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体育综合楼工程、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学生宿舍工程、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文科区连廊建设及配套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一、标段二)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6-24
发布于
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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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体育综合楼工程、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学生宿舍工程、广 州大学大学城校区文科区连廊建设及配套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一、标段

二)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G2026-12310)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招标条件 í

本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体育综合楼工程、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学生宿舍工程、 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文科区连廊建设及配套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建设资金分别来自市本级基本建 设统筹资金解决并积极争取国家、省各类政策性资金支持;优先申请国家、省 政策性资金支持,不足部分由市财政资金解决;市本级基本建设统筹资金安排 解决,招标人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标段一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04410.39平方米(其中,体 育综合楼工程总建筑面积36900平方米;学生宿舍工程部分总建筑面积67510.39 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学生宿舍工程1#、2#学生宿舍楼与10#地下室) 为55797平方米,建筑物最大高度为47.9米(学生宿舍工程1#、2#学生宿舍楼)

,最高层数为13层(学生宿舍工程1#、2#学生宿舍楼),最大单跨跨度39.4米 (体育综合楼工程)。具体以最终设计图纸为准。标段二建设规模:本项目总 建筑面积为56265.20平方米(其中,学生宿舍工程部分总建筑面积55064.1平方 米,文科区连廊建设及配套改造工程总建筑面积1201.1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 筑面积(学生宿舍工程3#学生宿舍楼)为23735.93平方米,建筑物最大高度为4 7.9米(学生宿舍工程8#学生宿舍楼),最高层数为13层(学生宿舍工程8#学生 宿舍楼),最大单跨度13米(文科区连廊建设及配套改造工程)。具体以最 终设计图纸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体育综合楼工程、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学生宿舍工程 、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文科区连廊建设及配套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一): (002)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体育综合楼工程、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学生宿舍工程 、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文科区连廊建设及配套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体育综合楼工程、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学生宿舍工程 、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文科区连廊建设及配套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一))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投标人业绩要求:标段一: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

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2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或施工部分金额大于 或等于2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

其他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002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体育综合楼工程、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学生宿舍工程 、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文科区连廊建设及配套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二))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投标人业绩要求:标段二: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 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

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1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或施工部分金额大于 或等于1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

其他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本项目 允许联合体投标,其中标段一接受联合体投标,标段二不接受联 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开通会员可解锁* 00时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 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 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 站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

递交方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第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七、其他

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址:广州市番禺区星运路1号 期

联 系 人: 汪工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34921946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址: 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97号1801-1820房 地

联 系 人:刘进波、庞云聪、余斯泽

申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truzem@163.com

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体育综合楼工程、广州大 学大学城校区学生宿舍工程、广州大学大学城

校区文科区连廊建设及配套改造工程

施工总承包(标段一、标段二)

招标公告

招 标 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期:2026年 6 月 0

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体育综合楼工程、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学生宿舍工程

、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文科区连廊建设及配套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段一、标段二)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体育综合楼工程、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学生宿舍工 程、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文科区连廊建设及配套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一、标段二) 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穗发改投批[2025]103号、穗发改投批[2026]2号、穗发 改投批[2026]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分 别来自市本级基本建设统筹资金解决并积极争取国家、省各类政策性资金支持;优先申 请国家、省政策性资金支持,不足部分由市财政资金解决;市本级基本建设统筹资金安 排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均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道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 学范围内。

2.2项目代码:2208-44*开通会员可解锁*-418615;2208-44*开通会员可解锁*-460337;2208-44*开通会员可解锁*-417059。

2.3项目规模: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体育综合楼工程、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学生宿 舍工程、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文科区连廊建设及配套改造工程为建设地点相同,属于 同一时间段实施的在广州大学校区内的建设项目。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体育综合楼工 程与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学生宿舍工程1#、2#学生宿舍楼的地下室连通,基坑为一 整体、统一开挖实施,施工总承包采用合并招标方式。项目规模如下:

(1)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体育综合楼工程(以下称体育综合楼工程):项目建设地 点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道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项目总建筑面积 3.69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571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85平方米。建设内 容包括1栋体育综合楼、屋顶田径场及室外配套设施等。

概算批复总投资25931.880283万元,其中:工程费22052.940558万元。

(2)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学生宿舍工程(以下称学生宿舍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 于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道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校园内。项目新建总建

筑面积12317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152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650平方米, 具体包括8栋宿舍楼107279平方米、1处垃圾房160平方米、设备房(出地面楼梯间)20平 方米、架空层4069平方米及地下室1165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室外构筑物拆除工程、 场地整理工程、土建工程、装修工程、公用工程以及室外道路广场、绿化景观、室外管线 等配套工程。

概算批复总投资74774.131635万元,其中:工程费63657.441180万元。

(3)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文科区连廊建设及配套改造工程(以下称文科区连廊建 设及配套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项目改 建建筑面积3088.42平方米,其中,新建连廊建筑面积1110.79平方米,改造架空层建筑 面积1977.63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增加文科楼区域各教学楼之间连廊、对部分建筑架 空层改造、室外工程改造等。

概算批复总投资1067.884165万元,其中:工程费892.694982万元。

2.4标段划分:2 个标段。

(1)标段一:

标段一项目名称: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体育综合楼工程、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学生 宿舍工程、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文科区连廊建设及配套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一)

标段一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04410.39平方米(其中,体育综合楼工程 总建筑面积36900平方米,学生宿舍工程部分总建筑面积67510.39平方米),最大单体 建筑面积(学生宿舍工程1#、2#学生宿舍楼与10#地下室)为55797平方米,建筑物最 大高度为47.9米(学生宿舍工程1#、2#学生宿舍楼),最高层数为13层(学生宿舍工 程1#、2#学生宿舍楼),最大单跨跨度39.4米(体育综合楼工程)。具体以最终设计 图纸为准。

(2)标段二:

标段二项目名称: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体育综合楼工程、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学生 宿舍工程、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文科区连廊建设及配套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二)

标段二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6265.20平方米(其中,学生宿舍工程部 分总建筑面积55064.1平方米,文科区连廊建设及配套改造工程总建筑面积1201.10平 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学生宿舍工程3#学生宿舍楼)为23735.93平方米,建筑 物最大高度为47.9米(学生宿舍工程8#学生宿舍楼),最高层数为13层(学生宿舍工

程8#学生宿舍楼),最大单跨跨度13米(文科区连廊建设及配套改造工程)。具体以 最终设计图纸为准。

注:投标人可以参加上述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实行兼投不兼中原则,仅能中 标其中一个标段(标段一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可单独参与另一标段技标; 标段一以联合体形式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中标另一标段)。投标人同时参与多 个标段投标的,须按标段分别进行投标登记、编制技术标(含资格审查文件)文件、 经济标文件、定标文件。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标段投标的,可委派同一项目负责人及 项目管理团队,相关人员可同时任职于不同标段。中标人确定原则如下:

(1)两个标段同时开展开标和技术标评审工作。

(2)如果两个标段同时开展第一阶段定标、经济标评审、第二阶段定标工作的. 按照同时开展定标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由大到小的顺序(标段一>标段二)依次确定中标 人,确定为标段一中标人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标段二的中标人资格,但仍可以参与 标段二定标和评审,若在标段二的最终评审排名第一,则由该标段经评审的第二名上升 递补.以此类推. 同时须满足定标规则。

(3)如果两个标段分别开展第一阶段定标、经济标评审、第二阶段定标工作的,则 已成为前面完成定标的某标段中标人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后面标段的中标人资格, 且不再参与后面标段的第一阶段定标、经济标评审、第二阶段定标工作。

(4)某一标段不具备评标、定标条件不影响其他标段开展评标、定标、确定中标人 工作。

(5)同一投标人,按照兼投不兼中的原则,只能中标1个标段,即若被确定为上述标 段的其中一个标段的中标人,则自动失去其他标段的中标资格。

(6)若任一标段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上述情况不影响 其他标段的中标结果,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采用原定标规则,按照排序对下-名中标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通过定标评审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上述情况仍需要满足不可兼中原则。

(7)某标段招标失败不影响其他标段的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若某标段招标失 败而重新招标的,其他标段的中标人不能再成为该标段重新招标的中标人。上述情况仍 需要满足不可兼中原则。

2.5本次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一最高投标限价:569,160,596.36元(其中,体育综合楼工程为人民币21 7,837,241.86元,学生宿舍工程为人民币351,323,354.50元)

(2)标段二最高投标限价:253,905,561.51元(其中,学生宿舍工程为人民币244, 974,437.97元,文科区连廊建设及配套改造工程为人民币8,931,123.54元)

注:各标段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对应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 各子项目的投标报价均 不得超过其对应的最高投标限价。

2.6计划工期:

(1)标段一:施工总工期883日历天,计划*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工,*开通会员可解锁*竣工 验收并移交(从正式开工到竣工验收,具体开工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正式签发开工分为 准,开工当天不计入总工期)。

(2)标段二:施工总工期883日历天,计划*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工,其中:*开通会员可解锁* 31日文科区连廊建设及配套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并移交;*开通会员可解锁*学生宿舍工程 竣工验收并移交(从正式开工到竣工验收,具体开工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正式签发开工 令为准,开工当天不计入总工期)。

2.7招标内容:

2.7.1标段一招标内容: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体育综合楼工程、广州大学大学城校 区学生宿舍工程(1#、2#、4#、5#学生宿舍,10#地下室、9#垃圾房)项目可研批复对应范 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不含10kV供配电工程和电梯工程),其中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学 生宿舍工程4#学生宿舍楼为模块化建筑,模块化建筑评价等级为A级,同时需满足广 州市住建部门对于模块化建筑的相关认定及验收要求:学生宿舍工程(1#、2#、5#学生 宿舍)及体育综合楼工程需满足装配式建筑及装配式装修的相关认定及验收要求;学 生宿舍工程(1#、2#学生宿舍及10#地下室)设有地铁及地震振震双控隔振(震)层,需要 满足相关质量控制及验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体育综合楼工程【基坑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基础工程、结构工程、装饰装修 工程、安装工程(含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与消防联动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通风空调工程、智能化工程、通风及防排烟工程)、屋面田径运动场(含 田径运动场铺装、运动场照明、金属围网)、抗震支吊架工程、游泳馆专用设备、5G室内 分布系统、装配式建筑、屋顶绿化、标识系统、直饮水系统、其他工程(含新建道路广场、 新建绿化、室外电气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景观照明工程、建筑物泛光照明工程、雨水 调蓄池、充电桩、弱电管线)、树木迁移及砍伐、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含室外原有构筑

物拆除、清表、管线迁改、临水、临电)、海绵城市等】;学生宿舍工程【基坑土石方工程、 基坑支护、基础工程、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含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 防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与消防联动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通风(含空气处理系统)及防 排烟系统、智能化工程、人防工程)、减隔振工程、抗震设备支架系统工程、5G室内分布 系统、热水系统、直饮水系统、装配式建筑、标识系统、室外工程、树木迁移及砍伐、场 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含室外原有构筑物拆除、清表、管线迁改、临水、临电)、海绵城市等 】。具体以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

(2)施工总承包管理及配合服务。对本项目由招标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实施总承 包管理和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质量管理、进 度管理和施工总承包管理协调,提供专业工程承包单位临水、临电接驳点、测量控制点 、室内或室外脚手架使用等。

(3)配合第三方检测(监测)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o

2.7.2标段二招标内容: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学生宿舍工程(3#、6#、7#、8#学生宿 舍,11#设备房)、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文科区连廊建设及配套改造工程项目可研批复对 应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不含10kV供配电工程和电梯工程),其中学生宿舍工程(3#、6 #、7#、8#学生宿舍)需满足装配式建筑及装配式装修的相关认定及验收要求。包括但不 限于:

(1)学生宿舍工程【基坑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基础工程、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 程、安装工程(含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与消防联动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通风(含空气处理系统)及防排烟系统、智能化工程)、抗震设备支架系统 工程、5G室内分布系统、热水系统、直饮水系统、装配式建筑、标识系统、室外工程、树 木迁移及砍伐、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含室外原有构筑物拆除、清表、管线迁改、临水、 临电)、海绵城市等】;文科区连廊建设及配套改造工程【拆除工程、加建连廊工程、外立 面工程、结构加固、室内改造工程、架空层改造工程、室外工程、管线迁改、树木迁移、 树木补植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等】。具体以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 说明为准。

(2)施工总承包管理及配合服务。对本项目由招标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实施总承 包管理和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质量管理、进

度管理和施工总承包管理协调,提供专业工程承包单位临水、临电接驳点、测量控制点 、室内或室外脚手架使用等。

(3)配合第三方检测(监测)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o

2.8承包方式:按照合同约定范围和图纸内容实行工程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各系统调试及联合调试、包 承包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运行维护管理及相关部门报建/报批 手续、包创优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如有)、包城市建设档案组卷移交和市重 点建设项目档案组卷移交(如有)、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 合、包工程保险(含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及其他保险)、包竣工图编 制(须满足规划等各专项验收要求)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投标人(标段一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 家法律经营,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施工总承包资质,其中:

标段一: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标段二: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 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 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2)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 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的 要求。

(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和《住房城 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 2号)"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审慎选择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承揽工程"

,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的本招标项目所需资质被标 注为"资质异常"的,不得用该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1.2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标段一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有 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注册建造师, 持有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中:

标段一: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 供)的人员须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

标段二: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 武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 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 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 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 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 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 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 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 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 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 为放弃中标资格。

(2)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 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 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 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 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1.4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专职安全员(标段一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任意 一方提供)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3 类)。

备注:(1)标段一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按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体育综合楼工 程、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学生宿舍工程(1#、2#、4#、5#学生宿舍,10#地下室、9#垃 圾房)两个立项项目分别填报,其中: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体育综合楼工程项目负责 人1人,专职安全员1人;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学生宿舍工程(1#、2#、4#、5#学生宿 舍,10#地下室、9#垃圾房)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员1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专 职安全员需分别满足上述第3.1.3和3.1.4条要求,否则视为不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同 一标段的人员岗位不能互相兼任。

(2) 标段二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按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学生宿舍工程(3#、 6#、7#、8#学生宿舍,11#设备房)、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文科区连廊建设及配套改造 工程两个立项项目分别填报;其中: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学生宿舍工程(3#、6#、7# 、8#学生宿舍,11#设备房)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员1人;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文 科区连廊建设及配套改造工程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员1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 专职安全员需分别满足上述第3.1.3和3.1.4条要求,否则视为不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同一标段的人员岗位不能互相兼任。

(3)投标人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登记时,按 标段分别录入任意1名项目负责人即可,专职安全员分别按上述要求录入两名。

3.1.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

标段一: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标段一若为联合体投标 ,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标段二: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1.6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标段一: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 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

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2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或施工部分金额大于或等于 2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

标段二: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 를

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1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或施工部分金额大于或等于 1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

注:(1)类似业绩评审时,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2-

12《企业类似业绩一览表(资格审查)》填报相关业绩;未在该表格内填写项目名称 的业绩,不纳入评审范围。评标阶段由评标系统对填报业绩开展数据比对,经比对填 报业绩可能属于无效或虚假业绩的,相关比对信息推送给评标委员会,由评标委员会 根据评标系统中展示的无效和虚假业绩核查确认存疑业绩是否属于无效、虚假业绩, 经确认属于无效、虚假业绩的,该项业绩不得参与资格审查。

(2)投标人要将提供类似业绩录入"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并进行公示 。投标人还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 项目业绩编号和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 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等 信息)以供核对(业绩相关附件的上传件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投标 阶段可不重复提交)。不提供项目名称、项目业绩编号及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 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业绩编号不一致:1项目名称和项目业绩编号在 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 ,项目业绩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3项目名称在 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业绩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业绩编号对应的业绩 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载明的施工费用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 以施工(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若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通 知书与工程总承包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施工部分金额的,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 料中载明的施工部分金额为准,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2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 理单位盖章。

3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或工程总 承包)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3.1.7投标人(标段一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已按照本公告附件一 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2关于联合体投标:

标段一: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

家,须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详见附件三《联合体协议书》)。投标

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 的工作和责任。

(1)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其人员、资金、 机械设备等资源性指标可合并计算。

(2)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类工程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书 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择优和评标环节,均应先按本条第 (1)项规定逐类评审,再将各类评审结果汇总。

(3)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指挥长、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须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其他管理人员可由联合体成员单 位管理人员共同组成。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达 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标段二: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标段一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 合体主办方提供)被授权有效。(注:该项审查资料包括:投标人声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中提供授权委托书的,即为投标人委托投标。授权委托书未按照招标文 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代表被 授权无效,不通过资格审查。

3.3.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标段一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 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 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标段一若为联合体 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 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 若招标人延长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 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s://zfcj.gz.gov.cn/zwgk/ zsdwxxgkz1/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 10313002.html。)

3.3.3投标人(标段一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本标段 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 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标段一苦为联合体投标,应列出联合体各方全部满足招

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则 相关投标均无效 。

3.3.4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该项投标人(标段一 若为联合体投标. 指联合体各方)无需提供资料. 按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 进行评审。)

3.3.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注:该项投标人(标段一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 各方)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3.3.6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被本项 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具体名单详见附件《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标段一若 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本工 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4. 招标公告发布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___ 年__月___ 日至__ 年__ 月

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称"交易平台"均指此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 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交易平台 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4.3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 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 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4.4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 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截止时间: 年 年 月 日 时 分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站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 进行解密。

5.2开标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5.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开始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 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 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5.5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 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 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 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业绩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 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6. 异议受理部门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 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 广州市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1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 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 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 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交易平台发布,本公告的修 改、补充,在上述网站发布。

8. 特别提示事项

8.1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 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 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 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 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8.2和本项目有关的投诉(行政)处理结果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 即视为已经送达各利害关系人。

8.3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 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拒 绝投标时限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出让投标资格的:

(4)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5)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

(7)存在行贿情形的:

(8)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9)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 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10)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重要材料、设备或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 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

(11)本项目投标时拟派的专职安全员在其他项目中有任职且在本项目开工前未完 成更换确保专职安全员只在本项目上任职的:

(12)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获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投诉的;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 理中心 有限公司

址: 广州市番禺区星运路1号 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97 号1801-1820房
编: 510006 编: 部 510530
联 系 人: 汪エ 项目负责人: 刘讲波
联 系 人: 刘进波、庞云聪、余斯泽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真: 传。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349219468@qq.com

招标监管部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地 址:*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 标 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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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部门:

本公司就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 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 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 标,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 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 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 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 务的机构存在隶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 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 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 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

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 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 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目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 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五、本公司承诺:如本公司中标,本项目拟派专职安全员将只在本项目上任职, 如专职安全员在其他项目中已有任职的,本公司保证在开工前完成更换,确保专职安 全员只在本项目上任职,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六、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 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受聘于本单位,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 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 行为。本公司委托的本项目被授权人也受聘于本单位。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 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 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 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八、、本公司 承诺,切实 落 实 《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 〕1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 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我市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穿 透 式 监 管 全 覆 盖 工 作 的 通 知 》 ( 穗 财 建 ( 2025 ) 62号 ) 、 《 广 东 省 财 政 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广东省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穿透式监管工作的 通知》》(粤财建(2025)93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 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 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申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 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 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 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 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 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 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何 揺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 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若投标人未列全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但未列全的 相关单位未参与本招标项目投标的,不视为投标人违反招标公告第3.3.3点的规定或弄 虚作假。 )

十、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 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 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一、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按招标人要求,积极响应广州市关于投身"百千万 工程"的号召,主动参与建筑业结对帮扶。

十二、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 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 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三、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 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 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モ 月 н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两名)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附件二:

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1 广东电白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2 广州市裕建工程有限公司
3 广州市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 广州市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5 广东永鑫建设有限公司
6 广州市光大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7 湖南湘江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8 广州市电建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9 广东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三:

联合体协议书

(承担主要施工任务的单位名称)、

(承担其他施工任务的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体育综合楼工程 、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学生宿舍工程、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文科区连廊建设及配套改造工程施工 总承包(标段一)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 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 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为确保出色、圆满完成项目施工、联合体各成员方应紧密协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 建精品工程。

4、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 任。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1)

(承担主要施工任务的单位名称):作为本项目总负责单位(即联合体主办方),承担 等施工任务,对本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管理、协调等负主要责任,具体按合同要

求。

2

等施工任务,对本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等负责,具体按合同要求,并积极配合主 办方,保证各项工作所需资源供给。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本联合体协议书仅适用于标段一;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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