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信息类终端设备外送维修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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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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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信息类终端设备外送维修项目中标结果

公告

一、项目编号:*开通会员可解锁*1287

二、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信息类终端设备外送维修项目

三、中标信息

第 1 包:

供应商名称:北京中瑞浩航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密云区滨河路 178 号院 1 号楼 6 层 605

中标报价(折扣率):维修备件参考价格的折扣:98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1-1

信息类终端设备外送维

修服务

1 项

解决医院目前信息类终端外送维修、配件更换等问

题。通过专业送修、提供备

投标人应有能力做好售后服

务工作和提供技术保障。投标

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应设有

合同签订之日起 36 个月

投标人应提供实时在线的

客户服务,具备灵活多样的通讯手段,提供 7×24 小时

件服务,科学管理流程和专业服务团队,更好的服务各

部门和职工。

专业的售后服务维修机构,有

充足的零件储备和能力相当

的技术服务人员。投标时须提

供有关其投标产品专业的售

后服务(维修站)的信息等。

响应服务。接到维修申请

后,当日或次日取货,维修天数不超过 5 个工作日。设备维修好后,设备于第五工

作日送回等。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选宁、程京川、孙景凤、李哲琳、赵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

金额:1.485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用途:自用

合同执行期、服务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 36 个月(3 年)。

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95 分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6 年 2 月 28 日

定标日期:2026 年 3 月 24 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永安路 95 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 90 号通用技术大厦 1102A 室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建、肖然、吴萍、孙薇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信息类终

端设备外送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包号:*开通会员可解锁*1287

采 购 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10

第三章 资格审查 .............................. 28

第四章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35

第五章 采购需求 .............................. 47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 57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 76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包号:*开通会员可解锁*1287/01

2.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信息类终端设备外送维修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99 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4.采购需求:

包号

品目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

要求

1

1-1

信息类终端设备外送维修服

99

1 项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

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

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

过以下措施进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

作为承接主体;

3.3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 年 2 月 28 日至 2026 年 3 月 6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

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国通用招标网

3.方式:供应商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进行

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按网上操作流程支付平台信息技术支持服务费,服务费为:500

元/包。如遇平台问题,请联系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400-680-8126。

4.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 年 3 月 23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 14 号院首科大厦 A 座 4 层 405 号中技国际招标有

限公司会议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鼓励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

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 号)》执行。

(2)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 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

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

受政策。

(3) 本项目采购标的不接受进口产品。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补充:

(1)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

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本条所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本条所指控股关系指单位或股东的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指:

a.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

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b.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

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3)本条所指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

管理关系。

注:本条所指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

接控股或管理关系。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4) 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

(5)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本项目资金情况: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永安路 95 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1 号院通用时代中心 C 座 9 层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建、肖然、吴萍、孙薇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

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

条款

条目

内容

2.2

项目属性

项目属性:

■服务

□货物

2.3

科研仪器设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是

■否

2.4

核心产品

■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本项目/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

□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

3.1

现场考察

■不组织

□组织,考察时间: / 年 / 月 / 日 / 点 / 分

考察地点: / 。

开标前答疑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 年 / 月 / 日 / 点 / 分

召开地点: / _。

4.1

样品

投标样品递交:

■不需要

□需要,具体要求如下:

条款

条目

内容

(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 _;

(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

□不需要

□需要

(3)样品递交要求: / _;

(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 / ;

(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_ / ;

(6)其他要求(如有): / 。

5.2.5

标的所属行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包号

品目号

标的名称

中小企业划分标

准所属行业

1

1-1

信息类终端设备外送维

修服务

软件与信息技术

服务业

11.2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

□无

■有,具体情形: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列明的维修备

件参考价格作为指导价报出折扣比例,折扣比例需为整数,合同

付款按照折扣比例,以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12.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包号

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元)

1

19800

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信息:

(1)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 30 天内有

效。

条款

条目

内容

(3)投标保证金形式:有效电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电汇到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或者金融机构

出具的保函。不接受现金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采用电汇形式递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可以选择在

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进行投标保证金

的支付和退回,具体方式如下:

提示 1: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

(www.china-tender.com.cn)进行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在下

载标书页面中,在已下载过标书的招标项目处,点击保证金支付,

选择要交纳保证金的分包,点击“汇款账户生成”按钮,系统生

成汇款账户,汇款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确认到账信息,本项目结

束后,系统将保证金退回原账号。

提示 2:每次支付保证金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

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汇款(保证金允许一个账户多次汇款);

提示 3:投标人支付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必须与其在中国通用

招标网注册投标人的名称相同,否则将会被退款。

提示 4:汇款用途或摘要,请务必注明:项目的招标编号。

提示 5:如遇技术问题请及时联系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

电话:400-680-8126。

12.7.2

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无

■有,具体情形: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条款

条目

内容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22 条规定签订

合同。

13.1

投标有效期 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90 日历天。

22.1

确定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

□是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对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响应

程度_得分高者为中标人

□随机抽取

25.5

分包

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

□允许,具体要求:

(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 / ;

(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 / ;

(3)其他要求: / 。

26.1.1

询问

询问送达形式:书面送达或电话联系项目联系人后电子邮件送

达。

26.3

联系方式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部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采购人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永安路 95 号;

采购人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条款

条目

内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部门: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六业务部;

采购代理机构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1 号院通用时代中

心 C 座 9 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7

代理费

收费对象:

□采购人

■中标人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

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中的服务招标收费标准,按照

中标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

费。此中标服务费应计入投标报价中,但无须单独开列。中标服

务费的收取以包为单位计算。

缴纳时间: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_。

17

投标文件的

递交

(1)纸质正本文件的份数:1 份

(2)纸质副本文件的份数:5 份

(3)投标保证金的份数:1 份。投标保证金递交凭据(汇款单

据复印件或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和投标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需

单独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4)随投标文件,投标人需递交单独密封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1

份(光盘或 U 盘),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应为 PDF 格式文件,并

应是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所有内容的清晰扫描件。电子文

档内容和投标文件正本应保持完全一致,不能有缺漏。

注:注:1.投标人如没有开户许可证,可不予提供。

条款

条目

内容

2.投标文件格式特殊要求:投标人以包为单位提供和装订投标文

件,最好胶装,不易散页。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

1.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1.2 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

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3 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

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

2.1 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

资金。

2.2 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3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4 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3.1 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

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3.2 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

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

审后果。

4.样品

4.1 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

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4.2 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5.1 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5.1.1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5.1.2 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

求》。

5.1.3 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

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

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 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文)。

5.2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5.2.1 中小企业定义:

5.2.1.1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

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

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判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015〕309 号)等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

划分标准执行。

5.2.1.2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

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 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 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5.2.1.3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

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5.2.1.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

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5.2.2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

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

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5.2.3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

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

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5.2.3.1 安 置 的 残 疾 人 占 本 单 位 在 职 职 工 人 数 的比 例 不 低于 25%(含 25%),并且

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5.2.3.2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5.2.3.3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

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5.2.3.4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

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2.3.5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

的货物);

5.2.3.6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

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

精神残疾人。

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

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5.2.4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5.2.5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5.2.6 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5.3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5.3.1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

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

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

采购。

5.3.2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

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

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5.3.3 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

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否则投标无效;

5.3.4 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

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

及)。

5.4 正版软件

5.4.1 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

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

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

知》(国权联〔2006〕1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

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

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 号)。

5.5 网络安全专用产品

5.5.1 根据《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 年第 1 号),

所提供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

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

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

5.6 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5.6.1 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

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

2381 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

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 VOCs 含量限制标准(具体

标准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体见

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5.7 采购需求标准

5.7.1 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

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

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本项目如涉

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5.7.2 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推

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建设,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布的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

准,本项目如涉及,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6.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构成

7.1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资格审查

第四章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

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

无效。

8.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8.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

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8.2 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

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8.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

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

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将

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

9.1 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

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

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

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9.2 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定计量单位。

9.3 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

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

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

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建议将两部分文件做成一套)。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

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10.2 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

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

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

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

人自行编写。

10.3 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

10.4 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

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

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10.5 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11.投标报价

11.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

11.2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

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1.2.1 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

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

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

等;

11.2.2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

11.3 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

商品、服务。

11.4 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

其投标无效。

12.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

人自愿超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做无效处理。

12.2 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

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12.3 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

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

担保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

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电子保函在线办理。未按上述要求缴纳投

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12.4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12.5 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

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

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投标人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

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2.6.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

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12.6.2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

12.6.3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

标人;

12.6.4 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

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12.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2.7.1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12.7.2《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

1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14.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本等文档,具体内容和数量详见本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17 条。纸质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电

子文档”。若正本、副本不符,以正本纸质文件为准;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不符,

以纸质文件为准。

14.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副本可为正本文件的复印件,并由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方签字或签章。投标文件规定

盖章的地方,应盖单位/公司公章(若拟使用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等,需同时

提交备案说明,备案说明应有投标人单位公章)。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

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对于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部

分和符合性审查部分,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和盖章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被拒绝。

14.3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5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包装以保证自己的投标信息在开标前不被透露。

15.2 为方便开标拆启和对逾期送达的投标进行处理,密封包装上建议:

(1)注明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投标的包

号、标的名称等。

(2)注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16.投标截止时间和递交

16.1 采购代理机构在第一章投标邀请规定的地址接收投标文件。

16.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

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

止日期和时间。投标人按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16.3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

点。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

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

16.4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1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7.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

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收到补充、

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17.2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17.3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

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12.7 条的规定被没收。

五、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

18.开标

18.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

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

18.2 投标人可委派 1-2 名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

证明其出席。

18.3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

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

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8.4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第 18.3 条的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

全部内容。与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8.5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8.6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

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

18.7 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予开标。

19.资格审查

19.1 见第三章《资格审查》。

20.评标委员会

20.1 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

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

20.2 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

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

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1.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21.1 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六、确定中标

22.确定中标人

22.1 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

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

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要求确定中标人。

23.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

23.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

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23.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

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4.废标

24.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4.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4.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4.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4.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2 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

25.签订合同

25.1 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

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

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5.2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

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5.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

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5.4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

25.5 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

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

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

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

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

担责任。

25.6“政采贷”融资指引: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6.询问与质疑

26.1 询问

26.1.1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提出形式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6.1.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6.2 质疑

26.2.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

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6.2.2 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

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

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6.2.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6.2.4 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

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

26.3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7.代理费

27.1 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

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

第三章 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程序

一、资格审查程序

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

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

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

文件(审查因素中写明“不适用”的除外)。

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其投标无效。

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进行评标。

二、资格审查要求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

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及法律法规的其

他规定

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

要求

1-1

营业执照等证明

文件

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

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

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

工商户营业执照”;

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

证明。

若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则分支机构

参加投标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

提供证明

文件的有

效文件并

加盖本单

位公章

1-2

投标人资格声明

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

书》。

格式见

《投标文

件格式》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

要求

1-3

投标人信用记录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reditchina.gov.cn、

www.ccgp.gov.cn);

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

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

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

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

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

录。

无须投标

人提供,

由采购人

或采购代

理机构查

询。

2

落实政府采购政

策需满足的资格

要求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

要求

2-1

中小企业声明函

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此时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

1、投标人单独投标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 1 或注 2 要求提供

证明材料。

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

合同分包的,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

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

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

明函》中如实填报。上述中小企业如为监狱企

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声明函中如实列明

单位性质,并按注 1 或注 2 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注 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文件。

注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

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格式见

《投标文

件格式》

2-2

拟分包情况说明

及分包意向协议

(类型一)(本项

目不适用)

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

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

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

须提供。

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

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格式见

《投标文

件格式》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

要求

2-3

其它落实政府采

购政策的资格要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提供证明

文件的有

效文件并

加盖本单

位公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

格要求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提供证明

文件的有

效文件并

加盖本单

位公章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

要求

3-1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本项目不适

用)

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

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

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

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实

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

同时递交。

2、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 1-1、

1-2 的证明文件。

3、本表序号 3-2 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

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

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

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

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

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

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

合体的投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不得为

联合体。

提供《联

合协议》

格式见

《投标文

件格式》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提供证明

文件的有

效文件并

加盖本单

位公章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

要求

4

投标保证金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第四章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

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1.1 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

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2 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

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

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

符合性审查要求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1

授权委托书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

2

投标完整性

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3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

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

4

报价唯一性

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

的除外);

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

期的;

6

签署、盖章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7

实质性格式

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8

★号条款响应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第六章《拟签订

的合同文本》中★号条款要求的;

9

分包承担主体

分包承担主体具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

资质(如有)

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

10

分包意向协议

(如有)

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原件的电子件的;

(如

有)

11

报价的修正(如

有)

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

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

12

报价合理性

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

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

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3

进口产品

(如有)

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投标人所投产品非进

口产品的;

14

国家有关部门

对投标人的投

标产品有强制

性规定或要求

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

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

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

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

府强制采购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

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投标产品如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须提供公

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3)投标产品如有属于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

须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

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等);

4)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

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

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投标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

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

5)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

品,且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

VOCs 含量限制标准。

15

公平竞争

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

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情形的;

16

串通投标

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

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

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

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

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

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

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

的账户转出;

17

附加条件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8

其他无效情形

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

其他无效情形。

2.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

2.1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

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

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

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

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2.1 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

(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 50 %(50%—65%)

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 %(50%—65%);

(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 50 %(50%—65%)

的,即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 %(50%—65%);

(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45 %(45%—65%)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

目最高限价×45 %(45%—65%);

(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

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2.2.2 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 2.2.1 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

相关供应商应当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

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

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 30 (≥30)分钟。

其中,属于 2.2.1 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

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

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

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

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

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标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价格、

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

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标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

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

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

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标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

询历史一并归档。

2.3 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

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

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其

投标无效。

2.4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4.1 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

□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___

■无,按下述 2.4.2-2.4.8 项规定修正。

2.4.2 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

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4.3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

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4.4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4.5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

2.4.6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4.7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4.8 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 条规定情形的,

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

除。

2.5.1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

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5.2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

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

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

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5.3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5.4 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2.5.5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

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5.6 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2.5.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见附件)

的,视同小微企业。

2.5.8 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

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

3.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

3.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

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

比较与评价。

3.2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3.2.1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

■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

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

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

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3.2.2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

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

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法

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随机抽取

□其他方式,具体要求:__/___。

3.2.3 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

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

3.2.4 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

__/___。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4.1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

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

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

标候选人。

□随机抽取

■其他方式,具体要求:以对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得分高者为中标人

4.2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

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

部实质性要求,且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3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 2.4、2.5 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

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

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4.4 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

或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

4.5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

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采购包)评标委员会共(各)推荐 1 名中标

候选人。

5.报告违法行为

5.1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

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

二、评标标准

内容 分值

评分因素分项

评分标准

价 格

部分

30 评标价格

评标价格分数=(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30%)

×100

备注:1、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在维修备件参考价

格的折扣最高的投标报价(折扣率)为评标基准价

2、折扣%数值越小,则折扣越高,报价越低,报价得分越

高。

商务

部分

16

投标人资质证书

评价(4 分)

投标人能够同时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

ISO 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 ISO 20000 信息

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4 分,提供不全或者没有

提供的得 0 分;

根据投标人近三

年销售业绩的评

价(12 分)

根据投标人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本采购活动招标

公告日期,合同或协议签字日期为准),在中国境内承担

的信息类终端设备外送维修服务项目业绩进行评价,有 1

项业绩得 2 分,最高得 12 分。

注: 投标人需提供采购合同(需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

采购内容页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提供

证明材料或材料不齐全的业绩不予认可。

技术

部分

54

项目需求理解分

析评价(10 分)

投标人能够正确理解项目需求,针对投标人根据第五章采

购需求以及本项目特点提供的需求理解分析方案综合评

价,内容至少包含项目整体需求分析、项目重点难点分析、

项目执行整体思路等。

(1)投标人对每一项内容进行了详细清晰阐述且完全满

足采购需求的得 10 分;

(2)投标人对每一项内容虽然进行了阐述但并未完全贴

合项目需求,或阐述的内容未包含细节或措施的得 5 分;

(3)投标人对每一项内容未进行阐述或阐述内容无法满

足项目需求的或提供的方案明显与本项目内容不符的 1

分;

(4)未提供项目需求理解的得 0 分。

整 体 实 施 方 案

(10 分)

根据招标要求和投标技术响应情况,对投标人提供的整体

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价:

(1)整体实施方案涵盖第五章采购需求的所有详细内容,

且内容完整、科学合理、针对性强,有清晰的实施进度及,

同时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因素有充分的可

行建议和措施,并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10 分;

(2)整体实施方案不够完整具体、内容不够详细、没有

清晰的架构示意图和规划示意图,可操作性不够强,基本

合理可行,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5 分;

(3)整体实施方案简单、思路不够清晰,有明显的缺项,

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1 分;

(4)未提供整体实施方案 0 分。

项目实施与组织

进度管理方案(5

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施组织进度能否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以及对分阶段实施规划是否合理进行评价。其中

(1)进度安排合理,时间安排合理、工期满足要求,且

分阶段实施规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5 分;

(2)进度安排基本合理,时间安排基本合理,分阶段实

施规划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3 分;

(3)进度安排不合理、无法满足分阶段实施规划的得 1

服务团队(5 分)

根据招标要求和投标技术响应情况,为保障服务响应有效

管理,需具备一名项目经理,并具有 PMP 认证证书复印件;需具备服务人员至少 3 人,具有售后服务管理师证书复印件且同时具有安全系统维护员证书复印件,并合理安排在服务中保证人力支持的得 5 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项目经理和服务人员的简历和证

书复印件,且《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相关人员社保证明的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应急响应方案(5

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响应方案进行评价,应

至少包括事件及处理流程等。

1)提供方案内容均进行详细阐述且结构清晰、内容详实,

得 5 分;

2)提供相关方案但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论述,或内

容中未包括具体内容、实施细节,得 3 分;

3)方案内容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没有针对性,得 1 分;

4)未提供相关方案不得分。

售后服务和培训

方案评价(10 分)

根据招标要求和投标技术响应情况,对投标人售后服务方

案进行评价,其中:

(1)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全面、具备完善的服务体系,具

有完备的应急事件处置措施、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且能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5 分;

(2)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基本全面、基本具备服务体系,

具有应急事件处置措施、可操作性较强,且部分满足招标

文件要的得 3 分;

(3)售后服务方案很简单,内容缺项太多,无法满足招

标文件要求的得 0 分。

根据招标要求和投标技术响应情况,对投标人提供的培训

方案进行评价,其中:

(1)培训方案完整、具体,有针对性的且能满足招标文

件要求的得 5 分;

(2)培训方案不够完整和具体,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的得 3 分;

(3)培训方案不够完整和具体,内容很简单,只能部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1 分。

(4)培训方案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没有提供培训方

案的得 0 分。

售 后 承 诺 函 ( 9

分)

(1)为保证售后服务质量,需提供惠普品牌厂家授权及

售后承诺函;提供得 3 分,未提供不得分。

(2)需提供兄弟品牌厂家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

得 3 分,未提供不得分。

(3)需提供联想品牌厂家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

得 3 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售后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和厂家公章。

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本项目将筛选一家合格的供应商,解决医院目前信息类终端外送维修、配件更换等

问题。通过专业送修、提供备件服务,科学管理流程和专业服务团队,更好的服务各部

门和职工。

(二)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

目采购服务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的,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

明函》给予证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

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注:依据《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

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 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

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

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3.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

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

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

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4. 鼓励节能政策:投标人所投产品如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一期的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需提供证明材料。《节能产品政府采

购清单》可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查阅下载。

5. 鼓励环保政策:投标人所投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最新一期的《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需提供证明材料。《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清单》可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查阅下载。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参照《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和《国家标准

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 年)》、(GB/T 22239-2008)中相关要求执行。

三、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一)采购标的的数量:

包号

品目

标的名称

数量

服务期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1

1-1

信息类终端设备外送维修服务

1 项

3 年

(二)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 采购项目(标的)交付的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36 个月;

2. 采购项目(标的)交付的地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指定地点。

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一)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效率要求

1.服务标准

投标人应提供实时在线的客户服务,具备灵活多样的通讯手段,提供 7×24 小时响应服

务。

2.服务效率

(1)接到维修申请后,当日或次日取货,维修天数不超过 5 个工作日。设备维修好后,

设备于第五工作日送回。

(2)重大节假日须提供相对应的电脑以及打印机,数量 3-5 台不等。

(3)如遇到更换配件的设备报价时,须先提供配件品牌与相对应的规格参数以及报价

依据,待院方审核通过后生效,未经院方审核通过私自维修的,院方不承担相应费用;

设备维修单上应注明配件品牌型号及设备 SN。

(4)检修设备时应做到全面检测,避免再次因为未预见的故障造成的二次维修。

(5)维修质量(根据科室使用率)不低于六个月,六个月内同一故障,则免费维修。

如设备返修率过高,纳入厂商年度考核扣分项。

(6)每三个月为一周期,向买方提供本周期结算单,买方采用结算单以实报实销的方

式结算本周期内维修费用。

(7)每年 12 月上旬提供本年度总结报告,报告内容不限于:本年度维修工单分类汇总、

故障分析、平均维修效率、各类费用比例及改善建议等。

(8)为院方提供各类设备维修培训,每年不低于 4 次。

3.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有能力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和提供技术保障。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应设有专

业的售后服务维修机构,有充足的零件储备和能力相当的技术服务人员。投标时须提供

有关其投标产品专业的售后服务(维修站)的信息,包括售后服务机构名称、服务人员

的数量和水平、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零备件的储备等。质量保证期内的免费售后维修及

服务包括所有投标产品及配件,并含第三方产品,同时投标人应定期对所有投标产品提

供维护保养服务。

(二)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期限要求

1、服务期限:3 年。

五、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每年度末对运维服务商的服务做考核,考核通过后,继续执行下一年度服务;考核不通

过,则终止服务,重新选择其他服务商。

六、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培训要求:培训是指涉及产品基本原理、安装、调试、操作使用和保养维修等有关内容

的学习。投标人应保证在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对最终用户设备操作人员提供不少于 1 天

的免费培训。

七、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或可维修的配件,包括但不限于下表中所列内容:

可提供及维修的基础备件清单及参考价格:

序号

品牌型号

名称

参考价格(元)

1

Acer A420

主板

¥850.00

2

Acer A420

风扇

¥130.00

3

Acer A420

屏幕

¥400.00

4

Acer A420

维修主板

¥299.00

5

Acer A420

电源

¥150.00

6

Acer A430

屏幕

¥550.00

7

Acer A450

主板

¥850.00

8

Acer A450

屏幕

¥510.00

9

Acer A450

维修主板

¥340.00

10

Acer A450

硬盘数据线

¥20.00

11

Acer D430

主板

¥625.00

12

Acer D430

维修主板

¥299.00

13

Acer D650

主板

¥850.00

14

Acer D650

显卡

¥360.00

15

Acer D650

维修主板

¥30.00

16

Acer E430

主板

¥350.00

17

Acer E430

维修主板

¥270.00

18

Brother 5590dn

加热组件

¥230.00

19

Brother 5590dn

搓纸轮

¥90.00

20

Brother HL-2140

搓纸轮

¥50.00

21

Brother HL-2240

高压板

¥300.00

22

Brother HL-3160CDW

废粉仓

¥260.00

23

Brother HL-3160CDW

高压板

¥500.00

24

Brother HL-3160CDW

主板

¥360.00

25

Canon 8280cw

搓纸轮

¥120.00

26

Canon G380

废墨系统清除数据

¥100.00

27

Canon LBP6300n

维修硒鼓传感器

¥100.00

28

Canon LBP7010c

维修后盖传感器

¥130.00

29

Canon LBP7010c

清理喷头

¥100.00

30

Dell 3020

显卡风扇

¥80.00

31

Dell 3020

维修主板

¥299.00

32

Dell 3020

显卡

¥750.00

33

Dell 3020

电源

¥180.00

34

Dell 3020

CPU 风扇

¥80.00

35

Dell 3060

主板

¥850.00

36

Dell 3060

维修主板

¥360.00

37

Dell 3470

维修主板

¥360.00

38

Dell 3640

维修主板

¥320.00

39

Dell 390mt

电源

¥260.00

40

Dell 5040

维修主板

¥430.00

41

Dell 7010mt

转接卡 PCI

¥150.00

42

Dell 7020

COM 口卡

¥180.00

43

Dell 7050

维修主板

¥299.00

44

Dell 990

维修主板网口

¥260.00

45

Epson LQ-590K

外壳

¥180.00

46

Epson LQ-590K

打印头

¥350.00

47

Epson LQ-590K

按键板

¥145.00

48

Epson LQ-590K

跟踪电缆

¥80.00

49

Epson LQ-590K

色带驱动齿轮组

¥100.00

50

Epson LQ-590K

后进纸器

¥145.00

51

Epson LQ-590K

手柄

¥50.00

52

Epson LQ-590K

色带导片

¥80.00

53

Epson LQ-590K

搓纸轮

¥72.00

54

Epson LQ-590K

传感器

¥145.00

55

Epson LQ-590K

后进纸器含导轨

¥195.00

56

Epson LQ-595K

导轨

¥120.00

57

Epson LQ-595K

跟踪电缆

¥80.00

58

Epson LQ-595K

控制面板

¥150.00

59

Epson LQ-595K

按键板

¥100.00

60

Epson LQ-595K

打印头

¥350.00

61

Epson LQ-595K

传感器

¥120.00

62

Epson LQ-595K

进纸器

¥145.00

63

Epson LQ-595K

侧方齿轮

¥180.00

64

Epson LQ-595KII

打印头

¥340.00

65

Epson LQ-595KII

传感器

¥120.00

66

Epson LQ-595KII

导轨

¥100.00

67

Epson LQ-595KII

色带导片

¥120.00

68

Epson LQ-595KII

进纸器

¥145.00

69

Epson LQ-595KII

跟踪电缆

¥80.00

70

Epson LQ-690K

打印头

¥390.00

71

Epson LQ-690K

主板

¥350.00

72

Epson LQ-690K

跟踪电缆

¥60.00

73

Epson LQ-690K

进纸器

¥150.00

74

Epson LQ-690K

维修传感头

¥95.00

75

Epson LQ-690K

传感器

¥144.00

76

Epson LQ-690K

色带导片

¥120.00

77

Epson M101

清除废墨盒

¥180.00

78

Epson M101

进纸套件

¥150.00

79

Epson R330

废墨盒

¥180.00

80

Epson TM-T88V

切刀

¥300.00

81

Epson TM-T88V

主板

¥320.00

82

Epson TM-T88V

打印头

¥245.00

83

Epson TM-T88V

电源适配器

¥230.00

84

Hp 103a

主板

¥285.00

85

Hp 103a

齿轮组

¥150.00

86

Hp 103a

上盖

¥100.00

87

Hp 103a

加热组件

¥230.00

88

Hp 103a

面板

¥150.00

89

Hp 103a

搓纸轮

¥60.00

90

Hp 103a

分页器

¥75.00

91

Hp 3080

维修主板

¥280.00

92

Hp 800 G2

维修主板

¥240.00

93

Hp 8216

栅网

¥120.00

94

Hp 8216

打印头

¥1,300.00

95

Hp 8216

清除废墨盒

¥180.00

96

Hp 8216

清洗打印头

¥350.00

97

Hp cp2055

搓纸轮

¥45.00

98

Hp f4488

打印头

¥350.00

99

Hp f4488

清洗喷头

¥260.00

100

Hp f4488

维修打印头

¥80.00

101

Hp m1219nf

加热组件

¥230.00

102

Hp m1219nf

托盘

¥63.00

103

Hp m1219nf

主板

¥450.00

104

Hp m227fdn

维修传感器

¥260.00

105

Hp m227fdn

加热组件

¥450.00

106

Hp m227fdn

双面电机

¥260.00

107

Hp m232dw

维修传感器

¥100.00

108

Hp m403d

传感器

¥80.00

109

Hp m403d

加热组件

¥430.00

110

Hp m403d

清理激光器

¥135.00

111

Hp m403d

搓纸轮

¥100.00

112

Hp m403d

分页器

¥120.00

113

Hp m403d

硒鼓

¥150.00

114

Hp m452dn

进纸器

¥320.00

115

Hp m452dn

齿轮组

¥310.00

116

Hp m452dn

加热组件

¥1,500.00

117

Hp m452dn

搓纸轮

¥120.00

118

Hp m452nw

加热组件

¥450.00

119

Hp m452nw

主板

¥490.00

120

Hp m452nw

搓纸轮

¥100.00

121

Hp m452nw

进纸器

¥320.00

122

Hp m452nw

定影下辊

¥90.00

123

Hp m452nw

定影膜

¥80.00

124

Hp m552

加热组件

¥1,950.00

125

Hp m554

加热组件

¥150.00

126

Hp m651

转印组件

¥2,800.00

127

Hp m701a

加热组件

¥420.00

128

Hp m701a

上辊轮

¥80.00

129

Hp p1020

进纸器

¥180.00

130

Hp p1020

加热组件

¥230.00

131

Hp p1020

搓纸轮

¥72.00

132

Hp p1106

异物清除

¥100.00

133

Hp p1106

驱动齿轮

¥60.00

134

Hp p1106

DC 控制板

¥60.00

135

Hp p1106

电机

¥100.00

136

Hp p1106

摆轮

¥60.00

137

Hp p1106

加热组件

¥230.00

138

Hp p1106

进纸组件

¥150.00

139

Hp p1106

上盖

¥50.00

140

Hp p1106

激光器

¥180.00

141

Hp p1106

检测传感器

¥95.00

142

Hp p1106

传送齿轮

¥60.00

143

Hp p1106

搓纸轮

¥50.00

144

Hp p1106

出纸托盘

¥30.00

145

Hp p1505

进纸离合器

¥120.00

146

Hp p1505

出纸口传感器

¥100.00

147

Hp p1505

加热组件

¥230.00

148

Konka LED42G200

背光板

¥650.00

149

Lenovo 1831

电源开关

¥280.00

150

Lenovo 1831

出纸器

¥170.00

151

Lenovo A7000

维修主板

¥280.00

152

Lenovo A7000

屏幕

¥620.00

153

Lenovo A7000

维修屏幕

¥310.00

154

Lenovo A7000

主板

¥420.00

155

Lenovo A7000

电源

¥230.00

156

Lenovo A7100

风扇

¥150.00

157

Lenovo A7100

电源

¥180.00

158

Lenovo A7100

维修主板

¥220.00

159

Lenovo A7100

屏幕

¥490.00

160

Lenovo A7200

维修主板

¥300.00

161

Lenovo A7200

电源适配器

¥90.00

162

Lenovo A7200

屏幕

¥620.00

163

Lenovo A7200

主板

¥650.00

164

Lenovo A7200

电源

¥150.00

165

Lenovo B520

屏幕

¥540.00

166

Lenovo B520

维修主板

¥380.00

167

Lenovo CS1821

转运带

¥540.00

168

Lenovo CS1821

主板

¥480.00

169

Lenovo D21215FV1

液晶屏

¥550.00

170

Lenovo E42-80

键盘

¥360.00

171

Lenovo E42-80

维修主板

¥380.00

172

Lenovo E42-80

电池

¥230.00

173

Lenovo E42-80

主板

¥1,125.00

174

Lenovo G50

维修硬盘

¥310.00

175

Lenovo LJ2400L

加热组件

¥230.00

176

Lenovo LJ2400L

搓纸轮

¥72.00

177

Lenovo LJ2400L

对位辊

¥100.00

178

Lenovo LJ2400L

进纸器

¥80.00

179

Lenovo LJ2405

定影驱动齿轮

¥100.00

180

Lenovo LJ2405

加热组件

¥230.00

181

Lenovo LJ2405

搓纸轮

¥50.00

182

Lenovo LJ2405

定影器上辊

¥120.00

183

Lenovo LJ2655DN

加热组件

¥230.00

184

Lenovo LJ2655DN

搓纸轮

¥100.00

185

Lenovo M410

电源

¥210.00

186

Lenovo M410

主板

¥670.00

187

Lenovo M410

维修主板

¥299.00

188

Lenovo M410

CPU I5-7400

¥350.00

189

Lenovo M410

CPU 风扇

¥140.00

190

Lenovo M7150

维修主板

¥200.00

191

Lenovo M730

散热器风扇

¥70.00

192

Lenovo M810

屏幕

¥510.00

193

Lenovo M810

维修屏幕

¥385.00

194

Lenovo M810

硬盘恢复数据

¥1,350.00

195

Lenovo M810

维修主板

¥350.00

196

Lenovo M810

开关

¥220.00

197

Lenovo T2224rA

屏幕

¥180.00

198

Lenovo 扬天 T4900

显卡

¥220.00

199

Pantum M7106DN

清理异物

¥100.00

200

Pantum M7106DN

纸盒

¥220.00

201

Zebra ZT410

主板

¥2,200.00

202

Zebra ZT410

打印头

¥2,500.00

203

Zebra GK888CN

齿轮组

¥150.00

204

Zebra GK888CN

打印头

¥340.00

205

Zebra GK888HC

主板

¥400.00

206

Zebra GK888HC

出纸套件

¥260.00

207

Zebra GK888HC

打印头

¥340.00

208

Zebra GK888t

主板

¥500.00

209

Zebra GK888t

打印头

¥340.00

210

Zebra GK888t

传感器

¥120.00

211

Zebra GK888t

电源适配器

¥60.00

212

Zebra GK888t

维修滚轴

¥150.00

213

Zebra GK888t

维修主板

¥320.00

214

Zebra GK888t

进纸器

¥160.00

215

Zebra GK888t

搓纸轮

¥72.00

216

Zebra GT820

打印头

¥320.00

217

Zebra GT820

传感器

¥220.00

218

Zebra TLP2844

维修传感器

¥100.00

219

Zebra TLP2844

打印头

¥330.00

220

Zebra ZD888t

打印头

¥340.00

221

Zebra ZD888t

进纸器

¥160.00

222

Zebra ZD888t

主板

¥360.00

223

创维 50E366W

背光板

¥670.00

224

得实 2600II

打印头

¥420.00

225

汉印 it888

机架

¥260.00

226

美松 MS-D347-TL

切刀

¥120.00

227

美松 MS-D347-TL

主板

¥280.00

228

美松 MS-D347-TL

开关

¥95.00

229

美松 MS-D347-TL

卡扣

¥75.00

230

美松 MS-D347-TL

齿轮套装

¥170.00

231

美松 MS-D347-TL

机芯

¥285.00

232

配件

USB 转接架

¥20.00

233

配件

HDMI 分配器一分二终端

盒子

¥105.00

234

配件

主板电池

¥5.00

235

配件

硬盘架

¥20.00

236

配件

小 4pin 硬盘供电线

¥11.00

237

配件

sata 硬盘线

¥3.00

238

配件

3.5 寸硬盘盒

¥95.00

239

配件

1.5 米子母头 HDMI 高清

线

¥150.00

240

配件

无线网卡

¥80.00

241

配件

VGA20 米线

¥190.00

242

配件

3 米 USB 延长线

¥35.00

243

配件

I7-4790CPU

¥350.00

244

配件

I7-2600CPU

¥340.00

245

配件

I7-3770CPU

¥360.00

246

配件

CPU 导热硅脂

¥20.00

247

配件

10 米 HDMI 线

¥130.00

248

配件

DP 转 VGA

¥20.00

249

配件

HDMI 转 VGA

¥20.00

250

配件

光盘托架

¥20.00

251

商米 V2 RPO

锂电池

¥350.00

252

施乐 268

载体

¥400.00

253

希捷 X18

硬盘接口

¥165.00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信息类终端设备维修与维护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

甲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乙方:

甲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永安路 95 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63139390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 专业维

护服务之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甲方就 (项目名称)中所需 专业维护服务,经 (招

标代理机构)以 号招标文件在国内 北京市 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乙方为

中标人。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维护服务信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信息系统维护服务的名称为:信息类终端设备外送维修服务(以

下简称“本项目”)。

2、维护服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信息类终端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

扫描设备等)的专业外送维修、配件更换、备件支持及相关的技术保障服务,通过科学

管理流程和专业服务团队,保障甲方各部门信息终端的稳定运行。

4、本项目的服务清单详见附件一《维修备件清单及价格上限》。《维修备件清单

及价格上限》为本合同之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第二条 乙方主体资格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全部资质文件的复印件,在复印件上注明

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2、本合同项下,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乙方的资质文件为:

营业执照;

□软件产品登记表;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专利证书;

□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登记证明;

□营销人员授权书;

 售后服务承诺书;

□产品代理授权书;

□其他: 。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价款与支付方式

甲方按季度支付合同价款,每季度支付的金额依据乙方在本季度内实际完成并经甲

方书面确认的合格工作量进行结算。

对于需要更换配件的维修,乙方须在维修前向甲方提供拟更换配件的品牌、规格参

数及报价依据等,待甲方书面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更换维修。未经甲方审核通过私自更

换配件或维修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笔费用,且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2、支付流程与条件

2.1 季度结算:在每个季度结束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该季度的《服务成果确认与

付款申请单》,并附上详细的工作量清单、成果证明文件及符合甲方要求的服务报告。

2.2 甲方确认:甲方在收到乙方完整、合格的申请材料后,有权对乙方该季度的服

务情况进行审核与评估。

2.3 付款:甲方审核确认乙方该季度服务质量合格、无任何违约行为且完全符合合

同约定标准后,向乙方支付该季度经确认的结算价款。

2.4 最终结算:全部合同期限届满或服务完成后,双方进行最终总体验收与结算。

乙方最后一季度的价款,应在最终验收合格且双方签署《最终验收合格证书》后,按本

合同约定的流程支付。

2.5 支付前提

乙方请求支付任何一笔款项时,均应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乙方当期工作已全部完成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2)乙方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且未对甲方造成任何损失;

(3)乙方已向甲方提交了符合要求的全部服务成果及文件;

(4)乙方已就当期价款向甲方出具了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3、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4、甲方开票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开户行名称:工商银行珠市口支行营业室

开户行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9210458

纳税人识别号:1211*开通会员可解锁*96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如下:

(1)甲方指定专人负责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2)乙方的维护服务需要在甲方现场工作的,甲方应免费提供工作场所、必要的

软件、硬件、网络、基础数据等条件。

(3)乙方提供的维护服务(□需要/ 不需要)与甲方院内其他系统进行接口。

如须要与甲方院内其他系统进行接口的,甲方应负责参与协调接口协议和参与拟定数据

标准。

(4)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及时付款。

(5)在任何时候,甲方对乙方负责甲方维护服务的专业人员的主要工作表现不满

意,可立即书面告知乙方,并可要求乙方更换人员。乙方应采取合理措施,在收到甲方

的书面告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

(6)其他: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如下:

(1)乙方指定 为乙方的联系人,协调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履行义务。乙方

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为: 。

(2)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约定的服务标准、响应时间及质量要求

向甲方提供专业服务。

(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甲方要求的、不涉及乙方保密信息的所有文档及技术资料。

(4)如因乙方原因无法为甲方提供持续的售后服务和产品升级,乙方(□需要/

不需要)无偿向甲方提供以下资料,以保证甲方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

□源代码;

□运维手册;

□数据结构;

□其他:

(5)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要求安排相应的能胜任的专业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

乙方保证其参加本项目的人员的相对稳定。

(6)乙方交付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应满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 3 级基本要求,并服

务过程中或在维保期内需无偿向甲方提供对安全漏洞的修复服务。

(7)

乙方应在每年 12 月上旬向甲方提交年度服务总结报告,

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年度维修工单分类汇总、故障分析、平均维修效率、费用分析及改进建议等。

(8)乙方应建立充足的备件库,确保常用配件的供应。维修配件供应范围以附件

一《维修备件清单及价格上限》为基础。对于清单外的配件,其结算价格不得高于同期

市场公允价格,乙方应在维修前提供至少三家供应商的有效报价供甲方参考。

(9)重大节假日保障:在国庆、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前

准备好 3-5 台电脑及打印机作为应急备机,以备甲方临时调用。

第五条 售后服务条款及质保服务

1、乙方提供(7*24 小时/□5*8 小时/□其他: )技术支持,并不限支持次

数。乙方服务要求及响应时效如下:

(1)接到维修申请后,当日或次日上门取件。

(2)维修周期(自取件起算)不超过 5 个工作日,并于第五工作日送回。

(3)维修质量保证期不低于六个月,六个月内出现同一故障,乙方应免费返修。

2、乙方( 需要/□不需要)免费为甲方技术人员进行维修培训、操作培训,培

训次数不得少于 4 次,具体由甲方指定。

3、乙方提供专门技术服务人员,提供每年不少于 4 次的( 现场/□非现场)服

务,及时检查并处理问题。

4、乙方(□需要/ 不需要)提供常驻技术支持服务。如乙方须要提供常驻技术

支持服务的,乙方应指派 \ 名技术工程师常驻甲方。派遣的工程师均应具备相关技

术资格认证的工程师,保证提供专业的、正确的和高效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

5、乙方(□需要/ 不需要)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所有系统模块的维护、功能和

代码的优化。

第六条 服务标准与考核

1、服务质量标准:本合同约定的响应与时效要求,以及附件一中的备件价格上限,

为本合同核心服务标准。

2、年度考核:

(1)每年度服务期满前,甲方将对乙方本年度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指标

包括但不限于:响应及时率、维修按时完成率、返修率、价格合规性、服务满意度、培

训完成情况等。详见附件二《信息类终端设备送修与备件服务履约考核评分表》。

(2)考核结果应用:考核通过的,双方继续执行下一年度服务。考核不通过的,

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下一年度的服务,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并有权重新招标

或选择其他服务商。因考核不通过导致合同终止的,甲方仅按实际发生的合格服务结算

费用。

(3)设备返修率过高、出现未经报价审核私自维修、提供虚假报价等行为,将作

为重要扣分项,直接影响考核结果。

第七条 知识产权

1、乙方保证甲方及其用户在使用本合同项下产品、服务及其任何部分时,不会受

到任何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

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

成果,归甲方所有。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知识类资料所完成的知识类成果,归

甲方所有。

4、由各方各自独立开发的专利以及其他知识产权归属各自所有。

第八条 保密

保密信息是指甲乙双方各自专有的、或提供给对方的并明确标有“保密”字样的信

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及其签订、许可软件、数据等。甲乙双方承认保密信息构成有

价值的商业秘密。甲乙双方同意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未经对方

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或允许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透露保密信息。本合同

的保密义务为永久。无论本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本条款保持有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乙方未能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时间取件、修复

或送回的,每延迟 4 小时,需支付合同总价款 1%的违约金。但因特殊情况,甲方同意适

当延长故障解决时间的除外。

2、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维修要求后 24 小时内未能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

提供服务,由此造成的额外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违反规定,未经甲方审核擅自更换配件或维修的,甲方除拒绝支付该笔费

用外,有权要求乙方按该笔报价的 30%支付违约金。

4、若证实乙方提供的配件价格高于其承诺的价格或存在虚假报价,乙方除返还差

价外,应向甲方支付该差价部分三倍的赔偿金,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5、乙方出现违约 3 次以上(含 3 次)的,或者延迟时间累积 24 小时(含 24 小时)

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 20%的违约金。

6、因乙方未按甲方的网络安全要求执行或实施服务,而造成甲方不良网络安全事

件、经济损失、恶劣社会影响,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与损失等价的赔偿金,

赔偿金额按每起事故不低于合同总款的 5%计算。

7、乙方应确保所提供技术服务的稳健性,因乙方在提供技术服务过程中的过失、

疏忽或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缺陷,引发的信息系统故障或业务数据损失,而造成甲方经

济损失、不良社会影响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与损失等价的赔偿金,赔偿

金额按每起事故不低于合同总款的 5%计算,同时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积极负责排查故障原

因,彻底解决问题。

8、乙方违反保密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支付甲方与泄密内容和不良影响等价

的赔偿金,赔偿金额按每起事故不低于合同总款的 60%计算。

9、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的,乙方还需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因乙方违约或考核不合格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除支付前述违约金外,还应赔偿

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成本、更换供应商的额外支出(含服务差

价)、业务中断损失以及甲方为维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诉讼费等)。

10、甲方有权从剩余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中优先扣减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款项(包

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等)。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因自然灾害、战争、政府指令、政府主权行为、法律变化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

不可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一方当事人无法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事件影

响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因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后遭遇的不可抗

力事件除外。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采取措施将不可抗力事件的负面影响降到

最低,否则应对对方当事人的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赔偿责任。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

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2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5 个工作日内

向对方当事人出示不可抗力发生地有权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没有在约定时

间内通知对方当事人,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负有通知义务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赔

偿责任。

第十一条 信息集成

乙方应确保所提供成果和技术服务满足甲方的信息集成要求:

1、业务字典需通过甲方信息集成平台与主数据系统对接;

2、业务数据要求需按照甲方标准接口定义通过信息集成平台进行对接;

3、信息系统中业务数据需根据甲方需求,支持但不限于数据库同步、视图、接口

等集成方式开放;

4、支持 HL7 V3、HL7 FHIR 等国家或行业标准,以及甲方自定义标准接口对接;

5、支持各类传输访问协议,包括但不限于 HTTP/HTTPS、TCP/IP、SFTP、SOAP/HTTP;

6、支持满足安全要求的数据存储及传输的加密/解密;

7、支持根据甲方需要的数据或业务功能提供符合需求的 API 服务;

8、需按照甲方需求与其它信息系统进行表示、数据、控制、业务流程等方式的集

成。

第十二条 国产化适配要求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无偿进行国产化适配和替代,以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系统能够在国

产操作系统、国产数据库、国产中间件等国产基础软件环境中运行和使用,所有功能保

持一致,性能确保稳定,包括服务端和客户端。

第十三条 权利义务的转让

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基于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的全部或者部分向第

三人转让,也不得用以提供担保。

第十四条 合同变更及终止

1、乙方发生以下各项的任何一种情形的,甲方无需催告等其他手续,可直接解除

全部或者部分本合同。

(1) 开具的票据或者支票不能承兑,或者陷于停止支付、不能支付的;

(2) 受到监督机构停止营业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等处分的;

(3) 申请或者被申请破产、清算、拍卖等任何一种手续及与其类似的其他手续;

(4) 被第三人申请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申请拍卖或者受到其他公权力处分;

(5) 作出解散决议的;

(6) 由于灾害、劳动争议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本合同及订单履行困难;

(7) 发生类似前述各项导致经营困难的事由的。

2、甲乙双方可以在取得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解除本合同或变更本合同。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产生的所有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诚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

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

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四 份,乙方执 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

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1)本合同书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或比选文件(含招标文件或比选文件补充通知)

(4)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

(本页为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20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20 年 月 日

附件一:《维修备件清单及价格上限》

序号

品牌型号

名称

报价(人民币元)

维修配件供应范围包括本清单所列项目。实际维修过程中如需使用清单以外的配件,乙方应根据需求及时提供,其结算价格按该配件在市场上可查证的至少三家供应商的有效报价中最低者执行。乙方应在提供配件前,向甲方出示相关报价依据。若乙方提供的价格被证实高于同期市场公允价格,或存在虚构、伪造报价等行为,则乙方须按该配件实际采购差价的三倍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附件二:《信息类终端设备送修与备件服务履约考核评分表》

信息类终端设备送修与备件服务履约考核评分表

考核维度

序号

核心考核

指标

服务标准(合

同底线)

评分标准与细则(甲

方立场)

权重

得分

一、服务时效与响

应(30

分)

1

取件及时

接到申请后,当日或次日取

件。

达标率 100%得 15 分。

每发生 1 次未达标

(延迟取件),扣 3

分。因乙方原因导致

甲方工作严重受阻

的,

每次额外扣 5 分。

15 分

2

维修周期

达标率

取件后,5 个工

作日内修复并

送回。

达标率≥95%得 15 分。

90%-95%得 10 分,

80%-90%得 5 分,低

于 80%得 0 分。单次维修无故超期>10 个

工作日,本项直接扣

10 分。

15 分

二、维修质量与规

范(35

分)

3

质保期内

返修率

维修后,六个月

同一故障免

费返修。

返修率≤2%得 20 分。

每增加 1 个百分点扣5 分。返修率>5%,本项得 0 分。发生返修

后,乙方未在 24 小

时内响应,每次额外

扣 3 分。

20 分

4

报价与送修单规范

1. 换件必须先

书面报价并经

甲方审批。

2. 维修单须

完整填写品

牌、SN、故障、

配件型号。

1. 审批流程合规性(8分)

:发现 1 例"先修

后报"或"未报即修

",本项得 0 分。

2. 单据规范性(7 分):随机抽查维修单,信

息缺失或错误率≤

5%得 7 分,每增加 5%

扣 2 分。

15 分

三、成本控制与合

规(20

分)

5

配件价格

合规率

结算价≤合同

附件一"最高限价"及市场

公允价。

合规率 100%得 20 分。

发现 1 例价格超出限

价或证实为虚假报

价,本项直接得 0 分,

并触发合同违约条

款。

20 分

四、专项服务与保

障(15

分)

6

重大节假日备机保

按甲方要求,

提前备好 3-5

台应急设备。

每次保障任务独立评分

(5 分/次)

:设备数

量、性能达标,部署及时得 5 分;有轻微不足得 3 分;未提供

或严重不达标得 0

分。年度累计。

10 分

7

培训义务

履行

每年提供不少于 4 次设备维

护培训。

少 1 次扣 3 分。

培训效

果根据参与科室反

馈,评价为"差"的,

每次再扣 1 分。

5 分

合计得分

100 分

考核结果应用

最终得分

(S)

考核等级

结果应用(依据合同第五条)

S≥85 分

合格

通过考核。可作为优先续约的重要依据。

85 分≤ S≥

75 分

不合格

乙方须提交详细整改报告,甲方将重点监督。

S<75 分

不合格

未通过考核。甲方有权单方终止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考核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 日期:

附件三:《售后服务方案》

附件四:《运维服务方案》

附件五:保密和网络安全协议

第一条 保密

1、买方应遵守以下保密义务: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是指买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知晓的卖方

信息,无论卖方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无论是否标明保密或拥有所有权,包括但不限于

配方、模型、汇编、程序、设备、财务或金融信息和数据、商业计划、商业策略、市场

计划、客户名单、价格表、成本信息、关于雇员的信息、发明描述、工艺描述、技术诀

窍描述、新产品和新产品开放的信息和描述、可行和技术描述和文件、样品、设备、模

版、产品和市场分析、研究、和未决或放弃的专利申请等。

(2)涉密人员范围:参与本合同的所有买方人员。

(3)保密期限:本合同期限内。

(4)违约责任:买方承诺对卖方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不向任何第三方

泄露、公开、扩散,在买方内部仅限本合同相关人员使用,不得任意传播流通。

2、卖方应遵守以下保密义务:

(1)保密内容(包括业务数据和经营信息):是指卖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知晓的买方

信息,无论买方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无论是否标明保密或拥有所有权,包括但不限于

信息系统架构、硬件及网络信息、业务信息及数据、电子及纸质资料等任何技术和非技

术的信息,也指与现有、未来和预计的产品和服务相关的任何方案。

(2)涉密人员范围:参与本合同的所有卖方人员。

(3)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至永久。

(4)违约责任:卖方承诺对买方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不向任何第三方

泄露、公开、扩散,在卖方内部仅限本合同相关人员使用,不得任意传播流通。

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

露对方保密信息,亦不得以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

4、任何一方披露以下信息,不属于违反保密义务的情形:

(1)该信息在不违反本合同保密义务和其他保密承诺的情况下已经被公开或为公

众所知;

(2)该信息是本合同一方通过合法手段从第三方独立获得的,但该方明知第三方

以违反保密义务的方式披露给自己的信息除外;

(3)能书面证明本合同一方从对方处获得保密信息之前已经熟知该信息,且知悉

时尚未对对方承担任何保密义务;

(4)法律或者相关监管机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且在披露之前,

披露方应尽快将需披露的内容、形式和条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二条 网络安全

卖方提供的货物、附属软件系统、服务实施应满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 3 级基本要求,

并在实施过程中或在维保期内需无偿向买方提供对安全漏洞的修复服务。因卖方未按买

方的网络安全要求执行或实施服务,而造成买方不良网络安全事件、经济损失、恶劣社

会影响,卖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 信息集成

卖方应确保所提供货物以及附属软件系统,按买方要求,如需与买方信息系统做信

息集成或数据接口的,应免费提供集成开发服务,满足买方的信息集成要求:

(1)业务字典需通过买方信息集成平台与主数据系统对接;

(2)业务数据要求需按照买方标准接口定义通过信息集成平台进行对接;

(3)业务数据需根据买方需求,支持但不限于数据库同步、视图、接口等集成方

式开放;

(4)支持 HL7 V3、HL7 FHIR 等国家或行业标准,以及买方自定义标准接口对接;

(5)支持各类传输访问协议,包括但不限于 HTTP/HTTPS、TCP/IP、SFTP、SOAP/HTTP;

(6)支持满足安全要求的数据存储及传输的加密/解密;

(7)支持根据买方需要的数据或业务功能提供符合需求的 API 服务;

(8)需按照买方需求与其它信息系统进行表示、数据、控制、业务流程等方式的

集成。

第四条 国产化适配

卖方应按医院要求无偿对货物中包含的应用信息系统进行国产化适配和替代,以

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系统能够在国产操作系统、国产数据库、国产中间件等国产基础软件

环境中运行和使用,所有功能保持一致,性能确保稳定,包括服务端和客户端。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违约方应赔偿、补偿和承担另一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而

产生或者遭受的所有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该另一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向任何一方承

担或者被有权政府或行政部门要求承担的责任、费用、赔偿、罚款以及相关律师费、诉

讼费、保全费等)、损失、损害和费用。

守约方的损失无法准确计算的,每发生一次事故,违约方应当支付守约方不低于本

合同总价款的 5%作为违约金。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编制文件须知

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

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

扩展)填写提交。

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

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

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

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

一 、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格 式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1-1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 投标人资格声明书(实质性格式)

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

(一)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

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

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五) 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

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六) 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除外);

(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特就本单位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如下,并

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

1.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适用: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单位负责人姓名

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名

称及出资比例

投标人的非控股股东/投资人

名称及出资比例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备注: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条所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

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3)本条所指控股关系指单位或股东的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指:

a.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

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b.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

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本条所指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5)本条所指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控股或管

理关系。

6)如无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

7)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必须填写,如不填写视为实质性不响应;

不适用的填写“/”。

2.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适用:

投标人名称

单位负责人姓名

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名

称及出资比例

投标人的非控股股东/ 投资人

名称及出资比例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备注: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条所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

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3)本条所指控股关系指单位或股东的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指:

a.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

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b.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

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本条所指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5)本条所指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控股或管

理关系。

6)如无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

7)适用于“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的必须填写,如不填写视为实

质性不响应;不适用的填写“/”。

3.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适用: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控股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非控股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备注: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条所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

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3)本条所指控股关系指单位或股东的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指:

a.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

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b.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

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本条所指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5)本条所指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控股或管

理关系。

6)如无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

7)适用于“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必须

填写,如不填写视为实质性不响应;不适用的填写“/”。

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

2-1 中小企业声明函

说明:

(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无需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具有上述证明文件,

建议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

(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且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提供。

(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要求获得采购合同

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除须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还须同时提供《拟分包

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且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提供。

(4)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要求供应商以联合

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除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还须同时提供《联合协议》;上述文件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提供。

(5)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注意事项

1)《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

声明函》可由牵头人出具。

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

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标的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

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

3)对于多标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提供货物的制造企业、提供服务

的承接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

(6)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

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

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

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如在该程序中未找到本项目文件规定

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则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

部联企业(2011)300 号)》及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执行。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

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

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

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

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

日 期:________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

□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3 投标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

二 、 商 务 技 术 文 件 格 式

1 投标书(实质性格式)

投标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招标活动,并对

此项目进行投标。

1.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自愿参与投标并承诺如下:

(1)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

(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2. 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 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

授权委托书

本人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现委托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

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相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说明:

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招标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投标

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

2.若投标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

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实质性格式)。

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

4.供应商须附被授权人的在职证明(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证明,

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被授权人的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3 开标一览表(实质性格式)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折扣率)

维修备件参考价格的折扣: %

注:1.折扣%数值越小,则报价越低,报价得分越高。(如:80%的报价低于95%),折

扣%需为整数。

2.维修备件参考价格清单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 合同条款偏离表(实质性格式)

合同条款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

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应进行选择,未选择投标无效):

□无偏离(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均视

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

□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否则投标无效;对合同条款中 的

所有要求,除本表列明的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

序号

招标文件条

目号(页码)

招标文件要

投标文件内容

偏离情况

说明

注:

1. 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

和响应。

2. “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 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

采购需求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

号(页码)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响应内容

偏离情况

说明

注:

1.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内容给予逐条响应,以投标产品和服务所能

达到的内容予以填写,而不应复印招标的技术要求作为响应内容,有具体参数的应填写

具体参数。

2. 在本表中未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内容给予逐条响应的视为没有实质上响应

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无效。

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

材料),并在采购需求响应及偏离表中给予文件名称、所处投标文件页码或位置等必要

说明。

3.“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无偏离”或“负偏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 中小企业声明函

说明:

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以证明中小企业身份。《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

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可由牵头人出具。

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 小

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标的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

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

3)对于多标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提供货物的制造企业、提供服

务的承接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

4)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 小

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 人

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

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如在该程序中未找到本项目文件规定

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则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

部联企业(2011)300 号)》及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执行。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

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

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

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

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

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

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

日 期:________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

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

□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7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7-1 根据投标人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本采购活动招标公告日期,合同或协议签

字日期为准)

,在中国境内承担的信息类终端设备外送维修服务项目业绩一览表

(格式)

招标编号:__________ 采购标的名称:__________

序号

名称

合同内容

(采购内容

描述)

合同金额(人

民币万元)

合同签订日

采购单位名

联系人及电

履约情况

1

2

3

4

5

注:

1.投标人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无效并被拒绝。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的要求提供业绩证明

材料。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签章)

日期:

7-2 项目组织及团队构建方案

需提供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团队人员情况表和主要人员简历表(格式)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团队人员情况表(格式)

项目团队成员一览表

招标编号:__________ 包 号:__________

序号

姓名

年龄

学历

技术职称/执业

/职业资格

从事相关工作

年限

在本项目中拟

担任工作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签章) 日期:

主要人员简历表(格式)

招标编号:__________ 包 号:__________

人员基本资料

姓名:

出生年月:

学历: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工作年限:

执业或职业资格: 技术职称:

单位职务: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承担的项目业绩经验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注:1.提供主要候选人的专业经验,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

方法和评标标准中的要求或第五章采购需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提供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与主要人员候选人

的技术职称或等级证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签章) 日期:

7-3 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规定的投标人需要提供的投标产品相关证明文件和其

他技术方案

1、项目需求理解分析

2、整体实施方案

3、项目实施与组织进度管理方案

4、服务团队

5、应急响应方案

6、售后服务和培训方案

7、售后承诺函

8、投标人认为其他必要的内容

7-4 供应商信息采集表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所属性别

外商投资类型

注: 1.供应商如为联合体,则应填写联合体各成员信息。

2.供应商所属性别请填写“男 ”或 “女 ”,指拥有供应商 51%以上绝对所有权的

性别;绝对所有权拥有者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多人合计计算。

3.外商投资类型请填写 “外商单独投资 ” 、“外商部分投资 ”或 “ 内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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