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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本陕西省公安厅机关家属院7个作宅小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78.226195万元,招标人为陕西省公安厅。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规模:陕西省公安厅机关家属院 7个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服务面积约为23.7 万平方米,绿化面积约为7万平方米,分别服务于陕西省公安厅机关家属院7个住宅小区(未 央区文景路 15号住宅小区、莲湖区西北一路 64 号住宅小区、莲湖区西北三路 24 号住宅小 区、碑林区文艺北路172号住宅小区、碑林区文艺路明胜街26号警校住宅小区、新城区新 民街 19 号通济坊住宅小区、碑林区黄雁村水文巷付2 号住宅小区)1533户。具体需求详见 本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陕西省公安厅机关家属院 7个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001 陕西省公安厅机关家属院 7个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 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1.2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 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1.3 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 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 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1.5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 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 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6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2.2 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
2.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 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 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 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磋商声明》, 视为独立磋商,不分包。;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17时00分
获取方式: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1号汇鑫中心 D 座 2206 室携带单位介绍信、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取;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30分
递交方式: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1号汇鑫中心 D座2206 室陕西德勤招标有限 公司第一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30分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1号汇鑫中心 D座2206 室陕西德勤招标有限 公司第一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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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
招 标 人: 陕西省公安厅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风城二路19号
联 系 人: 姚向辉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地 址: 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1号汇鑫中心 D 座 2206 室
联 系 人: 贯旭鸣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电子邮件: deqinjxm@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