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江发电公司2026-2028年厂区绿化管护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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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22
发布于
广东河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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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江发电公司2026-2028年厂区绿化管护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新丰江发电公司2026-2028年厂区绿化管护项目(第二次),采购人为广东粤电新丰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6.3296万元,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丰江发电公司2026-2028年厂区绿化管护项目(第二次)

2.2 采购编号:04-04-04A-2026-D-F-E00745C01

2.3 招标范围:广东粤电新丰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河源市源城区新江三路298号,其厂区绿化面积35886.4平方米,时花种植面积388平方米。为了更好的做好绿化管护工作,新丰江发电公司(招标方)将其厂区(含生产区、办公区、公共区域)的绿化管护、时花种植管护工作进行公开询比。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 服务地点: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新江三路298号广东粤电新丰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7 采购方式:国内公开询比,资格后审。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序号

资格要求内容

3.1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依法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响应。

3.2

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承诺函)

3.3

业绩要求:

供应商至少提供1个近3年(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采购截止日)签订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绿化管护或园林绿化工程类),且合同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签字盖章页,须能清晰反映①供应商单位名称②项目内容③签约时间④合同金额。若合同正文无法体现合同金额,可提供业主证明或网站截图信息(政府或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招标平台)等。

3.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园林或园林绿化专业助理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响应截止日前(不含响应截止当月)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3.5

其他要求:提供响应承诺函。(格式见第 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承诺函)

供应商未被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和本公司供应商灰名单,且不处于“黑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响应的期间。

3.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04月23日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1)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获取采购文件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纸质采购文件。

(2)“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供应商&供应商操作手册》;

(3)采购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供应商&供应商操作手册》-“购买文件”。)

(4)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采购文件费用:

a) 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文件费用;

b) 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招标代理编号及项目简称”);

c) 钱包支付:注册时自动创建“钱包账号”,充值后则可选择【钱包支付】方式支付文件费用。

4.3 投标前应在广东能源商务网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响应文件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以前将响应文件的纸质文件送达至指定地点,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5.3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新江三路298号(邮编:517021)广东粤电新丰江发电公司1号行政楼109室。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www.gdycy.com)、广东能源商务网(www.gdydb2b.com)、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如以上媒体发布内容出现不一致,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为准。

7. 响应保证金

7.1响应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2000.00元(人民币)

7.2响应保证金形式:电汇、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等有效形式。以电汇/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电汇/银行转账底单复印件,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递交响应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原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单独递交给招标代理,其复印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7.3 保证金的提交:响应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投标时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电汇底单或者转账凭证复印件。

7.4付款时请注明为本项目的保证金,即在摘要处注明:响应保证金(采购编号:04-04-04A-2026-D-F-E00745C01)。

7.5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保证金,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到账成功的才视为有效递交响应保证金。

7.6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

7.7响应保证金的退还:

①采购人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五日内将响应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回成交人和未成交的供应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退还或者可以不退还响应保证金的,从其规定。

②若成交人选择从其响应保证金中支付服务费,则成交人的响应保证金,需成交人收到缴费通知后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人与采购人签署合同并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后五日内退还成交人的余下响应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视情况不予退还其响应保证金:

(1)供应商在响应有效期内无故撤销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提交保证金账号信息(以下保证金账户信息为本项目合法有效的账号): 账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银行帐号:311*开通会员可解锁*9054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广东粤电新丰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新江三路298号

商务联系人

陈惠芳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技术联系人

谢善民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

2284308947@qq.com

采购代理机构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东华路西面建设大道南边142号锦天大厦A10楼i号

项目负责人

胡敏、吴文科、李向明、邓勇浩

项目联系人

胡敏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

gczx_hyjk@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公告-新丰江发电公司2026-2028年厂区绿化管护项目(第二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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