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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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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210 国道大河口灾毁应急修复完善工程勘察设计: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陕西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费率:94.00%,质量;合格,工 期/交货期/服务期:3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中大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费率:93.00%,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 务期:3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中交通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费率:94.50%,质量:合格,工期/交货 期/服务期:3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马杰岩土工程高级 工程师 0182534:
中标候选人(中大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沈毅路桥高级工程师0150472;
中标候选人(中交通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毛玉坤地质勘察高级工程师 0130161: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陕西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
中标候选人(中大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中交通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总得分 93.81分; 中标候选人(中大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部得分 85.30分; 中标候选人(中交通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总得分 77.75分: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对上述公告持有异议的, 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请于公告发布之 日起10天内(公示期3天)以书面形式向监督单位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 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 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 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 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微为准。我们将按照《工程 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 11 号,2013年 9 部委 23 号令修改)和 《陕西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认真处理。
三、其他
以上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将进行中标结果 公示。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汉中市交通运输局。
招 标 人: 汉中市公路局
址:汉中市滨江路 28 号 神
联 系 人: 龚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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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地 址: 汉中市汉台区荔枝路智诚雅居二楼
联 系 人: 曾世刚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49333233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