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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监理委托试验检测服务项目
本采购项目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监理委托试验检测服务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本项目采购人为辽宁交投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本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1 项目概况
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起自本溪市本溪县连山关镇连山关村,与丹阜高速相接,止于 大连市庄河市光明山镇光明山村,与庄盖高速相接。全长 174.713 公里,其中新建 155. 772 公里、完全利用 18.941 公里。全线设置 14 座隧道、11 处互通式立交、3 个服务区、 4 处监控通信站、4 处养护工区。新建段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 小时,路基宽度 25.5 米。
本项目为监理提供主要原材料委托抽检服务,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国家标准、行业 标准及本项目相关规定独立取样并开展同参数平行试验,向采购人提供真实、可靠的检 验数据,并出具科学、公正、准确的检测报告。
2.2 米购范围
本项目为监理提供主要原材料委托抽检服务,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国家标准、行业 标准及本项目相关规定独立取样并开展同参数平行试验。主要原材料包括:路基工程(土、 原地表土);桥涵工程(水泥、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粉、细集料、组集料、外加剂、水、 钢筋及连接接头、钢绞线、孔道压浆料;路面工程(集料、水泥、石灰、粉煤灰、矿粉、 木质素纤维、沥青、沥青混合料、高模量剂);隧道工程(钢筋、止水带、防水板、水 泥、集料、水泥混凝土、外加剂);交安工程(标线涂料、波形梁钢护栏、防眩板)。
本项目试验检测工作过程中,若遇到《主要原材料检测参数单价限价表》中部分试 验检测参数超出自身资质许可承担范围或 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认证检测范 围的情况时,须进行试验检测外委,严禁未经外委擅自开展超出自身资质及CMA 认证 范围的检测工作,严禁弄虚作假、违规出具检测报告。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具体服务起止 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2.5 服务地点
辽宁省本溪市、鞍山市、庄河市、丹东市,具体位置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独立法人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
(2)供应商(或其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 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公路工程一甲级(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 甲级)"资质:
(3)供应商(或其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 门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近5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响应文件进交截止 日)内具有 1 个合同额不少于 200万元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检测服务项目。
3.1.4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 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证书(全专 业)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全专业),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
(3)近5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担任 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检测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1.5 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 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响应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的: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000000
(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或 http://zxgk.court.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 其他要求:/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与辽宁交 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软件运维单位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 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标段响应,响应单位的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不得与参与同一标段响应的其他单位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5 其他
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1.2.12 的规定。
4.1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响应,指联合体所有成员),请在辽宁 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 http://zc.lnjttz.cn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 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23 时 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按标段分别下载采 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手册—用户操作 手册),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所响应标 段的采购文件。
未按规定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应拒收其响应文 件。
5.1 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 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
5.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明 确所响应标段,按所响应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通过CA 数字
证书上传。(注:供应商上传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 标段采购文件,否则所响应标段响应文件将无法上传。)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 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 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5.3 响应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投标编制客户端"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 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响应文件等环节需要使用 CA 数字证书。CA 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CA 办理》。
5.5 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参与响应活动,确保在规定时间 内完成解密。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www.lnjttz.cn)及《辽宁省交通 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zc.lnjttz.cn)上发布。
辽宁省交投集团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辽宁交投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 -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 购 人: 泉责任公司 地 和平逐南京南街 372 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 17 层 址: 联 系 人: 中 话:024-出 箱: LNCT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