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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节约战略等决策部署,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71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高质量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湖政发〔2024〕2号)、《吴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吴兴区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吴政发〔2024〕11号)文件精神,吴兴区2024-2027年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根据工作安排,现需选取2026年度低效用地再开发作业单位,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相关工作。
一、项目概况
1、调查范围
吴兴区(不含南太湖新区)
2、工作内容
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工业用地调查,分乡镇开展低效用地调查摸排工作,全面查清低效用地及历史遗留用地底数,摸清各地块利用现状、权属状况、改造方向和意愿等,根据最新的调查规程,更新低效用地数据库。
对吴兴区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进行评估,总结成功做法与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下一步推进工作的办法和举措。同时挖掘典型案例积极上报,为上级主管部门及时完善相关政策、举措、和管理制度提供数据支撑。
二、最高限价:此次询价设立技术服务费上限为15万元。
三、询标技术方案内容需包括:
(1)单位营业执照(不提供者不得承接业务);
(2)总体服务方案(包含项目分析、技术方案、实施方案、进度保障等);
(3)承担该项目的技术团队情况;
(4)相关工作业绩;
(5)技术服务报价。
五、若你单位有意承接该项业务,请在3月27日前提交承接方案(封包或档案袋密封)至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212办公室,我分局将组成评定组对贵单位提交的承接方案进行综合评定,得分最高者确定为合作单位。合作单位承接此项工作后不允许转包。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吴兴区2026年度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评分标准表
吴兴区2026年度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评分标准表
评分项目 |
评分细则 |
分值 |
总体服务方案(40分) |
1、项目分析:根据提供的项目分析进行综合评分,要求分析合理、内容齐全、结构完整、表述准确;(10分) 2、技术方案:根据提供的技术方案进行综合评分,要求方案合理可行、执行有保障、内容齐全、结构完整、表述准确;(10分) 3、实施方案:根据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分,要求方案合理可行、执行有保障、内容齐全、结构完整、表述准确;(10分) 4、进度保障:根据提供的项目进度保障进行综合评分;(10分) |
0-40分 |
项目团队实力(20分) |
根据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组成员具有专业资质、职称、以及人员组成的合理性进行评分,团队成员具有测绘、土地管理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人员的每人得5分。最高得20分。 |
0-20分 |
相关业绩(20分) |
需提供近三年开展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的相关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盖公章),提供一个业绩得10分,最高得20分。 |
0-20分 |
技术服务报价(20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文件要求且最后价格最低的最终有效报价为基准价,其他服务单位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基准价/最终报价)×20%×100。共计20分) |
0-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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