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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色正锐(山东)铜业有限公司
ERP 业务模块与财务共享中心财务核算系统衔
接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中色正锐(山东)铜业有限公司
ERP 业务模块与财务共享中心财务
核算系统衔接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
0677-F251034-143
招标人:中色正锐(山东)铜业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5 年 11 月 19 日 9 时 30 分
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项目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
件进行了详细评审,根据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推荐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西安鼎力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北京奥蝶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2025 年 11 月 21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4 日
特此公示。
说明: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时间内,向招标人提
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
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tmp/763f134b-a16e-4d11-9daa-a75ed5a66e17-html.html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
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目与招投标活
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
动的正常进行。
招
标 人:中色正锐(山东)铜业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经济开发区什方院 obt 幢 3 号等 6 户
邮
编:252600
联
系 人:乔主任(技术)/薛经理(商务)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 159 号
邮
编:252000
联
系 人:孙倩倩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开通会员可解锁*@163.com
2025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