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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小学大兴分校亦庄学校学生校服采购招标项目(2026-2029 学年)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640STC42709
二、项目名称:北京小学大兴分校亦庄学校学生校服采购招标项目(2026-2029 学年)
三、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铜牛曙光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 85 号铜牛电影产业园叁 D
中标金额:200,000.00 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名称
单价(元)
预估每年校服采购
数量
单位
交货地点
1
短袖 polo 衫
70
200
件
2
运动短裤
60
100
条
3
运动裙裤
60
100
条
4
秋冬运动上衣
100
200
件
5
秋冬运动长裤
70
200
条
6
保暖运动上衣
145
200
件
7
保暖运动长裤
120
200
件
8
三合一外套
370
200
件
9
北京铜牛曙光科技有限
公司
夏运动长裤
65
200
条
北京市,学
校指定地
点
注:实际采购数量以实际订购人数为准。
五、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每年根据实际订购情况签订补充协议。供应商须于接到采
购人校服订购及下单通知后 35 天内交货。
六、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服务年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每年根据实际订购情况签订补充协议。
2、售后服务和意见反馈渠道:北京小学大兴分校亦庄学校 *开通会员可解锁*、北京铜
牛曙光科技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校服生产销售企业联系方式:北京铜牛曙光科技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2、校服款式、采购流程、收费方式等信息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或进行意见反馈,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小学大兴分校亦庄学校
地 址:北京市亦庄新城千寻街 5 号院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 8 号中钢国际广场 16 层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爽、董虓鸣、刘思琪、李炳勋、陈俊、尹皓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项目问询)、liangshuang@sstc20.com
九、附件
1.招标文件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6 年 7 月 22 日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北京小学大兴分校亦庄学校
学生校服采购招标项目
(2026-2029 学年)
项目编号:2640STC42709
采 购 人:北京小学大兴分校亦庄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第三章 资格审查 ..............................................................................................................24
第四章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28
第五章 采购需求 ..............................................................................................................38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42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51
注:采购文件条款中以
“■”形式标记的内容适用于本项目,以“□”形式标记的内容不适用
于本项目。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640STC42709
2.项目名称:北京小学大兴分校亦庄学校学生校服采购招标项目(2026-2029 学年)
3.项目预算金额:20.1 万元/年,三年总预算金额:60.3 万元
4.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单位
预估每年校服
采购数量
单件限价金额
(元)
交货地点
1
短袖 polo 衫
件
200
70
2
运动短裤
条
100
60
3
运动裙裤
条
100
60
4
秋冬运动上衣
件
200
100
5
秋冬运动长裤
条
200
70
6
保暖运动上衣
件
200
145
7
保暖运动长裤
件
200
120
8
三合一外套
件
200
375
9
夏运动长裤
条
200
65
北京市,学校指定地点
注:投标人必须针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分投标。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每年根据实际订购情况签订补充协议。
供应商须于接到采购人校服订购及下单通知后 35 天内交货。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
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要求:
2.1 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或被列入大兴区
校服生产销售企业“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关于“合格投标人(申请人)”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 年 6 月 30 日至 2026 年 7 月 7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tendering.sinosteel.com)。
3.方式:
(1)注册登录:请投标人在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官网
(http://tendering.sinosteel.com)“投标人登录”栏目办理手续。未注册的投标人请先免费
注册,电子平台将协助对注册信息进行一致性复核。投标人注册时填写的“申报人姓名、
申报人手机号码”,应是本项目的联系人,在需要通知有关项目信息时,招标公司将依
据投标人注册时填写的上述联系方式与投标人取得联系。投标人参与不同项目的经办人
可在平台注册多个不同账户。(2)文件获取:请投标人凭注册的手机号码、密码登录,
获取并下载电子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应按采购包分别获取并下载电子
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资料上传、平台复核、网上支付等流程所需的时
间,务必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手续,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3)
纸质文件可与本项目联系人确定领取方式。
(4)投标人注册、文件获取等系统操作问题
可咨询 400 903 3175。
4.售价:50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 年 7 月 2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大街 8 号中钢国际广场 16 层会议室。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2.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为 3 年,三年概算总金额为 60.3 万元、每年预算金额为 20.1
万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小学大兴分校亦庄学校
地 址:北京市亦庄新城千寻街 5 号院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 8 号中钢国际广场 16 层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爽、董虓鸣、刘思琪、李炳勋、陈俊、尹皓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项目问询)、liangshuang@sstc20.com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6 年 6 月 30 日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条目
内容
1.3
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项目属性
项目属性:□服务■货物
2.3
科研仪器设备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
2.4
核心产品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____。
现场考察
■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_。
3.1
开标前答疑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_。
3.3
演示视频
演示视频:■无需递交□递交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5
条款号
条目
内容
4.1
样品
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要求:1)
短袖 polo 衫一件,运动短裤一件,运动裙裤一件,秋冬运动
上衣一件,秋冬运动长裤一件,保暖运动上衣一件,保暖运动长裤一件,三合一外套一件,夏运动长裤一件(尺码无要求,样品纽扣可按常规纽扣替代,样品 LOGO 可取消);若样品无法正常使用或未提交样品,则投标人在该包中“样品品质”项评审得分为0;2)
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见本项目《采购需求书》
;
3)
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本项目不需要随样品提
交相关检测报告;4)
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见本项目《评标标准》
;
5)
本项目的投标样品不采用暗标方式进行评审;
6)
评标过程中,可能对样品进行破坏性试验,投标人应接受由
此造成的损失;7)
投标样品仅为评审时的依据,不包含在所供合同产品的数量
之内。2、递交要求:1)
投标样品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与投标文件一并
送达开标地点;2)
投标人须按所投包的要求,将某包所有产品样品全部封装在
包装箱内,要求密封完好(注:若投标产品体积较大,无法进行装箱封装的,可自行封装递交)
。投标样品的外层包装上须标注如
下信息:①投标人名称;②项目名称;③项目编号/包号。3、退回规定:1)
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
如投标人在招标机构通知规定的期限内未及时领取,则视为放弃该样品所有权,样品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行处理,且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任何责任;2)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实际供货产品品质必须等同于或高于样品品质。
5.1.2
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5.2.5
标的所属行业 本项目不适用。
11.2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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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条款号
条目
内容
12.1
投标保证金金额:15000 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信息:开户人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 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新城支行人民币账号:
【对应标包的投标保证金账号】
购标成功后,在平台内点击“我参与的标包”——“缴纳保证金”——“下一步”——“导出账号信息”,获取对应标包的投标保证金账号,请从投标人单位银行账户以网上银行支付形式向此投标保证金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注意事项:(1)上述投标保证金账号,为本项目标包专属一次性虚拟账号,对于同一投标人、同一项目的不同标包,投标保证金虚拟账号各不相同。对应的投标保证金虚拟账号只接受本投标人本项目对应标包的投标保证金,其他项目、标包的投标保证金请勿支付至本标包的账号。请勿泄露或从他人处获取账号信息。投标 人 注 册 、 保 证 金 账 号 获 取 等 系 统 操 作 问 题 可 咨 询*开通会员可解锁*)。(2)在采购活动结束后,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投标人单位交款账户原路退还。
12.6.2
为保证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的及时退还,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1 个工作日内,通过其在本项目登记备案的邮箱向采购代理机构发送邮件告知准确合同签订日期,履行告知义务。中标人发送邮件标题应为“xx 合同已签订,请退还投标保证金”,邮件正文应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有)”,并将合同关键页(包含采购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盖章内容)、招标代理服务费付款凭证(适用于单独缴纳方式)作为附件上传。采购代理机构接收邮箱见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中“项目问询”邮箱。如中标人未按要求及时发送通知邮件,由此导致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发票开票延迟等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12.7.2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除因不可抗力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投标人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13.1
投标有效期
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90 日历天。
14.1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的份数:《资格证明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商务技术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5 份;《投标文件电子文档》:1 份(U 盘),电子文档为 word、PDF、Excel等格式。电子文档应包括投标文件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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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条款号
条目
内容
14.7
投标文件构成
若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多个包(如有)同时进行投标,则投标文件的编制、包装要求如下:■按包分别编制和包装;□统一编制和包装。
22.1
确定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是
22.2
最多中标包数
量的限制
如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多个包同时进行投标,则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最多中标包的数量:■不限制;□限制。
25.5
分包
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
26.1.1
询问
询问提出形式:书面形式。
26.3
联系方式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同第一章《投标邀请》中“项目问询”联系方式。
27
代理费
收费对象:中标人收费标准:固定金额 15000 元。缴纳时间: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接收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银行账号:同投标保证金账号。
增补条
款 1
违法行为的处
理
如在招标各环节中出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行为,相关情形将被上报财政部门,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增补条
款 2
最高限价
投标人分项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单件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8
投标人须知
一 说 明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
1.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
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
标邀请》
。
1.2
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
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并获取招标文
件,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
次投标。
1.3
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
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活动。
2
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
2.1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2
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
2.3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
2.4
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
3
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演示视频
3.1
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
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3.2
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
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
3.3
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提出了演示视频的要求,则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
相关内容。
4
样品
4.1
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
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
4.2
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9
标准》。
5
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关
于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适用)
5.1
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5.1.1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5.1.2
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五
章《采购需求》
。
5.1.3
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
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
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 号文)、《关于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
文)
。
5.2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5.2.1
中小企业定义:
5.2.1.1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
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
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判
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
《关于进一步加
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 号)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
联企业〔2011〕300 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
发〔2015〕309 号)等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
5.2.1.2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
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
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0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
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
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
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5.2.1.3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
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5.2.1.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
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
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5.2.2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
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
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
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
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5.2.3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
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5.2.3.1
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
(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
5.2.3.2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
合同或服务协议;
5.2.3.3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
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5.2.3.4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
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1
标准的工资;
5.2.3.5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
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
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
5.2.3.6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
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
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5.2.4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5.2.5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
5.2.6
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
和评标标准》
。
5.3
本国产品
5.3.1
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
本项目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
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国办发〔2025〕34 号)的有关规定。
5.3.1.1
本国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生产
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
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
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
属性改变是指经过制造、加工或者组装等工序,产生完全不同于原材
料、组件的新产品,并具有新的名称和特征(用途)。属性改变不包
括以下细微操作:
(1)为确保产品在运输或者储存期间保持某种状态而进行的操作;
(2)为产品运输或者销售进行的包装或者展示;
(3)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粘贴或者印刷品牌、标志、标识以及其他
用于区别的标记;
(4)简单的上漆、磨光和分装;
(5)其他不属于属性改变的情形。
(二)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达到规定比例(暂未实施)
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应当达到规定比例,
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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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分产品确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
本占比应当达到的规定比例。在分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
比相关要求实施前,符合通知第一条第(一)项条件的产品在政府采
购活动中视同本国产品。
(三)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符合相关要求(暂未实施)
对特定产品,在符合通知第一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条件的基础
上,应当符合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其关键组件、关键
工序在中国境内生产、完成等要求。
5.3.1.2
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
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
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
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
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
5.3.1.3
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规则
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一般按照其二级组件的相
关成本进行核算。按照产品的一级组件进行成本核算能够满
足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判定需求的,可以按照一级组件
的相关成本进行核算。
(1)产品的一级组件是指直接组成产品的组件。产品的二
级组件是指直接组成产品一级组件的组件。一级组件不可分
解的,视同二级组件。
(2)二级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其全部成本计入中国境
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二级组件不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其成本
不计入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
(3)产品总成本和组件成本以相关会计核算数据、采购合
同、进货记录等为基础进行计算。
(4)需要对成本核算规则予以进一步明确的其他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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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5.3.1.4 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
标准》
。
5.4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5.4.1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
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
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
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
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5.4.2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
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
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
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
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 号)。
5.4.3
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
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
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
5.4.4
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
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
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如涉及)
。
5.5
正版软件
5.5.1
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
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
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
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
(国权联〔2006〕1 号)、《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
办发〔2010〕47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
件工作的通知》
(财预〔2010〕536 号)。
5.6
网络安全专用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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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5.6.1
根据《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3
年第 1 号),所提供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
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
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
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
5.7 采购需求标准
5.7.1
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
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
其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5.7.2
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推动政府采购需求标
准建设,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布的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本项目
如涉及,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6
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二 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构成
7.1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资格审查
第四章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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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否则投标无效。
(实质性响应指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实质性要求
是指招标文件规定了“投标无效”的条款)
7.3
招标文件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具有同等效力,如有不一致,以电子版本为准。
8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8.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
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
在投标人。
8.2
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
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
任。
8.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
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
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不足 15 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9
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
9.1
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
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
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否
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9.2
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
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
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
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
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
10 投标文件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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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10.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
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投标人应分别编制并包装。投标文件的
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
10.2
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
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
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
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
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0.3
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
10.4
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
,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
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
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10.5
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11 投标报价
11.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
11.2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
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投标人
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1.2.1
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
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
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
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
11.2.2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
11.3
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
他商品、服务。
11.4
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
否则其投标无效。
12 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不
接受以个人名义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自然人投标的情形除外)
。投标人自愿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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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做无效处理。
12.2
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
《投标须知资料表》建议的形式及采购法律法
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
式。
12.3
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
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
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如保函为电子形式,应在投标文件中附
上保函打印件。未按上述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12.4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12.5
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
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
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投标人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2.6.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
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12.6.2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
人;
12.6.3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退还未中标人;
12.6.4
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 5 个工作日
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12.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2.7.1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12.7.2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13 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
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
14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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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14.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的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电
子文档。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的字样。若
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与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
14.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的位置上签字和
(或)
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4.3
联合体投标的,对于要求盖章之处,除提供的格式中规定或本招标文件中要
求联合体各方盖章的以外,其余均加盖联合体牵头单位公章即可。
14.4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
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才有效。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
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4.5
投标文件需牢固装订成册(凡用活页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
穿孔式)均不认为是牢固装订)、目录清楚、页码准确。
14.6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
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如使
用投标专用章或其它印章,须提供特别说明函,明确该投标专用章或其它印
章作为直接参与投标时相关投标文件的签章、及业务合作伙伴参与投标时授
权函的签章,其效力等同于公章(该特别说明函须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投
标人投标专用章或其它印章)
。使用非标准公章,未附有效的特别说明函的,
其投标无效。
14.7
若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多个包(如有)同时进行投标,则投标文件的编制、包
装要求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为准。
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15 投标文件的包装、标记和密封
15.1
投标时,投标人需将投标文件分以下几部分进行包装、标记及提交:
(1)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将该正本、所有的副本包装在标记为“投
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副本”的包装袋/箱中进行提交;
(2)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将该正本、所有的副本包装在标记为“投
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正本、副本”的包装袋/箱中进行提交,并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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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量减少包装袋/箱的使用数量;
(3)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单独包装在标记为“投标文件
电子文档”的包装袋中;若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其他电子介质文档(如演
示视频电子文档等)
,则该文档与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一并封装在同一包
装袋中)
;
(4)开标一览表:为方便开标唱标,除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以外,
投标人还需另行准备一份相同的《开标一览表》
,单独包装提交,在信
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
15.2
所有包装袋/箱上均需:
(1)清楚标明递交至投标邀请中指明的地址;
(2)注明投标邀请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 (开标日期、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15.3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包装及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
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5.4
未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15.5
采购人拒绝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16 投标截止时间
16.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送达地点应是第一章《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地址。
1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17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1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7.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3
开标后,投标文件不予退回。
五 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
18 开标
18.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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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
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8.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
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
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8.3
开标过程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
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
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8.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
18.5
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予开标。
19 资格审查
19.1
见第三章《资格审查》
。
20 评标委员会
20.1
评标委员会参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
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
20.2
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
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
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21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21.1
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
六 确定中标
22 确定中标人
22.1
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
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
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
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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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中标人。
22.2
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最多中标包的数量(如限制数量)要求以《投标人须知资
料表》中的规定为准。
23 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
23.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招标投标
公共服务平台公告中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期限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
发布中标通知书。
23.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
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24 废标
24.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4.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
家的;
24.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4.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4.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2
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
25 签订合同
25.1
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
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
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5.2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
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5.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
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5.4
采购合同不能转包。
25.5
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
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
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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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
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
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6 询问与质疑
26.1
询问
26.1.1
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
出询问,提出形式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
26.1.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 3 个工作日内作
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6.2
质疑
26.2.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
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
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6.2.2
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
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
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6.2.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投标人签署的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
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
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
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6.2.4
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
26.2.5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当面提交或邮寄。
26.3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
27 代理费
27.1
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由中标人支付的,
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分年计取)
,投标报价应包含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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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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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第三章 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程序
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
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
2
《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
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其投标无效。
4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进行评标。
二、资格审查要求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1-1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提 供 证 明 文件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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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要求
1-2
依法纳税证明
提供本项目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意月份投标人税务缴纳有效票据凭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
提 供 证 明 文件的复印件
1-3
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
提供本项目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意月份投标人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有效票据凭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
提 供 证 明 文件的复印件
1-4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可提供财务报告或开标日前六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财务报告(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新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当体现投标人(被审计单位)名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单位)名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审计年度并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未体现以上内容的视为无效。(2)投标人适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或适用《政府会计准则》的或适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应提供最新年度财务报表(不要求必须是经审计的)
。
(3)投标人是上述(1)、(2)以外情况的,按照其依法适用的会计制度、财务规则或会计准则提供最新年度财务报表(不要求必须是经审计的)
。
(4)应是上一年度完整年度报告/报表,如未完成上一年度审计,可提供上上年度的报告/报表。2、银行资信证明(1)为落实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要求,本项目中银行资信证明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复印件(含电子银行资信证明文件的打印件)
,无论开具银行是否标明“复印无效”,投
标人提供的复印件在本项目中均予以认可,即不因“复印无效”字样而认定资信证明复印件无效。(2)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3、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
提 供 证 明 文件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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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要求
1-5
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
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1-6
投标人信用记录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无 须 投 标 人提供,由采购人 或 采 购 代理机构查询。
1-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2-1
本项目对于联合体的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得为联合体。
2-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提 供 证 明 文件的复印件
3
投标保证金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4
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并获取所参与包的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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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第四章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一、评标程序、评标方法
1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1.1
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2
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
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
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
要求的,投标无效。
符合性审查要求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1
授权委托书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
2
投标完整性
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
3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
4
报价唯一性
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
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
6
实质性格式
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且签署、盖章的;
7
★号条款响应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
★号条款要求的;
8
拟分包情况说明(如有)
如本项目(包)非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亦允许分包,且供应商拟进行分包时,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
9
分包其他要求(如有)
分包履行的内容、金额或者比例未超出《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分包承担主体具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
;
10
报价的修正(如有)
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
11
进口产品(如有)
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含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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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12
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
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所投产品属于列入
《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
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提供:①产品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或②该产品有效期内的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13
公平竞争
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
14
串通投标
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
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
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
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
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5
附加条件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6
其他无效情形
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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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2
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
2.1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
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
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
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
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
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2
异常低价处理
2.2.1 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
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
报价平均值 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
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
(响应)报价 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
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 45%的,即投
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5%;未设定最高限价
的采购项目/采购包,以采购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作为最高限价;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2.2.2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
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
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
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
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 30
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
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
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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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2.2.3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
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
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
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
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
(响应)处理。
2.2.4
上述投标报价指按照本章 2.4 修正后的报价。
2.3
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
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
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
的内容拆分投标,其投标无效。
2.4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4.1
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
□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___
■无,按下述 2.4.2-2.4.8 项规定修正。
2.4.2
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4.3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
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4.4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4.5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
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2.4.6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4.7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4.8
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
投标无效。
2.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 条规定情
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
时价格不予扣除。
2.5.1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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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5.2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
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
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
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
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5.3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
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5.4
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2.5.5
中小企业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
业声明函》
,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5.6
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2.5.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的,视同小微企业。
2.5.8
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
2.5.9
中标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公告
同步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
2.5.10
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6
支持本国产品政府采购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3 条规
定情形的,可以享受本国产品支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
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
2.6.1
本项目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
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 20%的价格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6.2
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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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
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 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
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
价给予 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6.3
供应商提供本国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
的格式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提供财政部会同
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否则视为非本国产品。
2.6.4
评审委员会应对《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的完整性、准
确性进行审查。评审中发现《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内
容含义不明确、同类事项与投标(响应)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
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
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
本国产品标准。
2.6.5
本项目将随中标公告同步公告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关于符合本国产
品标准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
2.6.6
供应商提供虚假《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虚假证明文件
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
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7
同时涉及 2.5 条和 2.6 条价格调整时,则按 2.4 条修正后的投标(响应)报价
的基础上分别进行价格扣除。
3
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
3.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
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
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
3.2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3.2.1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
■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
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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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据。
□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
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3.2.2
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
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1)当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时,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
见评标标准;
(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如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相同,所投产品选
用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推荐为中标
候选人;如均选用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
并列为候选人。
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4.1
核心产品
4.1.1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
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
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
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
选人。
■随机抽取
□其他方式,具体要求:_____
4.1.2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
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
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
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其他投标无效。
■随机抽取
□其他方式,具体要求:_____
4.2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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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
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
五入。
4.3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 2.4、2.5、2.6 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低
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如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
标志产品的,按本章 3.2.2 条执行;否则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
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4.4
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
投标或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
4.5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
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采购包)评标委员会共(各)
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
5
报告违法行为
5.1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
行为时,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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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二、评标标准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说明
商务部分
类似项目
业绩
12
投标人近 3 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有一个得 2 分,最多得 12 分。注:(1)类似项目业绩指服装生产销售业绩。(2)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关键内容页、双方签单页)复印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3)未附有效证明材料或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将不予认可。
8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样品的款式及加工工艺评审打分。提供的样品数量齐全、款式设计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外观符合要求,制作工艺先进,加工精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得 8 分;提供的样品数量基本齐全、款式设计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外观基本符合要求,制作工艺较先进,加工精细程度欠佳,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得 5 分;提供的样品数量不齐全、款式设计及外观不符合要求,制作工艺有缺陷,加工精细程度存在明显不足,得 3 分;未提供样品的,得 0 分。
8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样品的材质评审打分,要求所选面料舒适、抗皱抗褶、易于清洁打理、具有良好的防污性能。提供的样品材质优良、质量上乘、面料舒适、抗皱抗褶、易于清洁打理、具有良好的防污性能,得 8 分;提供的样品材质良好、质量良好、面料舒适性欠佳、抗皱抗褶性欠佳、较易于清洁打理、防污性能欠佳,得 5 分;提供的样品材质一般、质量一般、面料舒适性明显不足、抗皱抗褶性明显不足、不易于清洁打理、防污性能明显不足,得 3 分;未提供样品的,得 0 分。
样品品质
8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样品的做工、缝制、版型评审打分。提供的样品做工、缝制、版型优良,四边平直,四角方正,线路顺直,缝合牢固,无开线、断线、出套等缺陷,得 8 分;提供的样品做工、缝制、版型良好,四边平直程度欠佳,四角方正程度欠佳,线路顺直程度欠佳,缝合牢固程度欠佳,有开线、断线、出套等缺陷,得 5 分;提供的样品做工、缝制、版型一般,四边平直程度存在明显缺陷,四角方正程度存在明显缺陷,线路顺直程度存在明显缺陷,缝合牢固程度存在明显缺陷,有大量开线、断线、出套等缺陷,得 3分;未提供样品的,得 0 分。
技术及服务
部分
质量保证
方案
4
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需求提供质量保证方案。
1.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方案内容完整、描述翔实具体、考虑周全合理可行,得 4 分;方案通用、简单,合理性或考虑欠佳,得 2 分;方案内容不全或存在明显欠缺,得 1 分;未提供方案得 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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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4
2.方案的针对性:方案贴近项目实际,针对性强,得 4 分;方案考虑项目情况但针对性欠佳,得 2 分;方案通用简单、针对性严重不足,得 1 分;未提供方案得 0 分。
供货方案
8
投标人须充分结合项目特点,提供具体供货配送方案。方案内容完整、描述翔实具体、考虑周全合理可行,送货时间客观合理,货物交接环节科学严谨,针对性强,得 8 分;方案通用、简单,合理性或考虑欠佳,送货时间基本客观合理,货物交接环节科学严谨性欠佳,针对性欠佳,得 5 分;方案内容不全或存在明显欠缺,送货时间及货物交接环节合理性存在明显欠缺,针对性不足,得 3 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 0 分。
售后服务
方案
8
投标人须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包括点不限于:响应时间、服务负责人专业性、解决措施等方案内容完整、考虑周全、描述翔实具体、针对性强,得 8 分;提供了通用、简单的方案,具有一定可行性,得 5 分;方案内容不全或可行性欠佳,得 3 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存在重大缺陷,得 0 分。
人员配备
6
服务团队人员经验丰富、人员配备合理、职责分工明确,完全满足项目实际需要得 6 分;服务团队人员经验不够丰富、人员配备不够合理、职责分工不够明确,不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 4 分;服务团队人员经验、配备、职责分工存在重大缺陷,得 2 分;未提供人员配备方案或人员配备完全不能满足项目需求,
得 0 分。
服务承诺
4
投标人须针对如下内容提供盖章承诺函:投标人承诺能够对家庭贫困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无偿提供校服或适当减免费用。免费校服质量、款式、质保与普通学生校服无差异,不使用次品、库存、简配面料。严格保护困难学生家庭隐私,发放过程不公开学生帮扶身份信息。按要求提供承诺的得 4 分,否则得 0 分。
价格部分
投标报价
3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注:(1)此处投标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报价,详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4、2.5 及 2.6。(2)本项目以投标人所报年度投标总价作为价格评审得分的计算依据。
合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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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
1、人数:预估采购规模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实际采购数量以实际订购人数
为准。
2、小学一年级新生每人:短袖 polo 衫一件,运动短裤一件/运动裙裤一条,秋冬运
动上衣一件,秋冬运动长裤一件,保暖运动上衣一件,保暖运动长裤一件,三合一外套
一件,夏运动长裤一条。
3、交货地点:北京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款式设计总体要求
款式沿用之前校服款式,款式要求详见下图,制作应采用先进的加工工艺,符合国
家和行业标准。
序号
款式名称
款式图片
备注
1
短袖 polo 衫
红色/白色/
花灰色
2
运动短裤
红色/白色/
花灰色
3
运动裙裤
红色/白色/
花灰色
4
秋冬运动上
衣
红色/白色/
花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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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秋冬运动长
裤
红色/白色/
花灰色
6
保暖运动上
衣
红色/白色/
花灰色
7
保暖运动长
裤
红色/白色/
花灰色
8
三合一外套
红色/灰色
9
夏运动长裤
红色/白色/
花灰色
三、材质总体要求
所选面料需穿着舒适,抗皱抗褶,易于清洁打理,具有良好的防污性能。
四、做工总体要求
做工细致,穿着合体;服装根据不同材质印制学校 LOGO,LOGO 样式及位置由采
购人确定,要求印制的 LOGO 印制牢固、质量可靠、清洗不易脱落。
五、基础技术要求:
1、中标人向采购人交付的校服产品必须符合《中小学生校服》
(GB/T31888-2015)、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
术 规 范 》( GB31701-2015 )《 消 费 品 使 用 说 明 第 4 部 分 : 纺 织 品 和 服 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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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GB/T5296.4-2012)、《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GB/T29862-2013)、《纤维制品质量
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78 号)等相关标准和法规的要求,
反光材料应符合《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
(GB/T28468-2012)的标准和要求。
2、学校在接收校服时要进行检查验收,查看校服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选购
的校服应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
告。校服生产销售企业供应的校服成品须有符合标准的质量标识。校服的标识应包括:
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安全技术类型、纤维含量、洗涤说明、生产厂家信息等。中标人
应提供国家法定部门授权的省市级以上的服装检测机构出具的面料和成衣检测合格报
告交由采购人查验,该报告原件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校服面料辅料以及成衣送检的检测机构,应该具备以下资质:具备国家认证认
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
认可委员会认可证书(CNAS)。
六、面料要求
序号
分项名称
面料
1
短袖 polo 衫
穿着舒适、透气
2
运动短裤
穿着舒适、透气
3
运动裙裤
穿着舒适、透气
4
秋冬运动上衣
穿着舒适、透气、耐洗、耐摩擦
5
秋冬运动长裤
穿着舒适、透气、耐洗、耐摩擦
6
保暖运动上衣
面料加绒加厚
7
保暖运动长裤
面料加绒加厚
8
三合一外套
保暖性强,防风防水
9
夏运动长裤
穿着舒适、透气、耐洗、耐摩擦
七、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设立校服专属售后服务热线,并配备专职客服团队。对家长及学校的反
馈须在 24 小时内响应,48 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补订校服须严格按照中标款式、面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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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质量标准制作,自学校下达补订需求之日起,14 个自然日内完成交付。
2.供应商须承诺对家庭贫困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无偿提供校
服或适当减免费用。免费校服质量、款式、质保与普通学生校服无差异,不使用次品、
库存、简配面料。严格保护困难学生家庭隐私,发放过程不公开学生帮扶身份信息。
3.中标人需配合学校的“双送检”制度,提供本批次成衣的法定检验合格报告。
4.校服交付后,因尺码不合或存在质量问题(非人为损坏),中标人须无条件提供
包修、包退、包换服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物流费用。校服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1 年。
八、其他要求
本项目须严格执行《北京市中小学校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指引》(京教勤〔2025〕17
号)、《大兴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办法(试行)》(京兴教发〔2025〕9 号)文件规定。本
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均按上述法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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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大兴区中小学生校服采购合同
(范本)
合同编号:
甲方(征订学校)
:
乙方(生产企业)
: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经协
商,签订 XX 年校服生产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乙方根据以下校服种类、规格、颜色、数量、价格为
甲方生产校服。
校服
种类
面、辅料规格
(纤维含量/克重)
颜色
数量
单价套
金额
备注
合计
未尽事宜在备注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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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第二条 面、辅料的确定
乙方应将校服面、辅料样品交由国家法定部门授权的省市级
以上的服装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检测报告》
,样品符合
《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15、《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
术规范》GB18401-2010、《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GB31701-2015 等国家标准后方可批量生产。该料样《检测报告》
原件由甲方保存。
第三条 款式的确定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制作样衣,经甲方确认后封样,该样衣
由甲方保存。
第四条 质量要求
乙 方 向 甲 方 交 付 的 校 服 产 品 必 须 符 合 《 中 小 学 生 校 服 》
GB/T31888-2015 、《 国 家 纺 织 产 品 基 本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
GB18401-2010 、《 婴 幼 儿 及 儿 童 纺 织 产 品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
GB31701-2015 等国家标准,同时应提供国家法定部门授权的省市
级以上的服装检测机构出具的面料和成衣检测合格报告原件,交
由甲方查验并保存。
第五条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校服生产加工交由任何第三
方进行生产加工。
第六条 交货时间、地点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完成本合同约定校服产品;
并负责在约定的时间内送到 北京市,学校指定地点。
第七条 验收方式
甲方指定专人根据本合同条款负责当场验收,双方认可后在
《校服验收表》签字并由甲方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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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第八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照本合同要求交付全部校服产品,并经甲方初步验收
合格后,由乙方负责完成全体学生的尺码调换等售后服务。待乙
方完成全部学生校服调换工作,并经甲方最终验收确认无遗留问
题后[15]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共计
元。
甲方支付每笔款项之前,乙方需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等额增
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校服产品如与本合同约定不符,应根据甲方要求
重新制作、修改或更换,直到甲方满意为止。
2.乙方逾期交付校服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
%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
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甲方一切损失。
第十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任何一方违约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若发生争议,
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未果,争议一方向北京市大兴
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交付各类校服产品时需向甲方额外提供两套与该批次
同等质量的校服产品,由甲方封存备查。
2.乙方所有调换、增(补)订的校服均应符合本合同条款要求
并于当年签订补充协议。
3.乙方对所提供的校服产品安全和质量负责,如出现安全和质
量问题,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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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4.乙方必须及时做好校服售后服务工作。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合同送区
教委备案,每份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校服的售后服务不受本合同有
效期限制。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
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本页以下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章)
:
单位名称(章)
: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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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附 件
大兴区中小学生校服验收表
(范本)
学校名称:(公章)
验收时间:
生产企业名称
检测单位
检测报告编号
检验时间
报告“贴样”处是否与征订颜色一致
校服征订种类
征订数量
对应合同编号
对应送货批次
面料检测项目(参考项目)
检测结论(按检测结论内容如实填写)
甲醛含量 mg/kg
PH 值
变色
耐干摩擦色牢度(级)
沾色
变色
耐汗渍色牢度酸液(级)
沾色
变色
耐汗渍色牢度碱液(级)
沾色
变色
耐水色牢度(级)
沾色
变色
耐湿摩擦色牢度(级)
沾色
耐皂洗色牢度(级)
变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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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沾色
上衣
纤维含量
下衣
异味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燃烧性能
起球
耐光色牢度
耐光汗复合色牢度(夏
装)
顶破强度/针织类
胀破强力/毛针织类
断裂强力/机织类
成衣检验项目(参考项目)
检测结论
“明标识”是否齐备
边缘锐利性
绳带
残留金属针
水洗尺寸变化率
水洗后扭曲率
水洗后外观
接缝强力
接缝处纱线滑移(纰裂)
/机织类
填充物(如有此项)
配饰(如有此项)
反光布(如有此项)
学校代表签字(公章)
:
企业代表签字(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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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编制文件须知
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
件)
,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
展)填写提交。
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
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
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
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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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一 、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格 式
投 标 文 件 (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 封面
投 标 文 件
(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包 号 :
投 标 人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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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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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1-2、1-3、1-4 文件要求
注:上述内容无格式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料要求详见第三章《资格审查》“二、资格审查要求”中序号 1-2、1-3、1-4 对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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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1-5 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致: 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
(一)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
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
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
(三) 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
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
(四) 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除外)
;
(五) 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
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
填写;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下表中需填写联合体各方的相关信息)
:
序号
单位名称
相互关系
1
2
…
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说明:1. 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 供应商如为联合体,可仅提供一份资格声明书并加盖牵头人公章。但牵头人应对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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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内容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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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
2-1 联合协议(本项目不适用)
联合协议
______ 、 _____ 及 _____就“________(项目名称)”____包招标项目的投标
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由_________牵头,_________、__________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招标项目
的投标工作。
二、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
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 联合体各方均同意由牵头人代表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出具授权
委托书。
四、 牵头人为项目的总负责单位;组织各参加方进行项目实施工作。
五、 ______负责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投标文件及合同为准。
六、 ______负责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投标文件及合同为准。
七、 ______负责_____(如有),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投标文件及合同为准。
八、 本项目联合协议合同总额为________元,联合体各成员按照如下比例分摊(按联
合体成员分别列明)
:
(1)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
、
□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
(2)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
、
□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
(…)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
、
□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
九、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
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十、 其他约定(如有)
:_______。
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后生效,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如未中标,本协议自动
终
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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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______
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
盖章:______
盖章:______
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
盖章: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注:
1. 本联合协议应按包分别提交。
2. 如本项目(包)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
参与时,须提供《联合协议》
,否则投标/响应无效。
3. 联合体各方成员须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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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2-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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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3
投标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复印件
说明:
1.采用网上银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同时建议在本部分
放置凭证/交款单据复印件,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有投标人自行承担。
2.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无需在
本部分提供复印件。
3.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建议在本部分提供保函复印件。
4.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本部分提供保函打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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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二 、 商 务 技 术 文 件 格 式
投 标 文 件 ( 商 务 技 术 文 件 ) 封面
投 标 文 件
( 商 务 技 术 文 件 )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包 号 :
投 标 人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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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1
投标书(实质性格式)
投标书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招标活动,并对
此项目进行投标。
1.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自愿参与投标并承诺如下:
(1)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_90_个日历日。
(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2. 其他补充条款:投标人同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处理投
标人提交的样品。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
日
期
:
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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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2
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
说明:
(1)若投标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
《授权委托书》
,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否则,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
(2)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
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
(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身份证明》
;但须提供自然人有效的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提供身份证的,应同时提供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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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授权委托书
本人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
,现委托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
确认、提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
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签章或印鉴)
: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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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致: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证明,
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签章或印鉴)
: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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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3
开标一览表(实质性格式)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包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总价
(元/年)
投标保证金
其他声明
有/无
注:1.此表中,每包的投标报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
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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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4
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价(元)
数量
单位
合价(元)
备注/说明
1
短袖 polo 衫
70
200
件
2
运动短裤
60
100
条
3
运动裙裤
60
100
条
4
秋冬运动上衣
100
200
件
5
秋冬运动长裤
70
200
条
6
保暖运动上衣
145
200
件
7
保暖运动长裤
120
200
件
8
三合一外套
375
200
件
9
夏运动长裤
65
200
条
总价(元/年)
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
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3.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
,可另页描述。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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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5
合同条款偏离表
合同条款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
号(页码)
招标文件要
求
投标文件内
容
偏离情况
说明
注:如有偏离,则需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偏离情况”列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
偏离”;否则视为无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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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6
采购需求偏离表
采购需求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序号
招标文件条
目号(页码)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响应内容
偏离情况
说明
一、 针对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标注为“
★”、“#”条款:
投标人需对“
★”、“#”条款(如有)逐项填写。
二、针对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未标注“
★”和“#”条款的偏离情况:
如无负偏离,无需填写下表内容;如有负偏离,则需在下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
注:“偏离情况”列据实填写“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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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7
拟分包情况说明
拟分包情况说明(本项目不适用)
致: 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采购的项目编号为_______的_________项目(填写采购项目
名称)中___包(填写包号)的投标。拟签订分包合同的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我单位
承诺一旦在该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下表所列情况进行分包,同时承诺分包承担主体
不再次分包。
序号
分包承担主体名称
分包承担主体类型(选择)
资质等级
拟分包
合同内容
拟分包
合同金额
(人民币元)
占该采购包
合同金额
的比例(%)
1
□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其他
2
□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其他
…
合计:
注:
1. 如本项目(包)允许分包,且投标人拟进行分包时,必须提供;如未提供,或提供
了但未填写分包承担主体名称、拟分包合同内容、拟分包合同金额,投标无效。
2.如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本项目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
则投标人须在本表中列明分包承担主体的资质等级,并后附资质证书复印件,否则投标
无效。
3. 投标人“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向中小企业分包时请仔细阅读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2-1
中说明,并建议按要求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相关全部文件;投标人非“为落实政府采
购政策”而向中小企业分包时,建议在本册提供。
投标人名称(盖章)
: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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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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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分包意向协议(本项目不适用)
甲方(投标人)
:________
乙方(拟分包单位)
:________
甲方承诺,一旦在_________(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为:_______)招标
采购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照下述约定将合同项下部分内容分包给乙方:
1.分包内容:_____。
2.分包金额:_____,该金额占该采购包合同金额的比例为___%。
乙方承诺将在上述情况下与甲方签订分包合同。
本协议自各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如甲方未在该项目(采购包)中标,本协议自动终
止。
甲方(盖章)
:_________
乙方(盖章)
: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注:
1. 投标人“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向中小企业分包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且建
议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在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提供;
2. 投标人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第九条有
关规定,拟享受中小企业政策优惠措施的,仍需提供本协议,否则不予认可;
3. 投标人须与所有拟分包单位分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
,每单位签订一份,并在投标
文件中提交全部协议原件,否则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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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8
业绩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
签订时间
项目单位
项目单位
联系人/电话
项目内容
描述
1
2
…
注:1、业绩的认定标准及有效证明文件要求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
2、投标人应随本表附有效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复印件,且内容清晰。
投标人应将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按本表形式及编号顺序进行编排。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业绩在评标时将不予认可。
3、本表中信息如有虚假,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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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9
拟派往本项目实施团队情况
9-1 本项目实施团队主要人员名单
拟担任
职务、分工
姓名
职称
专业
从业资格
相关工作年限
投标人承诺:项目周期内实施人员保持稳定,项目核心人员不发生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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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9-2 本项目实施团队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年龄
职称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毕业学校
专业
现所在机构
或部门
相关工作年限
拟在本项目担任中职务
主要经历
日期
参加过的相关项目名称/
成果情况
担任何职
(负责人/参加者)
是否已完
成
备注
注:“主要人员”是指实际参加本项目规定的管理、技术和服务工作的负责人员(包括但
不限于项目负责人等)
,应附上有关从业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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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10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10-1 异常低价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
当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 45%时,供应商可随投标(响
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0-2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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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11 开票信息
致: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我单位参与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一、招标代理服务费开票信息□我单位为小规模纳税人,如获中标,请在我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后,按以下信息开具发票(适用于投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项目)
:
付款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我单位为一般纳税人,如获中标,请在我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后,我单位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发票类型,进行勾选)并按以下信息开具
发票(适用于投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项目,普通发票仅填写①和②项内容即可)
:
①付款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②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③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④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
⑤开户行全称:__________________⑥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
我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或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网站的资格查询结果截图附后。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
我方承诺,一旦在本项目获得中标,将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方式,在领取《中标通
知书》的同时,向贵方一次性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如我方未按上述承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司承担,我
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我方同时确认,一旦在本项目获得中标,同意按照从保证金中扣取方式向贵方缴纳招标代理
服务费。若我方选择“单独电汇”方式缴纳,则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缴纳,否则视为我方同意从保证金内扣除相应款项。
三、采购合同签订事宜告知承诺
我方承诺,一旦在本项目获得中标,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我方在本项目登
记备案的邮箱向采购代理机构发送邮件告知准确合同签订日期,履行告知义务。
我方已知晓,发送邮件标题应为“xx合同已签订,请退还投标保证金”,邮件正文应为“项目编
号+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有)”,并将合同关键页(包含采购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盖章内容)
、招标代理服务费付款凭证(适用于单独缴纳方式)
作为附件上传。
若我方未按要求及时发送通知邮件,由此导致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发票开票延迟等责任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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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我方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四、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信息
“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 默认填写内容为:“招标服务费”,如需开具“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请做勾选,□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
“单位”默认填写内容为:无;
“数量”默认填写内容为:1。以上信息请知晓,如有其他特殊要求,请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邮件形式告知本项目联系人。
以上信息已与我方财务人员核实,真实有效、正确无误,如我方相关信息在此期间
内发生变更,我方负责及时通知贵公司。由于填写错误、不清晰、我方信息变更而未及
时告知招标公司等引起的退款、开票延误等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
投标人名称(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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