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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凰县人民法院阿拉法庭提质改造项目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广信磋商【2025】第 064 号)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
一、招标条件
本风凰县人民法院阿拉法庭提质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凤凰县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 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风凰县人民法院阿拉法庭提质改造项目,预算:*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建设内容:室内 吊顶安装、室内墙体拆除、轻钢龙骨石膏板隔墙、诉讼服务中心装饰、防弹玻璃门安装、外 墙正面真石漆、围墙维修改造、大门及院内配套设施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凤凰县人民法院阿拉法庭提质改造项目;
(001 凤凰县人民法院阿拉法庭提质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基本 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 二级)或建筑施工三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 从 2025 年 08 月 04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8 月 11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湖南省市首市乾州办事处朝阳路 6 号(朝阳大厦)1 栋 304 室报 名。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30分
递交方式:风凰县人民法院三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30分
开标地点:凤凰县人民法院三楼会议室
七、其他
1.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 作日。
2. 询问及质疑:
2.1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目内作出答复。
2.2 潜在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 件之目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了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 出质疑。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 标 人:风凰县人民法院
出 址:凤凰县沱江镇红旗新区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郎件: /
招标代理机构:湘西自治州广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联 系 人: 张美芝 周春林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4209448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