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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 税务数字化管理平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 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落实国务院国资委穿透监管要求,依据创业环保集团内部财务税务管理需求 建立创业环保集团全级次税务管理系统,本次招标建设需实现与业财系统等相关管理信息系 统进行集成,形成创业环保集团统一的发票池,内嵌八项规定违规风险监测等智能合规模型, 实现创业环保集团内部全级次企业的穿透式发票管理和监督。 下一步建设拟实现纳税申报 管理、税务风险管理、税务数据分析管理等,因此本项目需要投标人除须具备本项目功能建 设能力外,仍须具备更多功能建设的能力,赋予创业环保集团更多的税务信息化能力,实现 税务业财税一体化管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税务数字化管理平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E12*开通会员可解锁*56)税务数字化管理平台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有效期内或提供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 2、投标人提供的咨询服务负责人具备税务师或注册会计师证书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 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含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1 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截至开 标目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 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 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A. 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 或 B. 网络申报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截至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的原件或复 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 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以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查询结果为准);8、被 列入《天津创业环保集团不合格供应商名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9、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 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打印的本单位的股东及出资信息页面截图,截图 应清晰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 -- *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
获取方式 (1)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单位,须首先登录天津城投集团电子采购平 台(网址:http://caigou.tj-chengtou.com)完成注册并进行投标登记。在报名过程中, 需上传以下资料: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入、经办人身份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用将通过线上方式 缴纳。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天津城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下的"操作指南" 栏目中的《供应商标书费缴纳及发票开具》文档。(3)标书费用支付成功后,请及时提交开 票申请。开票申请提交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4)重要提示 请各投标人充分考 虑线上缴费到账时间,并确保按照上述要求及时完成相关操作。如因未按本公告要求操作而 导致未能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
递交方式: 纸质版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交至天津市西青区华苑产业园区榕苑 路 7 号凯德大厦 B 座 4 层智慧标室,电子版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天津城投集团 电子采购平台(http://caigou.tj-chengtou.com/)。逾期送达或上传投标文件,电子与纸 质版投标文件将全部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
开标地点: 天津市西青区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 7 号凯德大厦 B 座 4 层智慧标室 七、其他
1、服务周期 服务期为合同生效之目起至质保期结束,其中建设期5个月,试行期 2 个月,质保期自终验起1年。
2、开标后发现不同投标单位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 IP 地址上传投标文件,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通过智慧标室无线网络形式上传除外,标室无线
IP:61.181.80. XX)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获取 CA 数字证书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未及时获取 CA 数字证书导致投标失败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 76-号创业环保大厦 地
联系人:刘博文
申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225
电子邮件: 1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西青区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 7 号凯德大厦 A 座西侧 3 层
联系人: 金佳慧(项目负责人)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6039 电
电子邮件: jinjiahui@tcicc.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9733 (签名)
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