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核工院空化效应试验件制作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6-12
发布于
上海徐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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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上海核工院空化效应试验件制作项目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公司空化效应试验件制造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

招标条件

招标人: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名称:

空化效应试验件制作项目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概述:本项目课题主要是观察并拍摄出经文丘里管结构后高速射流的流体再导流板

位置处是否继续发生空化效应,因此需要加工并制造满足测试要求的金属材料和可视化透明

材料的试验件。本项目的被委托方需完成满足课题所有试验需求的试验件的制造、组装以及

出厂性能试验等工作,并提供出厂检测报告等相关的管理和质保文件交付委托方。

实施地点:

上海、中标人所在地

项目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后

9个月内。

其他说明:本次招标项目为固定总价。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满足课题所有试验需求的试验件的制造、组装以及出厂性能试验等

工作,并提供出厂检测报告等相关的管理和质保文件交付委托方。具体委托内容包括如下:

(1) 完成 6 套综合试验件的制造和装配;

(2) 完成 7 套文丘里管的制造;

(3) 完成 9 套导流板的制造;

(4) 完成 2 套类特斯拉阀结构文丘里管的制造;

(5) 完成 2 套综合试验件视镜的制造;

(6) 完成所有空化效应试验件的水压试验;

(7) 完成水压试验所需的相应工装制造;

(8) 负责所制造试验件的运输。

具体详细需求见附件《空化效应试验件制造任务委托书》

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

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未

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

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

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

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

标;

5)

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

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

“黑名单”;

6)

投标人没有处于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

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

具有有效的

ISO9001 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

书;

2)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本标段不接受代理机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电能

易购招标采购平台官方网站(

https://ebid.espic.com.cn),注册账号并下载【电能 e 招采投标

管家】

,在投标管家客户端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 年 6 月 11 日至 2026 年 6 月 17 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4.3 招标信息服务费

3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信息服务费,每标段人民币贰佰元整(¥

200.00 元)。招标文

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4.4 招标文件购买和获取

1)购买招标文件

登录电能易购招标采购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和发票信息

等待审核通过)

→在下载中心下载【电能 e 招采投标管家】客户端→扫码登录/用户名登录→

查看招标公告

→支付招标文件信息服务费(微信在线支付)→下载查看招标文件。

扫码签章

APP 办理: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使用手机 APP 办理数字证书,完成扫码登

录、电子签章及加解密等工作,投标人需通过苹果

AppStore、安卓应用商店下载‘慧智签

APP’。按照要求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及实名认证、企业注册及企业关系建立、按照要求购买

证书、单位签章制作等操作。(已在

“中招互连 APP”上办理证书且证书仍在有效期内的投标

人仍然可以继续使用

“中招互连 APP”)。

在电能易购招标采购平台上操作时遇到包括注册和投标管家客户端使用等技术问题,请

拨打电能易购招标采购平台服务支持电话:

400-810-7799 / *开通会员可解锁*

2)支付方式:线上支付。

3)获取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款项在线支付成功后,登录投标管家工具,进入招标项目在

“招标→招标

文件

”处即可查看和导出招标文件,或进入“投标→投标响应”会自动下载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澄清

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问题,请登录投标管家并进入招标项目,在

“澄清疑问→我

的问题

”页面进行提问和查看。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6 年 7 月 9 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

间)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能易购招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服务器集中解密的开标方式,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

"慧智签"

手机

APP,在电能 e 招采投标管家客户端中查看开标结果。

6.2 电能易购招标采购平台不接收逾期传输的投标文件。

6.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4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和电能易购招标

采购平台(

https://ebid.espic.com.cn)上公开发布。

8.

投标保证金

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随投标文件提供相关证明(免收投标保证的除外),否则将被

视为实质性偏离而被否决。

9.

其他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300 万元(人民币大写:叁佰万元整)。

10. 联系信息

招标人: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

29 号

邮政编码:

200233

项目招标联系人:邓之奇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

dengzhiqi@snerdi.com.cn

电子招投标技术支持电话:

400-810-7799 或 *开通会员可解锁*

(签名)

(盖章)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一日

5

招标公告附件:

投标保密承诺函

鉴于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核工院”)正

在进行空化效应试验件制作项目招标,在项目招标过程中,上海核工院向公司

全称(以下简称“我公司”)提供有关数据和文件属于上海核工院保密信息,

且该保密信息属上海核工院合法所有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上海核工院承诺有

保密义务的信息。

“保密信息”是指上海核工院在披露之时明确表示为具有产权性或秘密性

的技术、经济、商务或附属信息,无论是否存在保密标识,无论该信息以何种

形式载于何种载体,均视为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数据、技

术规格书、技术说明书、图纸、资料、文件、计算机程序、数据库、研究开发

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样品、样机、模型、模具、

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

鉴于上海核工院希望我公司对前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我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

护暂行规定》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守秘密,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实

施保护,并承诺如下:

1、我公司获知的上海核工院的信息,我公司应仅限在双方明确约定的合

作项目下使用。我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上海核工院相关保密管理规定要求保

守秘密,未经上海核工院书面同意,不以任何方式部分或全部公开、不向任何

第三方部分或全部披露该等信息。保密信息的保密期为本承诺书生效之日起到

相关信息进入公共领域时为止。

2、未经上海核工院书面授权,我公司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该等信息;不

得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包含上海核工院保密信息的产品;不得复制、

发行、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解码或通过反向编译或分解或反向工程等方式使用

该保密信息。

3、我公司保证自己及其分支机构将秉持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合理、

6

必要的措施,以最少不低于我公司为保护自己类似信息所采用的措施的程度来

维护上海核工院信息的秘密性,除非上海核工院在提供信息时另有规定。我公

司应当与能接触保密信息的职员、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此

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承诺书相似(必须包括本承诺书各条款所要求的保密义

务),上海核工院如有需要,有权要求我公司出示该等保密协议或将其提交上

海核工院备案。

4、我公司保证其关联企业、合作方、董事、经理、员工、代理、代表、

顾问以及一切有可能获悉上海核工院相关信息的关系人在未获得上海核工院

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将所接收到的信息、情报、技术资料、文件全部或部分公

开或泄露给任何第三人;或为履行职务擅自使用上海核工院的信息、情报。我

公司应当与能接触保密信息的上述人员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

应与本承诺书相似(必须包括本承诺书各条款所要求的保密义务)。上海核工

院如有需要,有权要求我公司出示该等保密协议或将其提交上海核工院备案。

5、信息的披露和使用并不构成上海核工院向我公司转让或授予我公司享

有上海核工院对其信息所拥有的利益(包括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专利权、版

权、商标、使用权、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修改、更新或转让的权利及与此相

关的其他权益)

,除非上海核工院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

6、在项目终止后或应上海核工院的书面要求,我公司应立即归还或销毁

其所持有或控制的上海核工院全部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产权信息的资料

和文件,包含该秘密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如果该资料属

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删除。我公

司并将销毁或删除证明及清单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上海核工院。

7、如我公司应有管辖权的政府机构的要求而需透露此类信息,应及时通

知上海核工院,并协助其获得有关法律保护的机会以维持该信息的秘密性或使

其能够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信息的进一步披露。我公司应仅披露最少量的信息,

且如有可能,应要求获得信息者遵守相应的保密义务。我公司对其他未强制披

露部分仍应按照本协议履行保密义务。

8、我公司发现上海核工院的保密信息被非法披露或遭受类似损失时应当

7

立即通知上海核工院,并协助上海核工院通过各种合理途径减少损失扩大,并

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9、当我公司发生合并、分立、解散、被撤销等导致该方终止的情形时,

我公司应提前通知上海核工院,除非上海核工院另有要求,本保密承诺书下的

保密责任由继受我公司权利、义务的机构继续承担。我公司在进入终止前有责

任明确约定该保密责任的承继事项,并及时告知其权利义务承继机构。

10、如我公司(含我公司的关联企业/合作方以及我公司、我公司关联企

业/合作方的董事、经理、员工、代理、代表、顾问等)违反本承诺书承诺事

项,应赔偿由此给上海核工院造成的全部损失。

本承诺书自承诺人加盖公章后生效,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

行解释。由于本承诺书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

无法协商解决,应向上海核工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承诺人(公章)

(公司全称)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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