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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广东粤电流溪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多媒体设备改造项目,招标人为广东粤电流溪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广东粤电流溪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多媒体设备改造项目
2.招标编号:ZB-16-04A-2025-D-F-E27885
3.招标范围:选定1家投标人完成生产大会议室C0B显示设备改造和职工培训室视频会议系统设备改造。
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5.交货地点: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流溪香雪大街1号广东粤电流溪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6.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7.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投标人,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标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项目进行转包或违规违法分包。(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当前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查询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
10.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级、平台级和本项目单位级灰/黑名单的投标人,且不处于“灰/黑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
1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同一制造商(原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代理商参与本项目,须提供①生产大会议室C0B显示设备改造中,中控系统、显示系统和专业扩声系统设备的制造商(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须加盖投标人和制造商(原厂商)公章);②职工培训室视频会议系统设备改造中,专业扩声系统、中控系统和智能无纸化会议系统设备的制造商(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和制造商(原厂商)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2.1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进行项目投标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
(1)“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投标人操作手册》;
(2)“投标登记”方式详见《投标人&投标人操作手册》-“3.1.1”;“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投标人操作手册》-“3.2”。
(3)如对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开通会员可解锁*。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4.2.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a) 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文件费用;b) 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 项目编号后6位及项目简称”);
4.3 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整。(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春融三路7号南方财经大厦31楼3101-会议室7号
注:本楼宇区域内全面禁烟火,请避免携带香烟、火柴、打火机等火源进入!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诚E招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广东能源商务网(网址:https://www.gdydb2b.com/home)和粤采易(https://www.gdycy.com/#/homepage)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7.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元(人民币壹万元整)。
7.2.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等有效形式。以电汇/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电汇/银行转账底单复印件,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给招标代理,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7.3. 保证金的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时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电汇底单或者转账凭证复印件。
7.4. 付款时请注明为本项目的保证金,即在摘要处注明:投标保证金(项目编号:ZB-16-04A-2025-D-F-E27885)。
7.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到账成功的才视为有效递交投标保证金。
7.6. 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7.7.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① 招标人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于投标保证金返回投标人账上后五日内,投标人递交计息凭据(即计息期为从缴纳投标保证金之日起至退还之日止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凭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利息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办理,逾期不候,视为主动放弃退还利息)退回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退还或者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从其规定。
② 若中标人选择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支付服务费,则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需中标人按本须知规定签署合同后告知招标代理机构,经招标人向招标代理确认上述信息,且需在中标人按本须知规定签署合同并按要求缴纳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后五日内退还中标人的余下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于投标保证金返回投标人账上后五日内,投标人递交计息凭据(即计息期为从缴纳投标保证金之日起至退还之日止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凭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利息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方需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相关证明)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视情况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的;
(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 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提交保证金账号信息(以下保证金账户信息为本项目合法有效的专用虚拟账号):账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银行帐号:311*开通会员可解锁*7885
8.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广东粤电流溪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流溪河林场流溪香雪大街1号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春融三路7号南方财经大厦32楼
项目联系人:叶凯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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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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