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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排水集团水厂发电机脱碳装置采购项目设计(施工图设
计(含初步设计))
(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排水集团水厂发电机脱碳装置采购项目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初步设计))
(二次)
(项目编号:GXTC-A1-26610122/BJPS-2026-JT-NCB-SC-0054-02),招标人为北京城
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人简介、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人简介:
北京排水集团是北京市国资委所属首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级骨干企业,具备集排水和
再生水投融资、设计研发、工程建设、装备制造、运营管理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整体实力和服
务竞争优势,是创新驱动、产融一体的综合环境服务产业集团,总资产 815 亿元,以雨污水
的收集、处理、回用和城市防汛保障为主营业务。是北京中心城区排水和再生水设施投融资、
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企业,负责建设和运营北京中心城区的雨污水管网、泵站、污水处理
厂、再生水厂、再生水输配管网和提升泵站、污泥处置设施;同时积极拓展市场化水环境治
理项目,成功中标并建设运营南宁那考河、沙江河流域治理 PPP 项目、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
湖北十堰污水处理和垃圾渗滤液处理等项目。
2.2 项目建设地点:
序号
单位
建设地点
1
清河二再生水厂
北京市朝阳区沈家村
2
高安屯再生水厂
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高安屯北街
3
高碑店再生水厂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小郊亭村 1 号
4
小红门再生水厂
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东路 86 号
5
槐房再生水厂
北京市丰台区南苑乡槐房西路与通久路交叉口
2.3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确保沼气发电尾气 CO 达标排放,在高安屯等 5 座再生水
厂沼气发电机房内新增脱碳设施,脱碳装置设置在 SCR 脱硝装置前,每台发电机配套一套脱
碳装置,共计 20 台。改造内容包括:
(1)北京市高安屯污泥处理中心工程—沼气利用(发电)尾气脱碳工程
高安屯再生水厂发电机房现况装机 5 台发电机,总容量 6MW,其中 1 台 2MW,4 台 1MW;
每台发电机配套一台余热锅炉,2MW 发电机配套 1.4t/h 余热锅炉,1MW 发电机配套 0.7t/h
余热锅炉。脱碳装置设置在 SCR 脱硝装置前,每台发电机配套一套脱碳装置。
(2)北京市高碑店污水处理厂污泥高级消化工程—沼气利用(发电)尾气脱碳工程
高碑店再生水厂发电机房现况装机 4 台发电机,总容量 6MW,其中 2 台 2MW,2 台 1.2MW;
每台发电机配套一台余热锅炉,2MW 发电机配套 1.4t/h 余热锅炉,1.2MW 发电机配套 0.7t/h
余热锅炉。脱碳装置设置在 SCR 脱硝装置前,每台发电机配套一套脱碳装置。
(3)槐房再生水厂工程—沼气利用(发电)尾气脱碳工程
槐房再生水厂发电机房现况装机 3 台发电机,总容量 4MW,其中 1 台 2MW,2 台 1.2MW;
每台发电机配套一台余热锅炉,2MW 发电机配套 1.4t/h 余热锅炉,1.2MW 发电机配套 0.7t/h
余热锅炉。脱碳装置设置在 SCR 脱硝装置前,每台发电机配套一套脱碳装置。
(4)清河第二再生水厂工程—沼气利用(发电)尾气脱碳工程
清河第二再生水厂发电机房现况装机 4 台 1MW 发电机,总容量 4MW;每台发电机配套一
台余热锅炉,1MW 发电机配套 0.7t/h 余热锅炉。脱碳装置设置在 SCR 脱硝装置前,每台发
电机配套一套脱碳装置。
2.4 招标范围:
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初步设计),含图纸、说明、概算;后续的施工招标配合;施
工配合,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及答复。
2.5 设计服务期限:
(1)自收到发包人提供的测绘等资料成果文件之日起 10 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含
初步设计)文件。
(2)其他要求:服务期限至工程竣工验收后 90 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
(1)设计文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现行
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制图标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2)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计算规范、合理。
(3)本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含初步设计),应按国家相应阶段的深度要求交付完整的
设计文件。最终完善相关专业图纸,解决技术问题及各专业间的矛盾,绘制完整的施工图,
明确施工做法,制定技术措施,并以此作为现场施工的依据性文件。
(4)设计文件必须经过严格校审,做到准确、规范、清晰和完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
3.1.1 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
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财务要求
(1)财务制度健全,2024 年或 2025 年财务状况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3.1.3 业绩要求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含),累计具有 50 万(含)以上的环境工程项目设计
的业绩(合同名称中或合同内容中体现环境工程设计均可);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截止日,在北京排水集团供应商黑名单中;
②投标截止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上述“①”情形的投标人中担任法定代表人(法
定代表人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为准)
的情形。
(2)投标人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含))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
标资格被取消,丧失履约能力、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没有弄虚作假、行贿违法行为、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4)投标人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
(5)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
(6)投标人不存在与履行工程设计合同有关要求的法律败诉情况及仲裁判决情形。
3.1.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
3.1.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3.1.7 其他要求:/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6 月 16 日 09 时至 2026 年 07 月 06 日 17 时(北
京时间,下同),登录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cg.bdc.cn/bpsdzzb)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1.1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须首先登录“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cg.bdc.cn/bpsdzzb)完成注册、申办 CA 数字证书(单位 CA 数字证书、法定代表
人个人 CA 数字证书),供应商注册、CA 数字证书申办方法及流程详见北京排水集团官网
(https://www.bdc.cn/)采购招标板块“结果公示/重要通知”栏“重要通知”的《北京排
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应商注册及申办 CA 数字证书须知》。
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本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及密码、单位数字认证证书及密码,因上
述账号、数字认证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1.2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须通过投标公司账户将标书费转账(或电汇)至我
公司账户,并请在汇款凭证的备注(或摘要)中注明“(0054)标书费”。如备注未标注
或标注错误,或付款单位为非投标公司,将导致无法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5.1.3 标书费汇款证明(须加盖公章)上传至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cg.bdc.cn/bpsdzzb)“报名投标”中“标书购买”的“缴纳凭证”,并立即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826(标书售卖电话)通知标书售卖审核员,经审核后,投标人可登录下载招
标文件。
5.1.4 投标人登录“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cg.bdc.cn/bpsdzzb)“投标报名”栏目中“标书购买”处,用单位数字认证证书
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人: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一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首体科技金融支行
账号:11*开通会员可解锁*12600010702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7 月 07 日 9 时 30
分。
6.2 本项目将使用“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远程投标,投标人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同时也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文件递交方法如下: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
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上传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在 2026 年 07 月 07 日 8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7 月 07 日 9 时 30 分使用
单位 CA 数字证书通过互联网在“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远程电子
签到;
(3)投标人应在 2026 年 07 月 07 日 9 时 30 分至 2026 年 07 月 07 日 10 时 30 分使用
单位 CA 数字证书通过互联网在“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对所递交
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特别说明:投标人未通过“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上传并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或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非使用“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
标工具”编制的,或未在上述第(2)款规定时限内远程电子签到或未在上述第(3)款规定
时限内对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的,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包括但不限于
未成功投标。
当通过“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上传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
与中标后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上传至“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的投标文件为准。
6.3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
通过“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向“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
标交易平台”递交,递交完成后请立即向本项目招标公告预留的联系方式中的项目负责人电
话确认上传的文件是否递交成功。
投标人要确保上传的文件为使用“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编
制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未成功投标。
6.4 本次投标文件以上传至“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
为准,如非因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或 CA 数字认证系统故障导致的投标文件
未能成功下载及解密的,投标人投标不成功。
6.5 逾期上传或解密的投标文件,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6 本项目将使用“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远程线上开标,投标人可
通过“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工具”查看本项目的开标结果及最高投标限
价,同时投标人应使用个人 CA 数字证书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投标人不对开标结果进
行签章确认,不影响开标结果的合法有效。
投标人可登录“北京排水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cg.bdc.cn/bpsdzzb),
在“04 投标人使用手册”及“05 视频操作流程”处下载供应商远程在线投标、开标的使用
及视频操作流程。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
北京排水集团官网(https://www.bdc.cn/)采购招标板块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北里乙 37 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楼 11 层 11B
联系人:师宇萌、王广远、卢静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826
电子邮箱:gxzbsym@163.com
招标文件、中标结果质疑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826;
对招标文件异议、评标结果异议均应通过‘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招标投
标交易平台’(http://cg.bdc.cn/bpsdzzb)‘澄清异议’栏“质疑与澄清’中本项目的‘异
议’模块提出”。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cg.bdc.cn/bpsdzzb
招标工作人员纪律监督:*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2026 年 0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