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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监管系统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CAYH-2026007/SCZA2026-ZB-0328/001)
公示结束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标段(包)[001]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监管系统建设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 北京开科唯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20.000000万元,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详见其他;
中标候选人第2名:浙江优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19.00000万元,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详见其他;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中电金信软件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28.00000万元,质量:/,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详见其他: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北京开科唯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浙江优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中电金信软件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北京开科唯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浙江优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中电金信软件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北京开科唯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浙江优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中电金信软件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三中标候选人;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以上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 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 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 的目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 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 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 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异议送 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雁塔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综合办公室 马超处,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其他
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开科唯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交付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 年9月;
第二中标候选人:浙江优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交付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9 月: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电金信软件有限公司,交付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行纪检监察组。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 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3号1幢1单元10101室
联 系 人: 海阳央、南钰晗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曲 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招标一部
联 系 人: 冷冰、白国锋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104046080@q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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