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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补充通知标题:
* 补充通知内容:
* 签字并盖章的补充通知文件:
附件:
* 标书售卖时间: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质疑时间):
* 答疑/补充通知时间:
* 保证金缴纳起始/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文本通知
修改时间
终止开标
最高控制价
投标保证金
浦城县紫兴二路及旁支路道路改造工程补充通知
浦城县Y063五殿线五里塘至南浦山庄段公路改建工程澄清公告第(1)次
致各供应商:
一、原询比采购文件P4页“8.2.2 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8.2.3 保证金的提交形式:银行转账。 ”
现更正为“7.2.2 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万叁仟元整(¥ 23000元)。
7.2.3 保证金的提交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的形式之一。”
原询比采购文件P7页3.4.1(响应保证金)“不要求递交”
现更正为:“þ要求递交
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6:00:00前。
保证金的金额:贰万叁仟元整(¥ 23000元)。
保证金的形式:
①电汇或银行形式:应在响应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采购文件指定的响应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
明“XCZB2025048”,如因供应商汇款凭证未注明采购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响应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在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响应保证
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响应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供应商是否按采购文件规定递交响应保证金的依据。供应商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
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响应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采购人指定的响应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浦城县南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浦城支行
账号:431285175923
②银行保函形式:供应商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应当在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原件递交至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千里马路160号02幢201、202室,否
则视为未提交响应保证金。”
二、原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09:00时开标
现修改为:*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09:00时开标
所有招标相关时间顺延,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如果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特此通知!
采购人:浦城县南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福建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告.pdf (md5:174EAE59F7A8FDAF39CE227771AFD2C9)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00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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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 16:00:00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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