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省道大养线高台河桥拆除重建养护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6-05-06
发布于
辽宁锦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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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锦州市太和区公路养护中心(锦州市太和区农村公路管理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锦州市省道大养线高台河桥拆除重建养护工程项目(施工标段)(招标代码:2*开通会员可解锁*0900000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在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评标地点)结束,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推荐和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总工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四、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和项目业绩

五、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无

六、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s://ggzy.jz.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锦州市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公示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日起 10 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八、提出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锦州市太和区公路养护中心(锦州市太和区农村公路管理所)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昆明街35号

邮编:121000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thyhzxzbb@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凯旋家园7-26号

邮 编: 121100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Jzbs2015@sina.com

九、提出投诉咨询方式

监督部门:锦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锦州市松山新区凌南东里宝地城B区1-2号

邮编:121000

联系人:牛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jtjjt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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