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家湾供电公司2026年6月货物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6-07-20
发布于
内蒙古鄂尔多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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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家湾供电公司*开通会员可解锁*货物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RC2026-ZB-XG-008)

公示结束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

一、评标情况

【1】包件1(变电站智能标签系统):

1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详见附件,其他报价:详见附件,质量无,工期/交货期/服务期:53天;

2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详见附件)的项目负责人:/,无;

3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要求:

中标候选人(详见附件)的资格能力要求:无;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详见附件

三、其他

1:详见附件;

2: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ecp.impc.com.cn:21002)、《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ejy365.com/);

四、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供电分公司

五、联系人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供电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

联系人:乔旭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件:142228905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孵化器A座701室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

联系人:刘妍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件:763957215@qq.com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盖章)

1 页 共 2 页

薛家湾供电公司 2026 年 6 月货物采购公开招标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RC2026-ZB-XG-008)

以下内容禁止转载或擅自修改编辑后发布,否则将依法追究侵权人侵犯著作权法律责任。

薛家湾供电公司 2026 年 6 月货物采购公开招标项目(项目编号:RC2026-ZB-XG-008)评

标工作已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

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否决投标原因(如有)

予以公示,公示期 3 日。

包件名称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否决原因

/

/

/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

人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

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 议 必 须 在 本 公 示 结 束 前 以 书 面 形 式 提 出 并 将 符 合 要 求 的 扫 描 件 发 送 至 邮 箱

xjwwzcg@163.com(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写明邮件接收异议时间,例如:工作日节假日均畅通);

异议受理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

2. 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包件号

包件名称

中标候选人排

中标候选人

名称

投标报价(万元)

质量

(真实性

承诺)

工期

(交货期)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

力条件情况

评标情况(综合排

序)

1

包件 1

(变电站智能标签

系统)

第一

武汉凯默电气有限公司

19.5450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

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

推荐为第 1

中标候选人

第二

南京五采智电电力科技

有限公司

18.1700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

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

推荐为第 2

中标候选人

第三

南京荣桓电力自动化有

限公司

21.0000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

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

推荐为第 3

中标候选人

2 页 共 2 页

⑴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3. 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⑴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

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

行。

5. 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

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

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取消其投(中)标资格 2 年。

2026 年 07 月 20 日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供电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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