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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平快速路以东、翠岗路以北地块绿化提升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JSZR-20260408)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一、采购条件
本江平快速路以东、翠岗路以北地块绿化提升改造工程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76.47536000 万元,采购人为扬州市旭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1、项目编号:JSZR-20260408
2、项目名称:江平快速路以东、翠岗路
以北地块绿化提升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6.475360
万元
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按照预算金额 76.475360 万元,报价超
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30 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9、投
标供应商应自行进行现场勘察以获取磋商的相关信息。。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江平快速路以东、翠岗路以北地块绿化提升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平快速路以东、翠岗路以北地块绿化提升改造工程:1、满足以下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
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
商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
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
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
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
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4 年度或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
(10)供应商信
用承诺书(原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园林规划设计、景观工程设计、城市园林、环境艺术、园林工程技术、景观学、风景园林、园艺、园林等,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园林绿化专业毕业证书或者职称评审表)资格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4、拒绝下述供应商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
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 04 月 27 日 14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5 月 07 日 17 时 30 分获取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格
式自拟),填写打印后加盖公章,将扫描发送至邮箱并与代理机构人员确认(邮箱:jslixu168168@163.com,邮件标题备注公司全称+项目简称,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6 年 5 月 7 日 17:00。磋商文件将以邮箱形式发送至各供应商邮箱。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登记(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5 月 11 日 14 时 30 分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
六、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时间:2026 年 05 月 11 日 14 时 30 分资格预审地点: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
(格式自拟),填写打印后加盖公章,将扫描发送至邮箱并与代理机构人员确认(邮箱:jslixu168168@163.com,邮件标题备注公司全称+项目简称,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6 年 5 月 7 日 17:00。磋商文件将以邮箱形式发送至各供应商邮箱。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登记(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七、其他
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2、本次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纸质版一式
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 ,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一般应为 pdf 格式,U 盘形式(单独密封)、随纸质响应文件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响应文件和纸质正本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响应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3、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4、本磋商
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扬州市旭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
联
系
人: 黄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