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北二路693-2-102号原高崎水泥厂盐业转运站部分仓库对外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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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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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北二路 693-2-102 号原 高崎水泥厂盐业转运站仓库对外招租公告

、租赁标的基本情况及挂牌价

1、标的名称及挂牌价:

相信 标的 租赁房屋名称及 地址 权证情况 租赁面积 (m2 ) 实物状态 相债底价 (元/m² · 月) (含税价) 竞价保证金 (元)
1 原高崎水泥厂盐 业转运站厦门市 湖里区高崎北二 路 693-2-102 号 144 空間 15 3000
合计 144 3000

提示:上述标的以现状出租,实际状况以看样为准。若实测面积不足, 租金不予调整。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 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相责标的基本情况:

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北二路693-2-102 号,为福建省厦门盐业有限 责任公司所持有的房产,此次租赁范围及具体情况如上表。

二、用途、租赁期限、装修免租期、租金支付方式、租金邀增率、 租赁保证金以及有关税费等规定

1、租赁用途:仓库。(上述租赁标的均不得用于易燃易爆、危 险品、有毒化工、腐蚀性化工、加工工厂类生产经营、存储及法律法 规不允许的行业)。

2、租赁期限:3年。

3、免租期:无。

4、装修保证金: 无。 5、水电保证金:无。

6、租赁保证金:3个月首年月租金金额。

7、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为一期支付一次(先交后用),签订 《房屋租赁合同》当日即付首期租金及租赁保证金,后续每期结束前 10 日内向出租方支付下期租金。

8、租金递增方式:租金从第二年起(含第二年)开始递增,每 年递增3%(以上一年度租金金额为基数计算)。

9、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 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其经营 行为而产生的所有税费。

二、完价流程

1. 组织方对竞租人提交的报名资料和交纳的保证金进行齐全性 和合规性资格审核,对资格审核合格的竞租人允许其交纳竞价保证金

和提交《密封书面报价单》。

竞价保证金 3000元以转帐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户名:福建省厦门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厦门禾祥西支行
账号: 41000 2251 9200039669

2. 竞租人前往福建省厦门盐业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处)报名 并领取《竞价须知》。

3. 招租方在公告期_2026年 4 月29_日至 2026 年 5 月 21 日后,在 5 月 21 日 17 点前把密封报价单送达厦门市湖里区高崎 北二路 570号,5月22日 10点在会议室公开开启密封报价单, 遵循"价高者得"之原则,确定各标的的承租方。若在竞价现场出现 同一竞价价格的,则采取现场公开摇号方式确定该标的物的承租方; 若参与竞价者人数众多,将于以分批分次组织开启,届时另行通知。

(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 顺延,直至征集到承租方止或另行公告) 4. 租赁标的的租金设有出租底价,密封报价以出租底价作为起始

价,低于出租底价的做"废弃"处理。

5. 按照租赁管理办法规定,确定候选承租方后,将承租方简况和 租赁合同样本在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盐业网站(http: //WW.fjsalt.com)、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网站、福建省厦门盐业有 限责任公司对外公告栏、标的物现场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 竞价结果通知。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发出承租中选通知 书。

7. 承租方须于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 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交纳租赁保证金及第一期租金,否则竞价 保证金个于返达。

四、竞租人(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资信良好,能严格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履行的合法设立

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 人。

2. 与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权属单位曾有租赁关系但 有违约行为的不能参加竞租,包括但不限于出现逾期支付租金、水电 费、物业费、房屋占用费等与租赁房屋相关的费用以及房屋租赁期限 届满后逾期腾退或未按合同约定腾退房屋返还给出租方等情形的,均 个能参加竞祖。

3. 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限制高消费【报名截止 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 记录;且报名藏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 相关的结果】。

4. 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五、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 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者有权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

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 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实际交付房屋的时间晚于合同租期开始时间 的,以《房屋设备设施交接确认书》载明的时间为准。

2. 承租方不得将房屋转租、出借他人、抵押、留置或与第三人调 换使用、共同使用,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承租方已 缴纳的租金和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无条件收回租赁房屋,并 由承租方赔偿因此给出租方造成的直接及间接损失。

3. 租赁期限内,承租方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出租方并 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出租方同意的,承租方租赁保证金予以没收,且 承租方另向出租方支付相当于合同终止前一个月租金数额的违约金。 出租方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并向承租方支付相 当于合同终止前一个月租金数额的违约金。

4. 其他必须接受的条件详见《房屋租赁合同》:产权所有人拥有 最终解释权。

六、竞价方式:按照企业自行组织公开竞价招租。(采用密封式 一次性报价的方式,由报价最高的一方中标,低于租赁底价的报价视 为无效报价)。

七、咨询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郭女士)

监督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张女士)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北二路 570号。

福建省厦门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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