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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梧玉苑二期及配建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320000A001000I2II2I)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一、招标条件
本苍梧玉苑二期及配建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48.00000000 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市苍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1)苍梧玉苑二期工程:占地约 6.0918 公顷,总建筑面积约 210280 平
方米,其中计容面积约 121836 平方米,不计容面积约 88444 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物业用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体育健身设施、托育服务设施等。
(2)配
建工程:主要包括:新建定海路(银杏路一花果山大道),长约 400 米,宽 16 米,占地约 0.6168 公顷;玉女河南北岸(定海路南、花果山大道西、银杏路东、玉女路北围合范围内)综合整治,占地约 1.3621 公顷。。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苍梧玉苑二期及配建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苍梧玉苑二期及配建工程质量检测服务: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
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
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
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机构资质证书,并取得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5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
职称,且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证明提供 2025 年 9 月至 2026 年 2月中任意一月即可);
6 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单位的正式员工,投标
时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证明提供 2025 年 9 月至 2026 年 2 月中任意一月即可);
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其它要求:
8.1 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8.2 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
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 03 月 20 日 10 时 40 分到 2026 年 03 月 27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6 年 3 月 20 日至 2026 年 3 月 27 日,
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8:00。
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获
取地点: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通灌南路 102 号建院观筑大厦 A 座 10 楼)。
(2)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②营业执照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4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递交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时间及地点
招标时间:2026 年 04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招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南极北路 56 号(原建设局)北楼三楼开标室。
七、其他
苍梧玉苑二期及配建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
梧玉苑二期及配建工程已经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以连发改行服发【2025】10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市苍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苍梧玉苑二期及配建工程质量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连云港市_海州区 江苏省连云港
市海州区三元路南、银杏路东、花果山大道西、玉女路北。
2.2 项目规模:(1)
苍梧玉苑二期工程:占地约 6.0918 公顷,总建筑面积约 210280 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约 121836 平方米,不计容面积约 88444 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物业用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体育健身设施、托育服务设施等。
(2)配建工程:主要
包括:新建定海路(银杏路一花果山大道),长约 400 米,宽 16 米,占地约 0.6168公顷;玉女河南北岸(定海路南、花果山大道西、银杏路东、玉女路北围合范围内)综合整治,占地约 1.3621 公顷。
2.3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见证取样检测、建
筑水电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幕墙工程检测、结构实体检测、桩基本身实体检测、市政工程检测、防雷检测、建筑节能检测、装饰装修材料检测、基坑监测、消防检测、人防检测、民用建筑能效理论值测评、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热工性能、桩基检测等至本项目竣工前所涉及的所有检测内容(包含建设期间因工程建设需要或相关规范、规程、标准要求增加检测项目、数量),负责出具整个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报告;
2.4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248 万元,投标报价高于
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2.5 服务期:具体伴随整个建设周期,满足工程进
展要求;
2.6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合格。投标人所有检测行为、
结果均应符合国家、江苏省及连云港市关于第三方检测的规范、规程、标准等相关要求,保证检测数据准确、真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
业执照及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
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
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取得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
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
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证明提供 2025 年 9月至 2026 年 2 月中任意一月即可);
3.6 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单位的正
式员工,投标时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证明提供 2025 年 9 月至 2026 年 2 月中任意一月即可);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它要
求:
3.8.1 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
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8.2 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
法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投标报价:70 分;
商务部分:18 分;
技术部分:12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
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 的取值范围:10%,15%,20%,25%,30%;Q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
表随机抽取确定。
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若 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
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说明:(1)评标结束后,除确认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上述评
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而改变。
(2)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
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3)有效
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条款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2.2.3
(1) 投标
报价
(70 分) 投标报价 70 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
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2 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0.1 分,偏离不足 1%的,用插入法计算。
2.2.3
(2) 商务部分(18 分) 主要检
测
人员 12 分 1、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检测人员具有检测人员岗位证书的
(不含项目负责人)每有一人得 1 分,最高得 7 分。
2、以上具有检测人员岗位证
书的检测人员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不含项目负责人)每有一人加 1 分,最高加 5 分。
注:须同时提供检测人员岗位证书、职称证书、2025 年
9 月至 2026 年 2 月中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类似业绩
6 分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
承担过 12 万平方米及以上住宅小区的类似工程检测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3 分,最高得 6 分。
注:提供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2.2.3
(3) 技术部分(12 分) 检测设备 2 分 试验检测设备投入情况,满足
工程检测要求。优 1.5-2 分,良 1-1.5 分,一般 0-1 分。
检测方案 2 分 主要检测
项目及检测方案。优 1.5-2 分,良 1-1.5 分,一般 0-1 分。 应急检测
措施 2 分 检
测频率、控制值、报警值及紧急事项的应急检测措施。优 1.5-2 分,良 1-1.5 分,一般 0-1 分。 数据记录
制度 2 分 检测数据的记录制度和处理方法。优 1.5-2 分,
良 1-1.5 分,一般 0-1 分。 检测方法及精度 2 分 采用的检测方法及精度。优 1.5-2分,良 1-1.5 分,一般 0-1 分。
质量保证
措施 2 分 检测质量目标与质量保证措
施。优 1.5-2 分,良 1-1.5 分,一般 0-1 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
的获取时间为:2026 年 3 月 20 日至 2026 年 3 月 27 日,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8:00。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地点:连云港市博
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通灌南路 102 号建院观筑大厦 A 座 10 楼)。(2)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②营业执照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 年 4 月 13 日 9
时 00 分。
6.2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南极北路 56 号(原建设局)北楼三楼开标
室。
7.资格审查(有效的):
(1)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
理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证明提供 2025 年 9 月至 2026 年 2 月中任意一月即可);
(3)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及以
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取得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4)项目负责
人职称证书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证明提供 2025 年 9 月至 2026 年 2 月中任意一月即可);
(5)投标人承诺书。
注:提
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如果因递交的资料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导致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发布公
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省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苍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
代理机构: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
22 号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 102 号观筑大厦 A 座 10 楼
邮
编:222000
邮编:222000
联系人:蓝部长
联系人:于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2026 年 3 月 20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连云港市城建控股集团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市苍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 22 号
联
系
人: 蓝部长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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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代 理 机 构: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 102 号观筑大厦 A 座 10 楼
联
系
人: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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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