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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建设公司综合管廊及隧道消防维保二标
段
(采购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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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招
标 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1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3
1. 招标条件 ................................................................................................................................................4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4. 评标办法 ................................................................................................................................................75. 招标文件的获取 ....................................................................................................................................76. 投标文件的递交 ....................................................................................................................................77. 公示与公告媒介 ....................................................................................................................................88. 联系方式 ................................................................................................................................................89.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1. 总则
......................................................................................................................................................21
2.招标文件
................................................................................................................................................22
3. 投标文件
..............................................................................................................................................23
4.投标文件的递交
....................................................................................................................................26
5. 开启投标文件
......................................................................................................................................27
6. 评标
......................................................................................................................................................28
7.定标
........................................................................................................................................................30
8.异议
........................................................................................................................................................31
9.纪律要求
................................................................................................................................................31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2
第三章
评标办法 ...............................................................................................................................33
评标办法前附表
.......................................................................................................................................34
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Ⅱ)
..............................................................................................................40
2. 初步评审标准和程序
..........................................................................................................................40
3. 详细评标标准和程序(综合评估法Ⅱ)
...........................................................................................41
4.评标结果
................................................................................................................................................4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3
1. 项目简介..............................................................................................................................................452. 甲方权利和义务..................................................................................................................................453. 乙方权利和义务..................................................................................................................................464. 设备工具材料要求..............................................................................................................................505. 合同变更和续签..................................................................................................................................506. 合同价款..............................................................................................................................................517. 计量与支付..........................................................................................................................................518. 乙方违约..............................................................................................................................................539. 甲方违约..............................................................................................................................................5410.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5511. 维保要求............................................................................................................................................55
2
12. 项目验收............................................................................................................................................5713. 履约保证金........................................................................................................................................5714. 通知与送达........................................................................................................................................5815. 保密....................................................................................................................................................5816. 不可抗力............................................................................................................................................5817. 争议解决方式....................................................................................................................................5918. 合同的补充、变更............................................................................................................................5919. 附件....................................................................................................................................................59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94
一、招标内容
...........................................................................................................................................95
二、服务期限
...........................................................................................................................................95
三、质量标准
...........................................................................................................................................95
四、维保内容及要求
...............................................................................................................................95
五、招标清单
...........................................................................................................................................97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98
目 录
..................................................................................................................................................100
一、投标函
.............................................................................................................................................101
附件:开标一览表
.................................................................................................................................102
二、授权委托书
.....................................................................................................................................103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104
四、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105
五、报价表
.............................................................................................................................................106
六、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不适用)
.....................................................................................................107
七、资格审查资料
.................................................................................................................................108
八、投标方案
.........................................................................................................................................112
九、其他文件和资料
.............................................................................................................................113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4
基础建设公司综合管廊及隧道消防维保二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基础建设公司综合管廊及隧道消防维保,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
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
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基
础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自主建设运营或受政府及其他单位委托运营的综合管廊及隧道
的消防维保,包括但不限于:容东片区(含辅助配套服务区)、大河片区、容西片区、起步(启动)
区、雄东片区、昝岗片区、外围路网及周边区域的综合管廊及隧道。
2.2 招标内容:(1)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自主建设运营或受政府及其他单位委托运
营的综合管廊、隧道及监控中心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系统、感温光纤系统、气体
灭火设备、泡沫水喷雾灭火系统、消防通信网络系统、消防供配电系统、消防供水设施、电气火灾
监控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图像火灾探测系统、防火分隔、灭火器、可燃气
体监控系统、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设施、防排烟系统、消防水泵、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的定期巡查、
保养、故障维修、故障抢修等;(
2)完成甲方要求的其他应急消防维保工作,应急工作范围包括但
不限于上述综合管廊及隧道服务范围。
2.3 服务期限:自甲方通知进场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经甲方考
核合格及评估通过后且甲方仍有服务需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期限内因政府或甲方相关政策、工作要求等发生调整变化或政府收回委托运营权等原因需终止
合作的,乙方需无条件配合甲方进行退出,双方结算费用,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4 服务地点:河北雄安新区。
2.5 服务标准:合格。
2.6 本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一标段为容东片区(含辅助配套服务区)、
大河片区、容西片区、起步(启动)区、外围路网及周边区域的综合管廊及隧道的消防维保,二标
段为雄东片区、昝岗片区及周边区域的综合管廊及隧道的消防维保。
2.7 中标人数量:每标段 1 家。
2.8 项目投资类型:企业投资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
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
2)财务要求:/。
5
(
3)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承担过
1 项合同额 50 万元(含)以上的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业绩。
(
4)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 1 名,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书,且注册单位与投标
人一致;技术负责人
1 名,具有国考三级/高级工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
(
5)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
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
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
2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
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
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元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
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
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
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
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
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
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
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
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
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
为准);
s.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
法行为;
t.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第①项修改为本条);
u.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严重履约不合格、严重失信行为等且在限制投标期
内的(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第②项修改为本条);
v.近 2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
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前述情形以本项目招标人出具的禁止投
标的相关书面处罚决定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第③项修改为本条);
w.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
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中需明确定性为
“骗取中标”或“严重违
约
”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
禁止的情形
”l 项修改为本条);
x.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
者 违 法 分 包 等 违 法 行 为 受 到 行 政 处 罚 。 ( 以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当 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
禁止的情形
”p 项修改为本条);
y.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
7
内。(本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拖欠农民工
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的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r 项修改
为本条);
z.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
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aa.在项目首次采购过程中,存在“不同供应商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网卡序列号一致(以系统智
能清标结果为准)”;使用虚假的业绩、荣誉、合同、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提供虚假的项目机
构组成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社保证明等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资料。(本条适用于二次
采购或者重新采购项目)。
ab.投标人为《基础建设公司 2025-2026 年度综合管廊及隧道消防检测》项目的中标单位;
以上
u、v、w、x、y、z、aa、ab 与“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不一致
的,以
u、v、w、x、y、z、aa、ab 条要求为准。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
(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8)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当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以及消防技术服务项目情况录入社
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服务类型需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II。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 23 时 00 分至 2026 年 1 月 13 日 8 时 59
分 ( 北 京 时 间 , 下 同 ) , 登 录
“ 中 国 雄 安 集 团 电 子 招 标 采 购 交 易 平 台 ” ( 网 址 :
https://ebidding.chinaxiongan.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供应商入口,找到本项目并点击参与项目;
在
“我的项目”中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按 5.1 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
并进行移动数字证书(
CA)办理,已完成注册和 CA 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 月 13 日 9 时 00 分 00 秒。
6.2 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递交由“雄安集团投标文件制
作软件”制作的加密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 开启方式:
8
(
1)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开标工作。开标时,投标人进
入项目工作台,然后点击【进入项目】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开标大厅解密】可进入远程开标系
统。
(
2)在开标准备环节,投标人无需操作,等待系统自动完成投标文件导入即可。
(
3)系统自动下达解密指令后,投标人须在电脑上点击【开始解密】,系统自动弹出二维码,
投标人使用移动数字证书(
CA)扫码后,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完成解密,投标人须在 30 分钟内完成
解密并进行确认。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
CA 登录密码、CA 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
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
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
CA 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投标文件加密时的 CA 数字证书和
开启解密时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CA 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
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响应,由投标人自身承担
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
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
4)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系统自动唱标后,投标人即可查看唱标内容。系统自动生成开标记
录表后,投标人可进行查看。开标过程中,可在线提出异议,开标人回复后可进行查看。
7.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容城镇容信路 6 号
联
系 人:付经理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雄安新区华望城丰华谷一区 C1 座 502 室
联
系 人:李工、周工、刘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转 8001
邮
箱:1805571172@qq.com
9
9.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对串通投标行为自动预警,存在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情形的,做否决处理且被限制参加该标段后续采购活动。
一、递交投标文件
1.投标人提早在招标项目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相应业务操作。避免临
近截止时间因网络环境、个人电脑环境等原因导致您未能及时参与、报价、递交文件,导致投标失
败。
2.在“雄安集团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加密投标文件前,请对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检查核
对投标文件内容、印章签名信息和数量,后再上传投标文件;确保文件内容和印章签名无误。
二、开标
(一)投标人参加方式
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供应商入口,通过【我的项目】-【进入项目】
进入项目后点击【开标大厅解密】进入开标系统(或点击【我的项目】
-【开标大厅】进入)。
(二)开标前需进行检查
1.建议使用 Edge、google 浏览器登录,确保移动数字证书(CA)能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可拨打
网站首页客服电话。
2.请提前准备好移动数字证书(CA)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避免使用共享的网络环境。
三、评审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质疑。
四、服务电话
平台使用服务、供应商审核、
CA 办理的客服联系方式详见 ebidding.chinaxiongan.cn 首页中联系
客服栏目的公示信息。
五、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1.对开标异议,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发起异议”在线提交。其他异议应当在中国雄安集团
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我的项目-进入项目-右侧异议按钮”中提交。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周工、刘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转 8001
电子邮件:
1805571172@qq.com
地
址:河北雄安新区华望城丰华谷一区 C1 座 502 室
2.除对开启过程的异议外,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在“交易平台”递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
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异议处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
10
还应由该单位为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②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箱、日期等基本信息及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有效线索、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
③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④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⑤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本不一致
的,以简体中文译本为准。
⑥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
3.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
异议。
4.被质疑人须配合招标人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
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被质疑人中标资格,并按照评标委员会
提出的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招标。
六、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
/
1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7.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8
招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
分包
不得违法分包
1.10.2
对非关键条款的偏
差
不允许偏差
□不允许负偏差
□允许偏差的内容、偏差范围:
2.1(7)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
他资料
招标文件附件、澄清、补遗及更正文件(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
标文件的时间
截止时间:
2025 年 12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 00 秒。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
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
有疑问,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前,在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
购交易平台中,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以加盖公章的
pdf 版
及
word 可编辑版的形式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
予以澄清,同时电话通知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3.1.1(9)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
他资料
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九、其他文件和资料”
中附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承诺和补正等资料。
3.2.2
招标标的数量增减
幅度
本项目不适用。
3.2.3
最高限价或其计算
方法
无
有,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最高限价:一标段:
2455924.1 元,二标段:1551706.19
元。
13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注:1.投标人在“报价表”中填报的投标总报价与投标
函中填报的大写含税总报价二者金额必须一致,否则将
否决其投标。
2.投标人填报的含税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不能超过总最
高限价,投标人各分项投标报价也不得高于对应分项最
高投标限价(如有),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2.4
报价的其他要求
1.采用金额报价,建议保留两位小数;投标人每一项工
作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可供选择的报价
将不予接受。
2.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附
件
“投标一览表”中进行报价并自行填写报价表。投标人
填报的含税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增
值税税金计算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异常低价的判断原则:
投标总报价低于
“最高限价× 75 %”时可能异常低价竞标;
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
“最高限价(指投标人的投标
总报价,不包含分项报价)
×75%”时,评标委员会发现
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异常低价竞标时,应向投标人发出
数据电文澄清,要求投标人说明该报价有履行合同的能
力,当投标人提供的澄清回复不能说明其报价能保证有
履行合同的能力时,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或投标
人提供的澄清回复不能令评标委员会满意,评标委员会
可根据成本或单价分析结果,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否
决其投标。
3.3.1
投标文件有效期
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120 日
3.4.1
投标保证金
□适用
不适用
3.4.2
退还投标保证金的
时间
/
3.4.3(3)
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适用,其他情形:
14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的其他情形
不适用
3.5.2
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不适用
适用。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的扫描件,以证明
投标人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质。
资质证书:以招标公告
3(1)项的要求为准。
3.5.3
财务要求证明材料
不适用
适用。
近年财务会计报表是指:
至 年。
3.5.4
业绩要求证明材料
不适用
适用。投标人应提供近年类似业绩表(格式见第六章
“投
标文件格式
”近年类似业绩表),并附业绩证明材料,
以证明投标人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
相关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显示项目名称、服务内容、
合同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各方盖章页】扫描件
等证明文件。
若合同关键页不能完整显示上述信息则还应另附业主
证明材料(业主证明材料形式不限,带业主单位公章的
材料均可)以补充证明所要求的内容。
注: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
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
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除满足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外,其它要求的证明材料仅
用作评标打分,不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
3.5.5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
人员要求证明材料
不适用
适用
证明文件要求:
(
1)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需提供:
15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或执业单
位)应与投标人一致)
■管理过的项目业绩(如有):
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显示项目名称、服务内
容、合同额、项目负责人姓名、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
订各方盖章页】扫描件等证明文件。如所附合同关键页
不能完整体现所要求的信息,则还应另附业主证明材料
(需盖业主单位章)以补充证明所要求的内容。
(
2)技术负责人的证明材料需提供:
■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
(
3)团队人员的证明材料需提供:
■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
除满足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外,其它要求的证明材料仅
用作评标打分,不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
3.5.6
其他要求的证明材
料
投标人应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资格审查资料-“(一)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后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
网站(
https://shhxf.119.gov.cn/templet/index_7.jsp)上的
企业基本信息截图(服务类型需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
检测)。
注: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
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
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满足要求。
3.5.8
联合体要求的证明
材料
不适用
适用。
3.7.4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封面、开标一览表: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电子印章(单
位公章)。
注:接受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封面
中投标人落款处需填写联合体所有组成成员单位的名
称;除联合体协议书应由各方对应盖章外,其余如投标
文件封面、投标函等招标文件中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
章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即可;联合体协议书应由
联合体各方加盖单位公章后将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
16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7.10
技术暗标编制说明
不启用
□启用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文件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
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文件时屏蔽响应投标人
名称等信息。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编制要求如下:
1.版面要求:A4 纸张大小。
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
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
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全
部使用中文标点;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
斜、下划线等标记。
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 2.5 厘米,其余均为 2
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 30 磅;文
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
齐;首行缩进 2 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
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
5.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投标文件暗标部分均
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
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响应投标人
身份的任何标记。
不符合上述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4.1.1
投标文件加密的要
求
详见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帮助中心模块的
操作手册
4.2.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和地点
见招标公告
5.2
开启程序
见招标公告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
标人不足的情形
投标人数量不足
3 家的,招标人终止招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及以上单数
6.2.2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
数量
是否排序:
排序
不排序
17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数量:
1-3 名
注: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
3 家时,由评标委员
会从剩余投标人的单位实力、报价竞争性等多方面的竞
争性考量判定投标是否明显缺乏竞争,当判定投标具有
竞争性时,评标委员会应继续评标,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数量可少于
3 名。
6.3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
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hebeieb.com/)”和“中国雄安
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
http://www.xabidding.cn)”。
招标人按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期不得少于
3 日。
7.1
定标原则
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情况确定该项目排名第一的中标
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发生如下
情形,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
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
1)放弃中标的;
(
2)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
内未能提交的(如有);
(
3)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
(
4)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的;
(
5)不符合中标条件的;
(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不能履约的(如有)。
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将按
照本项目的评标评审顺序依次确定各标段的中标人。若
某中标候选人在顺序在前的标段中被确定为中标人,则
其在后续标段不再被确定为中标人。
7.3
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金额的
10%
18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或在具备履约能力的政策
性、开发性及大中型商业银行开具的无条件银行独立保
函。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自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
务期结束之日止。
递交时间:签订合同前
其他要求:
/
8.1(1)
对招标文件提出异
议的时间
截止时间同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
8.2
异议受理人和联系
电话
受理人:李工、周工、刘工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转 8001
10.1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
代理机构直接支付,费用包含在其投标总报价中,不单
独计列。
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或计算办法为:以中标金额作为招
标代理服务费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
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
[2002]1980
号)、发改办价格
[2003]857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
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发改价格
[2011]534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
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费用标准
如下:
(
1)中标金额 500 万元以下,按照原国家计委[2002]1980
号及发改价格
[2011]534 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
(
2)中标金额 500 万元(含)~1 亿元,按照原国家计
委
[2002]1980 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收费标准下
浮
20%。
交费时间: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直接支付。
交费方式:现金(电汇、银行转账)。
19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0.2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
容
如下
10.2.1
招标文件中“近三年”是指:如招标文件中无特殊说明外,从招标公告发布之
日起倒算三年;招标文件中
“近五年”是指:如招标文件中无特殊说明外,从招
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五年。
倒算的起止日期,举例说明如下:
从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倒算三年,即为 2022 年 1 月 1 日(含)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含)。
从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倒算五年,即为 2020 年 1 月 1 日(含)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含)。
10.2.2
招标文件中单位章是指法人单位公章。
10.2.3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且能提供与投标文件相
一致的原件,并接受招标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在合同最终授予前进一步审查的要
求,如若存在投标人利用弄虚作假等不当手段谋取中标或无法提供与投标文件
复印件相一致的原件,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予以否决,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
责任的权利。
10.2.4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信息严格保密,未经招
标人书面授权,不得因任何理由,擅自披露、泄露、超范围使用,否则应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尽到保密义务,给招标人造成损失
的,投标人须尽一切努力尽快消除泄密事件对招标人造成的不利影响,同时按
招标人的要求积极止损,并承担相应责任,对招标人进行赔偿,赔偿视具体事
件严重程度和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大小而定。除此之外,招标人保留一切追究
泄密投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10.2.5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10.2.6
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有权将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填报的资质、
业绩、
人员、证书等信息在后续公示中对外公开。
10.2.7
1.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且能提供与投标文件相
一致的原件,并接受招标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在合同最终授予前进一步审查的要
求,如若存在投标人利用弄虚作假等不当手段谋取中选或无法提供与投标文件
20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中相一致的原件,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予以否决,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的权利。
2.在定标阶段,招标人有权要求候选人提交其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的对应原件、
电子证明资料原件,以便核实其扫描件、电子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若候选人不
能提交扫描件的对应原件、电子证明资料原件,视为候选人的投标文件造假,
候选人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3.招标人或监督部门可通过智能监督系统对采购全过程进行核验、分析。若发
现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并将不良行为
通报有关部门。
10.2.8
若本项目为二次采购或者重新采购项目,在项目首次采购过程中,存在“不同
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网卡序列号一致(以系统智能清标结果为准);使
用虚假的业绩、荣誉、合同、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提供虚假的项目机构组
成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社保证明等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资料。”
招标人有权在本次采购中予以否决,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本条
适用于二次采购或者重新采购项目)。
10.2.9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为带价发布,投标人结合招标工程量清单各子目价格及本公
司投标总报价进行报价,要求如下:
1.报价比例=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 2.各
子目基准值
=招标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控制价合价*报价比例; 3.各子目报价偏离
不超出对应子目基准值的±
10%,如超出,请将超过的子目列明到“第六章 九
报价偏离超±
10%的清单子目一览表”,并填写原因说明;偏离未超±10%的
清单子目无需填写此表(各子目报价偏离超出对应子目基准值的±
10%的不作
为否决项)。
注:如果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正文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1
1. 总则
1.1 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1.2 招标项目概况和投标人资格要求
招标项目概况和投标人资格要求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
1.3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招标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4 保密
参与招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1.5 语言文字
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6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若货物采购涉及非公制单位,或非公制单位
与公制单位混用的,招标人应进一步明确要求)。
1.7 踏勘现场
1.7.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
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
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7.2 投标人可自愿参加踏勘现场活动。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招标人对投标人参加踏勘现场中所
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
1.7.3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
的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2
1.8 招标预备会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招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
招标预备会。
1.9 分包
1.9.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内容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说明。
1.9.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
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0 响应和偏差
1.10.1 委托人要求和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关键条款均以“*”符号标记。投标文件应当对委托人要
求和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关键条款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将被视为无效。
1.10.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对非关键条款可以偏差的范围和可以偏差的项数的,如投标文
件存在的偏差超出上述范围或项数,将被视为无效。
1.10.3 投标人未在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提出差异的,均视为完全响应招标人要求,接受招标人
合同条件。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
1)招标公告;
(
2)投标人须知;
(
3)评标办法;
(
4)合同条款及格式;
(
5)委托人要求;
(
6)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人依照本章规定,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3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
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
购交易平台,在“异议”菜单中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人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或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招标人通过中国雄安集团
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答疑澄清文件”菜单向所有已下载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澄
清。招标人可视具体情况在补充文件中通知投标人推迟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答疑澄清文件”菜单中
一经发出则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及时浏览该平台发出的澄清,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下载
上述澄清而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4 除非确有必要答复,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
何澄清要求。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
1)投标函
附件:投标一览表
(
2)授权委托书
(
3)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情况)
(
4)投标保证金(适用于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情况)
(
5)报价表
(
6)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
7)资格审查资料
(
8)投标方案
(
9)其他文件和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亲自参加招标的,投标文件不包
括第
3.1.1(2)目所指的授权委托书。
3.2 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投标
函中报价应为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在内的含税价格。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招标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对于货物和服务招标项
24
目,招标人在签署采购合同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对招标标的的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
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限价的,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或最高限价计算方法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 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文件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有效期应为 90 日,从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
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文
件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
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文件在原有效期届满后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
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投标人不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4.2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5 日内向除中标候选人外
的其他投标人原额退还投标保证金,并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其他中标候选
人原额退还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机构保险单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经投标人同意后招标人可以不再退还。
3.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
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
3)投标人有串通响应、弄虚作假、行贿等行为的;
(
4)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的主体资格应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3.1(1)要求,并在此基础上提供如下材料:
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境外
单位应提供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扫描件。
3.5.2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选择不适用外,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相关资质证书的
25
扫描件,以证明投标人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质,需提供的资质证书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选择不适用外,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
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无
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
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5.4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选择不适用外,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提
供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以证明投标人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业绩,具体业绩年份及证明材料要
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选择不适用外,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提
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和主要人员简历表;投标人应填报满足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项目
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5.6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供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
3.5.7 投标人不存在第一章 3(6)款情形采用书面承诺,由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
3.5.8 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
的格式拟定联合体协议书,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
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分
工。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章第
3.5.1 项至 3.5.8 项规定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
的情况。
3.6 投标方案
3.6.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委托人要求中明确为关键条款(标记
“*”)的条目(如有),投标人还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有关证据或证明材料。
3.6.2 投标人只能提出唯一的投标方案。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多个投标方案的,其投标文件
将被视为无效。
3.6.3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投标文件
偏差表中未列明的内容,将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如在招标活动中发现投标文件的其
他部分与商务和技术偏差表的描述不一致或投标人的响应缺乏支持性文件,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
投标人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并根据澄清结果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投标人须提前在平台供应商信息管理中
登记企业基本信息、经营资质、企业人员、业绩等相关信息。如未在平台登记,将无法编制【资格
审查资料】章节。
3.7.2 投标人应委托本单位人员办理相关采购事宜,并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
26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加招标的,投标文件不包括第
3.1.1(2)目所指的
授权委托书。
3.7.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
“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
联合体协议书为联合体成员各方盖单位公章原件的扫描件。
3.7.4 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
3.7.5评审过程中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
盖单位电子印章。
3.7.6 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在合同
最终授予前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如若存在投标人利用弄虚作假等不当手段谋取中标或无法提供与投
标文件扫描件相一致的原件,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予以否决,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7.7 投标人下载 XAZF 格式的招标文件后,使用“雄安集团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投标文件,
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从平台供应商信息管理中同步获取投标人基本信息、经营资质、企业人员、
业绩等【资格审查资料】信息。除招标人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格式】
-【资格审查资
料】章节中上传审查资料的属于未按投标文件格式制作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7.8 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及时(在投标文件编制前)在
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单位名称变更,否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3.7.9 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
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证书、奖项等材料的继承性,否则由投标人自行承
担相应后果。
3.7.10 如该项目采用技术暗标,技术部分的编制与制作应符合相关要求,内容编制与制作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的加密
4.1.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通过“雄安集团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完成,
投标人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
4.1.2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
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投标
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系统将自动拒绝
其投标文件并对其关闭递交通道。
27
4.2.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自行、多次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修改完成后按 4.1 款、
4.2.1 项重新加密、上传,替换已上传的原投标文件。
4.3 投标文件的撤回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若放弃参与招标活动的,可通过“交易
平台
”自行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已递交响应保证金的,招标人按 3.4.2 项
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
5. 开启投标文件
5.1 开启投标文件的时间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交易平台开启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派代
表进入项目工作台,然后点击“进入项目”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开标大厅解密”可进入远程开
标系统(或直接点击“开标大厅”进入远程开标系统)。
5.2 开启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公开开启投标文件:
(
1)投标人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开标工作。投标人进入项目工作
台,点击“进入项目”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开标大厅解密”进入远程开标系统。
(
2)在开标准备环节,投标人无需操作,等待系统自动完成招标文件导入。
(
3)系统自动下达解密指令后,投标人须在电脑上点击“开始解密”,系统自动弹出二维码,
投标人使用移动数字证书(
CA)扫码后,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完成解密,投标人须在 30 分钟内完成解
密并进行确认。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
CA 登录密码、CA 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
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
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
CA 数字证书,须确保加密投标文件和开启解密时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是
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CA 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启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
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响应,由投标人自身承担
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
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28
(
4)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系统自动唱标后,投标人即可查看唱标内容。系统自动生成开标记
录表。开标过程中,可在线提出异议,开标人回复后可进行查看。
5.3 开启补救措施
5.3.1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按 5.3.2 项、5.3.3 项招标人应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
4)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
(
5)其他无法保证采购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
5.3.2 在下达解密指令前出现本章第 5.3.1 项情况,招标人应视情况延长下达解密指令的时间,
待系统恢复后下达解密指令。
5.3.3 在下达解密指令后出现本章第 5.3.1 项情况的且在原定解密时间内无法解决的,招标人应
延期解密。
5.3.4 采取补救措施时,必须对应保密的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5.4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的情形
招标项目选择一家中标人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的;或招标项目选择多家中
标人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量的,招标人应终止招标。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
1)参加评标评审活动前一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合同、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
事,或者是投标人的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购买的少量股份者除外)或实际控制人;
(
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
关系;
(
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招标投标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
罚的;
(
5)项目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
29
(
6)其它应当进行回避的情形。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
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
评审。
6.1.3 评标委员会组建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推选或由招标人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
会主任负责组织评标工作。
6.1.4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
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
同意评标报告。
6.2 评标
6.2.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和比较。
6.2.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
“交易平台”推送的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按照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公示期最后一天应为工作日。公示信
息包括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价格(如有)及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限等内容。
6.4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
示期间通过
“交易平台”采用 CA 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
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通过“交易平台”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6.5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招标人可对中标候选人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核验或组织现场考察,以确认中标候选人的生
产经营、财务等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是否一致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情况。中标候
选人应给予积极配合,否则应承担无法确认与投标文件一致的不利后果,核查结果将作为招标人选
择确定中标人的依据之一。
30
7.定标
7. 1 确定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定标原则确定中标人。
7.2 中标结果通知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通过
“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发布中标结果公示,公示
期不得少于
3 日。
7.3 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有效期
限和递交时间向招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
金额的
10%。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
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
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
损失应予以赔偿,招标人有权从投标保证金中予以扣除,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
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
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4.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
任。
7.4.4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 2.2.3 项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
修正后,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作为最终的评标价格和签订合同的依据。
7.5 特殊情形处理
因投标人对招标结果提出异议、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
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等导致招标人变更中标结果的,招标人应
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重新选择确定中标人、进行公示并公告。
投标人在本标段存在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
31
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等情形或者在本标段招标过程中存在串通响应、弄虚作假等违法违
规违纪或失信行为的,招标人组织重新采购时将拒绝其单独或组建联合体方式再次参与本标段采购
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终止本标段采购活动:
(
1)因不可抗力或政策调整导致采购目的不能实现的;
(
2)因情况变化需要调整采购方式的;
(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
4)采购结果明显不合理或偏离市场价格的。
8.异议
8.1 提出异议
投标人认为招标活动中存在不合法或违反民事活动中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情形的,可以按
照本款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异议:
(
1)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时间提出;
(
2)对公开开启过程的异议,应当在开启会议时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
3)对评标结果的异议,应当在预中标人公示期间提出。
除对开启过程的异议外,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在
“交易平台”递交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书面异议函
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
1)异议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8.2 异议处理
招标人将针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经过核查,发现异议人对相关问题理解有误的,应做出解释;
发现招标活动中确实存在错误或不当行为的,应及时予以改正或补救。
招标人认为异议不成立或不影响中标结果的,可以继续进行招标活动。
异议受理人和联系电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纪律要求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
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2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招标人串通,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
得以他人名义参加招标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
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标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
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工作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
“评标办法”
没有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招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招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
评标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招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招标活动中,与招标活动有关的
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工作正常进行。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招标代理服务费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费用标准或金额、交费时间和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10.2 其他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第三章 评标办法
34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标因素
评标标准
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Ⅱ
1
评标方法
多标段中标候选人资格
的确定原则
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两个标段的投标,
但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各标段最高
总限价由大到小的顺序进行评审,最多可中标
其中一个标段。若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继续参加后面标段的评审,
但在后面的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
材料)一致。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第
3.7.4 款规定
投标函中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资格审查资料格式
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章节提供了所需
资料。
联合体投标人(不适用)
联合体投标的,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
合体牵头人(如有)
报价唯一性
不得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
标报价。
2.1.1
形式评标
标准
投标文件组成
符合第二章第
3.1 款规定
依法设立
符合第一章第
3 条及投标人须知第 3.5.1 款规
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 一章 第
3 条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5.2 项“资质要求证明材料”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 一章 第
3 条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5.4 款“业绩要求证明材料”规定
2.1.2
资格评标
标准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
要求
符合第 一章 第
3 条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5.5 款“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证明材料”
规定
35
其他要求
符合第 一章 第
3 条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5.6 款“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规定
不存在第一章第
3(6)
款情形
符合第一章第
3 条及投标人须知第 3.5.7 款(在
投标函中承诺,视为满足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 一章 第
3 条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5.8 款“联合体要求的证明材料”规定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
规定。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第
3.2 款规定。
投标报价修正评审(如
有)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
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
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投标文件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3.1 项规定
(在投标函中承诺,视为满足要求)
投标方案
符合第二章第
3.6 款规定。
服务标准
符合第一章第
2.5 款规定(在投标函中承诺,视
为满足要求)。
服务期限
符合第一章第
2.3 款规定(在投标函中承诺,视
为满足要求)。
对非关键条款的偏差
偏差范围和偏差项数符合第二章第
1.10.2 项的
规定。
2.1.3
响应性评
标标准
委托人要求和合同条款
符合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 委托
人要求
”规定(在投标函中承诺,视为满足要
求)。
2.2.2
评标价格
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以投标函附件
“投标
一览表
”中含税投标报价大写金额进行评审)。
3 详细评标标准和程序(综合评估法Ⅱ)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1)商务文件部分:20 分
(
2)技术文件部分:50 分
(
3)投标人报价:30 分
36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如下:
①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总报价(在投
标函中填报的大写金额)为有效投标报价;
②计算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
标基准价(当所有通过初步评审投标人的家数
小于等于
5 家时,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
值;当通过家数大于
5 家小于等于 10 家时,
从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
1 个最高值和 1 个
最低值后计算平均值;通过家数大于
10 家小
于等于
20 家时,从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 2
个最高值和
2 个最低值后计算平均值;通过家
数大于
20 家时,从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 3
个最高值和
3 个最低值后计算平均值)。
③评标基准价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例如:
2.02)。
3.2(2)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
=100%×(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
价)
/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四舍五入(例如:
2.02%)。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类似项目业绩
(
12 分)
在满足招标公告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
近五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
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增加
1 项合
同额
50 万元(含)以上的消防设备设施维护
保养业绩得
6 分,最多得 12 分。
注:(
1)仅满足资格条件不得分。若同一业
绩同时满足企业类似项目业绩和项目负责人
业绩,可分别计分。
(
2)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5.4 款相应要求
附证明材料。
3.3(1)
商务评分
标准
项目负责人资历
(
4 分)
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三
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
具有
1 项合同额 50 万元(含)以上的消防设
备设施维护保养业绩得
4 分,最多得 4 分。
37
注:(
1)若同一业绩同时满足企业类似项目
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可分别计分。
(
2)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5.5 款相应要求
附证明材料。
团队人员
(
4 分)
除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外,团队中每有一
名具有国考三级
/高级工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
员证书的人员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4 分。
注:需附相关人员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
证书扫描件。
服务范围、内容、依据
及工作目标(
5 分)
对维保服务范围了解透彻,规范掌握全面,工
作目标科学得
5~3(不含)分;
对维保服务范围了解一般,规范掌握一般,工
作目标一般得
3~1(不含)分;
对维保服务范围了解较差,规范掌握较差,工
作目标较差得
1~0 分。
注:大范围引用、照搬照抄公开的标准、规范
等内容,未针对项目实际开展论述,可操作性、
针对性差的,得
0 分。
项目团队设置和岗位职
责(
5 分)
项目团队配备人员的年龄结构合理,岗位职责
明确的得
5~3(不含)分;
项目团队配备人员的年龄结构欠合理,岗位职
责基本明确的得
3~1(不含)分;
项目团队配备人员的年龄结构不合理的得
1~
0 分。
注:大范围引用、照搬照抄公开的标准、规范
等内容,未针对项目实际开展论述,可操作性、
针对性差的,得
0 分。
3.3(2)
技术评分
标准
应急措施及方案(
5 分)
对可能出现的紧急状况预测全面、贴切,应急
措施科学高效得
5~3(不含)分;
对可能出现的紧急状况预测较为全面、贴切,
应急措施较好得
3~1(不含)分;对可能出
38
现的紧急状况预测较差,应急措施较差得
1~
0 分。
注:大范围引用、照搬照抄公开的标准、规范
等内容,未针对项目实际开展论述,可操作性、
针对性差的,得
0 分。
维护保养技术方案(
15
分)
技术方案科学可靠、内容详尽,得
15~10(不
含)分;方案较科学可靠、内容较详尽,得
10~5(不含)分;方案较差、内容一般,得
5~0 分。
注:大范围引用、照搬照抄公开的标准、规范
等内容,未针对项目实际开展论述,可操作性、
针对性差的,得
0 分。
服务质量、安全、人员
稳定性、保密等保证措
施(
8 分)
方法科学、制度合理,措施有力,可操作性强,
得
8~5(不含)分;方法基本科学、制度较合
理,措施较有效,得
5~3(不含)分;方法一
般、制度较合理,措施一般,得
3~0 分。
注:大范围引用、照搬照抄公开的标准、规范
等内容,未针对项目实际开展论述,可操作性、
针对性差的,得
0 分。
服务工作重点、难点分
析(
8 分)
重难点分析全面到位,措施有力,得
8~5(不
含)分;重难点分析基本到位,措施较有效,
得
5~3(不含)分;重难点分析不够全面到位,
措施一般,得
3~0 分。
注:大范围引用、照搬照抄公开的标准、规范
等内容,未针对项目实际开展论述,可操作性、
针对性差的,得
0 分。
合理化建议(
4 分)
根据各投标人提出的建议的合理性情况,横向
比较打分,好
4~2(不含)分,较好 2~1(不
含)分,一般
1~0 分。
注:大范围引用、照搬照抄公开的标准、规范
等内容,未针对项目实际开展论述,可操作性、
39
针对性差的,得
0 分。
3.3(3)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评标价格得分计算公式:
(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格得分=F-偏差率
×100×E1;
(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格得分=F+偏差率
×100×E2。
其中
F 是评标价格所占的分值;E1 是评标价格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
分点的扣分值、
E2 是评标价格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
E1、E2,但 E1 应大于 E2。
E1=0.4,E2=0.2。
注:
①投标人技术部分总得分一般不得低于
“技术部分满分总分值×70%”。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技术部
分的总评分低于
“技术部分满分总分值×7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详细说明。
②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由评标委员会从剩余投标人的单位实力、报价竞争性
等多方面的竞争性考量判定投标是否明显缺乏竞争,当判定投标具有竞争性时,评标委员会应
继续评标,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可少于
3 名。
③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己开通投标文件查重及雷同性分析功能,投标人投标文
件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存在大范围雷同(雷同内容为非公开的标准、规范及其他内容
等),且投标人无法解释说明的,评审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文件。如本项目采购失败,被否
决的投标人将被限制参加该标段重新采购活动。
⑤
“评标办法”正文与“评标办法前附表”不一致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
40
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Ⅱ)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Ⅱ。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3
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的综合得分均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确定原则按照评标办
法前附表的规定执行。
2. 初步评审标准和程序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初步评审程序
2.2.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包括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投标人存在
第一章第
3(6)款情形的证据材料)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投标文件的形式
是否符合要求、投标人是否符合资格条件、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
标合格的投标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
对是否存在第一章第
3(6)款情形评审时,除对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评审外。招标人应在递
交截止时间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处于失信惩戒期的,应将证据材料提请评标
委员会评审。招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对平台资信清标提示的异常项进行网络查询,属于第一章第
3
(
6)款情形的,应将证据材料提请评标委员会评审。
2.2.2 除评标办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评标价格为投标人在投标函中填报的大写含税价格。评标
价格若超过最高限价(如有)或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如有)或投标人不接受修正
后价格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评标委员会经过对投标人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投标人的报价异常过低,可
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
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2.3 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
员会可以通过
“交易平台-评标系统”在“评标澄清”菜单中以数据电文形式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进
行澄清、说明和补正,同时
“交易平台”将以向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时系统中预留的手机号发送短
信的方式友情提醒投标人登录平台查看。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
41
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
明和补正。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
确认,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或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价格的,评标委员
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
3)投标函合计报价与各分项报价的合计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计价格为准,修正合计报价;
(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内容的价
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投标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不改变评审依据的投标总报价。当修正后的总报价高于原投标报价且
不高于最高限价时,视同投标人投标报价错误产生少漏计费用,签订合同时由投标人承担,如评标
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无法承受少漏计费用,可以将投标报价作为异常低价处理
;当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
原投标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
2.2.4 投标人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2.5
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采购项目选择一家中标人时)或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5.3 款
规定的数量(招标项目选择多家中标人时),根据具体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决定继续进行评审或决
定终止评审由招标人重新招标。评标委员会选择继续评审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可少于投标人
须知约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如所有投标文件均无效,评标委员会应当终止评审。
3. 详细评标标准和程序(综合评估法Ⅱ)
3.1 分值构成
(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2 评标基准价计算
(
1)评标价格:评标价格为按照本章第 2.2.2 项规定确定的价格。
(
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2
3.3 评分标准
(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4 评分
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评分标准独立对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和其他因素进行评分。报价评分由评
标委员会统一计算。各项得分汇总后为该成员给投标人的评分总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
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3.5 汇总
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成员对投标人的评分总分,每个投标人的评分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
最终得分。
3.6 排序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最终得分进行比较后,按照投标人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投标人排序。
最终得分相等时,以商务技术文件合计得分高的优先;商务技术文件合计得分相等的,以技术文件
得分高的优先;技术文件得分也相等的,按技术部分评标记录表中评分模块顺序,依次根据单模块
得分的高低决定;技术部分评分模块得分全部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
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优先顺序。
4.评标结果
4.1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2 评标委员会应在书面评标报告中按照投标人排列的优先顺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
候选人的数量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在结束评审前,各评委要认真检查各自
CA 签章是否全部完成,避免出现漏签、少签的情况;评
标委员会负责人要检查全部评委的
CA 签章情况,确认全部评委的 CA 签章完整无误后,再点击“评
标结束”。
4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4
合同编号:
基础建设公司综合管廊及隧道消防维保合同
项目名称:基础建设公司综合管廊及隧道消防维保
标段
服务地点:河北雄安新区
委
托 人:
服
务 商: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45
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人):
乙方(服务商):
甲、乙双方根据基础建设公司综合管廊及隧道消防维保
标段采购的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当事人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
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 项目简介
1.1 工作范围:
(适用于一标段)基础建设公司综合管廊及隧道消防维保一标段工作范围:容东片区(含辅助
配套服务区)、大河片区、容西片区、起步(启动)区、外围路网及周边区域的综合管廊及隧道的
消防维保。
(适用于二标段)基础建设公司综合管廊及隧道消防维保二标段工作范围:雄东片区、昝岗片
区及周边区域的综合管廊及隧道的消防维保。
以上工作范围为暂估量,具体以项目开展后经甲方确认后的范围为准。
1.2 服务内容:(1)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自主建设运营或受政府及其他单位委托运
营的综合管廊、隧道及监控中心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系统、感温光纤系统、气体
灭火设备、泡沫水喷雾灭火系统、消防通信网络系统、消防供配电系统、消防供水设施、电气火灾
监控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图像火灾探测系统、防火分隔、灭火器、可燃气
体监控系统、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设施、防排烟系统、消防水泵、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的定期巡查、
保养、故障维修、故障抢修等;(
2)完成甲方要求的其他应急消防维保工作,应急工作范围包括但
不限于上述综合管廊及隧道服务范围。
1.3 服务期限:自甲方通知进场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经甲方考
核合格及评估通过后且甲方仍有服务需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期限内因政府或甲方相关政策、工作要求等发生调整变化或政府收回委托运营权等原因需终止
合作的,乙方需无条件配合甲方进行退出,双方结算费用,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4 服务地点:河北雄安新区。
1.5 服务标准:合格且能满足甲方使用目的和需求。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国家、河北省、雄安
新区或行业标准有新的更高的合格标准,按照新的更高的合格标准执行。
1.6 乙方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
2. 甲方权利和义务
2.1 向乙方发出开始服务通知。
2.2 甲方需提供消防维保相关图纸和资料,以保证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能够得到顺利进行。在维
46
护过程中,乙方如需原设计、施工单位提供有关资料,甲方应牵头做好协调工作。
2.3 检查乙方的工作情况,并对乙方服务做出评价,组织验收工作。
2.4 甲方对乙方的服务质量不满意时有权提出异议和要求限期整改;如乙方未按要求及时完成整
改,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2.5 向乙方提供便利条件,协助乙方解决在工作中的有关纠纷,但不负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2.6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7 甲方有权利对维保人员进行调整或人员更换。
2.8 结合新区主管部门对项目的考核机制,甲方制定考核机制及方案(以甲方最新考核办法及相
关制度为准),并定期按相关标准对乙方进行考核。如果乙方未按本协议要求作业,导致出现政府
通报、活动保障不力等重大问题,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9 甲方有权按照新区及甲方制定的相关考核标准、机制等对乙方包含作业质量、安全、信访等
情况等进行考核,并有权更新相关考核标准、机制等,并按照最新的考核标准、机制等对乙方进行
考核。
2.10 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由甲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其他责任。
3. 乙方权利和义务
3.1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甲方免于承担因乙方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3.2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河北省及雄安新区有关法律、法规、管理规定进行作业,完成合同
约定的全部工作,严格按照甲方管理模式组织实施作业,严格执行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必须接受
甲方的日常运营管理要求、监督和调度,自觉遵守廉政、保密等相关纪律,并接受社会监督。
3.3 乙方不得违法分包、转包。
3.4 严格执行本服务合同,建立健全服务作业质量、安全、环保等管理体系,制定完善的内控
制度和考核办法。
3.5 严格按要求配置相应人员和性能优良的设备设施。人员应定岗定责,强化责任与考核;设
备设施管理应专人操作和保养,建立使用、维护、成本等台账。
3.6 负责综合管廊及隧道消防维保服务和安全管理。负责运营项目的安全生产运行;按照国家安
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及甲方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针对本运营项目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运维等服务过程及人员进行全过程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检查;
负责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等工作。
3.7 负责应急事件处置,建立应急维护服务管理体系,分专业和类别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储备
应急处理资源。每年进行不少于两次应急预案演练,演练时应邀请甲方和相关单位指导,演练完成
后向甲方提交演练总结报告、脚本及方案。
3.8 根据综合管廊及隧道消防维保服务需要,做好夜间作业使用的照明、警告与警示标志和照
明、围栏设施安全保障。
47
3.9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作业场地交通、作业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
并按有关部门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10 乙方应建立完善的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对作业人员、作业活动进行有效管理,严格按照相
关操作流程作业,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做任何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和事情。
3.11 乙方需保证综合管廊及隧道消防维保服务质量和人员的基本素质。对于甲方提出更换不称
职人员的要求时,在核实情况后,乙方应予以调换。乙方如有需要,经甲方同意后,可以调换人员,
更换的人员资质不得低于合同中拟派人员资质。
3.12 乙方应对本项目投入的所有人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责任,严禁任何未参加安全培训以及未
通过合格考试的人员进场作业。乙方服务人员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持证上岗,并按照甲方相关要求
佩戴统一标识及配套的防护劳保用品进行作业,严禁无证或有证不按照要求佩戴统一标识及防护劳
保用品人员上岗作业。
3.13 保证作业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完工前清理现场达到相关规定的要求,
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3.14 乙方工作人员在综合管廊及隧道消防维保服务过程中如发生事故,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
合甲方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工作,不得隐瞒、推卸责任,并妥善处理好事故的善后事宜。
3.15 乙方应按照国家及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相关要求,做好服务过程的照片、视频等影像及
其他有效证明开展相关作业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和备查工作。乙方应自觉接受和配合甲方及政府和
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绩效考核和审计等相关工作,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16 特殊情况时(如:恶劣天气、上级单位的要求或重大检查等)乙方应自觉按照甲方的要求
加强巡视检查工作,并无条件服从甲方针对特殊情况做出的安排。
3.17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省、新区相关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障、劳动保险等。此外,乙
方所有上路作业人员必须购买交通意外险,乙方所有上路车辆必须购买保险(交强险、三责、车损
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进场作业后一个月内须向甲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乙方自行承担
食宿、日常办公设备(桌、椅、电话、电脑、打印机、纸张、网络)及办公所需的正常开支。上述
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含入签约合同价中,甲方将不另行支付。
3.18 乙方应考虑为完成本项目而发生的道路保通费用和与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和地方部门的协
调工作。乙方应将上述费用考虑到签约合同价中,甲方不另行支付。
3.19 在服务过程中应保证已建铁路、公路、通讯线(光)缆、电缆、供水管道、输油管道、输
气管道及地下管线等的安全运行。如因乙方违规操作导致上述设施发生损坏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
任。
3.20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按照甲方的相关要求进行作业,确保按质、按量的完成工作;
对于甲方认为确需紧急处理的紧急事项,乙方应该按照“无条件、即时性、高效性”的原则处理完
成,并确保不影响服务的正常进行。在紧急情况下,因乙方未及时响应甲方要求,甲方保留另行处
理的权力,因此造成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48
3.21 在整个综合管廊及隧道消防维保服务过程中,乙方必须采取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措施。乙
方在服务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如
甲方因第三方索赔或追诉而承担了赔偿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
限于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等)。
3.22 乙方对因操作失误或因渎职而引发的事故负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
损失。
3.23 乙方服务人员应积极落实甲方安全隐患“人人查”等活动相关要求,对服务过程中发现的
风险隐患积极上报,并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确保现场安全;鼓励乙方对发现风险隐患人员给予适当奖
励。
3.24 由于工人和机械设备施工对周边群众造成人身安全危害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3.25 乙方所有服务人员及车辆在上下班、进退场及作业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全部责任。
3.26 乙方需按照甲方统一要求,联合其他运营服务单位采购、配备统一的服务人员劳保用品、
定位手环等,乙方及其他服务单位各自承担相关费用。
3.27 乙方负责开展综合管廊及隧道巡查、保养、维修作业并按照规定填写相关日志,对巡查的
路径及内容、保养维修工作等应留下详细记录和证据,及时将巡查和维保信息向甲方汇报,对发现
的问题应及时处理。
3.28 按照新区行业主管部门要求配合编制综合管廊及隧道消防维保实施方案、安全保障方案,
配合制定并执行综合管廊及隧道消防维保服务计划,每月对服务情况进行总结,对下一月工作进行
安排,向甲方提交月报。服务期满,编制服务执行总结报告。
3.29 应定期组织管理、技术、质量、安全、应急等专业学习培训,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并将学
习记录和学习总结归档备查。
3.30 乙方应对各种消防维保服务易耗品按规范进行检查,禁止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用于服务。无
论何种原因,出现不合格材料用于服务的情况,均由乙方承担应有的责任。乙方负责做好作业工、
机具和设备的运输和保管,甲方不负责任何保管责任。
3.31 在维保合同签订之后乙方将需要对现场进行详细检查,并根据各个消防、系统现状制定出
详细的维修保养服务方案(方案应包含各类检查记录用表等,相应表格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调整)、
项目进度计划,乙方提供项目经理部组成名单、指定项目负责人及
24 小时服务热线电话,乙方作业
人员必须固定并将其个人资料按规定交甲方留存备查。项目维修保养服务方案、项目进度计划在协
议签订后
10 天内报甲方审批,并在每月的 25 日之前向甲方提报下月的作业计划。
3.32 协议生效一个月内乙方负责对甲方现有消防运维人员进行一次培训,之后每季度进行一次。
甲方消防运维人员如有变动,乙方应及时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详细介绍系统的组成、日常操
作、注意事项等,使每位运维人员可以正确和熟练操作设备,掌握发生火灾或故障时的处理方法。
3.33 在对某些隐蔽工程进行维修时,乙方应尽量保护原设施,若不可避免要对装修进行改动,
49
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34 乙方应严格执行日常维修、定期检修和紧急故障等维护保养工作。每次保养后,乙方应向
甲方提供一份由乙方技术人员签名的保养记录,并由甲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
3.35 乙方在维护保养期间负责各消防设备及消防专用设备间如排烟机房、消防泵房等的清洁工
作。
3.36 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的月度和年度维保例会,并准备维保总结和计划等汇报材料。
3.37 作业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由于乙方在
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承担由此引发
的一切经济损失。
3.38 乙方参与综合管廊及隧道消防维保服务的所有人员必须配备相应的移动通信设备,并保证
通信设备
24 小时畅通,如遇紧急情况甲方生产调度将直接和乙方相关人员联系,乙方应无条件的接
受甲方生产调度的指令。
3.39 乙方运维人员应爱护综合管廊及隧道的设施设备,确保运营安全及设备、人身安全,保证
甲方备品备件(如有)的完好,材料的使用要本着节约的原则,避免浪费。
3.40 乙方应按照物资管理办法并结合管廊的实际运维情况领取备品备件,所提供的备品备件乙
方应妥善保管,不允许遗失或损坏,并专用于本次合同范围内的作业。。
3.41 乙方作业人员未使用完的备品备件在合同终止前,应完整归还甲方,如有缺少或损坏,乙
方应照价赔偿,甲方有权从合同款中直接扣除。
3.42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移交资料进行认真审验,对所服务的内容需要充分的了解和理解。项
目移交接收前,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依据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逐条开展全面的承接查验和功能
验证工作,对现场不符合规范和设计的施工质量缺陷、功能验证缺陷及时总结报告给甲方。
3.43 乙方工作内容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应积极配合完成交接工作。
3.44 乙方负责按规定办理与服务相关的行政许可审批手续工作,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
担,甲方不另行支付。
3.45 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保证在接到甲方通知设备故障信息或通知后 1 小时内派专人到达
现场进行维修或整改,
8 小时内排除或整改相关隐患内容,恢复故障设备正常运行,重大维修需在 48
小时内完成,恢复故障设备正常运行,
48 小时内不能修复且涉及消防安全的故障需报备甲方指定人
员。若因乙方原因无法完成维修,甲方有权自行组织维修,所产生的费用从合同款项中扣除,所造
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充分考虑管理处的现实条件,采用合适的交通方式以保障满足服务响
应时间要求。
3.46 在正常操作条件下,乙方所提供的合同项目服务不会因为任何潜在缺陷发生设备事故、安
全事故。若由于乙方所提供的合同项目服务的潜在缺陷而导致设备事故、安全事故,造成的所有甲
方直接损失应由乙方赔偿。
3.47 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合同项目规定内容履行乙方的责任,甲方可不定期检
50
查乙方的工作进度及完成情况。如若发现乙方未按计划要求完成工作内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
后
2 日内完成所需完成的工作,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服务费用。对多次(三次及以上)发生乙
方未按合同计划要求履行责任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48 乙方应协助甲方编制、完善综合管廊及隧道消防维保服务管理办法、管理手册、内业档案
(包括但不限于消防九大本,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档案等)的建立与维护工作、配合甲方完成消
防专业的各项需求。
3.49 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由乙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其他责任。
4. 设备工具材料要求
4.1 消防维保设备、工具及辅材由乙方自行提供。
4.2 甲方提供维保所需的备品备件,明细以后续实际需求为准。服务过程中如遇应急处置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应急抢险、应急维修、重大活动保障等),按照有利抢险应急、便捷处置原则,经
甲方同意可由乙方提供满足应急处置要求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 合同变更和续签
5.1 如果因为政府相关部门委托甲方运营综合管廊及隧道的范围及期限发生变化,甲方有权按照
要求增加或减少服务综合管廊及隧道的范围及期限。如果因为乙方服务质量问题导致考核不合格的,
甲方有权将乙方服务范围内的工作划归给本项目另一标段中标单位,相关费用据实结算。
5.2 甲方可根据运维工作实际,要求延长服务期限,相应费用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据实结算。
5.3 如果取消报价表中某项或某部分工作,则该取消工作的价格不予支付。若有清单外子目的工
作内容须参照基础建设有限公司有关道路管廊运营方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在服务过程中使用
清单外子目的,清单外子目的价格,由甲方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按照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及工
程费用标准等计价依据、雄安新区《工程造价信息》信息价(信息价有最高价、最低价时,按中间
平均价计取,下同)进行编制,对于明显偏离市场实际情况的,应结合市场询价计取相关费用。雄
安新区《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相应信息价或信息价严重偏离市场行情时,由甲方委托的第三方造
价咨询机构进行市场询价,经双方协商确认后实施。
5.4 如政府对服务进行专项审核,则维保合同最终价格不得超过政府相关部门最终审核金额。
5.5 合同续签
原则上合同期满后,经甲方考核合格及甲方根据考核结果评估通过后且甲方仍有服务需求,甲
方可选择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
1)续签、退出条件
服务考核:每年合同到期前
1 个月,考核达到优秀等级,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与甲方续
签合同的权利;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甲方可直接单方面解除协议。
合同履约情况: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若乙方出现违约情形,如严
重违反服务质量标准等,甲方将依据合同约定,单方面解除与乙方签订的合同。同时,乙方应承担
51
相应赔偿责任,以弥补甲方因乙方违约行为遭受的损失。
不可抗力因素:合同履行期间,若因自然灾害,或因新区、集团和公司相关政策、工作要求等
发生调整变化或政府收回委托运营权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服务合同立即终止,
相关服务费用结算,双方承诺不因此事项追究对方的违约及损害赔偿责任。
(
2)续签、退出通知
甲乙双方应在合同到期前
1 个月,协商是否续签,若确定续签,则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确定续签;
若任何一方不同意续签的,则双方履行完本合同后,本合同自动结束。
(
3)服务协商
当工程量有明显增减时,甲乙方双方可就工程量、车辆人员配备等内容进行协商。
(
4)工作交接
乙方在退出前应制定详细的工作交接方案,涵盖人员、设备、资料等方面的交接,确保服务的
顺利过渡。在工作交接期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继续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服务,直至交接完成。
(
5)费用结算
服务费用结算:乙方退出后,甲方应结合实际服务情况据实结算服务费用,并在规定时间内支
付完毕。
赔偿费用结算:若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终止,应根据合同约定计算赔偿费用。赔偿范围包
括但不限于甲方因乙方违约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重新寻找服务提供商的费用等。
6. 合同价款
6.1 签约合同含税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税率为【 】,不含税金额
为人民币大写【
】(¥【 】元),税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签约合同
价包含了服务费、人工费、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费、定期巡检、故障检修
/抢修、设备调试、维保设
备及工具及辅材置备费、管理费、场地租赁费、交通费、保险费、税费、福利费、利润、安全文明
生产、水电费、废物消纳费等费用。合同履行期限内不含税单价不变,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
的税率调整,则价税合计相应调整。
6.2 本合同固定单价,价格包含乙方应考虑的所有风险。
清单数量仅为暂估数量,在合同期内发生量超过清单量,按清单单价执行并据实进行结算;合
同期限截止时合同停止执行。
6.3 乙方应将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相关费
用及服务工作量增大或缺项导致的风险全部在单价中统筹考虑。
7. 计量与支付
7.1 计量
甲方向乙方下发服务通知单,服务具体开始时间以甲方服务通知单中的进场时间为准,实际进
场时间晚于通知单中的进场时间,视为乙方违约,按照违约条款执行。乙方按要求完成当次工作内
52
容后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由甲方代表对实施的工作内容、数量、质量和实施时间等内容
签字确认,以此作为计算服务费用的依据之一。
计量周期为:项目结算前按季度办理计量与计价,周期开始时间为当季度首月首日,周期结束
时间为当季度末月末日。
季度末月,乙方应按服务片区据实统计当期完成的工程量及价格。其中,运营服务确认单、工
作日志作为计量计价的依据。乙方应于下季度首月
10 日前将计量手册报送至甲方,甲方收到计量手
册
5 日内完成审核签字,并计入当期应付价款。
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限报送计量与计价报表,甲方有权对当期计量与计价不予办理审批及支
付,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7.2 中期支付
(
1)中期支付申请中的服务费用应包括:
a.截至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完成的维护服务工作,且经过甲方考核后确认的全部价款;
b.根据第 8 条乙方违约条款应扣减的索赔金额;
c.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
2)若因乙方问题导致新区管委会有关部门、雄安集团或相关单位对甲方进行处罚或扣款,甲
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相应的同比例处罚或扣款。
(
3)中期支付的服务费金额为当期审定金额的 97%,剩余金额在项目结算时付清。
(
4)乙方提交中期支付申请后,甲方应在审核确认后 28 天内,将相应款项支付给乙方。
7.3 支付方式:
甲方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按季度支付服务费。每季度付款前,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提供依法合
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资料。乙方未按要求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和乙方双方的收款账户与税务信息
(
1)甲方税务信息。
名
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
址:
电
话:
开
户 行:
账
号:
(
2)乙方税务信息。
名
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
址:
电
话:
53
开
户 行:
账
号:
7.4 结算
乙方应在最后一期申请付款前提交甲方要求的所有资料(含档案),甲方确认无误后,乙方方
可发起结算支付申请。甲方应在审核确认结算支付申请后
28 天内,将相应款项支付给乙方;付款前
乙方应当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8. 乙方违约
8.1 乙方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开工日期履行合同、未按计划安排及技术要求履行合同内容,视为
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单价和延误天数扣除相应维保费用,延误天数达到
30 天的,甲方
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8.2 乙方作业人员不按维保作业流程操作,经核实,每次支付 200 元违约金。
8.3 乙方在接到甲方设备故障维修通知后 1 小时内到达现场,1 小时内未能赶到现场的每次支付
500 元违约金。在具备备品备件及维修条件情况下,8 小时内未能恢复设备基本运行的,每超过 1 小
时支付
500 元违约金。
8.4 甲方对乙方作业质量进行抽查发现,或消防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维保质量存在问题
的,每次支付
1000 元违约金。
8.5 乙方维修人员不得违反雄安集团“安全十条”、“质量十条”等甲方相关的规章制度,每违
规一次支付
1000 元违约金。
8.6 乙方在维修保养时,应保证所用的辅助材料及向甲方提供的零配件均满足技术要求,如发现
乙方采用劣质或假冒伪劣产品进行代替的,每发现一次按照零配件产品价值三倍支付违约金,零配
件产品价值低于
500 元按照 500 元支付违约金。
8.7 乙方人员维护或检修不当而引起模式误动作、消防卷帘门误落下、气体灭火系统误喷、影响
正常运营或工作人员安全等,按甲方既有安全责任事件类型划分为
C 类、B 类、A 类事件(C 类:
影响正常运营
12 小时以上或造成 3 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B 类:影响正常运营 24 小时以上或造
成
10 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对工作人员人身安全造成损害;A 类:影响正常运营 48 小时以上或
造成
30 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对工作人员及行人人身安全造成损害),并按以下条款进行考核:
①乙方原因,造成
C 类事件,乙方除按实际损失赔偿甲方外,每次扣罚乙方 2000 元违约金;一
年内发生两次及以上的,除加倍处罚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②乙方原因,造成
B 类事件,乙方除按实际损失赔偿甲方外,每次扣罚乙方 3000 元违约金;合
同期内发生两次及以上的,除加倍处罚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③乙方原因,造成
A 类事件,乙方除按实际损失赔偿甲方外,每次扣罚乙方 5000 元违约金;
合同期内发生两次及以上的,除加倍处罚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④实际损失超出上述金额的,甲方保留追加赔偿的权利。
8.8 因乙方原因服务质量或技术水平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
54
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8.9 乙方服务人员每月在岗履职天数少于当月天数的 85%的,或各片区有缺岗的,每发生一次,
乙方支付
500 元违约金。
8.10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作业人员作业或持证不符合要求,一经检查发现,乙方须支付违
约金
1000 元/人违约金,且乙方应立即更换人员。乙方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可更换合同中明确的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团队人员,不构成违约。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擅自更换合
同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每次向甲方支付
50000 元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
可,擅自更换合同中明确的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的其他团队人员,每次向甲方支付
20000
元违约金。
8.11 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违约责任: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异议或赔
偿的书面通知后,应在七天内书面答复并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和索赔意见。
8.12 因乙方巡查维保不当、信息上报不及时、问题未处理未盯办解决,导致甲方或第三方遭受
经济损失或负面舆情影响,甲方视严重程度可判定乙方承担
50000 元违约金,并承担给甲方或第三
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和乙方解除合同。
8.13 乙方应在当季首月内完成上一季度的计量计价工作,不能按期完成的需支付甲方 5000 元违
约金,每增加半个月,增加
1000 元。
8.14 所有服务人员严禁酒后上岗,如发生类似情况,乙方应承担 50000 元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
成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8.15 以上违约金等赔偿款项,甲方可在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中直接扣除。
8.16 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维护保养管理服务或服务内容、资料不全面时,甲方有权扣减相
应的维保费用。
8.17 如果乙方未严格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或者运行、维护不当且经甲方要求整改拒
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费用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等)。
8.18 甲方在任何时候发现乙方有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的,甲方将解除与乙方的承包合同,由此
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并将保留索赔的权利,并按有关规定追究乙方的责任。
8.19 乙方违约后,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乙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8.20 其余未尽事宜,按照《基础建设有限公司运营服务单位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基础建设
有限公司关于道路管廊运营管理的现行和运营过程中修订或新制定的运营方案、管理办法、考核办
法等执行。
9. 甲方违约
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甲方违约:
(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
2)甲方原因造成服务停止;
55
(
3)甲方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
(
4)甲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甲方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可向甲方发出暂停服务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逾期仍不
纠正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甲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甲方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直接损失。
10.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11. 维保要求
11.1 日常维保工作安排
消防维保是消防系统发挥正常功能的前提保障。乙方依照国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
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及消防控制室规范化管理标
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标准》、《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建筑消
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的维修保养与报废》《灭
火器维修》等规范,结合甲方的设备实际和管理要求,以使整个维保工作系统化、规范化,使整个
设备系统良好运行。制定如下维保计划:
①拟采用的组织架构、人员安排方案,人员联系方式及紧急联系方式。
②每周对消防及消防联动相关设备进行巡查并填写相应检查记录表,对相应记录表进行整理、
归档。
③每月按计划抽样测试部分设备,直至使半年内所有设备全部测试一遍。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④每月进行消防设备保养,直至使半年内所有设备全部保养一遍,对相应记录表进行整理、归
档。
⑤每半年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⑥每年要有计划的做消防联动测试。
⑦乙方自接到故障信息或通知后
1 小时内派专人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或整改,8 小时内排除或整
改相关隐患内容,重大维修需在
48 小时内完成,48 小时内不能修复且涉及消防安全的故障需报备
甲方指定人员。
11.2 质量保证措施
①质量管理方针
对消防工程的维护保养质量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在整个过程中贯彻“安全可靠、质量第一”
的方针,以严密的质量管理,周到的服务体系,为用户消防体系实现安全、可靠及时运转。
②维保质量验收签字
对消防设施维保全过程都应如实记录,并对签字负责。
56
维保实施各项资料,都应由专业人员签字生效。其中乙方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应当由技术负责
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执业印章,同时加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印章。
③维保技术档案管理
维保记录由乙方自行打印,归档的各类技术档案室资料,必须纸质优良,字迹清楚,字体工整,
图形线条、符号清晰,图面整洁,签字手续完备。乙方按甲方要求每半月或一月将各类表格交由甲
方归档,各类技术档案资料符合运营管理需要和消防检查规范要求。
11.3 安全技术要求
①维护保养人员必须职责明确,并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工作。
②影响正常运营的维保项目原则上在运营结束后进行,影响消防安全和运营的维护保养,每次
维护保养前,需办理请销点登记手续,必须报告维保区域地点、内容、时间,维护保养后,保证消
防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③所有维护保养工作严格按照安全规定的要求进行,以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
④维护保养工作必须符合设备制造厂厂方文件中规定的安全技术条件。
⑤维护保养前做好必要的防事故措施。
⑥维护保养人员不得触动非消防设施。
11.4 服务承诺
①所有的维保工作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消防规范执行,所有的维保和维修工作验收标准同样按
规范标准和规定执行。所有与维保工作有关的检测试验仪器、机械、工器具均由乙方自带。
②在维保过程中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规范,遵守甲方的要求,并郑重承诺乙
方从事维保的人员的任何所作所为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维护人员任何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所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③如果需对消防系统进行全面检修和测试,乙方承诺将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指检测、测
试、运行自检合格包括甲方验收)。
④维保内容严格按维保方案进行,不得有任何减少项目的行为。
⑥乙方有一套完整、有效的质保体系,同时在维护保养过程中派技术人员现场监督维护保养工
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进行维保,有效保证维保质量。
⑦在维护保养过程中做好与甲方管理人员之间的配合协调,乙方设
1 名人员负责与甲方有关人
员的联络,日常维护电话为
24 小时不间断服务。
⑧消防系统将按计划定期进行检查、维保。
⑨定期系统检查,对系统进行抽查,并签署检查记录表。
⑩出具消防演练方案,配合甲方开展消防演练。
⑪编订和更新消防系统/设备培训课件、作业指南书和安全操作规程。
⑫如遇局部调整变化时,免费帮助甲方进行系统调整修改,重大事件、重要节假日将根据甲方
的要求增加巡查次数。
57
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要保证主机零故障,其他系统的故障除特殊情况外要及时处理。
⑭完成维保范围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包括灭火器)台账统计工作,如遇现场改造协助甲方进
行台账更新。
11.5 人员要求
乙方需保证各片区配备固定人员驻场服务,按照不低于“
1 人/20km(综合管廊单舱及隧道单
洞),不足
20km 的按 20km 计算”的标准配备。每月在岗履职天数不得少于当月天数的 85%,各片
区必须保证每天有人员在岗履职。人员配备均满足本项目各方面消防维保要求,若根据实际情况,
人员配备无法满足维保工作需求,乙方应增派维保人员,相关费用已由乙方在响应报价中综合考虑,
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另行支付。
乙方作业人员在从事相应维保服务时,持证情况应符合《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
2019 年版)的规定。乙方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上述要求的人员名单及其详细资料(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及满足采购文件加分条件的人员除外),但中标后应按上述要求投入人员,合同签订后
一个月内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含人员资格、体检合格资料等)。人员配备需满足甲方及
本项目实际需求,甲方有权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要求乙方增加服务人员。
12. 项目验收
12.1 本项目按照合同技术规范要求每季度验收一次。乙方应出具设备巡查、保养记录、故障处
理分析报告、故障抢修报告等相关资料,并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合
同要求进行验收,检查乙方是否按合同要求内容及技术规范完成所承包的工作,并在验收合格后签
署验收合格证书。
12.2 在任何情况下,任何检验和验收的结果均不免除乙方的协议责任。
13. 履约保证金
13.1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银行转账或在具备履约能力的政策性、开发性及大中型商业银行开具
的无条件银行独立保函。
13.2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签订合同前。
13.3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金额的 10%。
13.4 履约保证金的提取和补足: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
甲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在履约保证金被提取之日起的三十天内将保证金金额
补充至第
13.3 款中规定的金额,并向甲方出示其已经恢复履约保证金金额的证明。
13.5 乙方应保证其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限结束前一直有效。如服务延期,乙方有义务继续提供
履约保证金。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的,继续提供履约保证金所需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原
因导致延期的,继续提供履约保证金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后续续签合同,则履约保证金有效期
限须同步调整。
58
14. 通知与送达
14.1 本合同项下所有通知、文件和通信都应是书面的(可用电子邮件送达),并亲自送达或以
传真、挂号邮寄、特快专递等方式至本合同所列明的联系人。
亲自送达或挂号邮寄、特快专递的通知送达时生效,传真发送后在收到对方确认函时生效。未
及时接收的,以国内快递发出后【
10】个工作日视为已送达对方。电子送达的,邮件发送到对方邮
箱即视为送达,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收件地址:【
】
接收人:【
】
接收人联系方式:【
】
电子邮箱:【
】
乙方收件地址:【
】
接收人:【
】
接收人联系方式:【
】
电子邮箱:【
】
14.2 上述地址或双方的工商登记公示地址、联系人及电子通信终端亦为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
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的有效送达地址,且适用于纠纷发生的各个阶
段,包括但不限于和解、调解、仲裁、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以及督促程序。
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文书(含裁判文书)可以通过直接邮寄到上述地址、工商登记公示地址
送达或通过电子送达方式向上述电子通信终端的联系方式送达。
14.3 因合同一方上述提供的送达地址、电子通信终端不准确、送达地址、电子通信终端变更未
及时告知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导致诉讼文书(含裁判文书)、仲裁文书未能被实际接收的,文
书被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采用电子送达的,自法院或仲裁机构的文书(含裁
判文书)到达上述电子通信终端的联系方式时送达。
14.4 以上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变更方应提前【10】日书面通知对方。
15. 保密
15.1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为本合同履行而向乙方披露或提供的项目情况、经济指标等信息、
文件、资料、工作成果及其他商业或技术秘密,均属于保密信息,乙方不得为其他目的自行或许可
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转让。
15.2 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期限直至甲方披露的该等信息合法进入公开领域之日止,本合同的
终止并不解除乙方的保密义务。
16. 不可抗力
16.1 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战争、洪水、地震等),一方不
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3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
59
存在。
16.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方和乙方应当积极寻求以合理的方式履行本合同。如不可抗力无
法消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均不互相索赔。
17. 争议解决方式
17.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经协商 28 天后仍未达成
一致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2 在诉讼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18. 合同的补充、变更
18.1 除合同规定情形外,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18.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应当变更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
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8.3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18.4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
表)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9. 附件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
冲突时,以合同正文条款为准。
本合同附件包括:
附件一:保密责任协议书;
附件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附件三“廉洁雄安”共建协议
附件四:廉洁承诺书;
附件五:报价表;
附件六:团队人员一览表;
附件七:履约保函;
附件八:基础建设有限公司运营服务单位管理办法(试行)。
60
本页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61
附件一
保密责任协议书
保密责任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
检测人(乙方):
基于乙方承担工作的原因,乙方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或雄安新区相关的秘密信息。为了加
强保密管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防止秘密信息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双方自愿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 保密信息披露的目的
甲方为实现本交易的需要,自主决定向乙方披露或允许乙方获得甲方保密信息。但是,甲方并
不因本协议的签署生效而当然承担向乙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或确保本交易做成之义务。如双方处在
谈判中,甲方保留终止谈判的权利。
第二条 秘密信息范围
“本协议”中的“保密信息”是指:
(1)本协议所称秘密信息是指乙方获取或知悉的与甲方相关,或与雄安新区相关的重要信息、
资料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中央文件、政府会议精神、制度文件、领导讲话及批示、各类数据、
参考资料、工作方案、建设方案、规划信息、征迁信息、项目进度安排、财务数据以及其他需要保
密的信息等以及上述信息的衍生信息在内的所有信息,不管这些信息或资料采用何种媒介作为载体。
(2)甲方与甲方“客户”订立的合同条款、甲方与甲方的“客户”合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
方与甲方的“客户”就彼此间的合作关系或机密资料进行的任何协商、讨论或谈判、任何拟定之安
排或协议,任何正在协商、谈判中的经营或运作计划,或与前述协商、讨论、谈判、安排或协议相
关的任何其它资料。
(3)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前向乙方透露的上述保密信息。
(4)乙方从其他渠道获取的甲方保密信息,以及任何包含甲方信息的第三方保密信息。
(5)直接和间接反映上述信息的任何技术材料、分析、评估、调研、建议、协议、报告及其他
文件。
第三条 秘密信息载体
秘密信息的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秘密信息的纸介质、
磁介质、光盘等,包括但不限于口头信息、网络、电子、纸质、存储介质及一切承载秘密信息的介
质。
第四条 保密义务人
乙方是本协议所称保密义务人。
通过乙方获取或知悉上述秘密信息的乙方雇员或与乙方相关联的第三方泄密的,视为乙方违反
保密义务。
62
第五条 保密义务
5.1 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或者授权:
(1)不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信息传播方式使任何第三方或乙方
中与合作内容无关的其他雇员知悉保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合作事宜之外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2)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外发布、提供保密信息;
(3)不得因任何理由,擅自披露、泄露、超范围使用上述秘密信息,不得擅自取走使用秘密信息
载体。
(4)不将保密信息私自抄录、拍照、复制、电邮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携带出甲方规定范围或者提供
给他人阅读/浏览、复制、传递;
(5)不得邀请或带领任何人参观甲方的项目场所、工作场所、资料(不限于 图片、数据图表、
文档、样品等)保管地点、关键场所、施工地点和其它保密场所;
(6)不通过其他任何途径或形式泄露保密信息。
5.2 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合作期间知悉或
者持有的任何保密信息。
5.3 乙方因合作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保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
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存储介质,均归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或
第三人所有。
5.4 乙方同意,合作结束之后仍对其在甲方合作期间接触、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如同合作期间
一样的保密义务,直至该保密项目正式发布。
5.5 如乙方发现秘密信息被泄露,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
报告。
第六条 使用限制
乙方同意只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工作范围内使用“保密信息”:
(1)乙方不得对“保密信息”进行任何更改。
(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明示、暗示、直接或间接)将“保密信息”披露、公布、
散布、转让、许可或分发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外的人员。
(3)若发现甲方保密信息泄露或非授权使用情形,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一切可能及合理的
措施与甲方共同防止保密信息进一步扩散。
(4)乙方不得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之外使用“保密信息”,除非
获得甲方事先书面许可。
(5)乙方同意在未获得甲方“客户”书面许可之前,不因自身利益或第三方利益而使用甲方客户
的“保密信息”。
第七条 强制披露
如果乙方根据适用的法律程序或行政强制性要求必须披露“保密信息”,则乙方应:
(1)事先以书面方式通知该“保密信息”的甲方,由甲方判断是否属法律法规强制性披露要求,
63
并确定披露范围。
(2)若确属法律法规强制披露要求,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建议执法部门与甲方联系,由甲方提供相
关保密信息。
(3)若乙方被强制要求直接向执法部门披露,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
(4)在任何情况下,乙方接到强制披露要求后,均应立即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寻求必要的保护措
施,防止或限制“保密信息”的进一步扩散。
(5)从要求披露该“保密信息”的司法或行政机构处获得书面的担保或确认,以确保该司法或行
政机构对该被要求披露的“保密信息”采取法律要求的最高级别的保护,并在法律程序或行政要求
所允许的最小范围内披露该“保密信息”。
(6)若乙方被强制要求披露的甲方“客户”的“保密信息”,则乙方应同时通知甲方及甲方“客
户”,以便甲方及/或甲方“客户”寻求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或限制“保密信息”的进一步扩散。
(7)乙方不得于日常生产经营外不合理地创设条件以满足法律法规强制披露要求,否则视为违反
本协议中的保密义务。
第八条 限制宣传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任何方式、或通过任何媒体、宣传渠道,包括但
不限于网站、报纸、宣传材料、广播、电视、杂志等发布与 项目的任何信息。该信息包括但
不限于甲方与甲方的“客户”的合作关系、合作领域、合作金额、当前合作项目、客户信息,甲方
与甲方的“客户”正在或即将进行某种磋商、或缔结某种合作关系的可能性;或甲方与甲方的“客
户”即将缔结、已缔结、或已终止某种合作关系的事实等。
第九条 人员信息安全管理
9.1 内部人员管理
9.1.1 乙方须梳理关键岗位人员清单,清单包含可接触到甲方项目相关信息的人员,包含但不
限于业务、项目经理、文控专员、施工人员等人员;
9.1.2 乙方须建立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并推广执行;
9.1.3 关键岗位人员应签署保密协议,明确信息安全责任,并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信用度审查;
9.1.4 乙方应针对关键岗位人员开展信息安全培训,明确信息安全管理要求、奖惩制度,提升
员工信息安全意识;
9.1.5 乙方应开展形式多样的保密宣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奖惩制度、违
规处罚案例等;
9.1.6 乙方应明确要求知悉项目的人员禁止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向无关的任何人员谈论工
作内容及相关信息;
9.1.7 对于信息安全关键岗位的离职人员了解动机和去向,同时开展信息安全审计,包括但不
限于邮件发送、电脑日志审计、信息资产移交等;
9.1.8 对离职人员进行书面保密提醒、权限注销、物品清退、信息资产移交、签署离职保密协
议,有可能情况下签署竞业限制协议。
64
9.2 外部人员管理
9.2.1 乙方须对外来人员进行管理,来访人员须登记备案,明确访问区域;
9.2.2 外来人员须有本单位员工全程陪同,只可进去访问区域,不可独自在项目地点、施工地
点、办公区逗留。
第十条 秘密信息管理
10.1 乙方应建立完善的秘密信息保护和管理相关制度,妥善保管秘密信息载体,严格保守秘密
信息。
10.2 乙方应与所有接触秘密信息的乙方雇员或与乙方相关联的第三方另行签署保密协议,告知
其秘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义务及法律责任。
10.3 必须设立涉密资料专用计算机,专人负责,专机专用。涉密计算机的管理参照国家有关保
密设备的管理。
10.4 双方合作终止后,乙方应停止使用上述秘密信息,归还秘密信息载体,再复制、衍生品或
其他无法归还的,应根据甲方要求全部删除或销毁。
第十一条 保密信息的返还或销毁
11.1 在双方合作关系终止时或在甲方以书面方式要求时,乙方应立即返还或销毁所有根据本协
议所接受的披露方“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任何形式存在的保密信息的原件、复印件、复制
品及对“保密信息”的概述摘要,并向甲方提供已经返还或销毁“保密信息”的书面确认。但有以
下情形的,乙方在获取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后,可以不予返还:
(1)在甲方要求返还保密信息时,该保密信息因其特殊性质不具有返还的可能性;
(2)在甲方要求返还保密信息时,该保密信息已经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被销毁,不具有返还可
能性。
11.2 在甲方要求返还保密信息时,乙方根据法律规定需继续保持保密信息的复印件、复制品,
但乙方应遵守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
第十二条 所有权
12.1 “保密信息”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本保密协议旨在约束乙方对甲方披露信息的保密义务,
相关内容均不得被视为向乙方授予保密信息的任何专有权或所有权。“本协议”任何条款不构成对
“保密信息”明示或暗示的转让或许可,乙方也不能在 项目之外使用“保密信息”。
12.2 若“保密信息”为甲方“客户”提供,则甲方“客户”为“保密信息”所有人。“本协议”
任何条款不构成甲方“客户”对“保密信息”明示或暗示的转让或许可,乙方不得在合作目的之外,
或超出甲方“客户”以书面方式做出的许可范围使用甲方“客户”的“保密信息”。
第十三条 保密期限
自乙方实际获取或知悉秘密信息之日起,至甲方明确书面通知解除保密义务或秘密信息被依法
公开并为公众知悉之日止。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 双方确认,根据“保密信息”的特性,仅仅在金钱上的赔偿将无法满足任何违反“本协议”
65
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为更有效地保护各方利益,双方同意并认可当出现任何针对甲方的违约或预示
违约行为时,在法律或公平原则所提供的权利救济之外,甲方有权:
(1)在不提供任何实际损害证明的前提下,获得针对任何预示违约行为或实际违约行为的禁令,
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采取补救措施,乙方须尽一切努力尽快消除泄密事件
对甲方造成的不利影响或在甲方的要求下配合甲方积极止损。
(2)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
师费、诉讼费、无权使用信息费和其他相应违约赔偿。
(3)若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给甲方造成重大或致命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使甲方遭受第
三方的控诉或者被要求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丧失潜在的商业合作机会,失去原有的竞争优势等,乙
方应向甲方承担至少签约合同价的 20%的违约金。如果乙方支付的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
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偿。依乙方违约行为对甲方的损害程度,甲方保留向公权力机构行
使维权起诉、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14.2 保密义务人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造成秘密信息泄露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
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移
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5.1 法律适用
“本协议”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并按其解释,而不适用其冲突法规范。
15.2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
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第十六条 其他条款
16.1 签约授权公告
协议一方向另一方声明并保证,拥有签订、履行本协议及其附属文件的必要权限,并已采取一
切措施使交付及履行义务有效力。甲方确认,本协议的内容取代协议签订前各方及其代理人关于本
协议约定事项的所有明示或默示之声明、担保、备忘、承诺、草案及其他书面或口头的保证与安排
(本协议再次确认的除外)。在本协议约定事项范围内,任何一方不得以非本协议所列条款向其他
方主张权利。
16.2 协议语言
本协议、本协议附件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书面或口头信息传递均应采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如相关书面或口头信息以两种以上(含两种)以上语言文字传递时,则中文为适用的标准语言文字。
16.3 协议整体性及修订
“本协议”是双方间就相关主题的完整理解,除非以书面形式对“本协议”进行变更或修订,
且由双方签署,否则此类变更或修订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16.4 可分割性
66
若“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被裁定为无效、违法或不可执行,则该条款应当被视作无效,但是
“本协议”中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16.5 弃权
一方未行使、迟延行使或部分行使其权利,并不意味该权利被放弃;某一权利不行使并不意味
着其它权利被放弃。
16.6 文本
“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起生效。
甲方(盖公章): 乙方(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67
附件二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委托人(甲方):
服务商(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已签订,为了加强工作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
保障工作顺利进行,确保不
发生安全事故及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以及《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暂
行)》等相关规定,签订本协议,以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河北省、有关行业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中国雄安集团有限
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要求,掌握安全动态;对上级相关安全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规定等
及时向乙方
传达,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强令乙方冒险作
业。
3、对乙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定、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进行制止、纠正。
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检测试验工作。
4、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及检查,发现隐患、违规作业及时通知,提出整改措施建议。
5、有权审查乙方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资格证书、安全培训教育情况等。
6、有权对乙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工作出现的安全问题或隐患整改不力现象,
采取批评、教育、罚款、更换人员、约谈企业主要领导、清除出场等处罚措施。
7、甲方视乙方违约情节严重程度,进行 1 万-10 万元的处罚。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有关行业部门的规章制度以及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甲方
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乙方项目负责人是本项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按照法律法规、合同等要求,乙方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检查等。在本
协议签订时提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扫描件以供甲方备案保管。
3、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工作开始前进行全面风险
辨识评估,形成风险辨识清单,建立风险管控台账、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尤其对现场工作要全面
辨识和管控。因环境、工作内容等发生改变,导致重大风险因素发生变化时,要及时修订风险辨
识清单。
4、建立健全检测试验工作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使用的仪器、设备等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并保证其安全性能稳定。
68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证书,并参加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
6、进行作业时,应设置有效安全防护措施,操作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7、落实本单位安全文化建设,不断提高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水平,加大安全生产知识宣
传力度,营造浓厚安全氛围。
8、对进入现场的所有工作人员应配备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劳保用具,并在检测试验过程中及
时进行维保或更换;在有安全风险的场所、设备及有关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9、乙方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巡查,同时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问题,积极组织人员在规定时
间内按照有关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有效措施完成整改,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11、乙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甲方对其工作安全管理的要求、监督、指导和检查,向甲方提供
安全生产考核所需资料,履行安全生产及管理责任,不得阻碍、敷衍甲方组织开展的安全检查,
不得对甲方检查人员进行人身攻击、事后打击报复。
12、严禁任何人员在现场打架斗殴、滋扰生事等扰乱公共秩序,严禁酒后作业。
13、保证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保足额发放人员工资,严格执行工伤保险和各项保险
制度,避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14、乙方每次更换或调动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事先向甲方报告,经甲方同意后落实人员变更
手续,严禁不合格人员上岗。
15、乙方对工作安全负有责任,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处理和赔偿,甲
方无责任。
16、乙方应维护甲方的声誉、利益;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政府部门通报批评造成严重负面
社会影响,被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处罚或遭受重大经济损失,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7、乙方应按相关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加强突发事故应
对处置工作。
18、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乙方应按照要求及时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并第一时间报告甲方;同
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组织救援,保护事故现场,做好事故的后续处理工作,做好工作人员的
舆情教育,发生火灾、伤亡事故严禁随意拍照传播。严禁迟报、漏报、
谎报、瞒报现象发生。
19、其他国家、河北省、雄安新区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要求应承担的
安全责任。
三、其他事宜
1、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履行安全管理责任的合同依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备同样
的法律效力,协议内容如有和国家、河北省以及雄安新区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不符者,按
国家、河北省以及雄安新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本协议一式 份,由甲方执 份,乙方各执 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
履行完成后自动废止。
3、以下无正文。
69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
签订日期
:
70
附件三
“廉洁雄安”共建协议
“廉洁雄安”共建协议
甲方: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
设立河北雄安新区,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历史性战略选择,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创造
“雄安质量”,建设“廉洁雄安”是新时代赋予我们的重大责任和 光荣使命。为加强廉洁建设,规
范各项活动中双方的行为,根据有关规定,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 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者外),
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相关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 的,应
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
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中国雄安集团纪委监督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纪检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项目的工作人员在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重点项目
“五不准”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品礼金、购物卡、电子红包、有价证 券、支
付凭证、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得与乙方发生借贷、租赁或合伙经营等个人经济关系。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
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旅游等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项目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
得向乙方或相关单位强行指定单位;不得向乙方或相关单位推销某种特定产品、材料 和设备等。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
严格执行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电子红包、有价证券、贵重物品 及回扣、
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得与甲方有关人员发生借贷、租赁或合伙经营等个人经济关系。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 安排以
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便利。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健身、
娱乐等活动。
71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党 纪党规
和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党纪党规
和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
予以赔偿。
第五条 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 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八份,甲方四份,乙方四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72
附件四
廉洁承诺书
廉洁承诺书
***公司**岗位
我郑重承诺,在工作中模范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守相关党
纪条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党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
的监督。
1.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的重要
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新区党工委工作要
求,以实际行动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
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
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严格遵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在运营项目招采和运
营服务合作方选取过程中,不利用职务之便接受礼金礼品、宴请
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可能影响招选结果公平公正的活动,不
虚报采购需求、假公济私和以权谋私。
3.认真贯彻“廉洁雄安”建设有关要求和新区作风建设大会
精神,保持与第三方合作单位的正常业务交往,不接受乙方的礼
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其个人承担的
费用。
4.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集团有关规定,在项目运
营筹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廉洁意识,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
73
和合同条款,不利用职务之便向乙方收取利益,不损害集体利益,
坚决做到“不收礼、不送礼、不家访、不搞小动作”。
5.在运营物资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集团及各公司物资管理
规定,建立健全物资管理台账、运营项目留存物资验收单,做好
出入库物资领用记录,定期盘点和检查,不私自领取物资和处理
废旧设备,不得设立小金库。
6.加强运营信息廉洁管理,严格执行新区和集团收发文和信
息传送各项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发文或采用不恰当传递
信息。严格运营相关保密文件管理,坚决避免因个人原因导致文
件信息泄露。
7.本承诺书一式三份,由集团相关部门或子公司留存一份,相
关参建服务单位或个人留存一份,集团纪委或子公司纪检机构留
存本级一份。
承 诺 人:
承诺日期:
74
附件五
报价表
75
附件六:团队人员一览表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序号
本项目任
职
姓名
职称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备注
76
附件七
履约保函
如采用保函,格式参考如下。
履约保函
保函编号:
开立日期:
(委托人名称):
就贵方(以下称
“受益人”)与(填写受托人名称)(以下称“响应人”)于 年 月 日就
(项目)签订的(合同名称),
(填写开立行名称) (以下称“我行”)承诺有资
格开立本保函。
我行现已接受响应人的请求,愿向受益人出具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的相当于合同
金额
(填写比例) 的独立银行保函。
因此,我行及其法定继承人和受让人,根据本保函无条件地、见索即付的、不可撤销地按照受
益人要求向受益人支付总金额不超过
(大写:)的一笔或数笔金额:
1.
在本保函有效期内,我行在收到受益人书面索赔通知后,无论响应人是否提出异议,我们即在
7
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地将受益人提出的、不超过保函总金额的款项,按受益人要求的方式支付给
受益人。受益人出具书面索赔通知内容仅需列明索赔金额以及索赔事由,无须提供任何证明证
据,且无须响应人同意。
2.
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本保函项下任何付款不包括或不扣除由任何单位因任
何原因征收的或将征收的税费、关税、手续费及代扣费用。
3.
本保函构成我行对受益人直接和独立的责任。响应人与受益人发生任何纠纷,或响应人提出任
何抗辩和异议,均不影响我行按本保函无条件且无追索的支付款项。
4.
我行进一步同意并承诺,受益人与响应人之间合同文件内容的任何变更、修改或补充,不论是
否通知我行,均不能免除我行在此保函项下的责任。
5.
根据本保函约定,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应通过书信形式提出。在此形式下,只需提交加盖受益人
单位公章的索赔通知即可。索赔通知必须在保函有效期内发出,我行认可的送达地址如下:。
77
6.
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受益人与响应人协议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或者在本保函到期前
30 日响应人的合同义务尚未完
成的,受益人有权要求响应人向我行提交保函延期响应,经我行书面同意后,保函予以延期。
如果响应人在保函到期前
10 天未能按照上述要求办理完延期的,则我行在收到受益人提交的书
面索赔通知后,在
7 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本保函的担保余额。
7.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本保函适用《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国际商会
URDG758)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
月 日
78
附件八
基础建设有限公司运营服务单位管理办法(试行)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95
一、招标内容
1.各片区本次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
1)容东片区(含辅助配套服务区)累计投运综合管廊面积约 277159.31 平方米,隧道面积约
81457 平方米。
(
2)大河片区累计投运综合管廊面积约 63509.06 平方米。
(
3)容西片区累计投运综合管廊面积约 191987 平方米。
(
4)外围路网累计投运隧道面积约 24942 平方米。
(
5)起步(启动)区累计投运综合管廊面积约 621627.27 平方米,隧道面积约 66844.9 平方米。
(
6)雄东片区累计投运综合管廊面积约 127775.68 平方米。
(
7)昝岗片区累计投运综合管廊面积约 518754.86 平方米,隧道面积约 192229.56 平方米。
以上范围为暂估量,具体以项目开展后经委托人确认后的范围为准。
二、服务期限
见招标公告及合同条款。
三、质量标准
见招标公告及合同条款。
四、维保内容及要求
1、日常维保工作安排
消防维保是消防系统发挥正常功能的前提保障。乙方依照国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
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及消防控制室规范化管理标
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标准》、《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建筑消
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的维修保养与报废》《灭
火器维修》等规范,结合甲方的设备实际和管理要求,以使整个维保工作系统化、规范化,使整个
设备系统良好运行。制定如下维保计划:
①拟采用的组织架构、人员安排方案,人员联系方式及紧急联系方式。
②每周对消防及消防联动相关设备进行巡查并填写相应检查记录表,对相应记录表进行整理、
归档。
③每月按计划抽样测试部分设备,直至使半年内所有设备全部测试一遍。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④每月进行消防设备保养,直至使半年内所有设备全部保养一遍,对相应记录表进行整理、归
档。
⑤每半年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⑥每年要有计划的做消防联动测试。
96
⑦乙方自接到故障信息或通知后
1 小时内派专人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或整改,8 小时内排除或整
改相关隐患内容,重大维修需在
48 小时内完成,48 小时内不能修复且涉及消防安全的故障需报备
甲方指定人员。
2、质量保证措施
①质量管理方针
对消防工程的维护保养质量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在整个过程中贯彻“安全可靠、质量第一”
的方针,以严密的质量管理,周到的服务体系,为用户消防体系实现安全、可靠及时运转。
②维保质量验收签字
对消防设施维保全过程都应如实记录,并对签字负责。
维保实施各项资料,都应由专业人员签字生效。其中乙方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应当由技术负责
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执业印章,同时加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印章。
③维保技术档案管理
维保记录由乙方自行打印,归档的各类技术档案室资料,必须纸质优良,字迹清楚,字体工整,
图形线条、符号清晰,图面整洁,签字手续完备。乙方按甲方要求每半月或一月将各类表格交由甲
方归档,各类技术档案资料符合运营管理需要和消防检查规范要求。
3、安全技术要求
①维护保养人员必须职责明确,并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工作。
②影响正常运营的维保项目原则上在运营结束后进行,影响消防安全和运营的维护保养,每次
维护保养前,需办理请销点登记手续,必须报告维保区域地点、内容、时间,维护保养后,保证消
防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③所有维护保养工作严格按照安全规定的要求进行,以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
④维护保养工作必须符合设备制造厂厂方文件中规定的安全技术条件。
⑤维护保养前做好必要的防事故措施。
⑥维护保养人员不得触动非消防设施。
4、服务承诺
①所有的维保工作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消防规范执行,所有的维保和维修工作验收标准同样按
规范标准和规定执行。所有与维保工作有关的检测试验仪器、机械、工器具均由乙方自带。
②在维保过程中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规范,遵守甲方的要求,并郑重承诺乙
方从事维保的人员的任何所作所为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维护人员任何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所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③如果需对消防系统进行全面检修和测试,乙方承诺将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指检测、测
试、运行自检合格包括甲方验收)。
④维保内容严格按维保方案进行,不得有任何减少项目的行为。
97
⑥乙方有一套完整、有效的质保体系,同时在维护保养过程中派技术人员现场监督维护保养工
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进行维保,有效保证维保质量。
⑦在维护保养过程中做好与甲方管理人员之间的配合协调,乙方设
1 名人员负责与甲方有关人
员的联络,日常维护电话为
24 小时不间断服务。
⑧消防系统将按计划定期进行检查、维保。
⑨定期系统检查,对系统进行抽查,并签署检查记录表。
⑩出具消防演练方案,配合甲方开展消防演练。
⑪编订和更新消防系统/设备培训课件、作业指南书和安全操作规程。
⑫如遇局部调整变化时,免费帮助甲方进行系统调整修改,重大事件、重要节假日将根据甲方
的要求增加巡查次数。
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要保证主机零故障,其他系统的故障除特殊情况外要及时处理。
⑭完成维保范围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包括灭火器)台账统计工作,如遇现场改造协助甲方进
行台账更新。
5、人员要求
乙方需保证各片区配备固定人员驻场服务,按照不低于“
1 人/20km(综合管廊单舱及隧道单
洞),不足
20km 的按 20km 计算”的标准配备。每月在岗履职天数不得少于当月天数的 85%,各片
区必须保证每天有人员在岗履职。人员配备均满足本项目各方面消防维保要求,若根据实际情况,
人员配备无法满足维保工作需求,乙方应增派维保人员,相关费用已由乙方在响应报价中综合考虑,
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另行支付。
乙方作业人员在从事相应维保服务时,持证情况应符合《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
2019 年版)的规定。乙方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上述要求的人员名单及其详细资料(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及满足采购文件加分条件的人员除外),但中标后应按上述要求投入人员,合同签订后
一个月内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含人员资格、体检合格资料等)。人员配备需满足甲方及
本项目实际需求,甲方有权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要求乙方增加服务人员。
五、招标清单
详见附件。
9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99
基础建设公司综合管廊及隧道消防维保
标段
(招标编号:
)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单位电子印章)
年
月
日
100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报价表
六、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不适用)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投标方案
九、其他文件和资料
101
一、投标函
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基础建设公司综合管廊及隧道消防维保 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
意以投标函附件(投标一览表)规定的投标报价提供本项目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如有);
(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满足第一章“招标公
告
”第 3(5)款规定的信誉要求且不存在该章第 3(6)款中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
情形。
7.我方全部响应招标文件中招标内容、服务期限、服务标准、投标文件有效期、合同条款及格
式、委托人要求等全部内容。
8.我们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招标人要求的所有资料,并保证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资料
真实、完整。承诺不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本次招标项目的任何信息。
9.我公司不存在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网卡序列号一致(以系统智能清标结果为
准);不存在使用虚假的业绩、荣誉、合同、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不存在提供虚假的项目机构
组成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社保证明等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资料。招标人如发现上述问
题,我方自愿接受在本次及后续采购中对我方的投标否决,并自愿接受招标人及其上级公司对我方
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10.
(其他补充说明)。
102
附件: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我方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并做出如下投标承诺:
标题
内容
投标报价含税
元
投标报价含税(大写)
103
二、授权委托书
现授权
(姓名)
(职务)为我单位
(投标人或联合
体牵头人名称)的代理人及本次投标的联系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加
密上传、撤回本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号):
年
月
日
104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
参加
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
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
办、组织和协调工作。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
均予以承认。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招标人(发包人)
及其他外部相关方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
年
月
日
105
四、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106
五、报价表
注:
1.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清单的要求填报报价,将已填报完成的报价表编制至此节。
2.投标人填报报价表时,建议先填写报价表中单价金额(建议最多保留两位小
数),乘以对应数量后为清单项合计金额,以确保各项数值的精确性、一致性。
107
六、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不适用)
□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或空置此页即可)□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
序号
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偏差说明
1
2
3
4
5
……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108
七、资格审查资料
表
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
话
联系方式
传
真
网
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项目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资质证书
类型:
证书号
管理体系证书(如有)
类型:
证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员工总人数:
个
注册资本
(万元)
高级职称人员
个
成立日期
中级职称人员
个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技术人员数量
个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其中
各类注册人员
个
经营范围
供应商
关联企业情况
供应商应提供满足本项目要求资质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
(
1)供应商投资(控股)或管理的下属企业名称;
(
2)与供应商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和第 3.5.2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填报所有成员单位的表 1 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 本 表 后 附 “ 社 会 消 防 技 术 服 务 信 息 系 统 ” 网 站
(
https://shhxf.119.gov.cn/templet/index_7.jsp)上的企业基本信息截图(服务类型需包含消防设施
维护保养检测)。附:
序号
证书名称
查看
109
表
2 近年类似项目情况表
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汇总表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合同签订时间
项目交(竣)工时间
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
序号: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合同价格
服务期限
服务内容
项目负责人
项目描述
注:
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业绩,并标明序号。
2.本表格可根据具体项目业绩要求所需的信息填写。
3.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近年类似项目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项目扫描件:
序号
证书名称
查看
110
表
3 拟委任主要人员汇总表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本项目任职
姓名
职称
专业
证书名称
证号
备注
附:
扫描件:
序号
证书名称
查看
111
表
4 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
年龄
执业或职业
资格证书名称
职
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类似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中主要人员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
扫描件:
序号
证书名称
查看
112
八、投标方案
(可设置目录,响应方案总页数建议不超过
50 页)
响应方案由供应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编制,需包括评审办法技术评分标准所列评审因素,一
般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
1)服务范围、内容、依据及工作目标
(
2)项目团队设置和岗位职责
(
3)应急措施及方案
(
4)维护保养技术方案
(
5)服务质量、安全、人员稳定性、保密等保证措施
(
6)服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
7)合理化建议
113
九、其他文件和资料
1、投标人可在此附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2、报价偏离超±10%的清单子目一览表。
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为带价发布,投标人结合招标工程量清单各子目价格及本公司投标总价进行报
价,要求如下:
1.报价比例=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
2.各子目基准值=招标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控制价合价*报价比例;
3.各子目报价偏离不超出对应子目基准值的±10%,如超出,请将超过的子目列明到此表中,并填写
原因说明;偏离未超±10%的清单子目无需填写此表(各子目报价偏离超出对应子目基准值的±10%的
不作为否决项)。
报价偏离超±
10%的清单子目一览表
最高限价
投标报价
序号
项 目编码
清 单项 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综合单价
合价
基准值
综合单价
合价
合 价偏 离金额【 投标 报价 合价
-各
子 目基 准值】
偏 离 比例【 ( 投标 报 价合 价
- 各
子 目 基准值)÷各 子 目基 准 值×
100%】
偏 离 超 ±10%原因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