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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 圳 供 电 局 有 限 公 司 2 0 2 6 年 主 网 基 建 项 目 第 二 批 次 施 工 专 项
公 开 招 标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CG*开通会员可解锁*243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2026 年主网基建项目第二批次施工专项公开招标已批准
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
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
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标的 1:110 千伏共和(林场)输变电工程电气施工等 3 项施工招标,含 110
千伏共和(林场)输变电工程电气施工招标、110 千伏骏业扩建变电站工程施工招标、110 千
伏永通(暖心)输变电工程(变电及线路部分) 施工招标等 3 个施工招标项目,预计采购金
额 3519.407506 万元,最高投标限价 3519.407506 万元。按施工图招标,按定额报价。
标的 2:110kV 龙华垃圾电厂配套送出线路工程施工招标,预计采购金额 392.0203 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 392.0203 万元。按施工图招标,按工程量清单报价。
具体详见附件 A-项目信息清单。
2.2 招标范围:标的 1:110 千伏共和(林场)输变电工程电气施工等 3 项施工招标,含 110
千伏共和(林场)输变电工程电气施工招标、110 千伏骏业扩建变电站工程施工招标、110 千
伏永通(暖心)输变电工程(变电及线路部分) 施工招标等 3 个施工招标项目,预计采购金
额 3519.407506 万元,最高投标限价 3519.407506 万元。按施工图招标,按定额报价。
项目 1 :110 千伏共和(林场)输变电工程电气施工招标,预计采购金额 665.641423 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 665.641423 万元;按施工图招标,按定额报价。
招标范围:
变电部分:审定版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变电安装、调试工程、建筑工程及消防系统,包括但
不限于样板点建设、业主项目部板房搭建、主变压器系统、配电装置、无功补偿、控制及直流
系统、站用电系统、电缆及接地、远动系统、计费系统、全站调试、母线包绝缘、规程规范内
的特殊试验、远动系统线路两侧投产前所需完成一二次设备相关调试(若有):涉及的运行站
内公共保护设备的调试,名称更新等工作,配合电子化移交提资、参数上报、启动方案编写及
配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施工围挡、所有设备基础的预埋件、所有设备的二次接地等。
但其中安装工程不包括:变电站代建部分的防雷接地、站用电及照明、综合布线、电缆土
建通道、通信及管道光缆敷设(已年度框架招标)、防盗报警及视频监控安装(已年度框架招
标),电子化移交服务(已年度框架招标)、基建项目检测监测服务(已年度框架招标)、配
套市政水工程(已年度框架招标)、电网基建工程 GIS
(HGIS)设备交流耐压击穿定位测试服
务(已年度框架招标)、X 射线无损检测(已年度框架招标)。
以下招标范围内的内容若有发生按实结算:
(1 )余土外运及收纳费用,在投标(或正式合同价编制)时按照审定施工图计算工程量
及标明的运距计算以暂估价元计列,结算时按实计算。土石方外运单价执行《深圳市建设工程
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土石方运输子目(试行)>的通知》,一般情况
下按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国Ⅴ柴油发动机)考虑,价格水平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外运
费用执行投标下浮率;余土受纳费若有,则按实际发生费用计取,费用依据需由中标单位提供
并经发包人审核确认,余土收纳费不下浮。
(2)厂家服务费不计入报价,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凭合同发票)。
(3 )电力监控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及安全防护评估(若有)、保护及综自系统例如后台、
五防、远动、保信等配套服务涉及费用根据公司批复的审核意见据实支付(若有),不计入报
价。
(4 )施工围挡升级若有,结算时按经签证的实际工程量和《关于电力定额计价的电网项
目执行深圳市围挡升级要求的相关费用计列事宜研讨会议纪要》
(规划中心纪要〔2021
〕31 号)
要求结算。
(5 )变电土建整改工程( 若有招标图纸不包含的) ,不计入报价,按经发包人确认后的实
际工程量结算,依据《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8 年版)》和投标报价原则计价程序,参
照报价下浮率计算。报价下浮率(%)=[1 -(投标报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最高投
标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100%)。
(6)施工专项补助费执行《关于明确 35kV 及以上变电改扩建项目施工专项补助费列支有
关工作的通知》(办输配电〔2023 〕28 号),投标人报价时将施工专项补助费作为“ 竞争性
费用”列入投标报价中(投标报价的专项补助费不得高于招标文件公布的专项补助费),并按
费用标准计算的施工专项补助费汇总计入建设预算“特殊项目”。项目完工后根据《关于进一
步明确开展 35kV 及以上变电改扩建项目施工专项评价的通知》(建分公司〔2025〕55 号)开
展施工专项评价,按考评结果结算。考评结果若为优秀,则按合同价中的专项补助费全额支付;
考评结果若为合格,扣除部分施工专项补助费,扣除费用为最高投标限价中的专项补助费
×20%;考评结果若为不合格,扣除最高投标限价中的全部施工专项补助费。
项目 2
:110 千伏骏业扩建变电站工程施工招标,预计采购金额 148.415461 万元,最高投
标限价 148.415461 万元;按施工图招标,按定额报价。
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下列工作内容:
变电部分:审定版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变电建筑、安装、调试,包括但不限于样板点建设、
业主项目部板房搭建、母线包绝缘、规程规范内的特殊试验、远动系统本侧及对侧投产前所需
完成一二次设备相关调试(若有):涉及的运行站内公共保护设备的调试,名称更新等工作,
对侧站内交流耐压等试验及相关厂家服务,配合电子化移交提资(含本侧及对侧)、参数上报、
启动方案编写及配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施工围挡、白蚁防治等。但其中不包括:通信及管道
光缆敷设(已年度框架招标)、防盗报警及视频监控安装(已年度框架招标),电子化移交服
务(已年度框架招标)、基建项目检测监测服务(已年度框架招标)、站区水源(采用配套市
政水工程框架实施)、电网基建工程 GIS(HGIS)设备交流耐压击穿定位测试服务(已年度框
架招标)、X 射线无损检测(已年度框架招标)。
以下招标范围内的内容若有发生按实结算:
(1)余土外运及收纳费用,按照审定版施工图计算工程量及标明的运距计算以暂估价计
列,结算时按实计算。土石方外运单价执行《土石方与地基基础工程消耗量标准》(SJG 170-
2024),一般情况下按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国Ⅴ柴油发动机)考虑,价格水平以投标截
止日期为准,外运费用执行投标下浮率;余土受纳费若有,则按实际发生费用计取,费用依据
需由中标单位提供并经发包人审核确认,余土收纳费不下浮。
(2)厂家服务费不计入报价,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凭合同发票)。
(3)电力监控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及安全防护评估(若有)、保护及综自系统例如后台、
五防、远动、保信、安自等配套服务涉及费用根据公司批复的审核意见据实支付(若有),不
计入报价。
(4)施工围挡升级若有,结算时按经签证的实际工程量和《关于电力定额计价的电网项
目执行深圳市围挡升级要求的相关费用计列事宜研讨会议纪要》(规划中心纪要〔2021〕31 号)
要求结算。
(5)施工专项补助费执行《关于明确 35kV 及以上变电改扩建项目施工专项补助费列支有
关工作的通知》(办输配电〔2023〕28 号),投标人报价时将施工专项补助费作为“竞争性
费用”列入投标报价中(投标报价的专项补助费不得高于招标文件公布的专项补助费),并按
费用标准计算的施工专项补助费汇总计入建设预算“特殊项目”。项目完工后根据《关于进一
步明确开展 35kV 及以上变电改扩建项目施工专项评价的通知》(建分公司〔2025〕55 号)开
展施工专项评价,按考评结果结算。考评结果若为优秀,则按合同价中的专项补助费全额支付;
考评结果若为合格,扣除部分施工专项补助费,扣除费用为最高投标限价中的专项补助费
×20%;考评结果若为不合格,扣除最高投标限价中的全部施工专项补助费。
项目 3
:110 千伏永通(暖心)输变电工程(变电及线路部分) 施工招标,预计采购金额
2705.350622 万元,最高投标限价 2705.350622 万元;按施工图招标,按定额报价。
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下列工作内容:
变电部分
: 审定版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基础预埋、变电安装、调试工程、对侧站内改扩建建
筑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样板点建设、业主项目部板房搭建、母线包绝缘、规程规范内的特殊试
验、远动系统线路两侧投产前所需完成一二次设备相关调试(若有):涉及的运行站内公共保
护设备的调试,名称更新等工作,对侧站内交流耐压等试验及相关厂家服务,配合电子化移交
提资(含本侧及对侧)、参数上报、启动方案编写及配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施工围挡、所有
设备基础的预埋件、所有设备的二次接地等。但其中安装工程不包括:通信及管道光缆敷设
(已年度框架招标)、防盗报警及视频监控安装(已年度框架招标),电子化移交服务(已年
度框架招标)、基建项目检测监测服务(已年度框架招标)、配套市政水工程(已年度框架招
标)、电网基建工程
GIS (HGIS )设备交流耐压击穿定位测试服务(已年度框架招标)、X
射线无损检测(已年度框架招标)。
以下招标范围内的内容若有发生按实结算:
(
1 )余土外运及收纳费用,在投标(或正式合同价编制)时按照审定施工图计算工程量
及标明的运距计算以暂估价元计列,结算时按实计算。土石方外运单价执行深圳市住房和建设
局关于发布《土石方与地基基础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深建标
[2024]27 号),一般情况下
按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国Ⅴ柴油发动机)考虑,价格水平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外运费
用执行投标下浮率;余土受纳费若有,则按实际发生费用计取,费用依据需由中标单位提供并
经发包人审核确认,余土收纳费不下浮。
(
2)厂家服务费不计入报价,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凭合同发票)。
(
3 )电力监控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及安全防护评估(若有)、保护及综自系统例如后台、
五防、远动、保信等配套服务涉及费用根据公司批复的审核意见据实支付(若有),不计入报
价。
(
4 )施工围挡升级若有,结算时按经签证的实际工程量和《关于电力定额计价的电网项
目执行深圳市围挡升级要求的相关费用计列事宜研讨会议纪要》(规划中心纪要〔
2021 〕31 号)
要求结算。
(
5 )施工专项补助费执行《关于明确 35kV 及以上变电改扩建项目施工专项补助费列支
有关工作的通知》(办输配电〔
2023 〕28 号),投标人报价时将施工专项补助费作为“ 竞争
性费用”列入投标报价中(投标报价的专项补助费不得高于招标文件公布的专项补助费),并
按费用标准计算的施工专项补助费汇总计入建设预算“特殊项目”。项目完工后根据《关于进
一步明确开展
35kV 及以上变电改扩建项目施工专项评价的通知》(建分公司〔2025〕55 号)
开展施工专项评价,按考评结果结算。考评结果若为优秀,则按合同价中的专项补助费全额支
付;考评结果若为合格,扣除部分施工专项补助费,扣除费用为最高投标限价中的专项补助费
×20%;考评结果若为不合格,扣除最高投标限价中的全部施工专项补助费。
(
6 )应相关政府或相应权属单位要求开展的安全评估、分析报告及防护措施(须有相关
政府及相应权属单位红头文件作为依据,如、涉森林、涉河道、涉高速、市政道路、涉铁路及
地铁等轨道交通、涉水务、水库、水源保护区等评估和措施、通信、燃气管道安全评估评价、
给排水安全评估评价、道路安全评估评价、交流杂散电流干扰分析和防护措施、占用城市绿地
及迁移树木涉及的专家评估论证及听证工作,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委
托前须取得业主书面同意后实施,并按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经发包人确认)据实结算。
(
7 )与当地城规、市政、园林、交警、城监、公路、河道、高速、水库等部门联系办理
施工许可手续,均由中标单位办理,如发生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如行政许可、市政收费等有
收费文件规定的费用)。
电缆线路部分
: 审定版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电缆线路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与施工相关的
所有其他费用项目。
①本体工程、辅助设施工程。
②路面(包括人行道)破除、施工期临时占用道路、施工场地租用、旧电缆线路拆除运输、
电缆标志牌安装、电缆标志桩、顶管标识器、埋管标识球的制作及安装、电缆井及盖板编码、
电缆线路参数测试。
③ 其他:配合投运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整套启动调试和参加联合试运行[ 含在线监测
系统] 、配合电子化移交提资、档案移交、参数上报、启动方案编写等)、样板点建设、业主
项目部板房搭建、白蚁防治、参数上报、启动方案编写、负责办理并取得项目施工许可工作
(含占道开挖手续)、交委要求加装的占挖道路安装视频监控、负责办理临时林地、交通疏解
方案等工作。确保水保、环评验收通过,若验收不通过,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整改措施直至通过
为止。工程建设过程中,中标单位对外的交涉与纠纷,以及所造成的损失,除招标文件中有明
确规定者外,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如确需建设单位进行协调时,协调解决问题所发生的一
切费用仍由中标单位承担。
④以下招标范围内的内容若有发生按实结算:
(1 )地下原有管线迁移(包含油气管线、通信管线、雨水排污等市政迁移)、电力设施
迁改(图纸以外)及绿化树木迁移(破复绿化带)赔偿、建构筑物拆迁(围墙破复)不计入报
价,结算时按经签证的实际工程量结算。
(2 )余土外运及收纳费用,在投标(或正式合同价编制)时按照审定施工图计算工程量
及标明的运距计算以暂估价计列,结算时按实计算。土石方外运单价执行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关于发布《土石方与地基基础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深建标
[2024]27 号),一般情况下按
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国Ⅴ柴油发动机)考虑,价格水平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外运费用
执行投标下浮率;余土受纳费若有,则按实际发生费用计取,费用依据需由中标单位提供并经
发包人审核确认,余土收纳费不下浮。
(3 )施工围挡升级若有,结算时按经签证的实际工程量和《关于电力定额计价的电网项
目执行深圳市围挡升级要求的相关费用计列事宜研讨会议纪要》(规划中心纪要〔2021
〕31 号)
要求结算。
(4)施工阶段应相关政府或相应权属单位要求开展的安全评估、分析报告及防护措施(须
有相关政府及相应权属单位红头文件作为依据),如涉森林、涉河道、涉高速、市政道路、涉
水务、水库、水源保护区、燃气、石油、石化管道、地铁、铁路等评估和措施、通信安全评估
评价、给排水安全评估评价、道路安全评估评价、交流杂散电流干扰分析和防护措施、办理临
时林地产生的相关报告费用、占用城市绿地及迁移树木涉及的专家评估论证及听证工作,需委
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若有),委托前须取得业主同意后实施,并按项目实
际发生费用(经发包人确认)据实结算。
(5)占挖道路安装视频监控费用不计入报价,结算按实结算。
(6 )与当地城规、市政、园林、交警、城监、公路、河道、高速、水库等部门联系办理
施工许可手续,均由中标单位办理,如发生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如行政许可、市政收费等有
收费文件规定的费用)。
(7 )路面(包括人行道)恢复,不计入报价,若由中标单位实施,结算时按经签证实际
工程量按实结算,定额套用最新市政定额;若采用行政缴费方式实施,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金
额结算(凭缴费发票)。
(8)旧电缆迁移(含 10kV 电缆悬吊保护)不计入报价,结算时按经签订的实际工程量按
实结算。单价参考《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部门会议纪要》技经纪要〔2014〕10 号规定执行。
⑤服务有相应年度框架招标结果的按框架招标结果执行。招标范围不包括:电缆在线监测、
征地及青苗赔偿、沿线建(构)筑物的拆迁补偿、通信工程管道光缆敷设、接续及测量(已年
度框招)、电子化移交服务(已年度框招)、检测监测服务(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涉燃气
管线交互影响安全评价报告(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涉及轨道交通安全影响评价(已年度框
招)、基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框架招标(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编制(已年度框招)。
所有征地、拆迁补偿及青苗赔偿等工作均由中标施工单位协助完成(以上费用不列入本次
报价,根据后续出具的委托函开展工作)。工程建设过程中,中标单位对外的交涉与纠纷,以
及所造成的损失,除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者外,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如确需建设单位进
行协调时,协调解决问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仍由中标单位承担。
架空线路: 审定版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架空送电线路安装、调试工程,与施工相关的所有其
他费用项目。
①基础工程、杆塔工程、接地工程、架线工程、附件安装工程、辅助工程。
②施工场地租用(施工项目部、材料站)、电力线路改迁及拆除(如有)、跨越及河流封
航(如有)、鱼塘围堰(如有)、施工道路修筑、架空线路标志牌安装、OPGW 光缆架设、线
路参数测试、拆除后塔材和材料运到指定回收点(按拆除后不能利用考虑)、通信线路改迁及
拆除(如有)、各类市政道路、管道改迁及拆除(如有),样板点建设、业主项目部板房搭建、
白蚁防治、配合电子化移交提资。确保水保、环评验收通过,若验收不通过,施工单位必须做
好整改措施直至通过为止。
所有征地、拆迁及青苗赔偿等工作均由中标施工单位协助完成(以上费用不列入本次报价,
根据后续出具的委托函开展工作)。工程建设过程中,中标单位对外的交涉与纠纷,以及所造
成的损失,除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者外,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如确需建设单位进行协调
时,协调解决问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仍由中标单位承担。
③以下招标范围内的内容若有发生按实结算:
(1 )施工围挡升级若有,结算时按经签证的实际工程量和《关于电力定额计价的电网项
目执行深圳市围挡升级要求的相关费用计列事宜研讨会议纪要》(规划中心纪要〔2021
〕31 号)
要求结算。
(2)施工阶段应相关政府或相应权属单位要求开展的安全评估、分析报告及防护措施(须
有相关政府及相应权属单位红头文件作为依据),如涉森林、涉河道、涉高速、市政道路、涉
水务、水库、水源保护区、燃气、石油、石化管道、地铁、铁路等评估和措施、通信安全评估
评价、给排水安全评估评价、道路安全评估评价、交流杂散电流干扰分析和防护措施、办理临
时林地产生的相关报告费用、占用城市绿地及迁移树木涉及的专家评估论证及听证工作,需委
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若有),委托前须取得业主同意后实施,并按项目实
际发生费用(经发包人确认)据实结算。
(3 )与当地城规、市政、园林、交警、城监、公路、河道、高速、水库等部门联系办理
施工许可手续,均由中标单位办理,如发生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如行政许可、市政收费等有
收费文件规定的费用)。
④不包括:光缆的测量及接续(已年度框招),检测监测服务(已年度框招)、电子化移
交服务(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涉燃气管线交互影响安全评价报告(已年度框招)、基建工
程涉及轨道交通安全影响评价(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框架招标(已
年度框招)、基建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已年度框招)。
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标的 2:110kV 龙华垃圾电厂配套送出线路工程施工招标,预计采购金额 392.0203 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 392.0203 万元;按施工图招标,按工程量清单报价。
1
、变电部分:
审定版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变电安装、调试工程、两侧站内改扩建建筑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样板点建设、业主项目部板房搭建、母线包绝缘、规程规范内的特殊试验、远动系统线路两侧
投产前所需完成一二次设备相关调试(若有):涉及的运行站内公共保护设备的调试,名称更
新(不包含间隔安健环标识修改)等工作,两侧站内交流耐压等试验及相关厂家服务,配合电
子化移交提资(含本侧及对侧)、参数上报、启动方案编写及配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施工围
挡、所有设备基础的预埋件、所有设备的二次接地等。
但其中安装工程不包括:通信及管道光缆敷设(已年度框架招标)、防盗报警及视频监控
安装(已年度框架招标),电子化移交服务(已年度框架招标)、基建项目检测监测服务(已
年度框架招标)、配套市政水工程(已年度框架招标)、电网基建工程 GIS(HGIS)设备交流
耐压击穿定位测试服务(已年度框架招标)、X 射线无损检测(已年度框架招标)。
以下招标范围内的内容若有发生按实结算:
(1)厂家服务费不计入报价,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凭合同发票)。
(2 )电力监控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及安全防护评估(若有)、保护及综自系统例如后台、
五防、远动、保信等配套服务涉及费用根据公司批复的审核意见据实支付(若有),不计入报
价。
(3)施工围挡升级若有,结算时按经签证的实际工程量和《关于电力定额计价的电网项
目执行深圳市围挡升级要求的相关费用计列事宜研讨会议纪要》(规划中心纪要〔2021〕31 号)
要求结算。
2
、电缆线路部分:
审定版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电缆线路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与施工相关的所有其他费用项
目。
①本体工程、辅助设施工程。
②路面(包括人行道)破除及绿化恢复、施工期临时占用道路、施工场地租用、旧电缆线
路拆除运输、电缆标志牌安装、电缆标志桩、顶管标识器、埋管标识球的制作及安装、电缆井
及盖板编码、电缆线路参数测试。
③ 其他:配合投运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整套启动调试和参加联合试运行[ 含在线监测
系统] 、配合电子化移交提资、档案移交、参数上报、启动方案编写等)、样板点建设、业主
项目部板房搭建、白蚁防治、参数上报、启动方案编写、负责办理并取得项目施工许可工作
(含占道开挖手续)、交委要求加装的占挖道路安装视频监控、负责办理临时林地、交通疏解
方案等工作。确保水保、环评验收通过,若验收不通过,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整改措施直至通过
为止。工程建设过程中,中标单位对外的交涉与纠纷,以及所造成的损失,除招标文件中有明
确规定者外,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如确需建设单位进行协调时,协调解决问题所发生的一
切费用仍由中标单位承担。
④以下招标范围内的内容若有发生按实结算:
(1 )地下原有管线迁移(包含油气管线、通信管线、雨水排污等市政迁移)、电力设施
迁改(图纸以外)及绿化树木迁移赔偿、建构筑物拆迁不计入报价,结算时按经签证的实际工
程量结算。
(2 )施工围挡升级若有,结算时按经签证的实际工程量和《关于电力定额计价的电网项
目执行深圳市围挡升级要求的相关费用计列事宜研讨会议纪要》(规划中心纪要〔2021
〕31 号)
要求结算。
(3)施工阶段应相关政府或相应权属单位要求开展的安全评估、分析报告及防护措施(须
有相关政府及相应权属单位红头文件作为依据),如涉森林、涉河道、涉高速、市政道路、涉
水务、水库、水源保护区、燃气、石油、石化管道、地铁、铁路等评估和措施、通信安全评估
评价、给排水安全评估评价、道路安全评估评价、交流杂散电流干扰分析和防护措施、办理临
时林地产生的相关报告费用、占用城市绿地及迁移树木涉及的专家评估论证及听证工作,需委
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若有),委托前须取得业主同意后实施,并按项目实
际发生费用(经发包人确认)据实结算。
(4 )与当地城规、市政、园林、交警、城监、公路、河道、高速、水库等部门联系办理
施工许可手续,均由中标单位办理,如发生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如行政许可、市政收费等有
收费文件规定的费用)。
(5 )路面(市政路面及人行道)恢复,不计入报价,若由中标单位实施,结算时按经签
证实际工程量按实结算,定额套用最新市政定额;若采用行政缴费方式实施,结算时按实际发
生的金额结算(凭缴费发票)。
(6)旧电缆迁移(含 10kV 电缆悬吊保护)不计入报价,结算时按经签订的实际工程量按
实结算。单价参考《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部门会议纪要》技经纪要〔2014〕10 号规定执行。
⑤服务有相应年度框架招标结果的按框架招标结果执行。招标范围不包括:电缆在线监测、
征地及青苗赔偿、沿线建(构)筑物的拆迁补偿、通信工程管道光缆敷设、接续及测量(已年
度框招)、电子化移交服务(已年度框招)、检测监测服务(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涉燃气
管线交互影响安全评价报告(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涉及轨道交通安全影响评价(已年度框
招)、基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框架招标(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编制(已年度框招)。
所有征地、拆迁补偿及青苗赔偿等工作均由中标施工单位协助完成(以上费用不列入本次
报价,根据后续出具的委托函开展工作)。工程建设过程中,中标单位对外的交涉与纠纷,以
及所造成的损失,除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者外,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如确需建设单位进
行协调时,协调解决问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仍由中标单位承担。
3
、架空线路部分:
审定版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架空送电线路安装、调试工程,与施工相关的所有其他费用项目。
①基础工程、杆塔工程、接地工程、架线工程、附件安装工程、辅助工程。
②施工场地租用(施工项目部、材料站)、电力线路改迁及拆除(如有)、跨越及河流封
航(如有)、鱼塘围堰(如有)、施工道路修筑、架空线路标志牌安装、OPGW 光缆架设、线
路参数测试、拆除后塔材和材料运到指定回收点(按拆除后不能利用考虑)、通信线路改迁及
拆除(如有)、各类市政道路、管道改迁及拆除(如有),样板点建设、业主项目部板房搭建、
白蚁防治、配合电子化移交提资。确保水保、环评验收通过,若验收不通过,施工单位必须做
好整改措施直至通过为止。
所有征地、拆迁及青苗赔偿等工作均由中标施工单位协助完成(以上费用不列入本次报价,
根据后续出具的委托函开展工作)。工程建设过程中,中标单位对外的交涉与纠纷,以及所造
成的损失,除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者外,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如确需建设单位进行协调
时,协调解决问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仍由中标单位承担。
③以下招标范围内的内容若有发生按实结算:
(1 )施工围挡升级若有,结算时按经签证的实际工程量和《关于电力定额计价的电网项
目执行深圳市围挡升级要求的相关费用计列事宜研讨会议纪要》(规划中心纪要〔2021
〕31 号)
要求结算。
(2)施工阶段应相关政府或相应权属单位要求开展的安全评估、分析报告及防护措施(须
有相关政府及相应权属单位红头文件作为依据),如涉森林、涉河道、涉高速、市政道路、涉
水务、水库、水源保护区、燃气、石油、石化管道、地铁、铁路等评估和措施、通信安全评估
评价、给排水安全评估评价、道路安全评估评价、交流杂散电流干扰分析和防护措施、办理临
时林地产生的相关报告费用、占用城市绿地及迁移树木涉及的专家评估论证及听证工作,需委
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若有),委托前须取得业主同意后实施,并按项目实
际发生费用(经发包人确认)据实结算。
(3 )与当地城规、市政、园林、交警、城监、公路、河道、高速、水库等部门联系办理
施工许可手续,均由中标单位办理,如发生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如行政许可、市政收费等有
收费文件规定的费用)。
④不包括:光缆的测量及接续(已年度框招),检测监测服务(已年度框招)、电子化移
交服务(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涉燃气管线交互影响安全评价报告(已年度框招)、基建工
程涉及轨道交通安全影响评价(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框架招标(已
年度框招)、基建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已年度框招)。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项目(标的 2)的提醒: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标的/ 项目,单独提供招标工程量清单(部分含主要工程量清
单)。为方便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同时发布软件版及 EXCEL 版,投标人可自
行选择。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标的/ 项目,将对投标人投标报价进行清标,清标结果作为报
价质量分的评审依据,建议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前,对投标报价开展自行清标,确保报价质
量。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清单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工程量应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完全保持一致,不允许自行增加、减少或调整
工程量清单。如发现不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的情况,则在“报价质量分”评审
项中作相应扣分处理。
主要工程量清单为招标工程量清单的一部分,投标人无需重复报价。主要工程量清单同时
公布清单综合单价作为报价参考,投标综合单价超出主要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20%的,视为不
平衡报价,将在“报价质量分”中予以扣分处理,具体详见评标办法。
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应按要求上传 excel 版投标报价表(采用定额计价模式的项目无需
上传),用于“报价质量分” 评审。清标及工程结算时,如发现价格投标文件(pdf 盖章版)
中投标报价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与 excel 版投标报价表不一致时,以 excel 版投标报价
表为准。
2.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4 招标分类:专项
2.5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标的名
称
单位
标段名称
预计采购金额(万
元)
最高投标限价(万
元)
安全文明施工费(万
元)
最大中标数量
工期
是否特殊
包
投标保证金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
(元)
招标阶段
1
标的
1:
110 千
伏共和
(林
场)输变电工程电气施工等
3 项施
工招标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标包
1:110
千伏共和
(林场)输变电工程电
气施工等
3
项施工招标
3519.407
506
3519.4075
06
详见附
件
A-项
目信息
清单
1
详见附件
A-项
目信息清
单
否
/
不收
取
施工图招标、定额报价
2
标的
2:
110kV
龙华垃圾电厂配套送出线路工程施工招标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标包
1:
110kV 龙华
垃圾电厂配套送出线路工程施工招
标
392.0203
392.0203
详见附
件
A-项
目信息
清单
1
详见附件
A-项
目信息清
单
否
不收
取
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报
价
备注:(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
(2)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6 其它关键要素:
(
1)报价表及报价要求 详见附件。
(
2)工期要求:详见附件 A-项目信息清单。
(
3)承包方式:详见附件 A-项目信息清单。
(
4)结算方式:结算时按中标结果、依据审定工作量及按照合同结算条款进行结算。
(
5 )投标报价编制依据及原则:详见各个项目的附件 B :招标文件 3.2 条款及合同文本
条款差异说明
备注:附件
A 为项目信息清单、附件 B 为招标文件 3.2 条款及合同文本条款差异说明(详见合同文本章
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
www.bidding.csg.cn)上
完成供应商登记。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或具有法人授权,且具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成立和合法运作的非法人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登记注册证明。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4
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南方电网公司或公司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未解除的。
3.2 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联标的
/标包/标段
1
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标的
1:110 千伏共和(林场)输变
电工程电气施工等
3 项施工招标,标
的
2:110kV 龙华垃圾电厂配套送出
线路工程施工招标
2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试类二级(
110 千伏以下)或以上许可。
标的
1:110 千伏共和(林场)输变
电工程电气施工等
3 项施工招标,标
的
2:110kV 龙华垃圾电厂配套送出
线路工程施工招标
3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驻的项目经理要求已取得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相关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并
在投标单位注册。注:(
1)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
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自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2)标的 1 含有 3 项输变电工程,投标人参加
标的
1 投标时,应当提供 3 名项目经理及组建 3
个项目管理团队进行响应,在投标文件需载明各工程派驻的项目经理,且项目经理任职项目数量应当符合相关管理规定。按输变电工程项目派驻项目经理。
标的
2 含有 1 项输变电工程,投标人参加标的 2
投标时,应当提供
1 名项目经理及组建 1 个项目
管理团队进行响应,在投标文件需载明各工程派驻的项目经理,且项目经理任职项目数量应当符合相关管理规定。按输变电工程项目派驻项目经理。
标的
1:110 千伏共和(林场)输变
电工程电气施工等
3 项施工招标,标
的
2:110kV 龙华垃圾电厂配套送出
线路工程施工招标
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的
1:110 千伏共和(林场)输变
电工程电气施工等
3 项施工招标,标
的
2:110kV 龙华垃圾电厂配套送出
线路工程施工招标
备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5 年第 30 号令)于2025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 号),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为有关持证企业自动换发电子证照,换发后许可证有效期不变。原“三级”自动变更为“
二级(110 千伏以下)”
,作业范围为 110 千伏及以下;“
四级”
自动变更为“
三级”
;
“五级”自动变更为“三级(10 千伏以下)”,作业范围为 10 千伏及以下。许可证及换领后许可证延续过渡期为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过渡期内有效期届满的,仍可继续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
4.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
公告载明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运营机构验证。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
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投标文件编制加密及递交。供应商要为数
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化投标操作路径如下:
获取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
投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投标管理;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
购标管理-项目参加及文件下载-可下载项目。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转 1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转 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00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6 年 06 月 09 日 18 时 00 分 00 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6 年 06 月 15 日 18 时 00 分 00 秒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 年 06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
投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7 月 01 日 08 时 30 分 00 秒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线上方式开标。
6.1 开标时间:2026 年 07 月 01 日 08 时 30 分 00 秒
6.2 开标地点: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
www.bidding.csg.c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 )及南方电网公
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
www.bidding.csg.cn)”上发布。
8.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违法行为处理
8.1 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
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 IP 地址、投标文件的 CPU 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
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 IP 地址、投标文件的 CPU 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
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 MAC 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
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如投标文件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将依据南方电网公司相关规定,对相关投标人实施不接
受投标处理。
8.2 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处理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
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
诚信,对投标文件中存在生产制造能力、服务网点、业绩(含合同、发票)等造假情形,或私
下与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与投标内容有关的接触(如评标前通过电话、信息和会面等方式询问
是否参加评标,请专家在评标中给予关照等)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严格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
进行严肃处理。
9.现场核查
为加强供应商诚信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对解除黑名单处理的供应商再次参与南方电网公
司系统采购活动等情形,招标人有权开展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违规
情形,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10.异议及投诉
10
.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开标情况、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
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
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递交方式:邮件
异议递交邮箱:zbybyk@csg.cn
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果确认期间内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
台(
www.bidding.csg.cn)按要求提交。
10.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
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
,按以下步骤进入“
三公”
信箱提交投诉资料: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首页→“三公”信箱。
投诉主体、时间、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1)投诉人应当是供应链业务活动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应当在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提出。
(3 )就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开标及评审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在规定时限内,通过
公示公告注明的异议渠道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4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名称、有效联系
方式、投诉事项和相关请求、证明材料等。针对采购项目的投诉,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投诉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投诉材料;投诉人是个人的,应
当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
翻译人员签名。
(5 )投诉人应对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
明材料进行投诉,一经发现,将按照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6 )投诉人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积极配合投诉核查,同一投诉问题请勿重复或多渠道
提交。
(7)投诉处理人员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向无关人员透露知悉信息。
10.3 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
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
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
度进行处理。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
联
系 人:胡工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 178 号
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转 2
12.公告的其他内容
【重要提醒】为进一步规范投标人行为,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重点信息进行核查,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或投标保证保险的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 IP 地址、上传投标文件 IP 地址、硬盘序列号等信息。
若发现不同投标人在最小独立评审单元上述任一信息一致的情况,将向投标人进行澄清确
认。
13.招标公告附件
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马迪
马迪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位置】
2026 年 06 月 0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