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工业废水处理南京有限公司氢氧化钠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3-20
发布于
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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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工业废水处理南京有限公司氢氧化钠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LSHBGC-GZ-2026-0164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光大工业废水处理南京有限公司氢氧化钠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

筹,招标人为光大工业废水处理南京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南京市浦口经济开发区金鼎路2.2 项目规模:光大工业废水处理南京有限公司,日处理污水 3 万吨/d。2.3 交货期限:供货期为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 2026 年 10 月 19 日,计划自 2026 年 4 月

20 日起执行,实际开始执行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投标人每次接到招标人供货需求通知后 24 小时内将药剂运送至指定地点。

2.4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5 个包组,本招标文件为包组 1,招标范围为光大工

业废水处理南京有限公司氢氧化钠药剂采购,预计用量

2000 吨(约 6 个月),储罐容量:

一个储池(有效池容

250m³),两只竖式 PE 罐(单罐容量 20m³),总储量 270m³,20

吨≤一次送货量≤

50 吨。技术指标符合《工业用氢氧化钠》(GB/T 209-2018)要求,主要

指标氢氧化钠的质量分数≥

30%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二,最终供货量以合同期内招标人或

招标人指定单位实际使用量为准。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投标产品所需的人力、物力、专业能力,能满足招标的运输、装卸、

验收、检验、维修及售后服务等要求;

3)投标人类型及授权要求:投标人可以为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若是经销商,投标

人须提供授权书!

4)无论投标人是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均须提供所供药剂的生产制造商的以下证明

材料:

① 本次采购药剂的环评批复(或备案登记表)。

② 环保验收文件:采用政府验收方式的须提供环保验收批复文件或备案文件,采用自

主验收方式的须提供“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

https://cepc.lem.org.cn/#/l

ogin)”网站项目信息自验情况相关截图;提供环境影响备案登记表的建设项目无需提供环

保验收文件。

③ 排污许可证:环评批复不产生废水的除外。

④ 生产能力证明:本次采购药剂的设计产能文件(政府批复、登记或经审核的设计图

纸等);实际产能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现场主要生产设施现场照片、生产组织方式(如

如何生产、生产原料、工艺及反应时间等)、实际产量及最大产能说明等。

5)投标人实际最大产能不低于 0.8 万吨/年,实际最大产能不能高于设计产能。

6)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近一年内(即 2025 年 3 月 17 日后)

具有

CMA 标识的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本次采购药剂的检验报告,检测指标符合以下技术

要求:

项目

指标

氢氧化钠的质量分数

≥30%

碳酸钠的质量分数

≤0.2%

氯化钠的质量分数

≤0.008%

三氧化二铁的质量分数

≤0.001%

7)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相关要求:本次采购药剂属于危险化学品,投标人须提供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

3 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2 个本次采

购药剂的已完成或正在履约满一年的合同业绩,每个合同年度供货量不少于

2400 吨。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发票及合

同履行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

3.4 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

法失信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

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

x.ht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

5)投标人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所在地社保局官

网下载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

6)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

7)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

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8)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的;

9)投标期间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

单的。

3.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3 月 26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zcpt.cebenvironment.com.cn)注册,下载光大环境投标管家报名参与本次招标。

4.2 本招标项目收取平台服务费,通过投标管家报名时扫码支付,具体金额以扫码提示

为准,售后不退。平台服务费仅提供电子发票,不再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发票。

4.3 投标人缴费完毕即为报名成功,可在光大环境投标管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4 月 09 日 09 时 10

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光大环境

投标管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

5.3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4 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后,

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供应商未成功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导致无法递交和开标

的,责任自负。

5.5 光大环境电子招投标 CA 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办理指南:https://zcpt.cebenvironm

ent.com.cn/caHandle.html。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 年 04 月 09 日 09 时 1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通过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投标管家)远程开标(若有变化另

行通知)。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光大环

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https://zcpt.cebenvironment.com.cn)上公开发布,其他媒介转发

无效。

8. 监督邮箱及电话

cgts@cebenvironment.com.cn, *开通会员可解锁*

9.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88 号中心商务大厦 12 楼

联 系 人:巩雨瑶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gongyuyao@cebenvironment.com.cn

10. 其他

10.1 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文件一经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已发

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时间)。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

平台发布的招标文件、变更公告、答疑补遗文件等信息,并及时登陆投标管家下载最新文件

及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未在公告指定媒介/网站/平台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0.3 投标管家及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zcpt.cebenvironment.com.cn/cms/servicesCen

ter.html?service=1,投标技术支持热线:400-0809-508、400-0666-060。

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

2026 年 0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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