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弱电标项目自购物资设备第一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HGC-202693-ZB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弱电标项目自购物资设备第一次招标,招标人为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自购物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通苏嘉甬铁路:线路起讫里程为盐通铁路南通西站(不含)YTDK160+000 至张家港站(不含)YTDK191+300,新建正线长度
31.268 公里;张家港站线分界 DK0+000 至庄桥站(不含)DK271+904.612,新建正线长度 269.684 公里;另有苏州北动走线(长度 9.921 公里),苏杭联络线(长度 10.053 公里)、沪甬联络线(长度 13.148 公里)、萧甬上行联络线(长度 1.314公里)。建设范围内全线设置南通西、张家港、常熟西、苏州北、苏州东、苏州南、嘉善北、嘉兴南、海盐、慈溪、庄桥等 11个车站和 6 个线路所,其中南通西、张家港、常熟西、苏州北、嘉兴南、庄桥为既有站。此外,改建宁波动车运用所、还建庄桥货场、还建庄桥工区。
2、主要技术标准
(1)正线主要技术标准
线路等级:高速铁路;
速度目标值:350km/h;
正线数目:双线;
正线线间距:5.0m,限速地段采用相应标准。
最大坡度:一般地段20‰,困难地段25‰。;
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7000米,困难地段5500米。引入枢纽(地区)地段采用与行车速度相适应的标准;
牵引种类:电力;
列车类型:电动车组;
到发线有效长度:650m;
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
运输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
最小行车间隔:3分钟。
(2)相关联络线主要技术标准
1)苏州北站通甬场动车走行线
设计速度:80km/h;
最小曲线半径:400m;
最大坡度:20‰、困难 25‰;
轨道结构类型:有砟轨道。
2)苏州北站通甬场至如通苏湖城际铁路联络线
设计速度:80km/h;
最小曲线半径:400m;
最大坡度:20‰、困难 30‰;
轨道结构类型:有砟轨道。
3)嘉兴南站沪甬、苏杭联络线。
设计速度:160公里/小时。
正线数目:单线。
最小曲线半径:一般1600米,困难1400米。
最大坡度:一般20‰,困难25‰。
轨道结构类型:有砟轨道。
4)萧甬上行联络线
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
正线数目:单线。
最小曲线半径:一般400米,困难300米。
最大坡度:一般20‰。
轨道结构类型:有砟轨道。
5)既有线改建设计
庄桥站前改建杭甬客专满足80km/h速度标准;其他既有线改建主要技术标准一般按不低于原标准设计。
招标范围:详见本章3.2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
交货地点:项目沿线,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满足交货期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通用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3C认证)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如投标产品属于国家铁路局铁路产品认证目录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如投标产品属于国家铁路局行政许可认定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2024和2025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至少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
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如有)以及附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业绩要求:详见3.2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制造商未在国铁集团及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
3.1.5其他要求:投标产品须具有国家铁路产品监督检验认证中心或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通过CMA等认证的检
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产品近壹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投标产品未被国家、国家铁路局、中国
国家铁路集团明文禁止投标或禁止参与铁路建设;生产能力满足交货期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规定确定中标人;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与专用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招标人有权不接受处于国铁集团、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履约评价中禁止投标期内的企业的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对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授权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
物资名称:传输设备;包件划分:全线1个包件;包件号:TY-TX-CS;
供货业绩:投标人须为投标物资的制造商或其对本包件的唯一授权代理商。投标产品具有开通运营一年及以上的设计时速
350km/h高速铁路正线应用业绩。该业绩中10G、2.5G、622M、155M SDH传输设备在同一条设计时速350km/h高速铁路正线车站或正线区间节点应用总数不少于50套。以上均须提供供货合同(须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可隐去价格)和合同各方盖章页)及相应的中国铁路XX局集团有限公司或原铁路局主管业务处/部出具的用户证明文件。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通购网(www.crscec.com)注册,在线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8时30分至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10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南路1号院中国通号大厦A座东侧218。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通购网(www.crscec.com)上发布。
8.其它
8.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电子保函(线上投标保证保险、线上投标保证保函)。投标人可通过通购网
办理电子保函(办理流程:登录通购网,点击业务系统-项目管理-投标工具-保证金管理-选择项目及缴纳方式进行办理)。
9.行政监督单位
本项目的监督单位为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10.联系方式及异议受理
招标人: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联系人:赵景润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异议联系人: 赵景润、王璞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wangpu@crsc.cn
招标代理机构:通号(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南路1号院中国通号大厦A座
联系人:王璞、范宁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wangpu@crsc.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