调管理服务,参与无价材料询价、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造价控制与管理。

(2)缺陷责任期阶

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

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具体以委托人要求为准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具体以委

托人要求为准。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5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 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 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

注册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五、签约酬金

监理服务费签约酬金按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中标价(扣除含税暂列金)为基数进行计算。监理范

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结算审核完成后,最终结算时以监理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费用结算审定总价之和作

为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基数。以《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 号)

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 50%*中标费率计算签约酬金及最终监理费(专业调整系数按 1.0,复杂程度调整

系数按 1.0,高程调整系数按 1.0)。

中标费率=中标价/最高投标限价。

签约酬金(大写):

(¥

元)。包括:

1. 监理酬金:

(¥

元 )

2. 相关服务酬金:

/

六、期限

监理期限: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至该项目缺陷责任期满。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3. 监理人必须严格执行招标人相关工程管理制度。

46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日。

2. 订立地点:

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

的代理人:

(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47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GF-2012-0202)第二部分执行,但 3.6 条答复条款不予执行;

48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1. 定义与解释1.2 解释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使用

/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

于招标工程)

(3)专用条件及附录 A、附录 B;

(4)通用条件;

(5)投标文件(适

用于招标工程)

2. 监理人义务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1.1 监理范围包括:本项目所有单位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

期内的相关服务。主要内容:(1)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文明施工、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参与无价材料询价、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造价控制与管理。(2)缺陷责任期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具体以委托人要求为准。

2.1.2 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 一般工作内容:

(1)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

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组织图纸预会审,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

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

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

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6)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7)设置专人管理监理文件资料,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整理、编制、

传递监理文件资料并报委托人。及时填写监理日志、编报监理月报、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总结。

(8)及时整理、分类汇总监理文件资料,按规定组卷形成监理档案,并向建

设单位移交。

☑2 质量控制工作内容:

(9)踏勘施工现场,熟悉现场环境,了解地质条件和地下障碍物的情况,配

合委托人或委托人委托的第三方地勘机构向施工承包人交底。

(10)配合委托人办理工程开工、竣工准备资料,保证需其提供资料的真实、

准确、完整。

(11)审查施工承包人现场质量管理体系,包括:①现场质量管理机构设置,

49

职责与分工的情况是否与合同约定及主管部门要求相符;②质量管理制度、保证体系建立情况;③专职质量检查人员的配备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情况。

(12)审核施工分包人资格,审核内容包括: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②安全

生产许可证;③类似工程项目业绩;④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是否符合总包合同约定;⑤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

(13)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及保护措施,包括:①测量人员的

资格证书;②测量设备的检定证书;③控制桩的校核成果、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④检查相应控制点的保护措施。

(14)核查检测机构,核查的内容有:①检测机构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检测

范围;②法定计量部门对检测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③与检测内容相关的管理制度;④负责本工程检测人员的资格证书。

(15)对进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①型号、规格、

出厂年限应符合施工合同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②计量设备的定期检定证明;③整机或关键部件检验检测合格的有效期。

(16)①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并按

规定和监理合同约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②如发包人要求监理单位实施平行检验工作,平行检验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7)按照《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的

通知》和金华市关于规范监理相关日记内容和格式的通知,按工程特点和要求确定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旁站,并及时记录旁站情况。

(18)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巡视检查基本内容包括:①按图纸、规范、

标准和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②材料、设备、构配件使用情况;③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情况;④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⑤施工环境。监理人员发现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的,应及时做出处置。

(19)对施工承包人报验的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进行验收,符合要求

后予以签认;分部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20)监理人发现施工存在质量问题的,应书面记录,并签发监理通知单,责

令施工承包人整改。整改完毕后,应根据施工承包人报送的监理通知回复单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提出复查意见。

(21)督促施工承包人及时提交有关质量问题、事故的书面报告,质量问题和

事故处理完毕后,配合委托人将完整的质量问题、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22)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3)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3 造价控制工作内容:

(24)负责工程计量工作,原则上每月计量一次。特殊项目或不可预见事件引

起工程量的变化,应会同相关单位进行计量,计量方法应协商确定。

(25)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支付款申请,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委托人

审批,根据委托人的审批意见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

50

(26)及时记录、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文本 1 套、电子版 1 套)

为造价控制提供依据。监理人在签认工程联系单时应写明事件发生的时间、部位、原因和影响的工程量。

(27)按建设单位的委托,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资料,(其中包括施

工方案与现场实际施工是否一致,隐蔽工程质量和工程量的真实性,竣工图和现场实际是否一致,进场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是否符合图纸或招标文件推荐品牌要求,

)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提出审查意见。

☑4 进度控制工作内容:

(28)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年度、月度或阶段性施工进度

计划,审核的基本内容包括:①与施工合同中工期约定的符合性;②主要工程项目的完整性;③分期施工、分批动用和配套动用的要求;④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与总进度计划的符合性;⑤各专业进度计划的协调性;⑥施工顺序满足施工工艺要求;⑦施工承包人员、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等资源供应计划满足进度计划需要;⑧施工进度计划应符合委托人提供的资金、施工图纸、施工场地、物资等施工条件。

(29)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记录实际进度及其相关情况,如发现实际进度与

计划进度不符时,应签发监理通知指令施工承包人采取调整措施;必要时召开有关责任方参加的专题会议,确定采取的措施,由施工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报送委托人。

(30)定期向委托人报告工程进度实施情况、采取的进度控制措施、取得的效

果、相关建议以及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风险。当工期严重滞后时,应向委托人提交专题报告。

(31)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变更单、签证单后 7 天内审查完毕并报送

发包人,并对变更签证内容和工程量的真实性负责。

(32)监理人应配合结算审核工作,限期回复咨询单位提出的查询内容,回复

时间不得超过 7 天,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5 安全管理工作内容:

(33)对涉及施工安全的专项方案、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3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专项施工

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检查施工承包人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情况;应督促施工承包人根据专家论证报告修改完善,经其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监理人审查。

(35)检查施工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

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情况、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岗位证书及特种人员的资格证书有效期等。

(36)要求施工承包人提交与分包人签订的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督促施

工承包人建立检查分包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7)对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建筑起重机械安拆报审表及所附资料进行审查,符

合要求的,由施工承包人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告知手续后,方可进行安装或拆卸。对起重机械设备基础进行验收;安装、加节作业完成后,按相关要求

51

进行资料核查,参加施工承包人组织的验收,并在建筑起重机械验收记录上签署意见;监督施工项目部在建筑起重机械验收合格 30 天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领取使用登记牌。

(38)核查施工承包人进场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39)对钢管、扣件、安全网进行检查,当发现材料不合格时,应指令施工项

目部将不合格的材料撤出现场。

(40)在施工承包人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模板支撑体系、自升式模板体系、

落地式脚手架、悬挑脚手架、工具式脚手架、临时用电和基坑支护等重要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或验收。

(41)依据专项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作业进行检查,发现未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承包人按专项方案实施,存在重大的质量或安全事故隐患时,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应及时报告委托人。施工承包人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监理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监理报告。

(42)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发现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签发施工现

场安全隐患排查通知单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必要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承包人进一步整改;情况严重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应及时报告委托人。施工承包人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监理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监理报告。

(43)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签发工程暂停令,督促施工承包人迅速保

护现场,抢救人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态发展扩大,同时收集与事故有关的资料,参与、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应按照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检查施工承包人落实情况,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复工报审表,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44)核查施工承包人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投入和使用情况及施工承包人报送的

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支付申请,并签署意见。

☑6 合同管理的工作内容:

(45)按委托人授权处理工程变更,包括:①对委托人要求的工程变更提出评

估意见,并督促施工承包人按会签后的工程变更单组织施工;②组织委托人、施工承包人按施工合同约定协商确定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变化,会签工程变更单;③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委托人、施工承包人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计价原则、方法或价款;④当委托人与施工承包人不能就工程变更费用达成一致时,提出暂定价格作为临时支付工程款的依据,最终结算时以委托人与施工承包人达成的协议为依据;⑤将已批准的工程变更内容及时在图纸中进行登记和标识。

(46)按委托人授权处理费用索赔,包括:①预测可能导致索赔事件的原因,

并采取防范措施;②当索赔事件发生时,应按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③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工程费用索赔的原始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依据;④主持索赔的处理,审核索赔报告,提出监理意见。

(47)按委托人授权处理工程延期或工期延误,包括:①签署工程临时延期报

审表,并通报委托人;②延期事件结束后,签署最终延期报审表,并报委托人;③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工期延误。

52

(48)调解施工合同争议。在施工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按仲裁机关

或法院要求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

(49)按施工合同约定与委托人与施工承包人协商确定施工合同解除后的有关

事宜。

☑7 工程保修阶段相关服务的工作内容:

(50)按合同约定的期限、频率定期回访。(51)对委托人或使用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检查和记录,

要求施工承包人予以修复,并监督实施,合格后予以签认。

(52)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施工承包人

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应核实修复工程费用,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

☑8 施工图设计阶段相关服务的工作内容:

(53)检查设计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督促设计人完成设计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审核设计人提交的设计费用支付申请表,签发设计费用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

(54)根据设计合同,协调处理设计延期、费用索赔等事宜。(55)协调工程设计人与施工承包人之间的关系,保障工程正常进行。(56)依据设计合同及项目总体计划要求审查设计各专业、各阶段进度计划。(57)审查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成果,并提出评估报告。(58)审查设计人提出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应通过相关部门

评审备案。必要时应协助委托人组织专家评审。

(59)分析设计阶段可能发生索赔的原因,制定防范对策,减少索赔事件的发

生。

(60)协助委托人组织专家对设计成果进行评审。(61)协助委托人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审有关工程设计文件,并根据审批意见,

督促设计人予以完善。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 监理依据包括:1、

《建筑法》

;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

程监理规范》

;3、

《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

;4、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

规定;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6、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

工程及有关的其他合同等;7、经政府批准的建设计划、规划、工程施工图纸等其他有关技术文件。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1)因患病等身体原因无法坚持施工现场

管理工作的;

(2)退休或离开本单位的;

(3)工程因故停止(或暂停 3 个月以上)

建设或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未开工达 3 个月以上的;(4)被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

(暂停)上岗资格、建议吊销或吊销相关证书,或被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经委托人同意的其他情形。

2.3.6 更换人员的资格要求:如需更换项目总监应提前 7 天向委托人书面报

告,经委托人同意并向行业监管部门备案后可进行更换项目总监,更换后的项目

53

总监资格条件(含资质等级、业绩荣誉、职称、奖项等不得低于原项目总监资质中标时的资格条件,仅限更换一次(个人重大疾病或人身意外导致无法胜任的除外),并且同时按 5 万元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如擅自更换项目总监,监理人按30 万元/人次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如需更换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提前 7 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更换后的专业监理

工程师资格条件不得低于原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条件。如擅自更换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人按 5 万元/人次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2.4 履行职责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在涉及工程延期

/

天内和(或)金额

/

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

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经委托人书面同意。2.4.5 驻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3 人,监理

员不少于 3 人,其他人员不少于 1 人,合计不少于 8 人。本项目监理人员可结合项目进度和实际情况派驻,具体驻场或离场需经委托人审批同意后实施,驻场人员根据项目进度要求进场后每月出勤均不得少于 22 天。若缺勤或擅自离岗,则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分别按 10000 元/天、5000 元/天、2000 元/天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非正常施工或窝工的,监理人员到岗情况可根据项目施工情况调整。

2.5 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

间和份数:监理人应及时提供完整的监理资料,编制监理月报。监理人应每月不少于二次或委托人认为需要时应以书面形式报告监理情况。负责并及时上报项目形象进度周报、月报、季报、年报及其他上级或委托人要求提供的各种资料,内容包括进度、工程量、资金支付和需求、困难和问题。编制月总结计划、年总结计划、整个项目计划及其他等需要的内容。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附录 B 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

委托人财产 。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14 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

交的时间和方式为:

双方当场书面移交

3. 委托人义务3.4 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

3.6 答复委托人同意在 /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

答复。

4. 违约责任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1.1 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建筑安装工程费

54

4.1.3 监理人应承担的违约金委托人有权直接从监理费中扣除,委托人也可

要求监理人另行支付。

监理合同执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理人将支付违约金:

(1)委托人在日常工作检查中发现监理单位人员未正确履职或失职情况,经

发现,处 10000 元/次的违约金。

(2)监理人不得向施工单位推荐材料供应商、分包单位,一经发现罚款 50000

元/次。

(3)在监理工作范围内,监理人应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落实人身意

外事故保险。监理人员的任何损伤由监理人自行负责。

(4)以委托人进度计划节点为考核标准,按期或提前完工不奖不扣,因监理

人原因造成延迟完工,监理人每天向委托人支付人民币 5000 元。因监理不力造成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问题,每发生一次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5000 元。

(5)工程安全、文明监理保证金方面:由于监理不当造成工程施工阶段发生

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扣除履约保证金中全部的工程安全、文明监理保证金,监理人同时应承担相应责任。

(6)工程质量监理保证金方面:若工程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扣除履约保证

金中全部的工程质量监理保证金,监理人同时应承担相应责任。

(7)工程进度监理保证金方面:由于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工期延误超过一个

月的,委托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中全部的工程进度监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监理人同时应承担相应责任。

(8)监理人员到位保证金方面:监理人对承诺的工程项目监理班子人员必须

到位,否则委托人有权更换人员,并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中全部的监理人员到位保证金,监理人同时应承担相应责任。

(9)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管理措施保证金方面:若管理措施不到位,委托

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中全部的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管理措施保证金,监理人同时应承担相应责任。

(10)工程投资控制保证金方面:监理人按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做好控

制工作。监理班子人员中的造价控制人员必须独立完成工程计量审核,并负责对工程施工进度款支付进行审定并向委托人提交相应的报告,若出现审定误差超过±5%或违反计价原则计量的,委托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中全部的工程投资控制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并按合同签约价的 5%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监理人同时应承担相应责任。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

5. 支付5.1 支付货币币种为: 人民币 ,比例为:

/

,汇率为:

/

5.3 支付酬金5.3.1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监理正常工作酬金计算方法:中标费率*《建设

55

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 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50%(其中中标费率=中标价/最高投标限价),监理服务费签约酬金按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中标价(扣除含税暂列金)为基数进行计算,待监理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结算审核完成后,最终结算时以监理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费用结算审定总价之和作为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基数,计算最终监理费。

5.3.2(1)监理服务报价已包括为完成本监理工程服务范围内的服务内容可能

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工作、生活、交通、设备(仪器)、劳力、利润、税收、差旅费等所有费用与税金。因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服务日期延长的,委托人不再向监理人支付延期服务费。

(2) 因委托人原因可能影响施工的,完成阶段监理工作且经委托人书面确认

后,允许监理人员有序离场,但须至少保留 1 名监理人员驻场,负责现场看护、协调及日常巡查工作,每日完成巡查记录(含影像资料存档),完成隐蔽验收全程录像及保存归档工作,并承担此期间的安全监管、沟通协调等监理责任。监理人员须按照委托人要求每天上、下班时间到工地考勤处进行指纹或人脸识别考勤,以此作为考勤考核依据,若监理人员缺勤或擅自离岗,监理人应承担 1000 元/天/人的违约金。待符合复工条件且委托人发出书面通知后,监理人应按委托人要求返场,进入下一阶段监理工作,若该阶段更换监理人员,不予处罚。由此造成的直接及间接成本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5.3.3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1)本合同签订后,监理人提供符合委托人要求的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表后,支

付签约合同价的 10%作为预付款;

(2)全部房屋士 0.00(含)以下结构完成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 20%;(3)全部主体结构验收通过,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 40%;(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 70%;(5)工程竣工备案完成且结算送审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 85%;(6)待最终工程竣工结算审定并收到全部监理资料后,委托人支付至本项目最

终监理服务费的 95%;

(7)待缺陷责任期满,扣除各项违约金后付清余款。注:每次支付进度款之前对监理人进行考核,监理费支付依照当期实际考核结

果按实支付,如考核不合格的(考核分数<70 分),则委托人有权不予支付工作节点款项:考核合格的(70 分≤考核分数<80 分),委托人支付工作节点款项的 70%,良好的(80 分≤考核分数<90 分),

委托人支付工作节点款项的 80%;考核优秀的(90

分≤考核分数),委托人支付全额工作节点款项。因未达考核要求而未支付款项待下一期考核完成后支付

委托人可通过非现金方式支付本合同相关款项,支付总额不低于总合同金额

的 5%,不超过总合同金额的 10%。(或建设单位认可的其他方式)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 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

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2 变更

56

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

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 附加工作酬金

=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

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具体延期天数应由双方协议确认,延长期间的人员

及数量需报委托人认可后执行。

□ 附加工作酬金

=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日)×延长期间的监理人员(人)

×

/人•日。

附加工作酬金按月支付,支付时间为次月 15 日前。6.2.3 合同生效后,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工作时,

监理人要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的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 附加工作酬金

=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日)×善后工作及

恢复服务的监理人员(人)×

/人•日。

□ 附加工作酬金

=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

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附加工作酬金按月支付,支付时间为次月 15 日前。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建筑安

装工程费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在结算完成后 30 日内支付。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

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扣减额=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减少额×正常工作酬金÷建筑安

装工程费

正常工作酬金扣减额在结算完成后 30 日内扣回。7. 争议解决7.2 调解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

建设主管部门

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2

种方式:

1)提请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8.2 检测费用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8.3 咨询费用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8.4 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

8.6 保密

57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按国家有关规定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按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按国家有关规定 。8.8 著作权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

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

经委托人同意

9. 补充条款9.1 履约担保:9.1.1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保函、融资性

担保公司保函。出具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需满足以下条件:按规定需要使用履约保证金时,可立即使用现金支付。

9.1.2 履约担保的金额:

元(合同价的 2%,四舍五入到元)。若采用

现金转账,中标公示结束后 5 日历天内缴纳至委托人指定账户,若采用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则在中标通知书发放 15 日历天内,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保函、保单,否则委托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若履约期间保函或保单失效,由监理人在保函或保单失效前重新办理,有效期须至合同服务期满。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监理人承担。

9.1.3 委托人与监理人签署合同前,监理人向委托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

保中工程安全、文明监理保证金占 15%,工程质量监理保证金占 20%,工程进度监理保证金占 20%,监理人员到位保证金占 25%,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管理措施保证金占 10%,工程投资控制保证金占 10%。

9.1.4 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并协助配合完成竣工资料存档、工程结算

等工作后且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三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若履约保证金不足,委托方有权从服务费中扣除相应违约金。同时补足履约保证金。

9.2 工程投资控制要求:

(1)事前控制主要做好:①确定投资控制目标,并细分目标值。②审查施工

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费用。③对工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索赔措施。④协助委托人履行合同义务。⑤进度款。⑥其他事前控制。

(2)事中控制主要做好:①做好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及时发出指令,力求减

少索赔。②施工中严格工程计量,合理、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③严格控制工程变更费用签证。④认真检查、监督承包商履行合同。⑤完善价格信息管理,及时掌握市场价格波动。⑥对工程造价超额进行分析,采取纠偏调整措施。⑦其他事中控制。

(3)事后控制主要做好:①认真细致审核工程项目分段及结算书。②确定变

更费用及价格调整。③公正合理及时处理索赔;监理班子人员中的造价控制人员负责对工程施工进度款支付的审定。④其他事后控制。

9.3 工程其他控制要求:与监理人有关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管理的其他事宜,监理人应按金华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管理若干指导意见》的通知

(金市建〔2025〕46 号)执行。

58

(1)签证时限的约定: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变更单、签证单后 7 天

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并对变更签证内容和工程量的真实性负责。

(2)资料真实性的约定:明确监理人对以下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施工方

案与现场实际施工是否一致,隐蔽工程质量和工程量的真实性,竣工图和现场实际是否一致,进场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是否符合图纸或招标文件推荐品牌要求。

(3)结算审核工作的约定:监理人应配合结算审核工作,限期回复咨询单位

提出的查询内容,回复时间不得超过 7 天,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9.4 监理人安全责任条款:9.4.1 监理人负责本项目的现场安全生产控制,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

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的要求对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9.4.2 监理人应制定现场安全生产专项监理制度及安全监理细则。9.4.3 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组

织施工现场定期专项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9.4.4 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施工单位未办理安全生产

许可证的,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停工,并上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站。

9.4.5 跟踪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重在安全隐患的整改,施工单位拒示整

改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9.4.6 监理人按规定对建设工程单列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列支

和使用实施监督。

9.4.7 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的要求监督施工单位做

好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工作。

9.4.8 监理人应对重要施工环节和安全事故易发工序进行巡查,并做好相关

记录。

9.4.9 监理人应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落实人身意外事故保险。监理

人员的任何损伤与意外由监理人自行负责。

9.5 其他要求:9.5.1 监理单位的监理班子必须切实负起职责,明确相关管理制度,协调磋

商管理机制,应旁站的分项分部工程必须全程旁站,并做好记录,如发现未旁站或无效旁站的,监理人应按 500 元/次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委托人发现一次未旁站予以口头警告,发现两次立即更换有关人员,发现三次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由监理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9.5.2 有关的监理资料、通知单、签证单、会议纪要必须及时整理,不允许

先施工后签证的行为,委托人对监理的资料情况将定期检查,如发现资料不及时或不齐全的情况,监理人应按 500 元/次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委托人发现三次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由监理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9.5.3 监理班子成员必须严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不和施工企业私下接触,

不得接受施工企业的宴请、礼物、礼金、消费卡和其他有可能影响监理行为的活

59

动,如有发现立即更换相关人员,直至解除合同,并由监理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9.5.4 监理班子应建立完善的诚信考勤机制,应对每位成员的工作业绩进行

内部考核,及时总结,发现问题立即纠正。施工期间监理工程师不得脱岗,如确有要事应向总监请假,总监应立即报告委托人现场代表,若未经请假就擅自脱岗,发现二次立即更换有关人员,监理班子考勤和休息制度应书面上报委托人,委托人有权对每一位监理人员进行考勤;监理人要按照委托单位要求,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9.5.5 委托人对总监及监理班子的工作分阶段进行评价。未经委托人书面同

意,不得更换总监及监理员;委托人对总监或监理班子的工作不满意或是总监有其他的违规行为,委托人有权提出更换总监及监理员。

9.5.6 监理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一经发现,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所造

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监理人负责。

9.5.7 项目现场须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9.5.8 监理人应配合委托人做好农民工工资清单及支付情况的审核工作。9.5.9 未尽事宜,由委托人、监理人结合有关国家规定共同协商。9.6 如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理规范要求进行调整等情况,从其新规。

60

附录 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A-1 勘察阶段:

A-2 设计阶段:

A-3 保修阶段:

A-4 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

61

附录 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B-1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名称

数量

工作要求

提供时间

1.工程技术人员

2.辅助工作人员

3.其他人员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名称

数量

面积

提供时间

1.办公用房

2.生活用房

3.试验用房

4.样品用房

5.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B-3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名称

份数

提供时间

备注

1.工程立项文件

2.工程勘察文件

3.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4.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5.施工许可文件

6.其他文件

B-4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名称

数量

型号与规格

提供时间

1.通讯设备

2.办公设备

3.交通工具

4.检测和试验设备

62

附件:廉政合同

廉政合同

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

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以下简称“甲方”

)与

(以下简称“乙方”

,特订立如下合

同。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

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

,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

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

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

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

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

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

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施游等提供方便等。

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

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推销材料,不得要求

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6.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

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三、乙方义务

63

1.乙主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

贵重礼品。

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

的任何费用。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

用品等。

四、违约责任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

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

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

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

严重的,甲方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建

设工程市场的处罚。

五、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

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

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六、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七、本合同作为(项目名称)工程监理合同的附件,与工程监理合同具有

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

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甲方监督单位:

乙方监督单位:

64

附件:安全监理责任合同

安全监理责任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为了在监理服务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切实做好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

(以下简称“咨

询人”

)签订如下安全监理责任合同。

一、委托人职责与权利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支持监理人按条例要求对规定的

施工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

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

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协调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程监理人及时处理的各项安全隐

患。

6、监理人派出的监理人员不具备合同约定的资质,或存在对安全生产工作不

重视、不负责任、玩忽职守、推诿扯皮、损害委托人利益等行为,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

7、委托人有权向监理人在安全监理过程中违约、未履行职责行为索赔违约金。二、监理人安全责任与职责(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安全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

工程咨询合同中的有关安全监理要求。

2、监理人应对所派出的本项目咨询机构的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负全责,并为各

成员办理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二)安全职责:

1、工程监理单位应建立安全监理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监理规章制度,检查指

导项目监理部的工作。

2、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项目监理部应

按照合同约定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监理人员。

(三)

、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配备要求

1、项目监理部在同时开发面积 10 万平米以下配备 1 名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

10 万平米以上每增加 15 万平米增加配备 1 名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工作日全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岗位或其他项目的职务,同时项目监理部须明确兼职安全监理,在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在岗时,履行专职安全监理职责。

65

2、监理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安

全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中级(含)以上工程系列技术职称、监理资格证书,同时须经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资格证书应真实、有效。

(四)

、监理人应建立并落实以下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1、审查核验制度2、检查验收制度3、督促整改制度4、工地例会制度5、报告制度6、教育培训制度7、资料管理与归档制度8、其他为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做好安全监理工作必需的制度。

(五)

、安全监理方案

1、监理规划中应包括安全监理方案。2、安全监理方案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工程项目特点以及施工现场的实际

情况,确定安全监理工作的目标、重点、制度、方法和措施,并明确给出应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施工部位。安全监理方案应具有针对性。

3、安全监理方案的编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兼职安全监理人员和专

业监理工程师参加。安全监理方案由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4、安全监理方案应根据工程的变化予以补充、修改和完善,并按规定程序报

批。

(六)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项目监理部应按照安全监理方案的要求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安全监理

实施细则应具有可操作性。

2、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针对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尤其是危大工程

专项施工方案)和现场实际情况,依据安全监理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和管理要求,明确监理人员的分工和职责、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手段、安全监理检查重点、检查频率和检查记录的要求。

3、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兼职安全监理人员

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4、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工程的变化予以补充、修改和完善,并按规定程

序报批。

(七)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审查施工现场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的专项保护措施。

(1)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上、

地下管线资料和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的移交,并在移交单上签字。

(2)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

下管线等专项保护措施,总监理工程师在相关资料上签署意见。当专项保护措施

66

不满足要求时,总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后重新报批。

2、核查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

安全协议签订情况。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1)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2)应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及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并且

符合有关规定;如果分阶段编制,应有编制计划;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情况;(4)冬期、雨季等季节性安全施工方案的制定应符合规范要求;(5)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有关安全、消防的要求;(6)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应审核的其他内容。

4、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1)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签署齐全有效;(2)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3)应组织专家论证的,已有专家书面论证审查报告,论证审查报告的签署

齐全有效;

(4)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报告中提出的结论性意见进行完善。

5、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1)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应符合有关规定,安全管理目标

应明确并符合合同的约定;

(2)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

制度;

(3)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全有

效;

(4)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应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

规定,其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备有效。

6、核查施工单位现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7、第一次工地会议

(1)第一次工地会议应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负责现场安全管理

的人员参加。

(2)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汇报施工准备工作时,应包括现场安全生产的准备情

况。

8、安全监理交底

(1)安全监理交底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2)参加安全监理交底的人员应包括:

①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及有关的安全管理人员;②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及有关的监理人员。9、安全监理交底的主要内容

(1)明确本工程适用的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

标准;

67

(2)阐明合同约定的参建各方安全生产的责任、权利和义务;(3)介绍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4)介绍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5)提出有关施工安全资料报审及管理要求。

10、项目监理部应编制施工安全监理交底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各方会签后及

时发出。

11、核查开工条件项目监理部核查开工条件时,安全监理人员应核查施工单

位安全生产准备工作是否达到开工条件,并在工程动工报审资料上签署意见。

(八)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

一)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方法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日常巡视监理人员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时,应检查安全防护情况并做

好记录;针对发现的安全问题,按其严重程度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相应的监理指令,责令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2、安全检查

(1)安全监理人员应按安全监理方案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结果应写人项

目监理日志;

(2)项目监理部应要求施工单位每周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临时用电、

起重机械、脚手架、施工防汛、消防设施等安全检查,并派人参加;

(3)项目监理部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项检查,每月不少于

一次;

(4)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项目监理部应及时发出书面监理指令。(5)项目监理部对现场的安全管理应建立安全隐患台账,每周报委托人项目

部。

3、监理例会在定期召开的监理例会上,应检查上次例会有关安全生产决议事项的落实情

况,分析未落实事项的原因,确定下一阶段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明确重点监控的措施和施工部位,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

4、安全专题会议

(1)总监理工程师必要时应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

人员主持,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现场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员参加;

(2)监理人员应做好会议记录,及时整理会议纪要;(3)会议纪要应要求与会各方会签,及时发至相关各方,并有签收手续。

5、监理指令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通过日常巡视及安全检查,发现违规施工

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发出监理指令。监理指令分为口头指令、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工程暂停令四种形式。

(1)口头指令

监理人员在日常巡视中发现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事故隐患,凡立即整改能够

消除的,可通过口头指令向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予以指出,监督其改正,并在监理

68

日记中记录。

(2)工作联系单

如口头指令发出后施工单位未能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或者监理人员认为

有必要时,应发出《工作联系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监理人员按时复查整改结果,并在项目监理日志中记录。

(3)监理通知

当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后,安全监理人员认为有必要时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

理人员应及时签发有关安全的《监理通知》

,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限时书面回

复,安全监理人员按时复查整改结果。

《监理通知》应抄报建设单位。

(4)工程暂停令

当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

暂停令》

,暂停部分或全部在施工程的施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经安全监理人员

复查合格,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复工。

6、监理报告

(1)项目监理部应每月总结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的情况,并写人监理月报,向

建设单位报告;

(2)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后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3)对施工单位拒不执行《工程暂停令》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向建设单位及

监理单位报告;必要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

(4)在安全监理工作中,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结合发出监理指令的

执行情况,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可编写书面安全监理专题报告,交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并将检查情况记入项目监理

日志。

(1)每天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情况;(2)抽查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3)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

况;

(4)检查施工单位对进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5)抽查施工前工程技术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记录。

2、检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3、检查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4、审查施工单位填报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书》,签发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

5、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上报。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理,包括但不限于:1、监理人应指派专人负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理。2、应依据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专项施工方案及监理实施细则对危险性较大

69

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监理工作。

3、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应按照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的检查项

目、方法和频率进行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二次;监理员每日应重点进行巡视检查;监理人员应详细记录检查过程。

4、对于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人应参加施工

单位组织的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5、监理人应当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经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

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施工方案,如因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化等确需修改的,监理人应要求施工单位对修改、调整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应重新组织审批或论证。

6、监理人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进行整改;

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其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委托人。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应当及时报告委托人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7、危大工程发生险情或者事故时,监理人应当配合施工单位开展应急抢险工

作。

8、监理人应当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并将监理实施细则、专项施工方

案审查、专项巡视检查、验收及整改等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

四)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理,包括不限于:1、对于基坑工程,监理人应通过原材料进场检验、隐蔽工程验收、混凝土工

程旁站等手段实施监理,并应督促施工单位和第三方监测单位按照监测方案落实监测工作。

2、对于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监理人应在安装前对所用原材料进行抽查,不

符合相关标准不得使用;安装过程中定期巡视,检查是否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安装完成后参加验收,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3、对于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监理人应检查相关单位企业资质、

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设备的定期检测报告,检查相关单位是否按照专项方案要求作业,检查现场各项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4、对于脚手架工程,监理人应检查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检查作业人员

上岗资格,参加脚手架的验收,签署监理意见。

5、对于拆除、爆破工程,监理人应检查施工单位企业资质、作业人员上岗资

格以及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6、对于其它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监理人应按照有关规

定进行监理。

五)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的安全监理,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前,监理人员应核查拆装单位的企业资质、租赁合

同、设备的定期检测报告及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并在相应的表格上签字;监理人员应检查其是否编制了专项拆装方案;安装完毕后监理人员应核查施工单位的安装验收手续,并在相应的表格上签字。

2、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机械设备的进场安装验收手续,并

在相应的验收表上签字。

70

3、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应参加施工现场模板支撑体系的验收并签署意

见,对工具式脚手架、落地式脚手架、临时用电、基坑支护等安全设施的验收资料及实物进行检查并签署意见。

特别指出:

(1)为了保证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状态良好,委托人要求,在本项目安装

的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出厂日期至安装日期,多层及以下建筑时间不得超过 8年,高层建筑时间不得超过 5 年,若各种层数类型建筑同时存在,时间不得超过5 年,监理人对此应重点核查。

(2)专职安全监理应现场见证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每月一次全面的安全检

查,签署意见并签字,确保状况完好。

(3)监理人专职安全监理须现场见证安全网、暂设用房保温材料等防火性能

符合规范和合约要求。不合格材料不得进场使用。

(4)鉴于门式脚手架在模板支撑体系中使用不善易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委托人要求施工单位在模板支撑体系搭设中不得使用门式脚手架。

(5)监理人专职安全监理在钢管、扣件、U 托等脚手架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使

用前,应现场见证抽样检测。不合格材料不得进场使用。

(九)

、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程序

一)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报审程序1、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向项目监理部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填写

《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应包含安全技术措施、施工

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及本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计划。

2、施工单位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向项目监理部报送专项施工

方案,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写,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签字。

3、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组织专家论证的,施工单位应组织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

专家论证,并将论证报告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报送项目监理部。

4、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审查,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当需要施工单位修改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后再报。

二)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的报审程序1、起重机械报审验收程序

(1)起重机械安装前,项目监理部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

装申请及所附资料进行程序性核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

(2)起重机械安装完成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对其验收程序进

行核查,并在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验收核查资料上签署意见;

(3)起重机械拆卸前,项目监理部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

装申请及所附资料进行程序性核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拆卸。

2、其它施工机械报审核查程序项目监理部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其它施工机械检查验收的程序进行复核并签

71

署意见。

3、安全设施验收审核程序监理工程师应对落地式脚手架、工具式脚手架、钢管扣件式支撑体系的验收

资料进行复核,并签署意见。

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的报审程序1、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

及费用清单,并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报项目监理部申请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预付款。

2、安全监理人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施工单位提出

的预付款支付申请,并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

3、施工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按期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经自检合

格后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清单,报项目监理部申请支付相关费用;

4、安全监理人员应依据合同约定和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落实清单进行审查,对措施不落实的应发出监理指令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对已经落实的项目进行核准,并由负责造价控制的监理工程师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

5、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

(十)

、施工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

一)安全监理资料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含安全监理工作内容);2、监理规划(含安全监理方案)、安全监理实施细则;3、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人员的岗位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证书及审核资料;

4、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审核资料;5、施工单位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及工程项目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核资料;6、涉及消防、安全、环保等材料的检测报告、合格证、抽样检测报告。7、安全监理专题会议纪要;8、关于施工安全的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及回复单、工程暂停令及复工审批

资料;

9、关于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问题的报告、处理意见等有关文件;二)安全监理资料的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1、安全监理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是:收集及时、真实齐全、分类有序;2、安全监理资料应纳入本项目监理部的工程监理资料管理,由安全监理人员

审核后交资料管理员保管;

3、安全监理资料应建立案卷,分类编目、编号。以便于跟踪检查;4、安全监理资料的收发、借阅应通过资料管理员履行手续。三)安全监理资料的归档管理安全监理档案的验收、移交和管理参照 JGJ/T185-2009《建设工程资料管理

规程》的规定执行。

72

(十一)

、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

监理人应按照本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一)工程项目发生人员重伤以上安全事故、重大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

食物中毒事故以及治安案件、群体性事件、环境保护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监理人应立即以最快的方式通知委托人项目负责人。

二)在事故发生后,监理人应监督施工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抢救伤员,防止事

故损失扩大,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应向施工单位签发工程暂停令,

要求局部或全面停工,整改、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状态。

四)监理人应积极配合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与处理。三、违约责任因委托人或工程监理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管理条例》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其他:其它未尽事宜监理人应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监

理职责。

1、本合同作为

监理合同的附件,与监理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2、本安全生产责任合同一式

份,委托人

份,监理人

份。由双方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73

第五章 服务范围及报价要求

1.服务范围:本次招标项目所有单位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

内的相关服务。主要内容:(1)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文明施工、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参与无价材料询价、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造价控制与管理。(2)缺陷责任期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具体以委托人要求为准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具体以委托人要求为准。

2.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和相关工程资料及监理服务范围、内容、监理

服务期等,结合自身监理能力和监理力量、经济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按总价形式报价。

(2)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监理工程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工

作、生活、交通、通讯、设备(仪器)、劳力、利润、税收等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费用。

(3)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4)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的,附加工作酬金

不另外计取和支付,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合同生效后,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工作时,监理人要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的,附加工作酬金不另外计取和支付,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74

第六章 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

□1.对监理人员配备的要求:

序号

岗位

上岗证书

要求

数量

其他要求

1

总监理工程师

2

□总监代表

3

专业监理工程师

4

专业监理工程师

5

专业监理员

6

专业监理员

7

其他人员

说明:①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特点和自身需要提出人员要求;

②投标人应提供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

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规定的其他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时间为: / 。2.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技术标准及要求:

2.1监理规范:①《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②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J33/T 1104-2022)2.2对监理人员管理的要求:①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符合金咨监协【2026】1号《金华市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

理管理协会现场监理自律人员配备最低标准》 文件要求,并缴纳社会保险。

②派驻本工程监理人员具体人数根据项目进度及项目实际情况报建设单位或

委托人审核,建设单位或委托人同意后,可按项目进度需要进场或退场,驻场人员根据项目进度要求进场后每月出勤均不得少于22天。

75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76

监理投标文件

(封面)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77

目录

1.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料一览表(格式一)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二,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3.授权委托书(格式三,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4.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格式四,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

中的中小企业需提供)

5.联合体协议书(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提供,格式自拟)6.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7.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

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承诺书(招标人不允许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提供,格式五)

8.投标诚信函(格式六)9.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七)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78

格式一:投标人提供的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一览表

投标人提供的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一览表

序号

资料名称

共 页

备注

注:本表请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内容填写。

投标人:

(盖章)

79

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制件

80

格式三: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及标段名称)的投标文件、提出异议、投诉、签订

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

;手机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制件

81

格式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招标人) 的 (项目名

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接企业为 (企

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

1.填写要求: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

立企业可不填报;②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 3 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确定;③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

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条件并

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 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

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82

格式五:总监理工程师承诺书

(招标人不允许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提供)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

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承诺书

我公司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诺,拟派参加

项目监理投标的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

身份证号码

,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

程上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情形。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

,结束时间为该合

同通过竣工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罚。

(没有选择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3.4.1 第(四)款第 4 项的,删除下划线部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

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已中标,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的处理。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签字)

83

格式六:投标诚信函

投标诚信函

(招标人名称)

本公司已详细阅读

(工程名称)监理招标文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浙江省及当地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现自愿就参加该工程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承诺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

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

2.承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代表等主要责任人诚信

投标;

3.承诺无串通投标行为,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投标文件异常一致、内容多处

雷同、电子检测码(或制作码、创建码)一致的情况,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4.承诺无恶意报价行为,若被认定存在严重哄抬标价或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

低价竞标行为,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5.承诺按照投标文件派驻监理人员及投入监理仪器设备,若存在不到位的情

况,同意接受合同约定的处罚。若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求;

☑6.承诺本项目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

工程上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情形

(适用于招标公告不允许拟派项目总监理工

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的);

7.承诺我单位在投标前,及时维护更新“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相关信息,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8.承诺我单位在投标期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

,资质

条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若为“不合格”状态同意作否决投标处理;

9.承诺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和我单位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且自

年 月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10.承诺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联合惩戒名单)或限制参加投标;

11.若我单位中标,承诺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若变更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变更之日起六个月之内将不参与浙江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工程投标(以下两种情况除外:(1)工程因故停工 3 个月及以上或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未开工达 3 个月以上的;

(2)从本单位离职的);

12.我单位直接负责本项目投标的主管人员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号码:

,联系手机号码:

(必须为本人实名办理

的手机号码);我单位与本项目投标相关的直接责任人员为本次投标委托授权代

84

(身份证号码:

联系手机号码:

(必须

为本人实名办理的手机号码),上述人员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其他:

(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相应的条款)

14.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理。给招标人造成

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已中标,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的处理。

本人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对所在单位参与本次投标

知情,投标中使用的本人相关业绩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单位盖章)

85

格式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职称

联系电话

企业负责人

职务

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职务

职称

联系电话

法人营业执照

企业资格等级

质量体系认证

银行信用等级

固定资产净值

流动资产

总人数

人,其中:国家注册

人,省注册

人,监理员

企业简介:

86

监理投标文件

(封面)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技术标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87

目录

监理服务大纲(格式自拟)

88

监理投标文件

(封面)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资信标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89

目录

1.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及评审打分的资料一览表(格式八)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90

格式八:投标人提供的评审打分资料一览表

投标人提供的评审打分资料一览表

序号

资料名称

共 页

备注

注:本表请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二)评审打分资料”内容填写。

投标人:

(盖章)

91

监理投标文件

(封面)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商务标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92

目录

1.投标函(格式九)2.监理费报价表(格式十)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93

格式九:投标函

项目监理投标函

(招标人)

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

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招标文件和招标补充

文件,并经过对施工现场的踏勘,澄清疑问,已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项目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并按此确定本项目投标的要约内容,以本投标函向你方发包的

项目全过程监理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最终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负责本项目的总

监理工程师是

(身份证号码

,监理人数为

人,服

务期

我方将严格按照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投标,并

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对定标结果也没有解释义务。如由我方中标,在接到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并按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本投标函的约定与你方签订委托合同,履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我们同意从投标之日起在

天的有效期内恪守本招标文件,在此期限期

满之前的任何时间,本投标函全部条款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派驻本工程监理人员具体驻场人数根据项目进度及项目实际情况报建设单位

或委托人审核,建设单位或委托人同意后,可按项目进度需要进场或退场,驻场人员根据项目进度要求进场后每月出勤均不得少于

22 天。

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

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邮编:

94

格式十:监理费报价表

监理费报价表

工程名称:

序号

费用名称

单位

计算依据

单价(元)

数量

合价(元)

1

2

3

4

5

合计监理服务费总报价为人民币小计:¥

投标人已充分考虑整个监理服务时间内的全部工作所需费用,并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报价依据和说明(可另附页):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年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