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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呼和浩特市27处城区主要积水区域清淤项目监理)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本呼和浩特市27处城区主要积水区域清淤项目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呼和浩特市27处城区主要积水区域清淤项目监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呼和浩特市27处城区主要积水区域清淤项目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呼和浩特市27处城区主要积水区域清淤项目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详见附件;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 从*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
获取方式:郎稍落获取。
五、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30: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开标室(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 路3号)。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30:00。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开标室(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详见时件;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nmgygcg.ejy365.com/),内 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s://www.nmcqjy.com/);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人
招标人: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清源路甲2号供水大厦
联系人:云秀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件:hgpsxz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众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科苑佳园东商业楼1号
联系人: 贾丹阳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件:893193877@qq.com**
1.招标条件
内蒙古众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对呼 和浩特市27处城区主要积水区域清淤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27处城区主要积水区域清淤项目监理。
2.2 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
2.3 招标规模:对27处城区重点积水区域清淤项目监理。(具体规模以实际情况为 准)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项目编号 | ZTB112*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项目名称 | 呼和浩特市 27 处城区主要积水区域清淤项目监理 |
| 企业资质要 | | 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 |
| 求 | | 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
| 人员资质要 | 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 | |
| 求 | 程师证书 |
| 服务期限 | 30 日历大 |
| 合同估算价 | 14 万元 |
| 招标内容 | 呼和浩特市 27 处城区主要积水区域清淤项目监理。具体要求详见 |
| 招标文件。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须具备完成相应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 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 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1或者1市政公 用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 监理工程师证书;
5.投标人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
6.信誉要求:
(1)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2)不得被检察机关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行贿犯罪名单:
(3)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方式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 09:00至12:00,下午 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发送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放在一个PDF文件内发送至 电子邮箱(893193877@qg.com)请以"公司名称(全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为邮件主 题并在邮件中留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4.1 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4.2.1 法定代表人登记获取文件的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2.2 授权委托人登记获取文件的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 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4.3 企业资质证书及人员证书;
4.4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5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4.6 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 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显示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投标截止时间)内没有被依法认定 的行贿犯罪记录。
4.7"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 5.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14时 30分。
6.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开标室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如携带纸质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请走南门从一楼南侧供应商专用通道进入。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委 托单位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index)、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 平台(http://nmgygcg.ejy365.com/)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s://www.nmcqjy.com/) 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供应商从其他媒体获取信息而导致的一切损失,由供应 商自行承担。
8.其他说明
1.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 5 目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有明确成交总价的项目,按最终成交总价1%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 500 元的按 500元统一收取。
2.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 583*开通会员可解锁*0031131
行 号: 3*开通会员可解锁*
3.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 3号
联系人:任海婷
联系申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注:中标单位汇款时请务必公对公转账并备注:"场地服务费+开标日期"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清源路甲2号供水大厦 曲
联 系 人:云秀娟
联系申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内蒙古众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科苑佳园东商业楼 1 号 和
联 系 人: 贾丹阳
联系申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督单位: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伊科大厦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