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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民政局 2026 年度社会救助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GXCG-2026CS-011ZX)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一、采购条件
本玄武区民政局 2026 年度社会救助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9.30000000 万元,采购人为南京市玄武区民政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本项目实施区域为南京市玄武区新街口街道、玄武门街道、玄武湖街道、
梅园街道、红山街道、锁金村街道、孝陵卫街道。服务范围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
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对申请对象、在保家庭、低收入及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经济状况开展核对工作。
2、社会救助对象家庭调查:组织调查人
员到申请人家中了解其家庭收入、财产情况和家庭日常生活费用支出等情况,对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辅助评估。
3、社会救助对象信息采集及帮扶:通过入户调查掌握
救助对象的基本信息、经济状况及生活需求,依据困难类型分层分类制定“一户一案一策”的精准帮扶机制。
4、低收入家庭跟踪巡访:动态掌握困难家庭的生活状
况与实际需求,为精准帮扶提供依据。 5、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建立最低生活保障、住房保障对象档案材料信息电子数据库,规范信息采集、维护与管理工作。
6、社
会救助对象资源链接:协助居民到相关部门咨询政策、调取档案等;为 2026 年度已投保“宁惠保”的困难群众筛选符合理赔条件的人员,协助其办理宁惠保理赔。 7、社会救助培训:组织开展社会救助培训,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分析等方式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 8、社会救助政策宣传:通过面对面等方式进行政策宣传,提升社会救助政策知晓率,助力困难群众精准救助,全面了解服务对象需求,持续提升照护服务质量。
9、散居特困供养人员上门照料护理满意度评估项目,开展散
居特困供养人员上门照料护理服务满意度评估工作。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玄武区民政局 2026 年度社会救助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玄武区民政局 2026 年度社会救助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
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 2024 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7.供应商点
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
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如提供此承诺书,效力等同于资格审查的前 6 项内容。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
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
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①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
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三)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经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符合采购人要求资质和条件的社会组织。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 03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3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获取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且自愿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于规定时间内将《采
购文件获取登记表》(详见附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送至江苏国信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水佑岗 6号 805-2)领取采购文件,未领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没有参与权以及相关知情权,逾期的不予接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3 月 30 日 14 时 30 分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6 年 03 月 30 日 14 时 30 分文件开启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水佑岗 6 号负一楼第二会议室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市玄武区民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市玄武区民政局
地
址: 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 687 号
联
系
人: 陈主任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江苏国信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水佑岗 6 号京东产业园 8F
联
系
人:赵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gx*开通会员可解锁*@126.com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 :
(盖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玄武区民政局 2026 年度社会救助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
市鼓楼区水佑岗 6 号京东产业园 8F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CG-2026CS-011ZX
项目名称:玄武区民政局 2026 年度社会救助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3 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9.3 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实施区域为南京市玄武区新街口街道、玄武门街道、
玄武湖街道、梅园街道、红山街道、锁金村街道、孝陵卫街道。服务范围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对申请对象、在保家庭、低收入及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经济状况开展核对工作。
2、社会救助对象家庭调查:组织调查人员到申请人家中了解其家庭收入、
财产情况和家庭日常生活费用支出等情况,对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辅助评估。
3、社会救助对象信息采集及帮扶:通过入户调查掌握救助对象的基本信
息、经济状况及生活需求,依据困难类型分层分类制定“一户一案一策”
的精准帮扶机制。
4、低收入家庭跟踪巡访:动态掌握困难家庭的生活状况与实际需求,为
精准帮扶提供依据。
5、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建立最低生活保障、住房保障对象档案材料信息
电子数据库,规范信息采集、维护与管理工作。
6、社会救助对象资源链接:协助居民到相关部门咨询政策、调取档案等;
为 2026 年度已投保“宁惠保”的困难群众筛选符合理赔条件的人员,协助
其办理宁惠保理赔。
7、社会救助培训:组织开展社会救助培训,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分析等
方式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
8、社会救助政策宣传:通过面对面等方式进行政策宣传,提升社会救助
政策知晓率,助力困难群众精准救助,全面了解服务对象需求,持续提升
照护服务质量。
9、散居特困供养人员上门照料护理满意度评估项目,开展散居特困供养
人员上门照料护理服务满意度评估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日期起至 2026 年 12 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
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
活动前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 2024 年财务审计报告,成
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
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
活动前(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7.供应商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
‘ 南 京 市 政 府 采 购 供 应 商 诚 信 档 案 ’ 系 统 链 接 打 开 系 统 页 面
( 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
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
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
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
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如提供此承诺书,效力等同于资格审查的前 6 项
内容。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
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①本
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②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经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符
合采购人要求资质和条件的社会组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 年 3 月 19 日至 2026 年 3 月 25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且自愿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于规定时间内将
《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详见附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社会组织法人
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送至江苏国信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南
京市鼓楼区水佑岗 6 号 805-2)领取采购文件,未领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没
有参与权以及相关知情权,逾期的不予接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 年 3 月 30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水佑岗 6 号负一楼第二会议室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6 年 3 月 30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水佑岗 6 号负一楼第二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要求第(5)条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
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拒绝以下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
5.项目所属行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
件壹份[所提供的投标文件电子档为 PDF 格式,内容为正本加盖公章的扫描
件、U 盘形式(单独封装)]。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
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供应商须承
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
本”字样。
7.本项目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的具体公告内容为准。
8.本项目采用等额报价,供应商报价须与预算金额一致,高于或低于
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玄武区民政局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 687 号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国信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水佑岗 6 号京东产业园 8F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gx*开通会员可解锁*@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九、附件: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
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
江苏国信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我公司在
浏览到玄武区民政局 2026 年度社会救
助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项目分包/(仅有一个分包的可不填)的招标信
息,经公司研究决定于
年
月
日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报名。联系方式如
下: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报名人
姓
名
身份证号
办公电话
手
机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投标人
承诺
1、我单位完全符合采购公告中的投标人资质要求及具备响应本次
采购的基本能力;
2、我单位在获取采购文件后,严格按采购文件的约定编制投标文
件并准时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如我单位不参加本次投标,将在磋商
文件中约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盖章,可通过电邮方式)告知贵司。
3、我单位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将仅以电子邮件方式向
贵司提出询问,我单位(电子邮箱:
)与贵司的电
子邮件(gx*开通会员可解锁*@126.com)来往作为我单位询问及贵司答复的
唯一有效依据,并认可贵司不承担电话问答的有效性。
4、我单位在投标前,将及时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及与贵司联
系的邮箱,并会完全知道本次采购的所有信息(补充公告等)。
如我单位提供虚假信息或未履行以上承诺,视同我单位自愿放弃,
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备注
特别说明:本表是本次采购与投标人联系(通知等)的重要途径,请务必准
确填写。如投标人未能提供准确信息,因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