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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郑州永耀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新郑煤电公司 13.36MW/40.12MWh 储
能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郑州
永耀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郑州博威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
开标日期:2025 年 9 月 10 日
2.项目概况
2.1
项目编号:
M41*开通会员可解锁*82010
2.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
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工商业用户侧储能项目,位于河南省新郑市郑煤集团新郑煤电场
区,利用煤矿场区闲置地块建设储能系统,作为电源供给为企业补充用电。项目
装机规模为 13.36MW/40.12MWh,储能系统分为 2 回 10kV 集电线路接入煤矿内强
排 10kV 变电所的两段 10kV 母线。为企业负载提供充足的后备电源保证,减少突
发停电事故带来的停工时间成本和停工损失。
本项目用地性质为新郑煤电附属用地,占地面积约 4.6 亩。项目所在地地
理位置和储能平面布置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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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工程地质条件
1.2.1 地形地貌
新郑市位于河南省中部,地处豫西山地向豫东平原的过渡地带,地形地貌
复杂多样,主要包括山地、丘陵、岗地和平原等类型。新郑市的西部和西南部以
山地和丘陵为主,属于嵩山山脉的东部边缘。主要山峰包括陉山、具茨山、泰山、
梅山和山包嶂山等。其中,具茨山主峰风后顶海拔 793 米,相对高度 540 米,属
于低山类型;其他山峰海拔均在 400 米以下,相对高度不到 200 米,属于丘陵类
型。
1.2.2 场地地基土地震效应
根据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 年版)有关
规定,该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10g,设计地震
分组为第一组。
1.3 交通条件
本工程拟建于河南省新郑市境内,交通相对便利。储能电站内道路设置为
环形道路,满足储能电站运行后检修、巡视、消防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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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施工用水、用电及砂石料
本工程施工所需施工用水、施工用电以及建筑建材,当地可以满足供应。
1) 施工用水:本工程从工程场区附近引接当地水源,可直接用于施工和作
为生活用水水源。
2) 施工用电:工程场区附近引接当地电源,可直接用于施工和作为生活用
电电源。
3) 建筑材料:本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可从新郑市购买,站内结构使用的混
凝土等级有: C15、C25、C30 混凝土。钢筋:采用 HPB300 级、 HRB400 级钢
筋。型钢:角钢、槽钢、钢板, 采用 Q235B 级钢。砌体:页岩粉煤灰混凝土砌
块 。站址所处位置具备交通运输条件,便于建筑材料的运输。
工程范围:
本项目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方负责本工程(含送出工程,下
同)从勘察设计(含电力接入等全部手续)、设备采购、卸车、保管、施工、
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完成各项专项验收等全过程的全部
工作,同时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工作协调及相关协调费用的支付。
1、负责“四通一平”工作:包括施工水源、施工电源、场平等工作,承包
人应在现场为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提供办公用房(包括现场会议室)。项目部搭
建方案及宣传标准应满足管理要求。投标方负责项目开工前的水、电、道路、通
讯的接通及施工现场平整工作及项目投运后所需的水、电、道路和通讯的转接入
工作;临时通讯网络、用电及永久通讯网络、用电的设计、采购、施工、改造、
调试、手续办理等工作。
2、本工程的各类协调及相关费用支付:临时用地费用支付,包含但不限
于临时施工道路、(临建、临时货场等)协调及费用支付,障碍物清理补偿,
各类阻工协调及费用支付、各类民事纠纷处理,现场或进场道路相关设施的使
用赔偿,消防备案验收、防洪验收、质量监督、技术监督、启委会召开、并网
手续等;从项目开工直至电站具备电费结算条件过程中的上述手续办理及相关
费用的支付。
3、本工程的全部勘察工作。
4、本工程的全部电气、土建、安装(含调试等)及手续办理工作:完成
包括储能区、变电区所有土建(站内障碍物清理、站内硬化及地基换填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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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及防腐、站内装饰装修、站区的绿化及给排水施工、电气一二次设备及附
属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场区围栏施工,同时完成防洪、防雷、环评、环保、水
保、安评、职评、复垦、植被恢复及消防等工程的施工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并
完成档案及竣工验收,以及开展项目农民工保证金的支付、临时用地手续办理、
气象论证报告、进场道口手续办理、对点调试、并网停送电计划申请、质量监
督、技术监督、并网手续,直至储能电站具备电费结算条件过程中的全部手续
办理工作;储能电站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预验收;电网要求的电站投产后
性能试验(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电能质量检测、定值计算、一次调频、二次
安防等级测验、AGC\AVC 测试、功率预测调试、信息等级安全测评备案等当地电
网在并网前后要求的各类实验调试等)、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
产;外部网络的施工、首次并网至移交生产验收期间电网要求增加设备及原有
设备升级等。
5、本工程的全部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开关柜、SVG、10kV 开关设备、储能
系统、电气一、二次设备、电缆及所有辅材、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
及相关资料的提供等,并负责所有材料设备的运输和现场管理,根据国家标准
规程规范、当地电网要求及发包人提供的《合格供应商名单》和相应的技术规
范等要求,并经发包人确认后,完成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
卸货、场内转运(二次倒运)安装、施工及现场保管。
6、本工程土建包含但不限于:储能土建工程、防腐、场地硬化、砌砖及
沥青路面、室外照明、围栏、门窗、检修电源、消防设施、其他与本电站工程
相关的配套设施或辅助设施的采购、安装及施工工作
、因施工造成原有建筑损
坏需恢复原状。
7、安全、职业健康、水保、环保、消防等“三同时”组织、实施及验收。
项目设计方案、施工方案需经发包人审核同意。承包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
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及费用,需承担所有协调相关费用,承包人应为达到本目
标而履行合同。
2.2 供货范围
本工程建设所需的设备及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0kV 集电线路,10kV 送出线
路(含对端站的改造)、储能系统、10kV 电力电缆、控制电缆、光缆及所需辅助
材料,所有施工涉及到的相关采购,以及备品备件以及工器具的相关采购。总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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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选择的主要设备、材料的详细技术参数必须经建设单位审查认可。生产准备物
资: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供生产准备物资,生产准备物资包括(但不限于)
生产准备物资清单,生产准备物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3 施工范围
2.3.1 投标方负责完成所有设备到货检验、性能试验、质量监督、功率调节
和电能质量测试、性能测试、保护定值提供、并网性能检测、视频监控系统安装
及调试等;发电工程施工,设备安装与调试,质量监督检查、技术监督检查、并
网调试、验收、并网三大协议相关的协调工作;
2.3.2 投标方负责完成本项目的专项验收:质检、安全竣工验收、环保、水
保、复垦、消防、档案验收(所有的前期资料、技术和方案资料、施工过程资料、
材料与设备资料、试验、隐藏验收及竣工资料及影像资料随工程一起移交并达到
业主方的相关档案验收标准,直到通过最终验收为止)、达标投产验收、(职业
健康卫生、安全、水保、环保、消防等)“三同时”、国家、地方政府、电网公
司和郑煤集团供电分公司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等;
2.3.3 投标方负责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 72 小时试运行、消缺、性能试
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
的所有工作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报件图审及验收、防雷接地检测评估及验
收、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环境保护监理监测及验收、劳动安全及职业健康三同
时及验收、电力部门并网验收、并网安评、安全竣工验收);
2.3.4 投标方应按招标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划要求,负责在现场设计
并修建承包本项目需要的任何临时设施(包括临时生产、生活与管理房屋、生活
及办公设施、现场的道路、需硬化的场地、供水、排水、供电、供暖、通讯、网
络等设施)。并在合同工程竣工或在投标人使用结束时,按招标人的要求拆除或
无条 件的移交招标人。所有临时设施场地征用由承包人负责。
2.3.5 投标方应在现场为招标人及监理工程师提供生活住房和办公用房。其
装饰标准应满足标准化管理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招标要求:采用 EPC 总承包模式。
施工工期:总工期 2 个月
工程质量: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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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保期:项目工程整体质保期为 7 年
付款方式:由总承包方全额垫资,发包方自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满 12 个月
开始分期免息付款,如发包人未能按期付款,应自逾期支付工程款之日起按当期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期 LPR 利率支付给总承包方逾期支付工程款期间的利
息。
缺陷责任期:
12 个月。
最高投标限价:3280 万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总限价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工程的具体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有效期内);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
证);
(3)项目经理:承包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承包人方注册的一级建造师资
格证书且非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实施项目
(需提供相关证明);
(4)承包人施工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为贰级及以上,设计
资质要求电力专业乙级及以上;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
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日前一个月内“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
息报告或网站网页截图(含报告生成日期),并在投标文件中显示。不提供的,
按废标处理);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三家且联合体协议书须写明牵头单位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报名、投标文件编
制、签字、盖章、出具授权委托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
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
组织和协调工作并承担合同履约的全部责任,若牵头单位未及时履行合同义务甲
方有权追究联合体各方的连带责任。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完整地提供“资格要求”中所需证件的
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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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电子注册与报名
4.1
本招标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www.zybtp.com)进行全电子
化招投标及开、评标。开/评标地点: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路与雪松路(郑煤集团院
内)后南配楼 2 楼。
4.2
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中原招采网)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
CA
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
签章后,方能参与投标活动。
4.3
满足本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 2025 年 9 月 8 日 11:
00 时前使
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报名。
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截止时间:2025 年 9 月 8 日 11:
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
除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售价:800 元,售后不退。
5.2
缴纳方式不支持在线支付(如支付宝、微信转账等)
5.3
采用对公网银账号缴纳:投标人需用网银对公账户进行转账(备注“工程
项目”字段和“开标时间”),并下载“招标公告”附件“领取标书登记表”详
细填写相关信息后发送至邮箱 442863760@qq.com。由项目负责人核对无误后与财
务确认信息。如有填写信息不完整,转错账号等问题导致投标失败,投标人自行
承担后果。
开 户 行:兴业银行郑州大里支行
开户名称:郑州博威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46212*开通会员可解锁*5
5.4
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
文件,使用
“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及参加
投标活动。
6.
投标文件的上传
6.1
投标文件是指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通过
“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
6.2
电子投标文件中要求盖章页部分需在生成的
PDF 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
章。招标文件内容中如需投标人提供相关信息表和扫描件,信息表格模板必须与招
标文件保持一致。
6.3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
网上完成电子签到。由于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造成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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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郑州博威物资招标有限公司领取标书登记表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
开标日期
招标编号
投标内容
(包号
)
第
包:
标书费转账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标书售价
邮 箱
单位地址
纳税人识别号
投标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领取标书费电子发票下载方式
(开票时间:开标前一天或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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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
--查询类型:取得发票
对方纳税人名称:“博威
”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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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注:此表请投标人认真填写,凡因填写错误或辨认不清等原因所造成的一切损
失由投标人承担。
标书费采用对公转账交纳的,需填写此表,并发送至44286376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