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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1.
北京飞宇微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飞宇园区改造概念方案设计竞赛"的招 标人,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北京京电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 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170万元
2.1.2 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1.3 服务地点:北京
2.2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布局、交通流线、园区停车、功能分区、公共空间 系统、景观,结合园区现状业态及未来发展趋势,系统性的对各主要单体建 筑提出改造策略、立面更新概念、空间重塑方案。具体范围及要求详见招标 文件第五章 《服务需求》。
2.3 其他:
本项目确定 1 家投标人中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能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资质要求: / :
3.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 计报表);*开通会员可解锁*至12月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 效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 应证明文件;
3.4 业绩要求: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完成类似业绩;
3.5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 其他要求:/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 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5)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 本次招标_不接受 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3.6 款规定的要求, 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7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 满足如下条件: / __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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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主 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 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 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 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谈判招标项目,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7 时 00分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 时 00分(北京时间)
4.2 文件获取方式:
4.2.1 登录北京电控电子招采平台(https://ec.beiec.com/)(以下简称 "电子招采平台",下同),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未注册的请先注
册(平台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发布的所有项目)。
4.2.2 登录后查找并参与本项目,按提示通过网上支付方式支付平台服务费, 人民币_0元,售后不退。支付成功后,可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在招标文 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即可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
如遇网站平台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投 标人对注册和获取招标文件时填报的登记信息的正确性负责,因登记信息填写错 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未按招标代理机构规定从"北京电控电子招采平台(https: //ec.beiec.com/)"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4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 00分
5.2 递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 10 号 IT 产业园 205 号楼 5 层评标 二室。
5.3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 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4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上传所投标段的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6.2 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6.3 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在 "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http: //www.cebpubservice.cn/ )"、"北京电控电子招 采 平台(https: //ec.beiec.com/)"上发布。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
9.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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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飞宇微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西五街5号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京电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地 联 系 人: 宋凯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songk@beiec.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