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8年天翼终端宣传促销物料制作集中公开询比项目询比公告
询价
发布时间:
2026-03-16
发布于
北京东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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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询比项目为 2026-2028 年天翼终端宣传促销物料制作集中公开询比项目(标段编号:

CABBFA2*开通会员可解锁*),采购人为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

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

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 2026-2028 年天翼终端宣传促销物料制作集中公开询比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本项目采购内容宣传促销物料,分为印刷品类、业务展陈用品类、礼品类等三大

类。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为 32.00 万元(不含税)

服务地点:北京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

1)印刷品类等纸质物料需 7 天内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业务展陈用品类需 14 天内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3)礼品类需 25 天内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退换货:自采购人提出要求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换货。

质量要求: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以及采购人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人数量为 1 名。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2026-2028 年

天翼终端宣传促销物料制作集中公开询比

项目

宣传促销

物料

-

以框架实际下单数量

为准

北京市,采购人指

定地点

印刷品类等纸质物料需 7 天内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业务展陈用品类需

14 天。礼

品类需 25

天内。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

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

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 成交供应商数量:1 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成交供应商

成交份额

实施地域

第一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为单项采购,不涉

及份额。

北京市,采购人指定地

点。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折扣限价为 100%,在不含税基准

单价的基础上进行折扣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折扣或经评审委员会按询比文件的要求对响应

折扣进行修正后的修正折扣超过最高响应折扣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本项目评审价为响

应折扣。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

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

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

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 其他资格要求:

1)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合同或订单的签署日期为 2023 年 3 月 1 日至询比公告发布日前

(不含询比公告发布当日)的同类项目(宣传品物料,如印刷品类、业务展陈用品类、礼品

类)的业绩合同,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20 万元。

注 1: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

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字盖章页等。

注 2: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或合同中载明的签订或履约起点时间为

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

议数量计算。

注 3:供应商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或

仅提供订单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供应商提供的

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扫描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

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注 4:在必要时,供应商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

件的义务,应按照评审委员会或采购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供应商所提供的原件

与扫描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2)人员要求: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 3 人的服务团队,包含项目经理 1 人,专职客

户服务人员 1 人,配送售后人员 1 人。

证明材料要求:

注 1:供应商须提供《人员信息表》并清晰标明人员角色;

注 2:须提供上述人员距离响应截止日所在月份前近 6 个月内任意连续 3 个月的供应商本单

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提供证明首页、团队人员所在页、最后一页,提供的社保证

明须包含缴纳单位名称、团队人员姓名及缴费情况、社保査验网站链接、査验校验码等内容。

无带链接截图及査验校验功能省份的社保证明材料可不提供此两项内容,但提供的社保证明

材料需要包含单位名称、人员所在页、缴费情况等基本信息,并且需同时提供官网查询过程

的录屏视频,该视频证明文件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投标文件递交-04 大附件上传”

进行提交;

注 3.须提供相关人员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包含国徽面及人像面);

注 4.须提供项目经理工作年限证明(相关工作经验年限以人员信息表中列明的工作年限或

毕业证书中毕业时间较晚者为准)

3)配送车辆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一定的车辆调度及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完成紧急配送任务,

具备的专用配送车辆不少于 1 辆。

注:供应商需提供车牌号、车辆购置证明或租赁证明,如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则合同租期截止

时间至少覆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3 年 03 月 01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

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 年 03 月 01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

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 年 03 月 01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

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

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

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

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

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

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所响应的“超薄磁吸充电宝”应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

书(3C 认证)

2.3.3 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

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

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 年 03 月 17 日 00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6 年 03 月 20 日 23

时 59 分 59 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

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

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

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 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 年 03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00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

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

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

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

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递交至/。

7. 供应商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

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 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 CA 证书,并确保 CA 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

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 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开通会员可解锁*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 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

北京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

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

大街 21 号

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

区荣华南路 15 号院 2 号楼

3 层 318 室

编:

/

编:

100079

联 系 人:

张工

联 系 人:

梁佳琪、刘洪旭、史鑫淼、

任加伟、谭博文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liangjiaqi.zgtj@chinacc

s.cn

址:

/

址:

/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营业

号:

99*开通会员可解锁*2002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

-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 年 0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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