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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办案中心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KFQJCY202602)
公示开始时间:2026 年 04 月 01 日公示结束时间:2026 年 04 月 07 日
一、评标情况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办案中心改造项目: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江苏力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金额:76.011368 万元,
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连云港东方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金额:74.000087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江苏虹鑫装饰有限公司,投标报价金额:72.733151 万元,质量:
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中标候选人(江苏力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王峰;建筑工程二级建造
师,苏 232070809153
中标候选人(连云港东方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刘翔;建筑工程二
级建造师,苏 2322223102348
中标候选人(江苏虹鑫装饰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宋海通;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苏 232161702727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中标候选人(江苏力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候选人(连云港东方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
要求
中标候选人(江苏虹鑫装饰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
出。三、其他
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编号:KFQJCY202602
根据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的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办案中心改造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候选人已经确定。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的评标办法,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苏力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开通会员可解锁* 元,项目负责人:王峰;第二中标候选人:连云港东方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40000.87 元,项目负责人:刘翔;第三中标候选人:江苏虹鑫装饰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27331.51 元,项目负责人: 宋海通。拟确定中标人:江苏力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自 2026 年 04 月 01 日起至 2026 年 04 月
07 日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公示期满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发布中标公告并签发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日 期:2026 年 04
月 01 日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地
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
系
人:于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丁字路口都科广场 11 层 1108 室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