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华星新能源有限公司4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一期20亿立方米/年项目甲烷化工艺包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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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6-09
发布于
内蒙古鄂尔多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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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华星新能源有限公司 40 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一期 20

亿立方米/年项目甲烷化工艺包编制及技术许可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华星新能源有限公司 40 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一期 20 亿立

方米/年项目甲烷化工艺包编制及技术许可(项目编号:GXTC-C-26070089)已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内蒙古华星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内蒙古华星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的甲烷化工艺包编制及技术许可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华星新能源有限公司 40 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一期 20 亿立方

米/年项目甲烷化工艺包编制及技术许可

建设单位:内蒙古华星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上海庙经济开发区

项目主要以煤为原料。采用碎煤加压气化技术生产粗煤气,粗煤气通过变换及热回收、

低温甲醇洗净化、甲烷合成等生产煤制天然气。低温甲醇洗副产的酸性气体生产硫磺。

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备煤(含配煤)、碎煤加压气化、变换及冷却、低温甲醇洗、甲

烷化、天然气压缩及干燥、压缩制冷、硫回收、煤气水分离、酚氨回收、余热电站、空分、

罐区、污水处理、全厂供电、可燃气体检测系统、工业电视、DCS 总控、全厂信息化系统、

车间办公楼、消防系统等装置、以及合同界区内相应配套的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装置。

本项目主要产品量:一期天然气 20 亿 Nm3/a(公称能力)

2.2 招标范围

2.2.1 设计规模

日产 600 万立方米煤制天然气,

两期共 2 套甲烷化装置,

每套产能为日产 300 万立方米。

2

套装置总合成天然气产量 25 万 Nm3/h,每套装置的天然气产量 12.5 万 Nm3/h。装置操作时

间按 8000 小时(333 天)计。

生产上述天然气产品时,装置能在其额定生产能力的 60-110%范围内操作。

2.2.2 招标范围

提供甲烷化装置的专利及专利技术许可和基础工程设计,提供的工艺包内容和深度满足

《石油化工装置工艺设计包(成套技术工艺包)内容规定》SPMP-STD-EM2001-2015,基础设

计的内容和深度满足《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开通会员可解锁*-01-01 的

相关要求。

2.3 服务期限

本合同应自其生效日起 5 年内有效,且应在生效日的第 5(五)周年时自动终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 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设计资质证书: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

甲级资质及以上

3.1.3 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供应商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要求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

会计师的签名及盖章,并附供应商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行业对财务

报表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技术交流前尚未完成近一年度审计的,供应商在技术材

料中说明后可提供上一期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银行在递交截

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1.4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具备 1 份装置产能 10 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甲烷化装

置工艺包技术许可合同,且具有至少一套投产的装置产能超过 1 亿立方米/年的合成气甲烷

化装置(原料气合成气中 CO+CO2 含量大于 18%)。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

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装置规模的关

键信息页。

3.1.5 投标人无违法、违规、违约、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财

务状况及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

态,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咨询、设计、采购、施工能

力。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

入“信用中国”等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没有

重大行政处罚记录。

3.1.6 工艺包配套催化剂:投标人应具有与工艺包配套使用的超精净化剂、甲烷化催

化剂的技术规格制定能力,并提供催化剂选型所需的关键参数(包括但不限于活性组分、

堆密度、空速范围、活化温度、操作温度窗口、预期寿命等)。投标人应保证,其工艺包在

配套使用符合其技术规格书的催化剂时,能够达到全部性能保证指标。首炉催化剂的供应

商由招标人另行采购,但投标人须对首炉催化剂的技术符合性进行书面确认,并配合招标

人完成催化剂采购的技术评标工作。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下载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6 月 9 日至 2026 年 6 月 15 日 16 时 30 分,登

陆国信招标集团电子交易平台

(官方网址 http://ebid.gxzb.com.cn)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

件应认真阅读网页上的有关操作须知,进行注册并上传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招标

文件。

(2)下载招标文件流程:登录国信招标集团电子交易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

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和发票信息后)

→查看最新招标项目→进行投标人报名【通过苹果

AppStore 和安卓应用市场下载 “中招互连”APP,也可打开国信招标集团电子交易平台(官方

网址:

http://ebid.gxzb.com.cn),首页扫描二维码下载。按照要求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及实名

认证、企业注册及企业关系建立、按照要求购买证书、单位签章制作等操作。之后扫码登陆

国信集团投标管家工具进行项目报名】

→提交招标公告第三条规定的资料→等待审核→审核

通过后,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

(3)在国信招标集团电子交易平台上操作时遇到等技术问题,都请拨打国信招标集团

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支持电话:

400-968-9685 (周一~周五 9:00-17:00)。

5.2 投标人需在代理机构网站进行单位注册

(http://user.gxzb.com.cn/ztb/unit/login/register.jsp)

,如未注册,可能将影响贵单

位相

关发票的开取情况,财务将按录入的发票信息开具标书款发票及后期代理服务费发票

5.3 参加开标的投标方在开标现场直接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未参加开标的潜在投

标方,将由代理公司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在评标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寄出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

5.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

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的过程中,所获悉的各方有关本次招标的

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核心条款等)需予以保密,未经各方同意不得向第

三方提供。

5.5 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平安银行北京神华支行;

虚拟专户账号:3*开通会员可解锁*6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6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25 层第二会议室。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国信招标集团电子交易平台》上

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华星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 地 址:北京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11 层

伊金霍洛花园 35 号楼

邮 编:016200

邮 编:100044

联系人:李小松

联系人:张经理、于经理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gxzb12@163.com

网 址: /

网 址:http://www.gxzb.com.cn/

2026 年 6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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