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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长宁区餐厨废弃油脂作业服务单位
公 开 招 标 公 告
编号:
25-工 21-0328
招标单位
上海市长宁区废弃物管理所
招标区域
上海市长宁区
联系人
周宏浩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单位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徐璇璇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内容
作业服务单位数量
10 个包件
收运经营期限
2026 年 4 月 1 日至 2028
年
3 月 31 日
公开招标内容
1、项目规模:长宁区下属共 10 个街道(镇),分别为:新华路街道、华阳
路街道、江苏路街道、周家桥街道、天山路街道、仙霞新村街道、虹桥街道、
程家桥街道、北新泾街道、新泾镇。
2、项目内容:根据采购要求将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工作按街道(镇)划分,
共分为
10 个包件:
包件一:新华路街道
包件二:华阳路街道
包件三:江苏路街道
包件四:周家桥街道
包件五:天山路街道
包件六:仙霞新村街道
包件七:虹桥街道
包件八:程家桥街道
包件九:北新泾街道
包件十:新泾镇
其他说明
本项目
10 个包件,中标原则为:为保证项目招投标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拟供应商可以同时报名包件最多不超过三个,超过三个的视为无效;同一投
标人最多中标不超过三个包件。
投标条件
企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
国境内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持有有效期内的
营业执照;
2、有与餐厨废弃油脂收运量相适应的自有厢式货运车辆和收集容器,若为4.5 吨以上厢式货运车辆需依法取得道路运输车辆营运证;3、有与餐厨废弃油脂收运量相适应的贮存、初加工场所以及车辆停放场地;
贮存、初加工场所的选址和污染防治设施符合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管理的有
关规定,并安装电子监控设备;
4、能够严格规范操作使用“长宁区餐厨废弃物申报管理系统”并将收运人
员、收运车辆、收运台账等相关信息数据实时上传至市级管理平台。
5、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6、具有固定的满足企业管理的办公场所;7、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况;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9、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10、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董、高、监等未被各级纪检监
察机关认定违法违纪行为的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1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项目;
12、法定代表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
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
内参与投标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
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13、本次招标工作采取承诺制,投标单位应当在投标前签订投标单位承诺书。
其他条件
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
2026 年 3 月 3 日至 2026 年 3 月 10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30-16:00;北京时间。(三天以上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7
线上报名方式
登录沪港国际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s://bid.huganggroup.com),上传报名
所需材料。
沪港国际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操作:
(
1)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登录“沪港国际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网址:
https://bid.huganggroup.com)。
(
2)购买标书流程:
系统操作:进入“沪港国际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供应商界面(网址:
https://bid.huganggroup.com)—“可登记项目”模块-找到本项目并点击“我
要登记”
-审批通过后支付文件费—下载《招标文件》。
(
3)支付方式:
网上在线支付购买:微信
/支付宝扫描支付,转账请在汇款附言上注明招标编
号和投标单位简称。
提示: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
完整、有效、一致,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
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报名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
证(加盖公章,授权书须有授权日期);
3、有与餐厨废弃油脂收运量相适应的自有厢式货运车辆和收集容器,若为4.5吨以上厢式货运车辆需依法取得道路运输车辆营运证(加盖公章);4、收运车辆安装电子监控设备的证明(加盖公章);5、承诺能够严格规范操作使用“长宁区餐厨废弃物申报管理系统”并将收
运人员、收运车辆、收运台账等相关信息数据实时上传至市级管理平台。
(加
盖公章);
6、有与餐厨废弃油脂收运量相适应的贮存、初加工场所以及车辆停放场地
的证明(加盖公章);
7、贮存、初加工场所以及车辆停放场地安装电子监控设备的证明(加盖公
章);
9、“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加
盖公章,截图须附电脑系统的日期和时间,查询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
后);
10、提供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况的书面承诺;11、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董、高、监等未被各级纪检监
察机关认定违法违纪行为的且无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书面承诺(详见投标
单位承诺书);
12、提供没有与本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任一投标单位互相控股或参股的书面
承诺(详见投标单位承诺书);
13、提供没有与本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任一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书面承诺
(详见投标单位承诺书);
14、自愿承担“随申办市民云”中“长宁区餐厨废弃物申报管理系统”维
护费,并提供承诺书。
注:以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所有原件单独提供以备复核。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5 万元
招标文件工本费
800 元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