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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得威
-
二甲硅油乳剂技术合作开发项目(科研)已审批,资金
来源为资金来源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
(企业自筹或国拨,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
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CNSC-XJD-26-00862
2.2 项目名称:
海得威-二甲硅油乳剂技术合作开发项目(科研)
2.3 项目概况:
本项目旨在通过技术合作方式,获取符合国家药品注册要求的二甲硅油乳
剂(规格:20ml:0.4g)。合作方须负责从药学研究至药品注册申报的全过程工
作,核心交付成果为海得威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颁发的药品注册
批件。
项目范围严格遵循国家《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及相关技术指导原则,涵盖适
用于化学药仿制药注册分类的完整研发流程。具体包括合作方应完成药学研究、
注册审评、检验及核查(包括但不限于研制、生产现场、GMP 符合性检查等),保障
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及质量可控性,并最终成功实现产品注册获批。
合作形式为与具有二甲硅油乳剂(20ml:0.4g)研发进度合作方开展技术
合作,最终目标为海得威作为持有人在 2026 年 12 月前获得药品注册批件。
2.4 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
二甲硅油乳剂(规格:20ml:0.4g)技术合作开发,供应商负责药学研究、
注册审评、注册检验及核查(包括但不限于研制现场核查、生产现场、GMP 符合性
检查等),协助海得威作为持有人获得药品注册批件。
2.5 交货地点: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卢田路 5 号深圳市中核海得威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
2.6 交货期:
1、签署服务协议后_6_个月内协助海得威完成 B 证办理;2、签署服务协议后
_8 个月内协助海得威获得药品注册批件;3、签署服务协议后_10 个月主导生产
企业顺利通过 GMP 符合性检查。
2.7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应提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药品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
/
业绩要求:
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技术转让或委托开发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合作成
功项目业绩。
信誉要求:
/
人员要求:
/
其他要求: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 3.1 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
别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不适应)。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海得威-二甲硅油乳剂技术合作
开发项目(科研)5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回。 投标人需注在汇款单上注
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时间:2026 年 03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 00 秒—2026 年 03 月 23 日
23 时 59 分 59 秒(北京时间)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
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
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
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 采购项目),按照
《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
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
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
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
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核工业
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经 CA 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其他任何
方式递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6 年 04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
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CA 数字证书为
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时间递交,逾期递交的、未通
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递交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
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
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中 国 核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 https://www.cnncecp.com ) 和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中核(上
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四巷一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邮箱:/
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12 号核建大厦一层
联系人:张泽丰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电话不通时,请发邮件)
邮箱:zhangzf@cnsc-sh.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招标文件异议接方式: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
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
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
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 CA 数字证书或 CA 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
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如有)不承担任何责任。办理流程参照《供
应商操作手册》(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8.4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见
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9.1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
中获取《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9.2 开标现场使用线下以及腾讯会议软件进行在线直播,所有递交投标文
件的投标人均可使用电脑端或手机端加入指定直播会议室。
招标人: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 0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