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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1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评标价得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
2)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
级的投标人优先;
(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4)企业业绩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5)项目管理机构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6)履约信誉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7)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1.12.1.3
形式评审与响
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
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
号(如有)
、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
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
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
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
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
1“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是对评标办法正文的补充和细化,应对照
评标办法正文中同一编号的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如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时,以前附表的规定为准。招
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
作为评标的依据。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d.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电子保函应由投标人
自主选择的便企金融服务平台或金融机构出具,保函的有效期均满
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电子保函彩色影印件,且满足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项规定。
(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
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使用
CA 数
字证书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使用
CA 数字
证书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
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
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
(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
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
的时限。
(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
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其编制须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
(
14)未发现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存在使用同一不可篡改的唯
一标识软硬件设备投标的(如:
MAC 地址、标书制作特征码、标书
唯一特征码等)
。
(
15)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有效的投标人告知承诺函、不拖欠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
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
号(如有)
、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
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
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
标限价(如有)
。
(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
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
人须知”第
3.2.6 项要求。
(
7)未发现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存在使用同一不可篡改的唯一
标识软硬件设备投标的(如:
MAC 地址、标书制作特征码、标书唯
一特征码等)。
……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
1)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2)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5)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
(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
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8)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
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
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第一个信封评
分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
40 分
主要人员:
25 分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总分
100 分)
其他因素:企业业绩:
15 分
履约信誉:
20 分
2.2.3
第二个信封评
分分值构成及
详细评审标准
(总分
100 分)
评标价:
100 分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
额)
2.2.4
评标基准价计
算方法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各标段评标基准价。在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
2、未按约定的规则,多计或少计参加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
本次招标设定
3 种评标价平均值(B)计算方法,在第二个信
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每个标段随机抽取其中
1 种作为该标段
的评标价平均值计算方法。
一、评标价(
A)
评标价
=投标函的文字报价
如果投标文件出现以下
1~5 任一情况,不参加评标价平均值的
计算:
1、未按要求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2、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或低于招标人公
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G %;(注: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约定低
于投标最高限价一定范围值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G%原则上为 90%)
3、无法确定投标报价具体数值;4、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上传的对应项目标段号不一致(如
分标段);
5、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与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投
标报价金额不一致。
投标文件存在以上
1~5 任一情况,但招标人在第二个信封(报
价文件)开标现场未发现的,视为计算过程中基础数据取用错误,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予以修正。投标文件未出现以上
1~5
情况的,均参加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二、评标价平均值(
B)计算方法 1
C 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果所有评标价均低于 G%*
C 值(最高投标限价的 G%),则评标价平均值(B)直接为 G% *C 值(最高投标限价的 G% )。否则,按以下方式计算评标价平均值(
B):1、评标价初始平均值(B1)所有参加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价初
始平均值
B1。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评标价初始平均值(
B1)保留七位小数,小数点后第八位“四
舍五入”。
2、评标价区段平均值(B2)根据下述区段计算评标价区段平均值(
B2.1、B2.2、……、B2.
15、B2.16),各区段平均值为该区段内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B2.2 为“1.03*B1(不含)~1.035*B1(含)”范围内的所有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评标价区段平均值(
B2)保留七位小数,小数点后
第八位“四舍五入”
。
区段
区段平均值(
B2)
1.035*B1<评标价
B2.1
1.03*B1<评标价≤1.035*B1
B2.2
1.025*B1<评标价≤1.03*B1
B2.3
1.02*B1<评标价≤1.025*B1
B2.4
1.015*B1<评标价≤1.02*B1
B2.5
1.01*B1<评标价≤1.015*B1
B2.6
1.005*B1<评标价≤1.01*B1
B2.7
1.00*B1<评标价≤1.005*B1
B2.8
0.995*B1<评标价≤1.00*B1
B2.9
0.99*B1<评标价≤0.995*B1
B2.10
0.985*B1<评标价≤0.99*B1
B2.11
0.98*B1<评标价≤0.985*B1
B2.12
0.975*B1<评标价≤0.98*B1
B2.13
0.97*B1<评标价≤0.975*B1
B2.14
0.965*B1≤评标价≤0.97*B1
B2.15
评标价
<0.965*B1
B2.16
3、评标价平均值(B)(
1)按下列公式,将计算得出的区段平均值(B2.1、B2.2、……、
B2.15、B2.16)进行加权平均(B2.1 和 B2.16 权重为 0.1,B2.2 和 B2.15 权重为 0.3,B2.3 和 B2.14 权重为 0.5,其余权重为 1.0),得出评标价平均值(
B)。评标价平均值(B)保留七位小数,小数点后
第八位“四舍五入”
。
B=[0.1*B2.1+0.3*B2.2+0.5*B2.3+1.0*(B2.4+B2.5+……+B2.12
+B2.13)+0.5*B2.14+0.3*B2.15+0.1*B2.16]/[0.1+0.3+0.5+1.0+1.0+1.0+1.0+1.0+1.0+1.0+1.0+1.0+1.0+0.5+0.3+0.1]。
(
2)如果某区段无区段平均值,则该区段不计区段平均值。如:
无
B2.1、B2.3、B2.9、B2.15 等区段平均值,即 B2.1、B2.3、B2.9、
B2.15 以及其权重均等于 0,则评标价平均值 B=[0.0*0.0+0.3*B2.2+0.0*0.0+1.0*(B2.4+B2.5+……+B2.8+0.0+B2.10+……B2.12+B2.13)+0.5*B2.14+0.0*0.0+0.1*B2.16]/[0.0+0.3+0.0+1.0+1.0+1.0+1.0+1.0+0.0+1.0+1.0+1.0+1.0+0.5+0.0+0.1]。
三、评标价平均值(
B)计算方法 2
根据所有参加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个数用
P 表示)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算评标价平均值(
B)。C 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评标价平
均值保留七位小数,小数点后第八位“四舍五入”。
1、当 P=0 时,即所有评标价均低于 G%*C 值(最高投标限价
的
G%),则评标价平均值(B)直接为 G% *C 值(最高投标限价
的
G% )。
2、当 0<P≤5 时,评标价平均值(B)为 P 个评标价的算术平
均值。
3、当 6≤P≤9 时,在 P 个评标价中,去掉 1 个最高值和 1 个
最低值后的其余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价平均值(
B)。
4、当 P≥10 时,在 P 个评标价中,去掉 P1 个最高值和 P2 个
最低值后的其余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价平均值(
B)。
P1=Q1,P2=Q2。Q1、Q2 是在取值区间(1~Q)中随机抽取
的两个数值,较大的数值为
Q1,较小的数值为 Q2。Q=INT(P/5),
即
Q 为(P/5)向下取整。
四、评标价平均值(
B)计算方法 3
根据所有参加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个数用
P 表示)计
算评标价平均值(
B)。C 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评标价平
均值保留七位小数,小数点后第八位“四舍五入”。
1、当 P=0 时,即所有评标价均低于 G%*C 值(最高投标限价
的
G%),则评标价平均值(B)直接为 G% *C 值(最高投标限价
的
G% )。
2、当 0<P≤5 时,评标价平均值(B)为 P 个评标价的算术平
均值。
3、当 P=6 或 7 时,在 P 个评标价中,去掉 1 个最高值和 1 个
最低值后的其余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价平均值(
B)。
4、当 P≥8 时(
1)首先,在 P 个评标价中,去掉 P1 个最高值和 P2 个最低
值。
①当
P=8 或 9 时,P1=P2=1;
②当
P=10 或 11 或 12 或 13 或 14 时,P1=2,P2=1;
③当
P≥15 时,P1=Q1,P2=Q2。Q1、Q2 是在取值区间(1~
Q)中随机抽取的两个数值,较大的数值为 Q1,较小的数值为 Q2。Q=INT(P/5),即 Q 为(P/5)向下取整且最小为 1。
(
2)然后,将其余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列,对排列第(1、1+R、
1+2R、……、1+SR)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算术平均值为评标价平均值(
B)。
R 为随机步距,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取值范围为 3、4、5。S 为步距个数,S=INT[(P-P1-P2-1)/R],即 S 为[(P-P1-P2-1)
/R]向下取整。
五、评标基准价(
D)
D=D=[C*K+B*(1-K)]*(1-Z),保留七位小数,小数点后第
八位“四舍五入”。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式中:1、C 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B 为评标价平均值。2、K 为权重系数,K=[(K1/10)+K2]/10。各标段的 K1 在开
标现场从
0、1、2、3、4、5、6、7、8、9 等 10 个系数中随机抽取。
各标段的
K2 在开标现场从 0、0.5、1 等 3 个系数中随机抽取。
3、Z 为下浮系数,各标段的 Z 在开标现场均从 0%、0.1%、0.
2%、0.3%、0.4%、0.5%、0.6%、0.7%、0.8%、0.9%、1.0%、1.1%、1.2%、1.3%、1.4%、1.5%、1.6%、1.7%、1.8%、1.9%、2%等 21个系数中随机抽取。无法确定投标报价具体数值;
2.2.5
评标价的偏差
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
=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7 位小数。
3.2.4
通过第一个信
封详细评审的
投标人数量
按照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
n 以内的投标人
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n 值按参与商务和技术评分投标人数量的
30%(数值向下取整)确定,n 值不得小于 3,不得大于 10。
注:若商务和技术得分相同,排名并列为
n 时,则同时进入第
二信封。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
分项
分值
2.2.2(1)
施工组织设
计
40 分
总体施工组织
布置及规划(应
包含交通组织
及调流方案)
(5
分)
3~5 分
针对 本项 目的 总体 施工组织、施工计划、(应包含交通组织及调流方案)实施 方案 等保 证措 施优劣程度。优 秀 得 分 大 于 等 于 4.5分,最高 5 分;良好得分小于 4.5,大于等于 4 分;一般得分小于 4,大于等于 3.5 分;较差得分小于 3.5,大于等于 3 分。
主要工程项目
的施工方案、方
法、与技术措施,尤其对重
点、关键、难点
工程和技术复杂项目施工方
4.8~8
分
针对 本项 目的 重点 、关键、难点工程和技术复杂项目施工方案、方法及技术措施,优劣程度。优秀得分大于等于 7.2 分,最高 8 分;良好得分小于 7.2,大于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
分项
分值
案、方法及措施
(8 分)
等于 6.4 分;一般得分小于 6.4,大于等于 5.6 分;较差得分小于 5.6,大于等于 4.8 分。
工期保证体系
及保证措施(5
分)
3~5 分
针对 本项 目的 工期 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投标人应提 出每 个计 量期 完成的任务目标和资金额)优劣程度。优 秀 得 分 大 于 等 于 4.5分,最高 5 分;良好得分小于 4.5,大于等于 4 分;一般得分小于 4,大于等于 3.5 分;较差得分小于 3.5,大于等于 3 分。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
施(5 分)
3~5 分
针对 本项 目的 工程 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含有效 的档 案及 内业 管理措施)优劣程度。优 秀 得 分 大 于 等 于 4.5分,最高 5 分;良好得分小于 4.5,大于等于 4 分;一般得分小于 4,大于等于 3.5 分;较差得分小于 3.5,大于等于 3 分。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
施(5 分)
3~5 分
针对 本项 目的 安全 生产管理 体系 及保 证措 施优劣程度。优 秀 得 分 大 于 等 于 4.5分,最高 5 分;良好得分小于 4.5,大于等于 4 分;一般得分小于 4,大于等于 3.5 分;较差得分小于 3.5,大于等于 3 分。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
分项
分值
环境保护、水土
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4 分)
2.4~4
分
针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水土 保持 保证 体系 及保证措施优劣程度。优 秀 得 分 大 于 等 于 3.6分,最高 4 分;良好得分小于 3.6,大于等于 3.2 分;一般得分小于 3.2,大于等于 2.8 分;较差得分小于 2.8,大于等于 2.4 分。
文明施工、文物
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4 分)
2.4~4
分
针对本项目的文明施工、文物 保护 保证 体系 及保证措施优劣程度。优 秀 得 分 大 于 等 于 3.6分,最高 4 分;良好得分小于 3.6,大于等于 3.2 分;一般得分小于 3.2,大于等于 2.8 分;较差得分小于 2.8,大于等于 2.4 分。
项目风险预测
与防范,事故应
急预案(4 分)
2.4~4
分
针对 本项 目的 项目 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优劣程度。优 秀 得 分 大 于 等 于 3.6分,最高 4 分;良好得分小于 3.6,大于等于 3.2 分;一般得分小于 3.2,大于等于 2.8 分;较差得分小于 2.8,大于等于 2.4 分。
2.2.2(2)
主要人员
25 分
项目经理
15 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
(主 要人 员最 低要 求)的,得基本分
9 分;
(
2)在满足资格审查条
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的基础上,近
5 年内(20
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
分项
分值
递交截止时间为止,以交
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
少担任过
1 个国省干线公
路路 面工 程施 工的 项目
经理,且工程验收质量合
格,得
6 分。
业绩说明:
①含路面工程的新建、改
扩建工程项目予以认定
;
②含路 面工 程的 修复 养
护工程项目予以认定
;
③预防养护工程
(含稀浆
封层
)、独立的桥梁、隧
道、交通安全设施、机电
工程 所附的 路面 业绩 不
子认定。④国省干线指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不含县道、乡道、农村公路)。
项目总工
10 分
满足 资格 审查 强制 性资格条件要求的,得
10 分;
2.2.2(3)
其他因素
企业业
绩
15 分
企业业绩
15 分
近
5 年内(2021 年 1 月 1
日至 投标 文件 递交 截止
时间为止,以交竣工验收
时间为准),至少完成
1
个国 省干 线公 路路 面工
程施工且合同金额
600 万
元及以上的项目,工程验
收质量合格,得
15 分。
业绩说明:
①含路面工程的新建、改
扩建工程项目予以认定
;
②含路 面工 程的 修复 养
护工程项目予以认定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
分项
分值
③预防养护工程
(含稀浆
封层
)、独立的桥梁、隧
道、交通安全设施、机电
工程 所附 的路 面业 绩不
子认定。
④国省干线指高速公路、
国道、省道(不含县道、
乡道、农村公路)。
履约信誉
20 分
信用评价
20 分
根据最近年度投标人信
用评价结果评分:
AA 级
的得
20 分,A 级的得 18
分,
B 级的得 15 分,C
级的得
10 分,D 级的得 0
分。
注:(
1)信用评价结果:
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通
运输主管部门最新发布
的结果公告(非结果公
示)为准。
(
2)企业具备有效的辽
宁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
评价等级时,投标按其认
定;不具备时,投标信用
评价等级按照以下原则
认定:①具有全国综合信
用评价等级的,按照全国
综合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②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
等级的,按照企业注册地
省级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③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
等级和注册地省级信用
评价等级的,根据“全国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
分项
分值
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无
不良行为记录的按
A 级
认定,有不良行为记录但
超过三年(自然年,下同)
的按
B 级认定,三年内有
不良行为记录的按
C 级
认定。
(
3)投标人无辽宁省公
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
价等级,且无全国综合信
用评价等级的,须提供主
管部门官方网站公布的
结果公告、以及体现投标
人评定等级的文件作为
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进
行复核。
(
4)联合体投标的,按
照联合体成员企业中信用评价等级最低的认定联合体信用评价等级。
2.2.2(4)
评标价
100 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
分=评标价满分-偏差率
×100×2;
(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
分=评标价满分+偏差率
×100×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评标办法
本条细化为:
1.1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
1)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进行初步评审,然后对通过第一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
文件按照本章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并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表
3.2.4 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通过第一个信
封评审。方可进入进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其第二信封在监督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线上开标。各评分因素
(其他因素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 60%,
且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 7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
分项
分值
人
(含 7 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
评分因素
(细分项)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 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
2)评标委员会对开启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进行形式和响应性评审,对通过形式和响应性评审
的投标人,按评标价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
3)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为 3 个的,招标人将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开标;在对第
二信封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
3 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
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
4)若通过第一信封形式性与响应性及资格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仅为三家时,不再进行评
分,第一信封评审采用通过制。
1.2 评标价平均值(B)计算方法、P1(如需)、P2(如需)、R(如需)、K1、K2、Z 等评标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以及评标基准价计算参数的抽取暂定以腾讯会议形式现场抽取或公布,请各投
标人随时关注不见面开标大厅公布的腾讯会议号,未参加腾讯会议或未在开标过程中提出异议
视为认同抽取过程及结果,过后对开标过程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的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技术能力、履约信誉等
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
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
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
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
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第一个信封评分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第二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及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5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
(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
决其投标。
3.1.2 投标文件的标的、质量标准、工期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得出现(存
在)不利于招标人的偏差,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1.3 如果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有效投标不足 3 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有效
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
应当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并在报告中予以说明。评标委
员会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备竞争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
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
1)按本章第 2.2.2 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
计算出得分
A;
(
2)按本章第 2.2.2 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
出得分
B;
(
3)按本章第 2.2.2 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
分
C。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
位“四舍五入”
。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3.2.4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
办法前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通过详细评审。
3.2.5 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
于
3 个且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3.2.4 项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
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
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
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
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
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
(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
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
正总价。
3.4.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
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
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
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
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
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
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
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
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
决其投标。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2 如本项目招标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
合价和总额价,则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3.4.2 项和第 3.4.3 项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进行修正。如本项目招标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无
须按照本章第
3.4.2 项和第 3.4.3 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第 3.4.2 项至第 3.4.4 项内容不适用。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
出评标价得分。
3.5.2 投标人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是有可能影响
履约的异常低价,应按本章
3.7 款的规定向投标人发出澄清,要求该投标人作出
书面说明该报价的合理性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当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并证明其
报价的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国公路建设
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
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国公
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
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
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
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
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
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
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
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
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
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
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
按照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