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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设施辐射监测和仪控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司辅助设施辐射监测和仪控设备采购项目的
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 招标条件
1.1 招标项目名称
辅助设施辐射监测和仪控设备采购项目
1.2 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辅助设施辐射监测和仪控设备采购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秦山第三核电有限
公司所控制区域。
1.3 招标条件
招标人: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或委托人)
: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已经确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供货方应提供秦山第三核电厂堆内构件贮存模块辐射监测系统与测温系统、去污和维修
厂房辐射监测系统、换管工器具储存库辐射监测系统等使用的仪表与设备,及合同规定的备
品备件,乙方向甲方供货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 材料的采购和检验;
(2) 设备的制造和组装;
(3) 出厂前的预组装、试验和检验;
(4) 出厂前设备的最终清洁;
(5) 设备包装和运输方案设计,以及最终出厂的包装和运输;
(6) 设备的使用培训;
(7) 通过正式文件将不符合项报告提交给采购方审批(如有)
;
(8) 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现场技术服务和其他服务。
设备清单如下:
编号
物项名称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书编号
备注
堆内构件贮存模块辐射监测
1
区域γ辐射监测仪
2
套
25FW1001-01-D33-01SF
Rev.0 CFC
2
长杆式γ剂量仪
2
台
25FW1001-01-D33-01SF
Rev.0 CFC
3
便携式 α/β 表面
污染监测仪
2
台
25FW1001-01-D33-01SF
Rev.0 CFC
去污和维修厂房辐射监测
1
区域γ辐射监测仪
1
套
25FW1001-03-D33-01SF
Rev.1 CFC
2
气溶胶辐射监测仪
1
套
25FW1001-03-D33-01SF
Rev.1 CFC
3
取样嘴
1
套
25FW1001-03-D33-01SF
Rev.1 CFC
4
氚取样器
1
套
25FW1001-03-D33-01SF
Rev.1 CFC
5
C-14 取样器
1
套
25FW1001-03-D33-01SF
Rev.1 CFC
6
便携式γ剂量仪
2
台
25FW1001-03-D33-01SF
Rev.1 CFC
7
便携式α/β表面污
染监测仪
2
台
25FW1001-03-D33-01SF
Rev.1 CFC
8
便携式空气取样装
置
1
台
25FW1001-03-D33-01SF
Rev.1 CFC
13
地板污染监测仪
1
台
25FW1001-03-D33-01SF
Rev.1 CFC
换管工器具储存库辐射监测系统
1
区域γ辐射监测仪
2
套
25FW1001-04-D33-01SF
Rev.0 CFC
2
气溶胶辐射监测仪
1
套
25FW1001-04-D33-01SF
Rev.0 CFC
3
取样嘴
1
套
25FW1001-04-D33-01SF
Rev.0 CFC
编号
物项名称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书编号
备注
4
便携式γ剂量仪
2
台
25FW1001-04-D33-01SF
Rev.0 CFC
5
便携式α/β表面污
染监测仪
2
台
25FW1001-04-D33-01SF
Rev.0 CFC
6
便携式空气取样装
置
1
套
25FW1001-04-D33-01SF
Rev.0 CFC
7
三辊闸
2
台
25FW1001-04-D33-01SF
Rev.0 CFC
8
入口电子式个人剂
量计读出装置
2
台
25FW1001-04-D33-01SF
Rev.0 CFC
9
出口电子式个人剂
量计读出装置
2
台
25FW1001-04-D33-01SF
Rev.0 CFC
10
电子式个人剂量计
80
台
25FW1001-04-D33-01SF
Rev.0 CFC
11
热释光剂量计
80
个
25FW1001-04-D33-01SF
Rev.0 CFC
12
剂量计柜
1
个
25FW1001-04-D33-01SF
Rev.0 CFC
13
全身表面污染辐射
监测仪
2
套
25FW1001-04-D33-01SF
Rev.0 CFC
14
小物品污染辐射监
测仪
1
套
25FW1001-04-D33-01SF
Rev.0 CFC
15
辐射监测专用计算
机
1
套
25FW1001-04-D33-01SF
Rev.0 CFC
计算机及软件
必须全国产
堆内构件贮存模块测温系统
1
插入式铂热电阻
18
台
25FW1001-01-D32-01SF
Rev.0
2
表面式铂热电阻
34
台
25FW1001-01-D32-01SF
Rev.0
3
仪表箱
1
台
25FW1001-01-D32-01SF
Rev.0
4
电缆及电缆配管
2500
米
25FW1001-01-D32-01SF
Rev.0
主要采用明
敷,电缆及电缆配管长度以测温系统实际
需求为准
详细技术要求见如下文件:
《25FW1001-01-D32-01SF Rev.0 CFC 堆内构件贮存模块测温系统仪表规范书》
;
《25FW1001-01-D32-01TC Rev.0 CFC 堆内构件贮存模块仪表施工图》
;
《25FW1001-01-D33-01SF Rev.0 CFC 堆内构件贮存模块辐射监测设备规范书》
;
《25FW1001-01-D33-02QD Rev.0 CFC 堆内构件贮存模块辐射监测设备清单》;
《25FW1001-03-D33-01SF Rev.1 CFC 去污和维修厂房辐射监测设备规范书》
;
《25FW1001-03-D33-02QD Rev.0 CFC 去污和维修厂房辐射监测设备清单》
;
《25FW1001-04-D33-01SF Rev.0 CFC 换管工器具储存库辐射监测设备规范书》
;
《25FW1001-04-D33-02QD Rev.0 CFC 换管工器具储存库辐射监测设备清单》
。
本次采购中涉及的计算机选型(包括软硬件)需满足全国产化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网址:https://www.itsec.gov.cn)不定期发布自主可控测
评结果公告和通过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技术产品安全测评的产品测评公告。自主可
控测评结果公告包含的产品类型有:中央处理器(CPU)
、分布式数据库、服务器操作
系统、集中式数据库、桌面操作系统等。自主可控产品名录清单不定期更新,以投标
日前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官方最新的发布报告为准。投标人必须依据自主可控产品
名录清单进行自主可控选型。
3. 投标人资格
3.1 基本资格条件
3.1.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3.1.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3 投 标 人 经 营 状 况 良 好 , 具 有 良 好 的 资 信 和 信 用 ( 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
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等;
3.1.4 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
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1.5 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
系的情况;
3.1.6 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
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
3.1.7 投标人没有处于上海核工院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
上海核工院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
;
3.1.8 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3.2 专项资格条件
3.2.1
供货商持有 ISO9001 或等同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并附全
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截图(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后);
3.2.2
供货商正在运行基于 ISO9001 或等同标准的质保大纲/质量手册,并提供证明材料;
3.2.3
具有辐射监测仪表与测温仪表或其他仪控类设备或者核电类设备的供货业绩;
3.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投标;
3.2.6
供货商提供的仪表产品制造商(如涉及)需具有《辐射安全许可证》,并在有效期
内(以投标截止日),以表单模式在投标文件中列明,并附上相关《辐射安全许可证》扫描
件。
请投标人认真研读以上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其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电能
易购招标采购平台官方网站(https://ebid.espic.com.cn)
,注册账号并下载【电能 e 招采
投标管家】
,在投标管家客户端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 年 07 月 22 日至 2026 年 07 月 29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
4.3 招标信息服务费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信息服务费,每标段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 元)。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4.4 招标文件购买和获取
(1)购买招标文件
登录电能易购招标采购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和发票信息
等待审核通过)→在下载中心下载【电能 e 招采投标管家】客户端→扫码登录/用户名登录→
查看招标公告→支付招标信息服务费(微信在线支付)→下载查看招标文件。
扫码签章 APP 办理: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使用手机 APP 办理数字证书,完成扫码
登录、电子签章及加解密等工作,投标人需通过苹果 AppStore、安卓应用商店下载‘慧
智签 APP’。按照要求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及实名认证、企业注册及企业关系建立、按照要
求购买证书、单位签章制作等操作。(已在“中招互联 APP”上办理证书且证书仍在有效
期内的投标人仍然可以继续使用“中招互联 APP”
)
。
在电能易购招标采购平台上操作时遇到包括注册和投标管家客户端使用等技术问题,请
拨打电能易购招标采购平台服务支持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或 400-810-7799。
(2)支付方式:线上支付。
(3)获取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款项在线支付成功后,登录投标管家工具,进入招标项目在“招标→招标
文件”处即可查看和导出招标文件,或进入“投标→投标响应”会自动下载招标文件。详见
网站的帮助中心\网上操作说明\有关投标\购买文件。
鉴于本项目涉及技术保密信息,需投标人将签署并盖章的《投标保密承诺函》(详见附
件)扫描件发招标联系人邮箱并附在投标文件商务卷中。
5. 招标文件澄清
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问题,请登录投标管家并进入招标项目,在“澄清疑问→我
的问题”页面进行提问和查看。
6.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6 年 08 月 13 日上午 8:30 时整(北京时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6 年 08 月 13 日 08 时 30 分(北京时
间)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能易购招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服务器集中解密的开标方式,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慧
智签”手机 APP,在电能 e 招采投标管家客户端中查看开标结果。
7.2 电能易购招标采购平台不接收逾期传输的投标文件。
7.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8. 投标保证金
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随投标文件提供相关证明(免收投标保证的除外),否则将被视为
实质性偏离而被否决。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电能易购招标
采购平台(https://ebid.espic.com.cn)上公开发布。
10. 联系信息
招标人: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 169 号
邮编:200233
联系人:严丹唯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件:yandanwei@snerdi.com.cn
电子招投标系统技术支持:*开通会员可解锁* 或 400-810-7799
11. 其他说明
11.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
11.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1.3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650 万元(人民币大写:陆佰伍拾万元整)
12. 招标公告附件
12.1 《保密承诺书》
(签名) (盖章)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二日
招标公告附件:
保密承诺书
鉴于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核工院”)与(公司全
称)(以下简称“我公司”)正在进行或将开展辅助设施辐射监测和仪控设备采购项目等
方面的合作,在项目的前期询价、沟通、会议、谈判、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上海核工院
向我公司提供有关数据和文件属于上海核工院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上海核工院合法
所有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上海核工院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信息。
“保密信息”是指上海核工院在披露之时明确表示为具有产权性或秘密性的技术、经
济、商务或附属信息,无论是否存在保密标识,无论该信息以何种形式载于何种载体,均
视为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数据、技术规格书、技术说明书、图纸、资
料、文件、计算机程序、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
结果、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
鉴于上海核工院希望我公司对前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我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
定》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守秘密,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实施保护,并承诺如
下:
1、我公司获知的上海核工院的信息,我公司应仅限在双方明确约定的合作项目下使用。
我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上海核工院相关保密管理规定要求保守秘密,未经上海核工院书面
同意,不以任何方式部分或全部公开、不向任何第三方部分或全部披露该等信息。保密信息
的保密期为本承诺书生效之日起到相关信息进入公共领域时为止。
2、未经上海核工院书面授权,我公司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该等信息;不得制造、使用、
许诺销售、销售包含上海核工院保密信息的产品;不得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解
码或通过反向编译或分解或反向工程等方式使用该保密信息。
3、我公司保证自己及其分支机构将秉持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合理、必要的措施,
以最少不低于我公司为保护自己类似信息所采用的措施的程度来维护上海核工院信息的秘
密性,除非上海核工院在提供信息时另有规定。我公司应当与能接触保密信息的职员、法律
顾问和财务顾问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承诺书相似(必须包括本承诺
书各条款所要求的保密义务),上海核工院如有需要,有权要求我公司出示该等保密协议或
将其提交上海核工院备案。
4、我公司保证其关联企业、合作方、董事、经理、员工、代理、代表、顾问以及一切
有可能获悉上海核工院相关信息的关系人在未获得上海核工院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将所接收
到的信息、情报、技术资料、文件全部或部分公开或泄露给任何第三人;或为履行职务擅自
使用上海核工院的信息、情报。我公司应当与能接触保密信息的上述人员签订一份保密协议,
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承诺书相似(必须包括本承诺书各条款所要求的保密义务)。上海
核工院如有需要,有权要求我公司出示该等保密协议或将其提交上海核工院备案。
5、信息的披露和使用并不构成上海核工院向我公司转让或授予我公司享有上海核工院
对其信息所拥有的利益(包括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专利权、版权、商标、使用权、许可他
人使用的权利、修改、更新或转让的权利及与此相关的其他权益),除非上海核工院以书面
形式明确表达。
6、在项目终止后或应上海核工院的书面要求,我公司应立即归还或销毁其所持有或控
制的上海核工院全部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产权信息的资料和文件,包含该秘密资料的
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如果该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
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删除。我公司并将销毁或删除证明及清单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上海核
工院。
7、如我公司应有管辖权的政府机构的要求而需透露此类信息,应及时通知上海核工
院,并协助其获得有关法律保护的机会以维持该信息的秘密性或使其能够采取必要措施防
止信息的进一步披露。我公司应仅披露最少量的信息,且如有可能,应要求获得信息者遵
守相应的保密义务。我公司对其他未强制披露部分仍应按照本协议履行保密义务。
8、我公司发现上海核工院的保密信息被非法披露或遭受类似损失时应当立即通知上海
核工院,并协助上海核工院通过各种合理途径减少损失扩大,并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
生。
9、当我公司发生合并、分立、解散、被撤销等导致该方终止的情形时,我公司应提前
通知上海核工院,除非上海核工院另有要求,本保密承诺书下的保密责任由继受我公司权
利、义务的机构继续承担。我公司在进入终止前有责任明确约定该保密责任的承继事项,
并及时告知其权利义务承继机构。
10、如我公司(含我公司的关联企业/合作方以及我公司、我公司关联企业/合作方的
董事、经理、员工、代理、代表、顾问等)违反本承诺书承诺事项,应赔偿由此给上海核
工院造成的全部损失。
本承诺书自承诺人加盖公章后生效,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
于本承诺书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向上
海核工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承诺人(公章)
:
(公司全称)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