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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局拟对山东祥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1万吨/年水性乳液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济宁市为民服务中心3楼B313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272100
项目名称 |
山东祥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1万吨/年水性乳液项目 |
建设地点 |
鱼台张黄化工产业园山东祥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
建设单位 |
山东祥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公用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为技改项目,位于鱼台张黄化工产业园山东祥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主要建设内容:将现有6000吨/年聚酰胺树脂产品生产线搬至松香树脂车间并进行生产工艺技改,技改后不再生产精二聚酸,直接通过外购精二聚酸的方式进行聚酰胺树脂的合成;利用原聚酰胺树脂车间建设丁腈乳液2万吨/年、苯丙乳液3万吨/年、醋丙乳液3万吨/年、纯丙乳液3万吨/年生产线,并配套建设分装区、部分罐区、纯水制备系统、制冷系统、废气及噪声治理措施,其余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均依托现有。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的0.7%。项目建成后年产11万吨水性乳液。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强化各类工艺废气治理措施。 (二)项目要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量。 (三)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 (四)做好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处置。 (五)持续采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