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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川庆鑫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燃气内燃机供电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C-26570062)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咸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咸阳川庆鑫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燃气内燃机供电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300 万元,招标人为咸阳川庆鑫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由于长庆区域地方电网资源相对较差、网电建设周期长、季节性限电,大功率燃
气发电设备资源紧缺,钻井电网容量小、末端电压低电驱压裂无法接续使用等因素限制了电
驱压裂规模化发展。为落实国家绿色低碳发展战略,逐步加大电驱压裂推广规模,需组织燃
气内燃机发电进行供电服务。预计金额 1300 万元(不含税)
,最终结算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咸阳川庆鑫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燃气内燃机供电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咸阳川庆鑫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燃气内燃机供电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
3.2 设备要求:
3.2.1 投标人提供投入燃气内燃机机组设备,设备必须提供设备清单、设备照片、出厂合格
证原件扫描件、设备铭牌,自有设备提供购置发票或自产设备证明文件,租赁设备提供租赁
合同。设备清单须包含规格型号、设备编号、关键参数;
3.2.2 投标人需提供(二者满足其一即可):
(1)招标人开具的《燃气内燃机供电服务实施经验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招标人公章。
(2)投标人单套燃气内燃机供电机组配置储能系统,储能系统输出功率≥2.5MW、系统容量
≥5.0MWh。
3.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承诺:
(1)按照投标文件投入设备及人员,落实川庆钻探、长庆油田及招标人安全环保制度要求,
采用的设备、设施或方法未侵犯第三方权利;
(2)如有转包、挂靠行为,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履行、3 年内禁止投标人参与招标人组织
的任何项目;
(3)提供连续稳定安全供电服务,如因投标人供电电网运行不稳,出现异常跳闸现象,无
法提供连续安全供电,造成招标人施工异常的,扣除投标人违约金 5000-20000 元/次,并由
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所有损失及违约金(此条针对未配置大功率储能系统服务商)
;
(4)发电机组突发故障断电,5 分钟内储能系统切换至离网模式供电以保障井筒安全,如
因投标人供电电网运行不稳,出现异常跳闸现象,无法提供连续安全供电,造成招标人施工
异常的,扣除投标人违约金 5000-20000 元/次,并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所有损失及违约金(此
条针对配置大功率储能系统服务商)
;
(5)如中标,承诺服务设备、人员在 2026 年 4 月 1 日前准备到位,通知招标人进行开工验
收,如在承诺期内设备无法到位,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此项目;
(6)如中标,承诺自费安装符合招标人计量精度要求的流量计(参考品牌:威海华锐,型
号:LWQ-DN150)
,数量以招标人现场需求为准。
3.4 人员要求
3.4.1 投标人单车组人员配备资质齐全相关作业人员(负责人≥1 人、高压电工≥2 人、LNG
操作人员≥2 人,现场负责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及特种设备安全
管理 A 证;高压电工需具备高压电工证;LNG 操作人员需具备压力容器作业操作证 R1 或 R2,
拟投入人员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投标人承诺在中标后施工前全员取得长庆区域井控、
HSE、硫化氢三证,新取证件需发送扫描件至甲方备案留存;
3.4.2 承诺投入本项目人员资质证件均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3.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承诺(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处于被责令停
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 2024 年度或最新的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
机构审计的有效财务审计报告(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财务
审计机构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
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新成立的公司(2024 年 1 月 1 日以后成立)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
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3.6 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提供以上 5 项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和其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以上人员中国裁判
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提供不全者,以现场查询为主;
3.7 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自 2023 年 01 月 01 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被中国石油
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系统内企业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
被否决。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
人,投标将被否决(复查合格的除外)
。
3.8 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自 2023 年 01 月 01 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未发生以
下事故:
3.8.1 一般 A 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8.2 重大及以上环境责任事故;
3.8.3 重大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
3.9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
目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3 月 05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3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登陆国信招标集团电子交易平台(https://ebid.gxzb.com.cn/)购买招标
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3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国信招标集团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3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国信招标集团电子交易平台
七、其他
7.1 项目背景
由于长庆区域地方电网资源相对较差、网电建设周期长、季节性限电,大功率燃气发电设备
资源紧缺,钻井电网容量小、末端电压低电驱压裂无法接续使用等因素限制了电驱压裂规模
化发展。为落实国家绿色低碳发展战略,逐步加大电驱压裂推广规模,需组织燃气内燃机发
电进行供电服务。预计金额 1300 万元(不含税),最终结算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7.2 招标范围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电驱现场作业需求,自行选择最优供电方式(全燃气内燃机发电、燃气内
燃机发电+2.5 兆瓦及以上储能)
。提供包括但不限于 LNG 气化装置、减压缓冲装置、燃气发
电设备、相关配套设备、发电站至电驱压裂现场输电电缆(超出 2km 外的输电线路及架设费
用由招标人付费)
,并负责压裂现场生活区域用电电缆及电缆接入服务,负责对其所提供燃
气内燃机发电机组等相关设备进行维护,并提供现场技术支持,保证招标人电驱压裂设备安
全生产和作业平台生活用电供应。
发电设备首次动迁至招标人施工现场,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平台间转运费招标人承担。
单套发电机组(非单台发电机)要求装机容量≥12000kVA,安全稳定发电有功功率≥9600kW,
单路 10kV 线路输出能力不低于 8000kW,供电频率 50Hz,孤网运行功率因数不低于 0.8,机
组供电电压 10.5kV。
7.3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其中:在服务期限内,未完成单井或平台井的服务周期延长至
服务结束为止。
7.4 服务地点
长庆油田区域、延长区域。
7.5 最高投标限价
(1)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在最高限价基础上整体下浮≥0%,否则,投标将被
否决。投标报价小数点后保留 2 位。
(2)因油田产建开发不确定因素,若地质部署发生变化时,工程量存在减少的可能,请投
标人充分考虑此方面的风险。最终结算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3)供电服务费按平台气电比阶梯最高单价限价:
1.04 元/度(供电量<300 万度部分)
0.94 元/度(300 万度≤供电量<400 万度)
0.84 元/度(供电量≥400 万度部分)
备注:按单平台气电比考核,气电比≥3.0 按以上阶梯电价限价;气电比 2.0(含)-3.0 时,
挡位划分以 0.2 为 1 档(共 5 档)
,阶梯电价按气电比挡位依次下浮 0.1 元/度(定价)
,单
平台气电比<2.0 时按 0.4 元/度(定价)结算;以上气电比是指单平台综合气电比。
供电量签认:以投标人在燃气发电机组并网后的总输电线路上安装智能电表,平台发电量核
算以智能电表计量数据作为平台燃气发电量核算依据,燃气发电量=智能电表计量电量。
(计
量电流、电压互感器、电表需每年校验)
(4)设备平台间转运费定价:73640 元/次,燃气发电机组首次动迁至招标人施工现场,费
用由投标人承担,正常服务后燃气发电机组在招标人压裂平台间转运费由招标人承担;
(5)发电设备至电驱设备之间电缆沟开挖、回填、电缆铺设、回收定价:64 元/米,50 米
以内按 50 米结算,50-250 米以内据实结算,超出部分投标人承担;井场电驱设备保护接地
及招标人现场电缆耐压试验按 9600 元/平台定价;投标人需做好发电设备的保护接地与避雷
防护。
(6)输电电缆或架空线超基准(2km)外费用定价:95700 元/Km,含材料费、外协费等一
切费用;
(7)以上价格不含税;
(8)招标人设置的最高限价已经包含了提供服务的所有费用,包含单项费用、风险费、HSE
费用、利润等各项费用。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应包括完成项目所需
进行的一切工作内容的费用摊入,勿需附任何说明;
(9)本次招标为框架招标,设供电服务费单价最高限价,按下浮比例进行报价;其余各项
费用等均为固定单价,投标人按固定价格响应,不参与竞价。
(10)投标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7.6 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确定服务商两名。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四名为中标
候选人,招标人依法确定前两名为中标人。前两名按照得分排名分配合同额度,第一名 700
万元、第二名 600 万元。合同签订价格以第一名和第二名中的最低投标报价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咸阳川庆鑫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咸阳川庆鑫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兰池三路 16592 号综合办公楼 314 室
联 系 人:张小花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 58 号成长大厦 20 层
联 系 人: 贾天佼、张益超、张海飞、刘洋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gx86533155@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